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造成消费者协会人数基数也是很庞大,我们要做好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总结,让我国市场达到稳定和谐。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消费者协会2018年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县消费者协会按照省、市消协的文件指示精神,在县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为主线,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消协履行能力和水平,增强消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今年的3月15日,我们在县领导及局领导的带领下,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了使活动更具有广泛性,更加贴近消费者,我们在位于县城中心繁华地段的凤翔国际商贸门前,设立了为民宣传服务台,并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设立了消费服务咨询台,受理各种消费投诉。活动旨在向消费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活动中我们共散发了宣传材料一千余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受理投诉两起,接受咨询23人次。同时在县城各大商场,居民集中地区,设立消费宣传服务台。通过宣传,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活动的目的。
受理投诉是消协的主要工作。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消费者保护条例》赋予消协的职能,对每一起投诉案件都十分重视,在思想上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进行调解,做到及时准确。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到目前为止共计受理投诉53起调解53起,调解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两万多元,尽最大努力使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我们县消协对各分会、投诉(联络)站的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通过调解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营者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秩序。同时与县法院完善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共计向县内各大商场、商铺等经营单位发放信誉卡三百多本。同时,我们按照鹤岗市消协的文件要求,对全县四家市级诚信单位进行统一年检。
此外,我们把工作范围扩大到社会活动中。在日常生活中,用眼睛及时发现消费中违规的经营行为。如:霸王条款,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和信誉卡。对不符合有关消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提醒和指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防患于未然。常倾听身边人们有关消费中遇到的麻烦事,这样能及时了解我县消费的有关热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当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及时、尽快和妥善的处理妥当。
2019年工作安排:
1. 做好“消法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2. 继续做好“受理投诉、调解”工作,确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做好“信誉卡”发放工作,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县市场经济秩序。
总之,我们将按照省、市消协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和县局领导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稳中求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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