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办法这是对新时代的员工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公司更好发展的一个前提,你从中学到了什么?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学习《总局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7月份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以“落实《暂行办法》习惯接受监督”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活动内容有:制作廉政宣传展板、送纪律下基层、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暂行办法》有奖征文等。活动过程中,通过听党课、集中学习、自学、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形式,我进一步对《暂行办法》共4章109条条款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强化了学习效果,对自己在廉洁从业、防腐拒变、坚定信念方面感受颇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暂行办法》是“法”,有法可依
《总局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办法》是结合了总局系统各类从业人员岗位实际,多角度全方位的从廉政风险高发频发的角度,一步到位的表明触范了某项条款必然受到相应处分的结果,让我们知道哪些是合规哪些是不合规的。若此,自己必须要加强学习。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悟《领导干部若干准则》、《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切实自己的廉洁从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暂行办法》是“钟”,警钟常鸣
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要坚持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长江基础做好本职工作。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三、《暂行办法》是“绳”,行为准绳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应以《暂行办法》条款内容作为指引自己工作中的行为准绳,结合本人岗位实际,落实在具体行为上,我认为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九项规定。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坚决不触制度“红线”,不碰法规“高压线”,守住廉洁从业的“底线”。
为警醒自己,将《暂行办法》条款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准绳,达到自己监督自己的目的,特将规定条款内容罗列于此:严格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倡导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引导全体员工发扬勤俭节约、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现象;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实际行动树新风、扬正气,守纪律、讲规矩,为公司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尽上一份力。
以上为我学习《暂行办法》的肤浅认识。通过本次加强学习的同时,我深刻反思,对照办法,防腐拒变,《暂行办法》必将成为我今后工作生活中最基本的行为准绳。我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尤其在独处时能够谨慎不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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