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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王兴林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2:05:05 | 移动端:检察机关王兴林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他兢兢业业,从不敷衍,用自己的敬业赢得群众的信任。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检察机关王兴林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王兴林同志是长春市汽开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主任检察官。在控申岗位一干就是十四年,他先后接待各类上访群众一千余人,面对不同诉求的上访群众,都能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答复,从不让上访群众跑冤枉路,得到上访群众的好评。

他的职业成就感,早已不仅仅源于对法律的一腔热忱,更多的是来自于群众的信任与认同。

2005年5月,王兴林同志到控申部门任主任检察官。在许多人看来,控申业务格外繁杂棘手,尤其对于当时已经四十五岁,人到中年的王兴林来说,每日接待上访群众,受理举报、控告,办理申诉案件,即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又毫无工作业绩可言,而王兴林同志却在每日忙碌中释放出丝毫不逊色于年轻人的蓬勃干劲和奔头。2015年在接待一起集体访案件中,上访群众多达80多人且情绪激动,面对即将失控的场面,王兴林同志没有退缩。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接待,最终查清了上访诉求:此次集体访是企业改制造成的。针对群众诉求,该同志与一汽集团多部门联系,积极沟通协调,最终使上访群众的诉求得到积极稳妥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受理上访,尤其是缠访、进京访,一直是控申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在近几年,没有人数得清王兴林曾经平息了多少怒火,化解了多少怨气。现年75岁的张某某是区里的上访老户。2006年9月,因为某房地产商对其房屋进行了违法拆迁,张某某等人走上了长达十二年的漫漫上访路,要求赔偿房屋损失并追究对方故意毁财罪的刑事责任的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几十次进京上访,此案被省市院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也成为省市区三级检察长包保案件。在汽开区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王兴林同志经过多方联系、协调,积极奔走,最终使得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该案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高度肯定,上访人张某某等人给汽开区院送来锦旗,表达了对王兴林同志的感激之情。

对于王兴林来说,每一张息诉书的落笔签字,都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更好诠释。上访者王某,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几十次进京上访,不仅影响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也使上访人王某生活更加困难。王兴林同志接手这一案件后,先后数十次与一汽集团公司人事部门联系,为王某争取到每月360元的生活补助。又以司法救助的形式,申领司法救助费用五万元。上访人王某大为感动,当场写下息诉协议书,表示今后不再上访。

“我是执法者,代表国家的形象,无论面对怎样的上访百姓,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好”这是王兴林同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对他来说,这是一位基层检察官的责任,更是一名党员的责任。

三十五年的检察事业、十四年的控申岗位,不舍皆缘于热爱,更缘于初心。万里长风,责任在肩。或许未来那间接待室里,仍会有百姓陆续上访,那么,便仍有他送上的两杯暖心茶,几番情理俱在的解心话,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是他作为检察官的使命,更是自己信仰与追逐的星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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