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断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让群众满意度提升,同时让办事效率提高,同时要求真务实,坚持工作的联动性,服务扩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关于企业办事难整治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针对企业办事难整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转变、抓好当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彻查彻改,细化措施,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中省市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全面细化整改
以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依托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八办四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各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同步开展,主要归纳为16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开展摸底和问题排查。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查问题、查进度、查效果、查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摸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牵头单位:区编办 区发改局 区政务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区“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多渠道征集问题线索。通过“纪委、组织部、信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345热线、12388网络电话平台、网络舆情、投资环境110、百姓问政、公检法移送”等12大渠道征集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收集情况,分类制定专项台帐和整改清单,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
落实单位:区“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针对问题重点整改。根据摸底和自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印发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整改。
牵头单位: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单位:区“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全面梳理和规范政府行政许可涉企事项。全面梳理区级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涉及企业的办理事项,列出涉企办理事项清单。按照涉企事项清单,逐项研究制定方便企业办理具体业务的工作规范,包括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资料要求、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的信息指南,在本单位、具体办事窗口张贴发放,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编办
落实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5.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横山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横办发〔2018〕1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放管服”改革中梳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和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横办发〔2018〕9号)精神,尽快梳理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及事项的审批办理流程,为新中心建成后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事项向网上审批大厅集中创造条件;继续充实完善各镇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牵头单位:区编办
落实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办事处)
6.加快推进“政务一张网”建设。按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甚至不跑路的要求,紧盯上级“一网通办”进度,加快推进部门间横向、纵向信息互联互通,在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快市区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建设,为下一步政务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奠定基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信息共享、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见面的环节。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区级有关都门
7.全面推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加大网上登记工作力度,加强微信办照宣传力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提倡适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进行简易注销,并将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和难度。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将新设立企业办理时限缩短至半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落实单位: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区税务局等部门
8.强力推进简化工程项目审批办理。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行为,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58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行政审批环节,社会投资核准类、备案类建设项目38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行政审批环节。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落实单位:区发改局 区水务局 区文广局 区气象局
市国土局横山分局 市环保局横山分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
9.切实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在供电方面,将低压、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办理时限分别降至5个工作日、38个工作日、53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小型工商客户11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其它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在供水方面,办理时限企业降低至9个工作日,个户降低至3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落实单位:区住建局 水务局 电力局 区水气供应企业
10.全面推行不动产“四个一”改革。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问题,以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为契机,逐步推广“一个平台、一窗受理、一周办结、只跑一次”的“四个一”改革。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在群众、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的前提下,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查询等即时办结。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横山分局
落实单位:区住建局 市不动产登记局横山分局
11.切实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引导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力争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力争实现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横山区支行
落实单位: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 各金融机构
12.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实现一窗式通办。推行“互联网+税务”服务模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业务。精简资料,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所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由备案制改为备查制。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取消原有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等4张表单。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落实单位:各相关部门
13.培养传统内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对外贸易业务,指导企业申报《对外贸易经营备案》,做到一次告知,一次查验,2个工作日内上报,做到让企业一次就能拿到《对外贸易经营备案》报告。同时,帮助企业争取中省市相关对外贸易的资金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工贸局
落实单位: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区人社局 区税务局
14.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梳理优惠政策,对重点政策进行细化和分类,形成降成本政策汇编,明确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办理时限、支持方式、主管部门等内容。组织开展千户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对各职能单位落实中省市税收优惠、涉企收费、涉企保证金收取,对降低企业人工、土地、物流等要素成本推进情况专项督查,确保降成本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落实单位:区财政局 区工贸局 区住建局 区物价局
区人社局 区交通局 市国土局横山分局
区民政局 区环保局 区税务局
15.同步推进巩固提升和补短板工作。对我区在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靠前的指标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对处于靠后的指标要坚决补齐短板,尽快赶上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区“八办四组”牵头部门要加大对区内对口部门的指导和督促,全面提升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落实单位: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市横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要求,从第三季度开始,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落实单位: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办四组”牵头单位
三、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限
(一)制定整改方案(8月下旬)。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落实单位于8月25日前对照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和责任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整改(8月25日—8月31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开展专项督查(9月1日—9月6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组成联合督察组,在全区范围开展督查,全面检验整改效果。
(四)报送整改情况(9月10日前)。区发改局、区编办牵头,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和实地督查情况,汇总形成《“放管服”改革和提升营商环境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按时间节点报送区委、区政府。
四、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抓好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边整改边规范、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将整改成果制度化,建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市县乡三级联动、系统集成、一网通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专班。依托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八办四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统一在区发改局7楼综合办公室集中办公,专项开展整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发改局副局长、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区发改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 区发改局生态办副主任
区发改局科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营商办要统筹协调和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域自查、整改由区编办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域自查、整改由区发改局牵头,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坚持真抓真改。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查工作要勇于直面问题、亮底揭丑,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立行立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揭发,严肃处理。防止强调客观,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推诿拖延。区纪委、监委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自查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严格时限要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倒排时间、加快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每半月(每月8日、23日前)向区发改局报送一次牵头整改事项阶段性进展情况。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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