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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8改圈工作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57:16 | 移动端:县2018改圈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工作,治理有关人畜混居的现象,同时治理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程度,降低患病的几率。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县2018改圈工作实施方案,快来看看吧。

    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政府关于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目标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县2018 年的农村改圈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农村畜禽圈舍改造主要是针对“楼上住人楼下养畜禽”的人畜混居现象进行治理,以建设独立畜圈或原址改造等方式,完善储粪房、沼气池或储液池配套设施,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通过改造基本实现人畜分离,减少蚊蝇及恶臭,降低人畜共患疾病的风险,提高村民生活环境宜居舒适程度,建设“美丽龙胜·宜居乡村”。

    农村改圈申请程序

    农村改圈对象应在当地农村居住,符合农村改圈对象认定条件的所有农户都可以按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农户农村改圈申请书,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委公示,公示不少于 3 天的程序进行。

    农村畜禽圈舍改造标准

    (一)建设独立畜圈。一种情况是房前屋后有足够土地、养殖数量不大的养殖户,可以在房前屋后建立独立畜圈,楼下牲畜迁入独立畜圈饲养;另一种情况是养殖上规模的养殖户,动员其选择在距离村民居住区 500 米以外的区域建设独立畜圈。

    (二)原址改造。对实在没有适宜土地建设独立畜圈且仅养殖两三头猪、或一两头牛的农户,对生态环境格局良好、不宜打破的少数民族村寨或旅游地区的农户,对部分养殖量小的水泥结构房农户,对在屋外建设独立畜圈进行养畜存在实际困难的农户,可以实行原址改造,即直接在楼下进行整改,改造需参照《农村原址改圈技术规范》开展,通过验收后方可领取奖补资金。

    实施步骤

    (一)3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改圈前期调查摸底工作;

    (二)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的改圈工作任务;

    (三)12月底前,全面完成资料档案收集归档及县级验收工作,迎接上级考核评定。

    资金安排

    (一)资金筹集

    采取“三个一点”(上级给一点、政府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筹集改圈项目资金。

    (二)补助标准

    经县、乡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600 元。经区验收合格后每户县财政再奖励400元。

    (三)发放程序

    各乡(镇)自行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组长为乡(镇)政府包村工作组组长或队员、成员为村干和乡水产畜牧兽医站技术员,对农户改圈工程进行实地查验并填写竣工验收表,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验收合格一批造册补助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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