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今天,越来越多子女因为工作忙,照顾不周,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们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你写好调研报告了吗?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5篇。
【篇一】
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为审议好市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xx年2月26日至3月1日,深入到有关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敬老院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听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老龄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和市委“1336”工作思路,将养老产业作为全市转型升级中的一项“朝阳”产业来研究推动,实现了以老惠民、以老促需、以老促变、以老促产的老龄事业新局面。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面推进老龄工作发展
市政府始终将养老服务设施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形成“市级领导挂钩包保、市直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谋划策,强力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发展新格局。制定出台了《蒙自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xx年)》、《蒙自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xx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市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摆上重要位置。出台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联络站)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蒙自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x~2020年)(征求意见稿)》,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针对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特殊化的发展态势,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养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化管理”的模式,大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体教育、精神慰藉、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积极创新居家养老服务经营管理机制,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扶持具有实力的民间组织或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从而改变了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管理大包大揽的状况。
(三)宣传到位,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养老惠老政策
一是积极营造“敬老助老”氛围。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将尊老、敬老教育纳入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并将“家庭美德(孝德)榜”作为我市xx年以来开展的“善行义举‘六德’榜”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敬老爱老立榜活动。二是强化“老有所养”的政策落实。高标准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确保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着力解决“老有所医”的难题。老年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四是竭力改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条件。近年来,共投入1xx1.6万元,建成老年大学1所、基层老年活动室73个,发展了基层老年人协会138个,协会会员达2.1万人。
二、存在的不足
调查组认为,我市的老龄事业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对政策法规的认识、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化养老的浓厚氛围,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估计不足,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不浓。部分乡镇、单位和基层干部对老龄工作关心、重视不够,依法开展老龄工作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公益性养老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未落实。未制定实施老龄事业、老龄产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尚缺乏整体性、长远性的统筹规划。市级层面的两个“十三五”规划未出台,使得我市老龄工作无顶层设计,工作无目标方向。虽然近些年分别出台了一些惠老政策和办法,但覆盖不全面,相互间缺乏整合,存在“碎片化”现象。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滞后,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化养老需求。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由于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以及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费紧张,经营困难。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偏低,政府补贴不足,难以维持现状。
(四)养老服务队伍能力弱。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护工配置严重不足。目前,在我市养老机构中从业的服务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较低,且护工短缺,与服务对象比例失衡。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为降低营运成本,不愿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大多数护工人员缺乏护理知识。
(五)老年协会发展不平衡。坝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发展速度
快、协会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经常性开展活动,为老年人办了许多实事好事,较好发挥了作用。山区老年协会作用发挥较差,一些村委会尚未成立老年协会,已成立老年协会的由于领导班子不健全,经费短缺,所以工作平淡,活动少,协会的作用和老年人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应有的活力。
(六)社区公共用房预留不到位。现蒙自城区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小区、小城镇居民区和村镇建设未预留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场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部分小区虽已预留社区业务用房,但多数社区业务用房面积太小或没有统一布局在一起,使用极不方便。
三、工作建议
为促进我市老龄工作,建议蒙自市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 营造尊老、爱老氛围。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把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市、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大张旗鼓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大力开展慰老助老志愿者服务活动,助推尊老爱老助老新风尚的形成。要引导家庭主动承担赡养、扶养的义务,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二)高位规划老龄事业,促进老龄工作发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提高发展老龄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紧编制出台《蒙自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蒙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三)完善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增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将老龄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保障制度,规范养老机构收费办法,探索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慈善捐助机制。重视发展养老产业。要着力培育现代老年产业体系,坚持福利化和商业化同步发展,着眼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发老年保健康复、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住宅公寓、社区活动等服务市场。
(四)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在养老服务业和社区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相关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现有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壮大养老助老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要动员广大志愿者为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洗衣、打扫卫生或陪医、陪护等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空巢、病残、失能老人结对,开展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互助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老年协会建设。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建组织、强规范、保经费,确保老年人协会的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在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作用。通过对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使老年协会成为老年人娱乐、学习、锻炼身体的重要平台,切实增强老年人协会的服务功能。
