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要严于律己,不断的筑牢检察人员纪律的防火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能够让我们知道党对于检察人员的纪律要求。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检规心得体会范文2篇。
第一篇
思想上,坚守底线
思想对于行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是检察人员入职的第一步。《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我们来说,是目标,是方向,是基石,是起点。我们不仅要逐条掌握其内容,领会其实质,做到行有所止,更要在心中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检察人员纪律的防火墙,把各项行为举措都放在纪律边界内运行。
行动上,执行到位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详细的介绍了对于检察人员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求我们每一个检察人员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条例中重点强调的,更要特别的注意和遵守,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和生活圈,把住欲望关,切实地做到在工作中把纪律条例时刻牢记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于绩。
学习上,多方综合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规范自己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准则,在完全理解和深入贯彻的前提下,我认为我们应该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己具体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深刻的认识纪律的重要性,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不动摇,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原则,坚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在学习的基础上,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绝不越界半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公正廉洁司法。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要监督,更要接受监督。对于刚刚加入整个检察系统的成员,《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存在,是为我们每个人员设立的一条红色的“高压线”,早学一步,深学一层,严格恪守我们的职业道德,明晰自己的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以人格力量赢得群众信赖,保证司法公平公正。
第二篇
修身,提升综合素养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是信仰之本,立志之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严于修身,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方面,要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
另一方面,注意自我修炼、心无杂念,坚持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保持从容淡定,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内安于心,外安于目”。少一点杂念,多一点公心,不为利所迷、不为欲所惑、不为名所累,不为情所动。
最后,修身也要修作为。“干事”是公职人员的天职,“担当”是公职人员的责任。我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抱实心、练实功、出实绩,让自己有担当的宽肩膀。同时也要苦练心志,直面困难挫折,抓紧历练,俯下身,经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古人云“蒲柳之姿,忘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作为公职人员,我要多磨练自己,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骛钻业务,真正做到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律己,把握行守尺度
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律己是一种品格,也是一种境界,它要求我们在工作生活中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律己体现在以两方面:
一是慎独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慎独慎微至关重要。我要在细微日常中磨砺品性,在谨小慎微上历练意志,在一点一滴中固化底线。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二是行守有度。世间万物,皆有其度。倘若失度,则往往过犹不及。在工作岗位,我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敬畏组织,敬畏百姓,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心中时时有规矩在审度,行动时时有把尺子在量度,在心中筑起敬畏的堤坝,真正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守。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作为检察机关的公职人员,更要把纪律和规矩牢记于心,体现于绩。在今后工作中,我会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时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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