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作为国家的单位,要为人民、为国家工作,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给国家抹黑,在这一年里,你们做好哪些工作?写好总结了吗?是不是还不知道怎么写?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精选5篇。
篇一
201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针对重要节点普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利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院坝法治讲堂97场、街头法治宣传68场、校园法治讲座52场。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普法。选定环保、扶贫、征拆、招商、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法治讲座33场次。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开办"法律知识夜课班",对全县18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农民夜校"平台,普及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创新"社会文艺+普法"试点,发动社会文艺宣传队参与普法工作,精心创编10余个法治文艺作品,要求各民间文艺宣传队在演出时,至少穿插1个法治节目。
2.深化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一是从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230余人,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二是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信访事项、律师行业、保险行业等重点领域新建行业性调委会3个;认真推行"访调对接"和律师调解等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076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三是积极参与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共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30余次。
3.优化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法律援助便民到位。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妇女维权"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7件。二是公证执业高效到位。推行亲情公证、微笑公证,为老弱病残上门公证;积极推动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让群众少跑路、最多只跑一次路,提升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1022件。三是律师执业规范到位。在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规范执业"集中整治活动,今年,共查处违规执业律师2名,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四是鉴定执业专业到位。今年5月,正大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省上专家组资质认定评审,标志着我县司法鉴定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鉴定108件,无一件被投诉,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抓好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高质量开展党员活动日;积极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建立党支部。今年7月,我局成功举办了庆"七一"文艺汇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
2.扎实开展脱贫帮扶工作。局班子坚持定期研究帮扶工作,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入户1次以上,常态化联络感情、宣讲政策;今年再次出资2万元购买鱼苗,支持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利用春节、中秋节等重点节日多次对贫困户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帮扶村捐赠电脑6台、打印机2台,打造调解室1个,有效改善其办公条件。
3.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51个贫困村免费法律顾问和146个非贫困村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全覆盖",建立工作台帐和督查考核机制。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3场次、修订村规民约21件次、审查合同协议36件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53件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180个,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4.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法纳入"七五"普法宣传,编印扫黑除恶宣传手册5000余册,出动法治宣传车50余台次,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强化律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核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一对一建立台账,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实时动态管理。
(三)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强化班子建设。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智慧和力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人事任免、物资采购、大笔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努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今年以来,推荐提拔交流副科级干部3名,提拔调整中层干部8名;今年9月经县政府同意又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20名,壮大了队伍力量;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创新开设"开江司法小讲堂",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3.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了学习、会议、考核、财务、人事等17项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制度管人、制度管财、制度管物、制度管事。做到领导带头、全员遵守、逗硬执行,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业务工作高效运行。
(四)规范化建设情况
1.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年以来开始规范化打造司法所,**年完成8个,**年完成9个,2018年完成4个(其中八庙系修建便民服务中心拆除后重新打造)。至此,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每个司法所平均面积120平方米左右,20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建维修、装饰装潢、制度上墙、办公桌椅、设备器材等共计花费126万余元,县级财政包干解决资金42万元,余下84万余元均系我局向省司法厅争取解决。
2.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局采取租用民房的形式建成了集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律师咨询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7月23日正式对外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托司法所建设,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建成长田乡岩门子村和白鹤寺村、新宁镇胡家沟村、永兴镇何家垭口村公共法律服务室4个。在交警大队、看守所、信访局建成行业法律援助站3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服务室建设共计花费58万余元,除县级财政解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地租金3万元外,其余资金均系我局向省司法厅争取解决。
3.着力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对已建成的清河法治长廊、中天法治广场等传统法治阵地进行维护打造,重新更换边框、脚架、玻璃橱窗等20余处;在任市火车站设立固定宣传栏、大型LDE显示屏,将任市火车站建成法治元素丰富、教育影响宽广的新型法治阵地;在中天法治广场建设一块播放面积达40平方米的大型LED显示屏,目前该项目通过交易中心招标,已开工实施,预计11月底完工。建成后可滚动播放国家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政策,也可在周末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影视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法治宣传阵地的打造共计花费35万余元,均系我局向省司法厅争取相关资金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大型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缓慢。原计划**年我县打造滨水景观法治长廊和牛山寺法治公园两个大型法治宣传阵地,由于大型法治阵地建设属于基础设施范畴,我局向上级争取的相关资金无法使用。因为我县财力紧张,县政府确定暂缓实施。根据《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川司法发〔2018〕11号)要求,大型法治宣传阵地是评定省级法治示范县的必要条件之一,建议我县在2019年选择其中一个项目启动建设(**年,滨水景观法治长廊财政预算评审控制价为148986元,牛山寺法治公园财政预算评审控制价为460512元)。