(六)认真落实政策,确保服务设施到位。根据《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xx〕155号)精神,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城镇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规划控制,强化住宅小区的服务功能,营造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住宅小区规划验收时,应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相关要求方可通过规划验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公共性服务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为公益性服务设施办理建设的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将产权移交给镇人民政府,供社区居委会使用。同时制定措施,确保住宅小区所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被改变其使用性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城镇老年人服务。
【篇二】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们法工委于今年10月份对我县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老龄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自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截至xx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5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xx%。预计到2020年,我县老年人口将突破12万,老龄化系数高达20%。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做好老龄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老龄工作总体上健康发展。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日趋完善。基本完成《宁海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2011年3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不断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资金补助、建设用地安排、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二是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较快。在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同时,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xx年至xx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敬老院实施高标准建设或升级改造。各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得到一定改善,内部管理日趋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目前,我县共建有14家敬老院和1家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共占地159.75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合计床位xx00张。特别是西店镇敬老院建设标准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县老年公寓工程项目已列入县“十二五”建设计划并批准立项。
三是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升,城乡低保实现一体化。出台了《宁海县老年人优待办法》,免费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及时足额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3200余万元高龄津贴。积极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全县行政村和社区都建有适合老年人活动的文体活动场所,98%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健身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二、当前我县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老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水平滞后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老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严格的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不能及时、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畅,整体效应不明显。
(二)养老服务不能有效满足养老需求。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与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4%以上这一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居住环境和服务管理较好的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一床难求”。此外,我县尚未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也不够完善。部分社区、行政村缺乏必要的活动场所,有的活动设施简陋、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不正常,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知识水平较低、年龄结构偏大、服务素质不高等问题,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不足,无法有效满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同时,由于工作经费缺乏足够保障,工资待遇较低,影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难以吸引年轻的、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三、对我县老龄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加快规划实施,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积极落实一系列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合理规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保障城乡养老机构协调发展;要合理定位政府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政府建设的养老机构必须保证收养失能老人为重点。
(二)加大扶持力度,保障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一是要充分发挥家庭养老作用,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处理好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引导更多民间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养老服务。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协调开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老协会的作用。做好基层老协的规范化创建、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积极指导老协会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开展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养老机构的功能幅射。要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专业,培养年轻的、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要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确保队伍稳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积极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群众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
【篇三】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xx年老龄调研工作的通知》(新老龄办发〔xx〕14号)要求,xx老龄办利用到全州各县市检查调研工作之际,在全州范围内对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是xx老龄化速度加快。截止xx年底,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4.82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1.8%,高于自治区的人口老龄化水平,且每年以4.4%的速度在增长。二是老龄人口中“空巢”老人数量多,已达27302人。全州失能老年人3230人,失智老年人672人,贫困老年人10170人,享受低保的“四老人员”3656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的逐步变化、生活工作方式的转变,xx空巢老人的数量在近些年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三是未富先老的特征明显,与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比较,xx老龄化进程具有明显的超前性。
近年来,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人事业,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已逐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强福利院建设,集中供养能力不断提高。全州目前已建成县级社会福利园区8个、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4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敬老院16个、州公办老年公寓1个、库尔勒市城区内民办老年公寓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90个。目前全州各类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已达5600余张,已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标准,实现了“十二五”制定的目标任务。
(二)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扎实推进。在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州民办养老院达到6处,设计床位1100余张,实有床位468张,入住400名老人。
