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如今越来越广泛的被使用,成为了当今生态文明一个重点内容。推广光伏发电可以促进能源的转变,同时还传承绿色能源生活的理念。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你认为怎么样呢?
根据《关于推进**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109号)、《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17〕63号)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努力将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成为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美观优质的民生工程,进一步促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强化全民绿色能源、绿色生活理念。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化推动为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国有资本、银行保险等积极参与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强化政策引导,突出质量、安全等环节监管,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分类实施,创新模式。根据自有屋顶、集体住户屋顶、住宅周边公共建筑等不同产权屋顶以及我区实际情况,分类探索家庭屋顶光伏工程项目商业贷款、合同管理、政府统筹等不同投资建设模式,以及专业公司运维、建设方运维、电力公司运维等不同后期管理模式,在融资、建设、运维等方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
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条件较好的镇街、乡村为试点,推动集中连片式家庭屋顶光伏开发。要突出建设重点,统筹建设时序,有条不紊推进工程建设。
美观协调,保护生态。坚持光伏装置与屋顶、外立面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和谐。在企业或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顶端距屋顶地面平均高度不得高于2.5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区完成家庭屋顶光伏装机16000千瓦、8000户建设目标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家庭屋顶光伏装机2400千瓦、1000户建设任务(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我区乡村既有独立住宅、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2000户以上。结合城市现代化建设,在城市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层公寓楼等民居建筑及附近公共建筑屋顶,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4000户以上。结合建筑节能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我区城乡新建住房、城市新建高(多)层住宅小区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2000户以上。结合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加快经济薄弱村光伏项目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村屋顶家庭光伏发展。通过全款出资、商业贷款、出让屋顶、合同管理等建设模式,推进乡村既有屋顶家庭光伏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集中连片式家庭屋顶光伏工程。(牵头单位:区委农办,各镇街)
(二)推进城市住宅屋顶光伏发展。在城市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层公寓楼等民居建筑及附近公共建筑屋顶,由居民联合体、住宅小区业委会、物业管委会等成立光伏开发主体,采用合同管理模式,推进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
(三)推进新建住宅屋顶光伏发电。通过政策引导,在乡村新建住房、城市新建高(多)层住宅小区等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
(四)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建设。根据《**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浙扶贫办〔2016〕11号),利用低收入农户、村级公共建筑、异地搬迁小区等屋顶以及农户庭院等,以政府补贴、村户筹资、企业入股等方式,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对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按照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形式建设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其收益按照股比分配到户、到村。实施光伏小康工程的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户数,按照实际受益户数进行折算。(牵头单位: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国土分局、区供电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各镇街要按照属地原则,切实承担本辖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各部门及镇街沟通协调机制,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家庭屋顶光伏推广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在项目备案、技术标准、并网验收、补贴发放等方面做好对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和保障。区里将不定期对各镇街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二)加大政策扶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光伏发电项目电量补贴政策,并制定相应补助政策,助推光伏工程建设。
(三)简化报备手续。进一步简化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由工程建设主体单位向所在地的电力企业直接登记,并报区发改局备案。在登记阶段,用户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如无房屋产权证明,需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房屋归属证明。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报刊等载体,广泛开展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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