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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学生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精选7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2:19:03 | 移动端:诊所学生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精选7篇

实践是我们认识事务根本的路径,实践教育在今天越来越普遍,也让大学生早早学习到生活的不容易。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诊所学生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精选7篇。

    篇一

    诊所学生在妇联的工作主要有:接听来电咨询、协助接待上访人、对上访资料录入与归档。在工作中,诊所学生接触到的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较多,占上访案件的92%。其中离婚纠纷、家暴案件占较大比例。

    诊所学生了解到: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仍是妇联工作的重点。女方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里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往技术型、科技型轨道发展,缺少一技之长的大龄女性失业率逐渐偏高。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很容易成为另一方的附属,男方在家庭中也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自然而然地会把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不快发泄给未直接创造价值的对方。同时,离婚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是妇联工作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3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财产问题直接导致子女抚养权归属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在了解到相较于课堂更多更广泛的案件及其处理方式的同时,诊所学生真正感知到妇女权益保护这一当今社会的重要命题。

    篇二

    诊所学生以老年人权益保障为主题,给社区老人们普及了关于子女赡养方面的法律常识。在与老人们交流的过程中,诊所学生发现:虽然老人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仍然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很少有家人陪伴,老人维权意识相对比较薄弱,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许多老年人缺少正确的保健知识,容易被诈骗分子忽悠。诈骗分子往往以冒充专家、使用虚拟电话等形式向老年人推销高价保健品,针对老年人“长命百岁”的心理,以假药、劣药等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即便有老人在事后意识到是骗局,也难以维权。诊所学生建议老人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求助,并协助其搜集相关证据。

    在接受咨询过程中,诊所学生专业知识的提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更多地看到法律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对于空巢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而言,家人应当肩负起尊重老人、关心老人、保护老人的责任,法律诊所的学生也将帮助老人维权。

    篇三

    诊所学生在社区设置了法律咨询服务台,接受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居民咨询了一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诊所学生经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探讨,一 一给出了建议方案。例如,曾有一位老人前来咨询遗产继承的问题。老人和养女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务,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生女儿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与本身具有赡养义务的人订立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该遗赠扶养协议关系成立。假设在老人的晚年生活中,养子女怠于履行其赡养义务,此协议就起到了确保其晚年得到赡养的功效。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优于法律的倡导性规定。

    篇四

    在社区实践中,诊所学生收获的不仅是专业上的知识,更是生活上的经验。社区这个耳熟能详的词语不再是一两个冷冰冰的字符,而是有回忆有收获的实践基地。

    “在这里,诊所学生有组织有分工,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大机器上的小齿轮,虽然不起眼但是不可或缺,大家有条不紊的在自己的岗位上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比如戴书记,陈姐姐,王主任,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但正因为有了他们,整个社区才会团结一心,欣欣向荣。在社区这个小社会里,我们感受着并成长着,我们体悟到了不同于课堂不同于教学的东西,而这些,都是社区带给我们的。”小组组长曹泓楠这样说道。

    “在这里,诊所学生有组织有分工,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大机器上的小齿轮,虽然不起眼但是不可或缺,大家有条不紊的在自己的岗位上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比如戴书记,陈姐姐,王主任,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但正因为有了他们,整个社区才会团结一心,欣欣向荣。在社区这个小社会里,我们感受着并成长着,我们体悟到了不同于课堂不同于教学的东西,而这些,都是社区带给我们的。”

    篇五

    一、解读最新出台的政策:《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与社区居民进行深入交流。

    二、建立面对面法律咨询平台,将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居民中,为社区百姓“有问题找法援”打开方便之门。

    三、在社区活动室进行有关婚姻法的宣讲活动,以更加直观的形式,使居民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

    2018年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率先提出男性可休“共同育儿假”,并对孕期女职工保护、妇女议事会制度、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等重要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平等就业、家庭美德教育制度等作了细化规定。

    “共同育儿假”:女性在应聘过程中,当被问及个人有结婚、生育的想法,在面试时往往遭到拒绝。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女性在婚恋过程中会在家庭上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传统的家庭观念是:妇女做家务活、照顾子女是应尽的本分。这其实是用人单位与传统家庭对于家庭分工的认知偏差,并非正确的社会性别观念与健康良好的婚姻家庭观,因此对于女性的就业保护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本条例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在女方生产期间 安排男方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期”。在二孩政策的大背景之下,这项政策可以使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减少女性家庭负担,促进家庭和谐。

    法律诊所一方面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执业道德,另一方面也为社会法律救济提供必要的补充。有了社区实践的经验,诊所学生更加明确了作为法律专业学生应有之义。

    篇六

    诊所学生的服务项目主要有代写法律文书、接受法律咨询、开展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据了解,在诊所学生接受的婚姻家事案件的咨询中,有一定比例关于婚姻关系的维系的问题。

    当一段婚姻存在裂缝时,调解对于婚姻家事案件而言,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处理方式。为对目前婚姻家庭纠纷中人民调解有深刻认识,诊所学生收集了许多基层工作者对调解方面的改进意见和独特见地。

    在婚姻家庭中,日常生活沟通交流的缺乏往往是夫妻关系紧张的导火线。伴侣之间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不仅可以使心性互相磨合,而且可以提升默契度,增进感情。尽管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缺陷,但包容是婚姻的常态。弗罗伦斯·伊萨克斯曾言:“承担义务是幸福而长久的婚姻关系的基础。”为维持一段幸福而长久的婚姻关系,包容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的不完美之处,是一种应尽义务。

    通过数次的实践,诊所学生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定位、自身的价值与自身的使命。法治国家需要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我们都要积极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做一个法与情共存的法律人。

    篇七

    诊所学生的实践方向主要以接受居民们的咨询为主,辅之以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知识的普及。在婚姻家庭中,由于性格、生活习惯等冲突引起的矛盾往往会使家庭关系紧张。在居民咨询的过程中,诊所学生给出的方法大概有以下几种。

    1.矛盾缓和

    首先要做好缓和双方矛盾的工作,确保矛盾不进一步恶化,以免造成难于挽回的后果。

    2.情绪疏导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与感情上的纠纷有关。要解决双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绪疏导上做工作,帮助双方回想家庭幸福的时光,使当事人逐步联想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

    3.借助外力

    双方共同的熟人,如与双方关系密切的朋友、有较高威望的长辈、单位领导等参与调解。

    社区的实践,于学习、于以后的工作都会是一种可贵的经验和体会。架空于社会实情之上的知识只会是空洞且不实用的,只有了解社会的方方面面,才有可能真正将所学知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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