(三)加快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十二五”以来,全州已建成或在建日间照料中心18个。目前投入使用3个,建成后未使用9个,在建6个。通过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以此为依托,可整合辖区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体健身、志愿服务等项目。
(四)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xx年7月xx对库尔勒市6家民办养老院通过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相应的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开办补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虽然由民政部门主管老龄部门参与,但涉及到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等诸多部门,涉及州、县市、乡镇、社区(村)各层面,远非民政和老龄部门可以抓好。目前,全州民政老龄部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过少,力量有限,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往往是力不从心,尤其是管理体系上重城镇轻农村,乡镇、社区从事养老管理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社会上民营企业有参与意愿,但实际投入不足。相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运行机制上是管理缺乏手段,协调缺乏效力,监督缺乏力度,服务缺乏合力。
(二)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1、规划上缺位。目前,xx和各县市普遍没有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过系统、全面、科学的规划,导致政策缺失,州县市均未出台养老服务事业相关的政策,致使县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滞后。
2、机构供养能力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步凸显。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xx福康老年公寓入住率较高,管理水平和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州政府调整场地后,现临时搬迁至库尔勒市xx福利院3期,新场址尚未确定。各县市养老机构空置率高,主要是宣传不到位,社会上普遍存在养老意识落后,比较保守封建,宁肯独居在家,不愿接受机构养老。
3、社区养老发展滞后。目前,全州村、社区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地方配套明确的扶持政策,家庭养老服务企业零散,服务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虽已建设18个日间照料中心,但已投入使用只有尉犁县孔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政府的支持下,安排了5名公益性岗位,每年财政拨付3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其余的日间照料中心均无机构、无编制、无拨款,因此无法发挥其功能,基本闲置。
(三)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1、建设用地制约养老服务发展。虽然文件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工业用地,可改为养老服务用地,兴办养老机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制约因素过多,周期较长,难度较大。xx年4月,国家国土和住建部门已下发关于养老方面文件,但是时至今日xx、县市还没有接到具体可操作的相关文件。
2、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调研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首先认为“缺乏政策支持”,其次是“资金困难”,这同样也涉及政策的支持。经营一所养老机构,前期的投入很大,而后期的收入较慢,投资回报率低。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对于民营资本来说经营难度大。长期以来,国家都没有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法规。国家35号、自治区87号文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金支持力度小,涉及部门多,建成投入运营后,根据实际入住率,床补才有可能兑现。并且扶持、床补资金分期拨付,吸引民间资本的力度不大。民间养老企业普遍认为国家对养老机构扶持的含金量过低,导致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四)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有待培育。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严重短缺,现有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配备有限且专业水平低。目前,在机构养老1943人,护理工作人员235人,其中持证167人。从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来看,大部分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不具备,且从业人员数量少,待遇不高,流失严重,护理人员奇缺。志愿服务队伍没有系统的组织管理平台,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组织化和规范化。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远远不能适应养老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五)媒体缺乏对养老机构的宣传。运用报刊、传单、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养老机构宣传不够,老年人不了解这些养老机构的具体情况,使得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无法入住,导致入住率偏低,影响养老机构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统筹协作,完善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制定规划。按照为全社会老年人服务的发展思路,制定全州养老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将养老工作发展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制定养老工作阶段性推进计划,明确养老建设规模和进度。二是成立统筹协调领导下组。充分发挥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由政府协调,民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规划、国土、老龄、社保、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如:发改委要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立项工作,民政部门要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面上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资金支撑,国土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用地保障,社保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与医保、社保的对接工作,特别是老龄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等。三是纳入目标考核机制。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巩固发展“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二)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公办养老机构代表政府履行着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任务和面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示范、培训等功能,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一是加快xx富康老年公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全州乃至疆内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和样板作用,同时加快各县市及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社会养老服务提供载体。二是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为缓解部分公办养老机构面临的资金短缺、人员不足等问题带来的管理和运营压力,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转给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进行运营。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并享有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政策。
(三)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民办公助”工作机制。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及在用水、用电、用气、供暖按照居民收费价格标准执行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主导下做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建立符合xx实际的配套实施机制,着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不断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壮大。
(四)强化扶持引导措施,健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仍然是现阶段xx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建议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资金补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老年教育、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城市社区普遍推广,并不断向农村社区推进。二是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集护理(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综合型的养老护理院,为高龄、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护理或陪护,进一步提高这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三是加快信息网络服务。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包括老年人健康档案、子女联系方式、居家呼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五)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工作强度大,收入待遇和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且流动性相对较大,导致队伍整体发展动力不足,是影响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掣肘。为此建议,一是对养老护理员实行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由民政牵头,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出台养老护理员免费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意见。对全州所有养老护理员分期分批进行免费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毕业后优先安排至各类养老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作为社区工作者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并在今后再就业过程中作为加分因素。三是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有关部门应尽快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大力倡导“敬老爱心储蓄”,形成有效的爱心储蓄回馈机制,逐步建立以专业养老护理员为主、志愿者服务为辅的养老服务联动机制。
