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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2:15:45 | 移动端:2018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这一年工商局积极的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不断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也取得新的突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工作总结,快来看一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开发区工商分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消保维权工作,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消保维权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共接待并解答来人、来电有关消费维权咨询约600人次。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权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受理消费维权投诉举报。严格投诉举报工作处理时限和处置程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提高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止10月29日,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36件,其中:受理工商一体化12315投诉举报282件(投诉228件、举报54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34件,来信来访投诉举报9件,“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投诉11件,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98.2%,共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08万元。

    三是持续开展“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围绕群众诉求和关注,盯紧重要商品、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消费投诉热点整治,围绕重要节日消费集中,消费投诉频繁,在节日前夕针对不同节日消费商品和服务的特点,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节日市场整治,营造节日安全消费环境。2018年先后针对“春节”、“六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虚假宣传、消费侵权、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7月完成辖区第一轮涉及39个品牌共69批次洗涤用品磷含量抽检工作;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款金额38500元;对通过网站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立案1件,罚款15000元,监测检查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148条次,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7次。

    四是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五进”活动,引导服务行业组织及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年内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规范管理”的原则,分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辖区内大理阿鹏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老祥云商贸有限公司漾濞路二分店及下关西窑店三家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并于2018年7月10日起面向社会进行创建公示,通过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实现“消费安全、消费质量、消费价格、消费服务、消费维权”五放心,推动辖区企业、商圈、行业、街区等多主体、多层次开展创建活动。

    分局从吃、住、行、游、购、娱入手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酒店、超市、购物店、租赁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34次,出动人员193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检查经营户362户,其中: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旅行社业务的32户企业;从事汽车、自行车租赁业务的经营户33户;从事涉旅经营的经营户297户。突出对住宿、餐饮、租车、土特产品、成品油等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缺斤少两、敲诈勒索、欺客宰客、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要求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必须亮照经营、明码标价、文明服务、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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