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我们不能让步,要敢于踏出第一步。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讯稿范文(10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近日,大桥镇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为镇区人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早动员、早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传达了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全民动员、全民发动、全民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全民战。
二、查线索、摸实情,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排查线索,切实摸清底数。对辖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综合运用打击、防范、建设、教育和管理手段,加强社会治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形态。
三、全方位、广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人员在辖区各村以及广场等地广泛张贴、悬挂和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横幅,抓住有利时间节点,通过集市街头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篇二)
**县检察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共批准逮捕2件3 人,审查起诉3件9人。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第一时间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详实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对照上级部署安排,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案件提前介入、信息舆情监测、外部信息宣传等问题明确分工,确保专项斗争有人抓有人管、抓得紧管得全。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检委会,逐章逐条学习领会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准掌握专项斗争政策规定,确保打得快、打得准、打得狠。
二、突出重点,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平安建设,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类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一方面,对新发案件,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在小南海刘某中涉恶团伙案件办理过程中,**县检察院主动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固定证据,该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从快依法批准逮捕。另一方面,对已经处于诉讼程序中的未结案件,加强诉讼监督,该追捕的追捕,该追诉的追诉,该抗诉的抗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做到除恶务尽。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标准,做到不枉不纵,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
一是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同时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平安**大家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引导全民参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按照全省检察机关统一部署,3月28 日,**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开放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组织干警深入人员密集地设置咨询台8处,悬挂标语横幅8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通告30余处,为群众答疑100余次,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
三是突出以案释法。积极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全面总结经验,加强个案剖析,提出对策建议,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 5月25日,佳木斯市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发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佳安监发〔2018〕36号),对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和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要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通知要求,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在佳木斯安全监管微信群平台、佳木斯安全监管在线平台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手机微信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二是开展行政窗口宣传活动。通过安监行政服务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制作POP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相关信息。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体验性活动、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四是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行业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加强街道党的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保持街道社会长治久安,城关街道“六举措”坚决做到“扫黑除恶”务尽。
一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2月3日,城关街道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提高班子成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大波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配齐、配强办公人员,从人力上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2月5日,召开了由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全体干部、办直单位、辖区派出所长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了临泉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明确了“扫黑除恶”各时间节点,分解各单位具体任务。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发动、全民参与,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全民战争。
三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下拨专项活动、宣传经费,通过会议、设立咨询台、微博、微信、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让每位干部都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是新时代党和政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一次政治考验。使“扫黑除恶”活动的社会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按照习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扛起领导责任,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坚强的领导意志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彻底胜利,使城关街道长治久安。
五是明确职责,找准实情。要求街道各职能部门,各社区、村(居)委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打击在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欺行霸市、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十种黑恶势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认真排查线索,找准实情,确保“扫黑除恶”务尽。
(篇五)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博山公安分局池上派出所根据辖区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依托各村警务助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挨家挨户向村内居民发放《全民动员打赢扫黑除恶斗争—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并在村内的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张贴,在村委会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打击范围、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线索,主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扩宽黑恶线索摸排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篇六)
为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扩大专项斗争影响,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2018年5月8日,大楠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村组、广场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面向辖区广大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宣传材料,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大力宣传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规劝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通过这次活动,使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有了深刻认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篇七)
7月12日至17日,区扫黑除恶办、综治办联合组成督导组,到区内各个镇街对扫黑除恶及综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导。
据了解,自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镇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线索排查力度,争取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区督导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强调,一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拥护。充分发挥出租屋管理员、网格员的作用,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式宣传交流,促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掌握扫黑除恶,拥护支持扫黑除恶,懂得辨别涉黑涉恶犯罪情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二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筛网式”排查,找准辖区内容易滋生涉黑涉恶涉乱的倾向性问题,做到情况请、底数明,明确打击整治范围和重点。对于线索要严格保密,务必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均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同时需要严格保护举报者,彻底消除群众对黑恶势力不愿检举、不敢检举等后顾之忧。三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击合力。积极统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力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报送问题线索,共同深挖彻查、经营线索,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四要严格依法打击,在实际工作中实事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镇街表示必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动群众,以必胜的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切实建设人人安居乐业的平安南沙。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制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快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各所(站)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信访办主任、派出所、各所(站)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拟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充分利用村村响、农民夜校,QQ群、微信、县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把导向,逗硬落实。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坚决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对在扫黑除恶行动期间不遵守各项纪律条例,不按照正规程序流程执法和处理的从严从重问责。
(篇九)
2018年3月16日上午,**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影剧院广场举行,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廖敬华等领导现场为群众派发宣传单张
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敬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燕群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仪式并现场为群众派发宣传单张。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综治委、县创建平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干部,以及阳城镇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了启动仪式。现场还吸引了大批市民群众前来参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的鲜明态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燕群在启动仪式上强调,全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凝聚力量、万众一心,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努力建设平安法治善美**。
朱燕群就全县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提出工作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找准抓手提升宣传效果,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阳城镇表态坚决打掉 “关系网”“保护伞”
“阳城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社情复杂,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势在必行。”阳城镇党委书记梁国敏在表决心发言中说,阳城镇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主动履行职责,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和“关系网”、“保护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总体要求,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重大政治人任务。
随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敬华宣布**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当天,政法各部门、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和阳城镇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了黑恶势力的危险性和重点打击的各类黑恶势力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黑恶势力是社会秩序的重大威胁,政府开展扫黑除恶的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我们群众的安全感也会增强。”市民黄先生表示很支持此次活动。
同时,各乡镇也多形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全县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增强了辖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营造了“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篇十)
年初以来,竹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两节两会安保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落实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迅速落实中央部署。一是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二是设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小组办公室。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法单位抽调4名业务骨干,在县委政法集中办公,专司“扫黑除恶”督办、协调等相关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工作方案和我县工作实际,认真讨论和制定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工作成效。
二、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宣传发动
我县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积极发动人民群众投身到专项斗争中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一是在《今日竹山》报纸、网站和竹山电视台开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公布举报方式,宣传政策法规,报道工作动态,把握舆论导向。二是县扫黑办及各乡镇印制宣传通告3万余份,张贴到各个村居、社区和人口集中的地方,做到宣传无死角。三是在全县各乡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会议,让全县群众知晓扫黑除恶工作,号召全县干群举报涉黑线索。截止3月底,各乡镇召开群众会27场次,张贴标语600余条,悬挂横幅80余条。通过线索摸排,群众举报,公布扫黑热线,主动发现掌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截止目前,全县共破获涉黑恶案件10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人。
三、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我县下发了《竹山县“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负责人,政法部门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执法监督督办、侦查打击、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报道等五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责,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摸排工作,大走访,全力侦办好“3.04”案件;县纪委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基层权力;县委组织部持续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全力查办基层“微腐败”案件;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舆论攻势,营造了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加强“扫黑除恶”参战干警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巡查通报机制,加强市、县、乡日常衔接,确保执行斗争有序推进。
四、严明纪律,强化管理,提升战力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升参战干警战斗力,县扫黑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指导职能,在工作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考勤和出差、请销假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情况及时汇报、不延误;加强工作痕迹化管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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