二是年度业务经费预算不足。**年度财政预算业务经费57万元(其中社区矫正28万,普法宣传10万,人民调解10万,一村一法律顾问9万)。由于"七五"普法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县人大要求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经费。2018年度财政预算业务经费调整为普法宣传20万,社区矫正经费18万,人民调解10万,一村一法律顾问9万,总数仍为57万元。普法经费虽然增加了10万元,但却将社区矫正经费减少1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经费预算应按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保障。我县2018年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70余人,社区矫正经费应预算38万元。另外,按规中途追加非贫困村法律巡回团经费7.3万。建议2019年度预算业务经费:普法经费20万,社区矫正经费38万,人民调解经费10万,贫困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10万,非贫困村法律巡回团经费8万,合计86万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开展"法律七进"和宪法巡回宣讲活动;加快推进牛山寺法治文化公园、滨水景观法治文化长廊建设进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着力构建主体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具体、配合协作密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助力平安开江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定位、人脸指纹识别等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新方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监管,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优化法治软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年度考核和星级等次评定,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职业道德监督检查活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力争全县党政部门、乡镇政府、国有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看守所法律援助站推行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的案件优先受理,简化申请审批手续;完善"12348"热线平台建设,做好热线宣传推广,增强服务效果。
(五)健全矛盾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强化医调委、交调委、信调委等行业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着手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水平和实效。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对接,着力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篇二
2018年,硚口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定发展信心、直面矛盾问题、增强前进定力,切实保障了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多点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年度区直单位工作达标先进单位、**年度硚口区绩效考核党建先进单位、**年度**市社区(村)法律顾问办理典型案例和法制讲座优秀课件评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年度法律援助机构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坚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殊荣,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熊艳获评**年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首席调解员王丹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汉正街司法所所长周宗发获评第三届**市文明市民,社区律师谭玉华获评**十佳群众满意社区律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学彬,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苏海峰,区委常委、区公安局局长张晓红、副区长刘斌等领导先后来司法局调研指导,对今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513次,调处纠纷6312起,成功6310起,调解成功率99.97%,协议履行率100%,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红色调解室”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涵盖的重点项目进行摸底统计,分两批在辖区重点项目设立“红色调解室”50个。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和人员双向互联机制,深入项目现场,签订“服务协议”,拿出“服务清单”,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供重点项目矛盾化解专业服务。1-9月累计调处重点项目相关矛盾纠纷412起,成功率100%。1月2日《长江日报》第八版报道我区红色调解室为重点项目护航,5月26日湖北教育频道《楚天经纬》栏目报道我区多措并举推进纠纷调解工作,8月6日《长江日报》第二十版报道古田街红色调解员周菲棣先进事迹。打造“黄坚工作室”人民调解品牌。在长丰、四新社区挂牌设立“黄坚工作室”,打造“星级调解员孵化器”,以经典案例分享会、调解技能培训讲座、优秀卷宗评比、调解员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培养优秀调解团队。运用报刊杂志、电视频道、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媒体对黄坚事迹进行全方位报道,《长江日报》、湖北电视台、“硚口发布”、**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先后进行了报道。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紧抓古田街、荣华街办事处搬迁契机,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全力做好荣华所和古田所省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功能室建设合理布局,制度流程统一设计制作,工作台账资料装订成册,目前两个所的硬件软件建设已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正等待省厅验收。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已完成6000余件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社区矫正工作严守特殊人群管理底线
截至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人,解除18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8人,其中未成年人13人,全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464人,新增刑释人员270人,解除刑释人员239人,衔接率100%,核实率100%,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为0。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采取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累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20件,其中速裁案件139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做好入矫、解矫统一宣告,累计对185名入矫、181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规范执法程序,正确实施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提出撤销缓刑建议1人,警告21人次。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清查大规范”,强化督查“亮剑”效应。坚持寻常时段抽查、重要时段必查、重点人员专查、部门联合检查、年中年底执法考核、涉黑涉恶涉邪教专项排查等督查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不真、记录“早产”、台账资料不全、执法留痕不详等问题,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落实整改。采用“电子围墙”、面部识别、指纹打卡、定位手环等设备加强管理,开展视频点检16次,手环定位对5人次,严管人员手机定位率达100%。先后迎接市社矫局检查指导8次,6月20日以现场会形式迎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项检查指导。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选拔30余名热心公益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团,开展法治教育讲座74场,心理咨询活动26场,集中教育7场。5月“硚口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焐心硚’汉正街商会总会帮扶基地”正式揭牌成立,9月19日-21日,“焐心硚”安置帮教基地联合长江大酒店、汉正街商会举办“爱的传递”中秋扶贫助困公益慈善活动。“焐心硚”帮扶基地充分发挥教育、转化、培训、帮扶功能,形成了管、防、帮、教多元化帮扶教育网络。
