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员,对于纪律可谓是感触最深,拥有严格的纪律可以促进内部的长治久安,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纪检监察干部对于纪律的思考与认识,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对《条例》的三点认识
(一)纪律是组织温暖。严管就是厚爱,纪律约束与组织关心不是对立的,是前提与结果的关系,相辅相成。发现了违反纪律的苗头和倾向,组织上不去及时指出来,等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最后等来的是纪律处分,甚至是法律制裁。西方有句谚语:要想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一旦疯狂了,就没有边界了。小问题护着掖着,表面上看是爱护,最终必将害人不浅。
(二)纪律是最大福利。说到福利,大家很容易想到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名誉荣誉等等,但自由何尝不是一种福利?!当腐败分子身陷囹圄,总是感叹:自由真好!绝大多数违法行为都是从违纪开始的,纪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比黄金都珍贵,失去了自由,一切荣华富贵都将烟消云散。所以说,纪律是能够享有一切福利的基础,是最大的福利。
(三)纪律也是生产力。“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纪律是单位管理的保障,纪律也是个人修养的体现。一个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和进取心的团队必定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同样,一个积极主动、忠诚敬业的员工,也必定是一个具有强烈纪律观念的员工。有了铁的纪律,就有了“四个意识”,有了铁的纪律,就有了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力量,就会夯实业绩,创造奇迹。
二、如何学习践行《条例》的三点看法
(一)学习纪律。
怎么学?我认为当前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习讲座。最近连续聆听了总分行的两次专题辅导讲座和徐加爱组长的讲话,还有中心组学习讨论,都有助于我们学习领会新条例内容。
二是科室自主安排学习。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业绩考核标准的要求,各科室每季度都要自主安排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建议把《条例》作为第四季度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讨论,把《条例》内容传达到每位员工。
三是结合“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集中学习。今年,中支纪委连续转发了1—7月份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要结合“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以案为鉴,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条例”规范要义,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二)对标纪律。
怎么对?我认为主要围绕“六大纪律”对照思想、工作和日常言行:
一是思想对标。就是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党中央和人民银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当前要结合“七个有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好自查排查。
二是工作对标。最近,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规范》,列举了全面从严治党40项正面清单和60项负面清单,根据中支党委要求进行了转发,并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对照执行。
三是日常言行对标。徐加爱组长在10月12日的纪检监察通报会上,认为人民银行系统“八小时内”基本规范了,但“八小时外”依然缺位,这是对人民银行系统干部管理的一个基本判断,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中心支行开展了“八小时外”个人风险隐患行为专项排查,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做到守住“国标线”,不碰“高压线”。
(三)严守纪律。
怎么守?
一是责任主体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对职责范围内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净化政治生态。
二是监督部门守。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监督上多花心思、多注精力,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是干部职工自觉守。纪律光靠监督检查、强制管理还不行,关键还是靠“内因”,每位干部职工都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做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以人民为中心”,不仅要做到“令行禁止”,更重要的是要做到“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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