(六)注重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大力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办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xx老龄工作取得的成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以及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要突出颂扬参与、支持、赞助老年人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各类好人好事。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大家了解当前社会的人口结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4-2-1家庭模式带来的危机。同时要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要以“敬老宣传月”等节日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在全面贯彻党的xx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大好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批示为契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xx党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的要求,以让广大老年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着眼老龄工作政策机制创新,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老龄工作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
【篇四】
xx市作为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如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协将这一问题作为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今年6-8月,由市政协主席黄加忠挂帅,副主席徐德华带队,市政协社法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协参加,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就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人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xx年末,我市共有人口484.2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75.96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5.6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54.5万,占总人口的11.25%;70-79岁老年人23.3万,占总人口的4.81%;80-89岁以上老年人10.9万,占总人口的2.25%;90-99岁老年人2.34万,占总人口的0.48%。全市有百岁老人187人。根据目前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总人口的10%以上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的国际标准,我市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总的来看,我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增长快。近三年来,全市老年人口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将达91.72万人,约占总人口17%以上。二是高龄化。至xx年底,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36.56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8.1%;到2020年全市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45万人。三是空巢化。xx作为劳务输出大市,众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空巢老人25.68万,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33.9%。四是失能严重。目前全市有失能半失能老人19.xx万,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5%。
针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政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xx-xx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抓好老龄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是逐年增加项目建设投入。2012—xx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2925万元,其中上级投入857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福利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居家养老示范点、农村幸福院、老年公寓、光荣院建设,用于民营养老机构培训及运营补贴(省下拨资金)、百岁老人生活费、老年机构活动经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近几年来,南县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资金用于敬老院的建设和运转,特别是县福利院,两年共向上争取资金1.2亿元,建成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集医疗与养老于一体的高标准公办养老机构。
三是逐一健全工作机构。全市7个区县(市)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有老龄专职干部12人,其中6个县(区)配备了老龄办主任。
(二)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增加
据统计,截止xx年7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45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所、床位440张,乡镇敬老院119所和村级“五保之家”93个、床位10792张。全市有民办养老机构30所,床位2533张。另外,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9个,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幸福院258个,设置床位1708张。我市养老床位总数已达到1547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0张。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一些地方还配套建设了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门球场等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建立了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护理、保健服务。
(三)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实施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有享受城镇低保老年人27691人,月人均救助水平270元;享受农村低保老年人4117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120元。二是注重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通过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广老年健康教育,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各区县(市)中心医院都设立了老年病门诊、病房和家庭病床,积极为老年病患者开展救治和护理服务。三是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市有五保户42879人,五保供养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1%,其中:集中供养10593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25.4%,年人均供养水平达5900元;分散供养3xx86人,年人均供养水平达2900元。四是对高龄老人给予了更多关怀。各区县(市)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400元。五是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和扩大。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已建立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政府经办为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形成了养老保险与低保补助、特困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等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规划不够完善,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市县两级缺少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整体规划。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不太合理,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机构的种类、数量、规模等标准不明确。特别是没有土地使用规划,使得需要建养老机构的地方建不了,想投资建的也不能建。如桃江县有民营企业想在县城周边建一所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养老院,但因土地无规划而批不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服务标准、评估体系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养老机构,民政机关虽然有养老机构登记审批权,但对不进行登记许可的机构(如部分家庭式养老服务中心)并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除此之外,全市对养老服务业普遍缺少准入标准和量化的综合评价体系,既无法从源头上进行监管,也无法对其跟踪管理,对其服务质量等也没有判定标准。