(三)普法宣传工作打造硚口普法模式升级版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项目申报,形成普法责任清单,提升普法实效。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综治、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等目标考核项目,定期考核,推动落实。在重点领域推行“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其中42篇案例向省市推送,1篇刑事案件案例入选全国《量刑规范指导案例》,向全国推广。全方位围绕“法润硚口”主题,扎实推进“四大行动”。面向全区开展“法进机关”、“法护成长”、“法企同行”、“法惠万家”主题宣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新宪法奋进新时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春季集中整治”、“禁毒宣传进校园”、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全区机关单位法治专题培训195场次,3600余名干部参与到学习当中;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53场次,1851名青少年接受教育;组织开展**市职工劳动权益公益律师援助讲座、2018年第七届“平安中国”法治宣传、“防暑送清凉与工友同行”系列慰问宣传活动等71场次,将法治惠民活动送到了千家万户。多角度抢抓关键点,优化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借助汉水熙园法治文化广场宣传阵地,打造我区首个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宣传平台。邀请专家、学者,面向全区开展“宪法”专题学习435场次,4.16万余名群众参与到了学习中;举办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讲座,活动在全区共开展专题讲座772场,发放宣传图册8万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投诉咨询679人次,惠及群众3.3万余人;广泛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大型酒店商场及个体经营场所等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治乱”内容LED宣传广告1000余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5万余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55场;依托区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重新充实组建由24名专业律师为主体的“硚口普法达人”讲师团,精选了43个普法课题,在全区开展“百案说法基层行”行动96场。线上线下“组合拳”,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与**公交集团合作,在259路公交线路上推出了两台普法公交车,利用车身广告宣传延伸普法触角,使公交车成为了移动的普法宣传栏。依托报刊、电台,制作普法节目,拍摄微电影“俯首甘为孺子牛”,并积极参与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在湖北电视教育频道、**电台生活频道分别播放了我区的普法宣传工作及普法短剧,借助《长江日报》《法治湖北》《依法治市》等媒体杂志大力宣传我区普法工作。运用“硚口普法”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普法”,加强对法律知识及法治动态的宣传,先后转发、推送各类热点动态、普法信息122篇。目前,“互联网+普法”已逐步成为我区普法宣传的新常态。
(四)法律援助工作做实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区法援中心共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04件,其中刑事案件778件、民事案件223件,行政案件3件,完成市级目标任务630件的159%;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4686起,完成市级目标任务5500件的85.2%;组织安排律师到妇联、工会、法院、政务中心、残联、女子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146人次。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星级争创工作,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提档升级,在街道和社区建成2个示范点,为居民群众提供贴身的法律服务。畅通援助渠道。畅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上述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法援案件受理流程,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规范工作流程。区司法局、区法院充分调研,联合出台了《刑事辩护案件(法院通知)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到实处。《工作流程》对各项环节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法援律师工作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完善了刑事案件的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对7件重点法援案件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满意度回访,案件服务回访满意率为96%,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实行一案一评,优秀率达88%。打造试点样本。与硚口区检察院创新引入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审立体三维防护网,真正实现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闭合保护体系。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严格值班律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日志填写规范,确保从“快”不降标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跟踪微信群,24小时在线跟踪案件进展,确保从“简”不损权利。严格卷宗归档程序,提高归档标准,倒逼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从“宽”不减质量。截止目前,区法援中心共指派未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6起,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473件。全市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工作研讨会在我区召开。
(五)律师管理工作提升律师服务公益占比
2018年我区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1026场,参与重大活动781次,参与调解307起,接待法律咨询1006人次。搭建律师服务企业“直通车”。开展“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活动,组织律师入户大走访,充分了解群众诉求。打造硚口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品牌,开展律师与企业对接走访活动,对接企业法律人才需求。9月区司法局“同心律师服务团”联合硚口区经信局“硚口服务企业直通车”,通过“搭车”,为硚口区企业送上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车票”。建立一个服务企业“零等待”政企沟通“零距离”的政企高效沟通平台。构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格局。树立“抓行业就要抓党建”“抓党建就是促行业”理念,强化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我局成立中国共产党硚口区律师行业综合委员会。8月新批复成立中国共产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同时选派3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该项工作获得“先锋硚口”、“硚口发布”等报道。推进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探索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调解室,成立湖北法正联合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和民商事调解室,组建由20名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律师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积案中的作用,促进法正联合律所与区信访局、原道律师事务所与区检察院形成长期合作。截止目前,我区律师累计参与信访接待63人次,参与信访值班次数84人次,接待上访群众316人次,提供法律意见169条,处理群体性纠纷11起,陪同领导下访处理涉法涉诉事项6次。引导律师依法做好黑恶势力苗头和犯罪线索排查,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备案指导。截止目前,我区接受委托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人数15人,律师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数量累计16件,其中12件系同案,均在第一时间备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调解资源薄弱。随着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不断升级,调解工作数量不断增加,对调解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调解人员招录、聘用、管理、考核、退出等机制急需统一规范,纳入人资局的统一管理。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大多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明晰的房屋产权,更没有二证,经过多年的变化,原有的划拨面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要。
(二)普法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上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模式有待继续完善,在开发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上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三)社区矫正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红色调解室”“黄坚工作室”等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随时关注辖区重点项目动态,深入分析研究辖区相关矛盾纠纷现状及发展态势,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相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将各项矛盾纠纷化解在重点项目现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深入黄坚工作室的“星级调解员”孵化作用,培养打造优秀人民调解团队。
(二)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将“安家工程”形成常态,理顺关系,加强党员律师的组织管理。针对律师工作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强,律师思维活跃、民主意识强等特点,一方面要对律师人事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律师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制度和机制,另一方面要及时把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及时敦促接转组织关系并编入支部,防止和杜绝发生“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的现象。
