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会有争论,面对自己无法私了的情况,我们需要调节能手进行调解,你知道哪些调解能手事迹?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人民调解能手冯洪亮先进事迹材料。
冯洪亮,**区司法局齐都司法所所长、齐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2002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已调处矛盾纠纷220余起,积极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学习调解知识,提升调解能力
工作中,冯洪亮认真学习《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调解纠纷时,坚持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类矛盾的行家里手。2010年,该镇村民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摩托车上的4人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冯洪亮认真分析了事故发生原因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明确指出双方责任,经多次协调,达成张某支付4人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协议,使这一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严格工作程序,化解家庭纠纷
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调解协议得到较好执行,冯洪亮在调解前深入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调解过程中积极同当事人沟通,力求结果使双方满意,在调解完成后一个月内及时回访协议执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今年,村民马某到司法所反映儿子不赡养老人,寻求帮助。冯洪亮先后向邻里、村委了解情况,得知马某与老伴刘某体弱多病,两个儿子确实存在不赡养的行为,村里几经调解,二人拒不理睬。冯洪亮多次找到马某的两个儿子,从道德、法律等方面进行教育劝说,让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好好赡养老人。为让老人以后的生活得到保障,冯洪亮为双方制作了调解协议,并在调解结束后随时回访协议履行情况。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冯洪亮把工作重点放在“防”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实现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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