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违章了,不仅工人会受到惩罚,干部也需要及时做好反省,思考自己是否做好监督工作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的通知》(皖煤监调函〔2018〕97号)、《**煤电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煤电安〔2018〕240号)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活动目标
以“三违不除、矿无宁日”为主题,开展系列宣教和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三违”管理工作由查处向预防转变,构建“三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违章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观念,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实现第六个安全年,力争年底前实现“零工伤”。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 员:专业副总,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工资科(培训办)、工会、经管科、采煤区、生产准备区、掘进区、钻修区、通风区、机运区、物管科、煤质运销科、选煤厂、后勤部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安监处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并督导“三违”系统分析等专项活动,监督、总结整体活动开展情况;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工资科(培训办)负责组织或督导各单位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相关安全培训活动;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三违”亲情帮教等群监、协安活动;经管科负责督促指导班组安全建设相关活动;技术科负责规程措施专项整治活动;采煤区、生产准备区、掘进区、钻修区、通风区、机运区、物管科、煤质运销科、选煤厂、后勤部负责责任范围内“三违”分析活动;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干部作风督查中对管理人员活动履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10月15日)
党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内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辟“工人违章干部反省”专栏,刊发活动文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正反面典型,宣传活动意义、目的、范围、内容等。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暨“反骄破满、解放思想”安全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认真参与,引导管理人员查摆隐患、“三违”、事故背后存在的思想认识、意识形态、制度设计、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二)组织实施(10月15日~12月20日)。重点开展七个专项活动:
1.开展“三违”系统分析
各单位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学习《**煤矿“三违”情况调研报告》,梳理分析本单位2018年以来的“三违”案例,从生产任务、分配制度、劳动组织、作业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规程措施、反“三违”指标、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深入分析、查摆“三违”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管理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同时搜集班组人员对“三违”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报安监处。
安监处根据各科区上报的分析报告及建议,牵头组织技术科、调度所等相关单位人员对2018年以来“三违”案例进行总体分析,提炼“三违”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管理问题,形成总体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建立清单,整改闭合。12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工资科(培训办)负责结合实际,从**煤矿安监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案例库》、其他省级煤矿安监局网站和集团公司网站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典型“三违”、典型事故案例中选取案例,每月下发通知,安排各单位组织干部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每周选取案例视频片,在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播放学习,参会人员进行点评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或建议。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群众学习日、专题学习会、班前会等时间对员工进行宣贯,并采取员工点评、集体讨论等形式,组织员工结合本职工作对“三违”或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刻反思“三违”或事故的教训,找准安全管理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学习讨论内容包括:①每起“三违”或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②每起“三违”或事故的性质、责任如何认定;③每起“三违”或事故暴露出那些安全管理上的漏洞;④针对所学习到的“三违”或事故案例,我们应接受的教训是什么,应强化落实哪些制度和安全责任,应加强哪方面的工作,应采取哪些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⑤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在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等方面,还应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安全生产。
3.举办专项安全培训
工资科(培训办)牵头组织对管理粗放、“三违”多发等问题突出的科(区)、班组的管理人员,以及习惯性违章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专项培训。12月20日前完成。
4.开展“无三违、零事故”班组建设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2018年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班组建设的要求和措施,大力开展“无三违、零事故”班组创建活动,月度由经管科牵头组织对各班组进行考核,对考核特别优秀的班组择机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提升班组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5.开展“三违”亲情帮教等活动
矿工会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三违”亲情帮教、座谈讨论或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等活动。四季度要召开一次群众安全工作会议,研究今年以来群监、协管工作情况,积极建言献策。
6.开展规程措施专项整治
技术科牵头每月组织对在用的所有规程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同时,借鉴恒源煤矿“一图读懂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做法,优化规程措施宣贯和考试内容、形式,提高宣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修订“三违”管理制度
结合“三违”系统分析情况和职工意见建议,以及“四新”应用等情况,由安监处牵头组织修订“三违”界定标准、反“三违”指标制度、“三违”处罚及帮教等管理制度。同时,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三违”知识抽考,促使干部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本工种“三违”知识,增强“三违”预防意识。12月20日前完成。
(三)总结提高(12月20日~12月31日)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安监处。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宣贯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宣传活动意义、目的、范围、内容等,并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和活动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实绩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单位要将活动重点放在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员上,重点研究、分析、解决管理问题,促进管理人员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安监处日常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党委组织部利用干部作风督查对活动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开展活动不认真、不扎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或人员,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五、考核
(一)活动期间,发生工伤及非人身事故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的,在矿一号文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2.月度内部门发生2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或发生1起2人次轻伤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给予责任部门党政负责人、带班人员、分管副职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3.部门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副职、队长、带班人员行政撤职处理,安监员进工资科待岗1个月。
4.因“三违”导致轻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1个月;因“三违”导致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2~6个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非人身事故比照工伤事故处理。
(二)活动期间,工作开展不力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牵头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对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并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处罚。
2.基层单位未按要求完成各项活动的,对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并视情节给予200~500元处罚。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