(三)持续推进汉正街“焐心硚”安置帮教基地帮扶工作。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技能培训、岗位提供等全方位的帮扶效果。在此基础上,组织司法所建立“一街一基地”,转变司法所职能,利用社区作为社区服务基地开展帮教的局限性,使帮扶更灵活、更及时、更有针对性。
(四)持续推进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快出台我区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考评机制。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开展执法普法检查,进行“以案释法”案例评选等活动,组织指导全区各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执法实效。
(五)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星级争创活动为载体,围绕“建五星平台,争创市级示范点”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创建工作,紧扣市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集中优势积极打造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争创五星实体平台,努力实现区、街、社区三级实体平台“三星全覆盖、四星为常态、五星不断增加”的工作目标。
篇三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北海市决策部署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现将区司法局2018年的工作总结及2019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法治建设、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1、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年,为迎接国家、自治区、市普法办对我区的“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调研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并部署迎检工作任务。经过各成员单位的努力,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台账资料,顺利通过检查。
2、利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3.8妇女保护日来临之际,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团委、科技、民政等部门共同举办“践行十九大传承好家风”“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系列主题活动,安排法律专职人员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月29日,平阳镇司法所联合镇关工委、团委、综治办、妇联、在银海区平阳学校举办了“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庆六一暨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10月25日-26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政法委等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1人,解除矫正45人,做了16个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刑满释放人员56人。完善工作基础台账,按时完成常规工作。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国庆前组织各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开展清洁乡村公益活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遵法的心理素质,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援工作再创佳绩。
使用**司法行政综合政务管理平台录入2018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整理归档。每月按时报送信息报表和分析报告。2018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件,其中刑事案件28件,民事诉讼案48件,非诉讼案件6件。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为农民工赵文革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讨回劳动报酬3.5万元。为**广场某餐饮店十几名职工解答讨薪问题,并已告知对方准备材料齐全后到银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四)基层工作扎实推进。
积极发挥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化解矛盾在源头,以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已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加深对辖区内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探索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发挥各级部门的职能作用,如与区妇联、综治办、法院、公安分局、民政局共同成立了银海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于3月3日在区法院举行揭牌仪式。加强人员素质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司法厅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培训,增强业务工作水平。5月30日在区政府礼堂举行了人民调解和“三大纠纷”调处业务培训班。2018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00件,调解成功20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及时调整更换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完善合同手续并开展服务工作。通过各法律顾问进村服务,成功调解平阳镇赤东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畔塘村土地纠纷等老大难问题,维护了银海区的社会稳定。为全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六)办公室工作认真落实。
1、全面部署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召开会议传达北海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工到每个人员。
2、开展扶贫工作。按照银海区扶贫办的工作部署,经常组织全局干部到挂钩村—福成镇竹林村委开展扶贫工作,实地走访结对帮扶联系户,完成扶贫手册的填写等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七)强化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1、加强思想教育,提升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通过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筑牢领导班子“四个意识”,增强凝聚力,让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队伍纪律管理。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公车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为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提供保障。
3、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以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八)“五查五整顿”及扫黑除恶取得良好进展。
1、利用“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这一契机,区司法局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上脑上心,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进一步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确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2、银海区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大,力度强,在各部门协调配合,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下,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阶段性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
(二)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行政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开展“五查五整顿”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中,有个别同志对“五查五整顿”和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以北海监狱和自治区六戒所为警示基地,联合公、检、法、镇、村(社区)管控好社区矫正对象,有效防止漏管、脱管。
(二)突出抓好示范带动,打造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治小公园、流动人民调解工作队和法官上船、法律六进工作亮点。
(三)以创建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依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推动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多层次、多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五)着力完善行业调解和镇、村基层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拓展人民调解领域,以新理念新方法化解矛盾。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通过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贴近群众的方式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的声势。
