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学精神,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突显教学特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检查工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学院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快来看一看吧。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迎评建设”为契机,积极学习贯彻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应用型教育教学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逐步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凝练教学特色。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6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各学院(部)应组织系(教研室)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到各学院(部)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部)常规检查内容
学院(部)常规检查按照《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附件2)的内容开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调、停课情况和公共选修课等情况)。
3.各门课程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其中2017版教学大纲制(修)订完成情况请填写附件3。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6.课程与教材建设情况。
7.学院(部)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请见附件4)。
五、学校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3.2015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4.教研活动记录。
5.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收集归档情况。
6.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材料。
7.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档案。
教务处拟在第10~11周组织召开新入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学院(部)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学院(部)应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梳理并及时更新完善现有制度;明确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各学院(部)应加强对本单位教师教学纪律监督与指导。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管理制度,继续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
4.加强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各学院(部)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第9、10、11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对本单位各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星期一检查完毕之后连同上周星期五的《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5)纸质版报送教务处,10月29日(第9周星期一)和11月16日(第11周星期五)这2次检查结果单独报送。
5.组织研讨课。各学院(部)组织1~2次研讨课,并于10月29日(第9周星期一)之前将具体的研讨课安排表(请见附件6)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备案。研讨课应注重两类课程,一是体现应用型较好的课程,二是向应用型转变较困难的课程。通过开展研讨课,引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落实应用型教学理念,促进应用型“优课”建设。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各学院(部)、各教研室以研讨课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组织学院领导、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听课的有效性。
6.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召开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均应至少1次,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请见附件7)。各学院(部)于10月29日(第9周星期一)之前将具体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请见附件8)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备案。
7.总结检查情况。各学院(部)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于11月19日(第12周星期一)中午12时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见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报送至教务处。
8.本文附件2、5(纸质版)、附件6、7、8(电子版)、和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送教务处,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报送,供学校随时备查。
七、工作咨询
联系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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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行政楼2楼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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