(二)服务体系基础薄弱,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我市在居家养老为基础、依托社区(村)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一是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大部分形同摆设。目前,全市农村幸福院、家庭式养老服务及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站点只有400多个。由于这些站点投入资金有限,场地狭窄,房屋设施陈旧,消防设施跟不上。有的位置偏远,行走不便,许多老年人难以到这些中心(站点)参加活动,这些中心(站点)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社区(村)干部,而社区(村)承担了过多行政职能,工作任务重,加之经费紧张等问题,制约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发挥。在服务项目上只有少数地方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所以社区和农村的绝大部分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福利院难以正常运转。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手段落后。从河南安阳、山西晋城的经验来看,构建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均以强大的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为支撑。而我市至今为止仅仅只是依靠人社平台,建立了基本的数据台账,功能单一,仅能掌握基础情况,而无法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和了解老年人的动态需求,提供适合的服务产品。同时,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偏窄(65岁以上、家庭生活在保障线以下、失能半失能老人),标准偏低(每人每月20元),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三是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全市提供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的企业为数不多,提供的老年服务产品较少,服务内容单一,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三)投入主体单一,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主要靠各级政府,特别是依靠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项目资金的争取。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投入仍然偏低。同时,市场资源整合不够,也制约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一是床位总量不够。我市目前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0张,距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每千名老人达到35张床位的目标还相差较远。乡镇敬老院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25.24%,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40%)。二是乡镇敬老院运转困难。目前,全市只有赫山、桃江、南县和高新区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他地方由于工作经费无保障,运转相当困难。三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因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大,风险高,回报率低。特别是缺乏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员培训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稀少,发展不平衡,安化、南县、大通湖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还是空白。四是养老护理员待遇偏低。目前,我市养老护理人员不足,招聘困难,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工作苦累脏、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低(普遍在月工资600—1000元),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影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缺乏紧迫感,工作驱动力不够
在个人层面,受传统以家庭为主养老观念的束缚,绝大部分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去,子女们也不愿送老人到养老机构养老。在社会层面,由于对养老的责任主体缺乏明晰的认识,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南县福利院一期100个床位运营3年后,通过多方宣传,入住率才达到73%。在政府和部门层面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起点不高,发展不平衡。
(二)政策扶持落实乏力,相关优惠难到位
xx年来,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土地、资金、补贴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有关政策都属于指导性文件,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市在统筹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部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原则和鼓励办法,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政策的研究和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制约了我市民间力量对养老服务业的参与。
(三)综合协调力量薄弱,工作协同不够
养老服务工作量大、面宽,关系全市70多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民政、国土、财政、规划、公安消防、科教文卫等诸多部门,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部门进行全面统筹协调。但实际中,虽然各级设立有老龄委,但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老年服务工作仍是民政、老龄部门热,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特别是承担具体综合协调职能的老龄办仅仅作为民政部门内设科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人员严重不足,没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对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老龄服务工作的要求及不匹配。
四、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修订完善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我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把握老龄化趋势,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市县两级要尽快制定“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明确各类养老事业的项目、地点、面积、功能等。特别是要根据(湘政发〔xx〕xx号)文件提出的“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做好新建成区和新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土地规划。要整合原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对《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重点建立养老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其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公办养老机构资金运转问题;要提高敬老院建设的补助资金,要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人员培训补贴等补贴标准。(见附件:湘政发〔xx〕xx号文件摘要)
(二)夯实服务基础,着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可借鉴山西晋城模式的先进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社区建立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菜单式”服务,开发“亲情呼叫系统”,扩展“一键通”服务模式、“电子保姆”等高科技服务项目。首先,在中心城区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量达到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二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先进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而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创办家庭护理院、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探索成立老年服务公司,切实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抓住国家、省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资金上扶持的机会,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要拓展养老服务载体,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便捷实用的社区老人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加快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老年福利中心(站),农村福利院、农村五保户之家和养老服务示范点等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做好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特困老人、五保老人的救助工作。探索以房养老和以地养老的办法,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三者相结合,建立一种开放型的养老保障制度。