(七)紧紧围绕“干部清正、队伍廉洁、执法清明”的目标,继续以“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建设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篇四
201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的正确领导、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职能,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全民尊法、学法、用法;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树牢治本安全观,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水平
2018年度,社区矫正中心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为重点,做到“五个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调查评估规范,信息平台规范,文书档案规范,公检法司衔接规范。自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6人,解除矫正284人,终止矫正8人。现有在册矫正服刑人员144人,其中缓刑13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今年共接送刑满释放人员61人,发放过渡性生活补助费92620元,接送费24800元。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情况。
1.执法规范,矫正质量显著提升。严格日常报告、定期思想汇报。社区服刑人员每周口头或电话报告,定期思想汇报,接受监督管理。创新管理模式,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心理测试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风险测试。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监管安全。
2.部门联动,工作合力日益凸显。进一步明确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职能,完善衔接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日常衔接管理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
3.真情帮教,帮助刑释人员与社会实现“无缝对接”。2018年共接收监狱刑满释放转入安置帮教人员共计61人,期满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人员58人。所有人员均在内外网系统有数据录入,并按照要求建立了一人一档,落实了对重点帮教人员的季度走访和考察谈话,实现了对安置帮教人员的底数清、情况明。于6月14日联合赣州监狱组织在监服刑的72位崇义籍服刑人员,开展了“情暖高墙,梦牵端午”主题帮教活动,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有效提升了延伸强化帮教效果,促进了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决心。坚定了服刑人员实现人生新生的信念。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崇义建设
1.以县法宣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定了下发了《崇义县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县今年法治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新目标,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着重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着眼提高全县公民法治素养。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以“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乡村、入学校、访企业,搭起法律服务便民桥。二是先后与县委政法委和市监局在人民广场联合多部门多行业开展“综治宣传月”和“3.15”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
3.突出新修改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宪法爱崇义”活动,各中小学因地制宜,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微信、黑板报等联台,结合身边发生的法治案例,宣讲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宪法文化环境。
4.有序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普通“法律明白人”,期望建立起一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农村法律人才队伍,成为宣传法律、调解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此外,我局以村居调委会培训为契机,在全县16个乡镇举办了首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推进法治文化“十个一批”,健全机制、考核、经费“三个保障”,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宣传长廊和法律图书角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最美法治文化长廊”评选活动。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三)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民间纠纷调解总数576起,涉及当事人数1481人,调处成功544起,成功率94%,其中疑难案件16起,婚姻家庭纠纷47起,邻里纠纷156起,山林土地纠纷134起。排查纠纷250起,预防纠纷155,防止群体性上防9起,103人。
2.以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为目标,抓好新一届人民调解推选工作。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自然村成立人民调解小组,同时在每个村和居委会配备人民调解信息员,形成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三是稳妥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四是实行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法院成功调解多起诉前调解案例。
3.以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为前提,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片会)的通知》(崇司字〔2018〕16号),在5月15日开始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县人民调解员分片业务培训,对全县713名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并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为调解员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对司法所实行月报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会议,实行纠纷排查报告制。
4.调解员经费保障情况。实行了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误工补贴。**年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崇义县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误工补贴办法》,每个卷宗补助200元,从而在制度上对人民调解经费给予保障。
(四)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法律援助高质量、全覆盖。法律援助中心以精准法律服务年活动为引领,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18年度共办事民事案件118起,刑事案件29起,公证案件95起,代书4起,法律咨询1263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下乡送法提供法律咨询达8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针对低保对象,持有法律援助卡的精准扶贫户人群,以及持有残疾证的残障人士,开辟了“绿色渠道”。制定了《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印刷发放了“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宣传单,有力的配合相关单位对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2.2018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00件,其中涉外37件,涉港澳台12件,法律援助95件,公证收费15万余元。江崇、兴义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0家(含村居委会),刑事辩护20件,民事代理109件,行政案件代理6件,非诉讼案件代理18件,代书24件,解答法律咨询20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件,法律服务费88万余元。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行政司法队伍良好形象。
1.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一意见、两办法”,进一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学习、转变作风、提高素质。通过抓作风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干部素质有了整体提升,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队伍形象有了更高彰显,从而助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2.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今年上半年我局群众满意度全省排名32名,市排名3名。一是司法局召开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综合执法满意度工作推进会,整合全局各方力量有效开展“双提升”宣传工作,推进提升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强化服务意识,把提升社会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在16个乡、镇进行走访,宣传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司法局的知名度。
