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能直接饮用的水越来越少,大多水源都招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我们要做好水源保护工作。下面小编带来的是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94号)及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暨2018年“护水斩污1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要求,我局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行动,现将排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辖区内无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本次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涉及区域主要为区内新路岙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城湾水库(县管农村饮用水源地)、紫微岙水库(县管农村饮用水源地)和瑞岩寺水库(县管农村饮用水源地),由局污控科牵头、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共同参与。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相关督办件涉及项目进行回头看工作,同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受禁止的农业生产活动、农村生活设施利用及交通活动的防污染机制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
二、工作成效
本次行动我局共出动工作人员20人次,对4个水库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水环境违法行为;对相关环保督办件进行后期检查,涉及项目都已整改到位。对每个水库进行采集水样工作,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三、下一步计划
1、做好长期的监管工作,加强管理,推进网格化进程,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保障,力推排水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随机对水源地周边开展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对相关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违法项目死灰复燃。
2、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定期对各个饮用水水源地的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做好水质变化记录台账,关注居民用水安全。
3、强化水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做好事故响应工作,完善水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水环境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水污染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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