(三)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办事原则。一是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综合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财政贴息、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全市动员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符合xx实际,适合各层次养老服务需要的养老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符合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要纳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强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积极推进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金融保险业大力开发有利于提高民众养老水平的金融保险产品,完善相关服务,切实加强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一是要建设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完善强化职能管理机制,在设立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事业经费上给予倾斜;建立服务准入、竞争及监管机制,通过招标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企业加盟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建设,着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二是建设一支公益性服务队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配齐专职管理人员,设置公益性社工岗位;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合理设置管护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三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定期定点开展义工活动,为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或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文化、精神等方面的服务,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服务群体。
【篇五】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3-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会同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滨的带领下,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走访了xx等地的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新前西范老年公寓,召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局的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区从xx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0年。截止xx年底(下同),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8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xx.6%,与xx年(下同)同期相比上升2.6%,老年人口增加迅猛,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我区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显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一是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4家,民办养老机构28家,床位总数5574张,关停了一些规模小、条件差、消防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了一批乡镇敬老院,与xx年同比养老机构减少5家,但床位数增加了1300多张,约增加30%。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展迅速。我区积极探索多渠道发展模式,逐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73家,增加了212家,同比增加约132%。三是村级养老机构出现新形态。有些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积极探索利用村集体资金建成老年公寓,为本村的老年人提供集中提供住宿、就餐,如新前街道西范村。
(二)养老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得到推广,实现了“以院养院”,提高了床位利用率。现已有7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经营模式。“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扩展,探索建立在医疗机构开设养老院、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引进“一家亲”推广社区智慧养老,着力推进机构、社区、社会和家庭等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养老服务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政府在xx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我区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黄岩区养老院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建立养老需求评估、服务补贴制度,完成评估13.5万人,享受补贴的有3500多人。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规定,目前已有9个拍卖地块落实了居家养老配套用房。
(四)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共投资1.3亿元新建区福利中心,计划xx年底前建成使用。投入400多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补助1682万元,加大对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投资2000万元改造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小区)的基础设施。
二、我区养老服务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虽然区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上看,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约因素还比较多。一是用地难。在用地指标紧张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相关手续比较繁琐,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较慢。二是取得补助难。我区部分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村级老年公寓因缺少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硬性条件,不能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无法取得相应的补助资金。三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大都在900-1200元之间。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依托村居、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安养的实际需要。已建成的居家照料中心,受运营经费、管理服务人员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部分的照料中心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不佳,有些城市社区缺少照料中心用房,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和改造难度大,场地设施权属复杂。
(三)养老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区应对老龄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间不长,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设、资金补助、服务形式,对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内涵研究不够多。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四)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经验型的服务形态占多数,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范和评价机制。虽然成立了区、乡镇街道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监管作用未发挥到位。
三、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区的老年人口将不断增加,老龄化率将不断上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在体系规划、土地供应、设施配套、医养融合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实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区政府要着眼于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托底功能。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落实用地优惠政策,探索政府以土地等作为股权投资,破解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引导物业、家政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出台居家服务、机构服务、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进一步明确民政、老龄、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名变相改变用地性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类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培训,提升水平,注重养老服务质量。要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加快专业教育步伐,规范培训体系,提高护理员队伍专业素养。要积极探索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利用医院的优势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落实入职奖补制度,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队伍。要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努力提供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要不断倡导人文关怀精神,促进养老机构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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