3.积极创建“特色司法所”,深入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司法所中推动“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展开。积极向上级推荐思顺乡司法所所长李月春的典型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
4.组织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深悟透,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六)坚定工作信心,积极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1.精准扶贫工作。我局继续挂点龙勾乡合坪村,按照上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
2.征地拆迁工作。在我县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中,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克服重重困难,全面按时完成任务。
3.崇义县立面改造工作。在我县章源大道及背街小巷改造工作中,我局组织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利用下班和周末时间对我局网格范围内的店家和住户进行走访、宣传,已经提前完成任务,同时提交承诺书,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二、2019年的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意见,统一思想,切实做好日常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服务。
1.深入推进法治崇义建设,为我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继续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更好的服务了农村改革发展,满足了农民法律需求,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继续打造好社区矫正基地;
4.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推出系列有力举措,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5.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重点宣传宪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打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守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6.查缺补漏完善“七五”普法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7.做好今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公民法律知识考试;
8.继续稳步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篇五
2018年以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司法所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人,社区矫正协管员(区司法局聘)1人,配备了专门的调解室、办公室,工作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年初成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基层司法行政体制。
二、人民调解工作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每半月联合村调解委深入各村掌握纠纷信息和动态,积极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开展全方位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包案化解、联动化解等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配合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化解。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纠纷的调处化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截止目前今年以来全镇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06件,调处率100%,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于12月统一发放。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镇域实际情况,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今年年初,在湖边社区开展“送法迎新春”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治理,为湖边居民解答法律疑惑;4月份,开展送法助春耕活动,与镇农业站人员到富礼村田间地头宣传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村民的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把法治宣传活动与农业科技指导服务相结合。5月份结合文艺演出在**村开展“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到东城实验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讲座,100余名师生参与互动,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8月份,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在花山迷窟开展“送法进景区”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景区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以及过往游客的法律知识。9月份召开辖区普法志愿者培训会,不断提高普法志愿者的综合能力。此外,今年以来,**司法所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区文明办深入全区各个小区开展“昱城公益周普法日”宣传活动。全年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内容,同时也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省法治宣传条例》、《婚姻法》、《劳动法》及人身损害赔偿、反邪教、反诈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为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日,累计解除2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7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人),审前调查评估4人。一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对区司法局指定的需要开展评估调查的对象,认真落实调查评估责任,从家庭、邻居、村三方面深入了解调查对象的详细情况,切实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每名社区服刑人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坚持每周电话汇报、每月按时刷证,严格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规定;三是落实走访制度,坚持每月走访,每月开展集中教育和劳动,通过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增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意识,改变不良心理和行为。四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监管力度,开展“治本安全提升年”活动,着力打造社区矫正请销假“213”管理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突破。落实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安全制度,严明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断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动态,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主动与派出所沟通,避免发生脱、漏管现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五、安置帮教工作
我所根据工作要求,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重新犯罪现象,对排查出来的人员逐一建立个人档案,同时加大走访力度,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在册人员48名。
六、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成功办理各类非诉、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件,接待来人来访咨询33次,50余人次。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
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所严格按照与区司法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责任内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干好份内工作。
八、2019年度工作打算:
1、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做好维稳工作,继续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2、进一步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社区矫正方面根据分类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确保做到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
4、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工作指标。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司法行政中心工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