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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精选6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2:47:44 | 移动端: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精选6篇

又到一年一度的春运,在这个时候,我们内心既感到激动也感到烦躁,为能回家感到开心,同时因为春运期间人口多而感到不方便,为了让大家都能健康平安回家,我们要做好春运工作。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精选6篇。

篇一

2019年春运将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一)准确把握春运形势特点。经相关部门会商预测,2019年春运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9亿人次,比上年春运增长0.6%。其中,道路24.6亿人次,下降0.8%;铁路4.13亿人次,增长8.3%;民航7300万人次,增长12%;水运4300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总体来看,客运总量增速放缓但结构发生变化,铁路、民航运输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自驾出行明显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繁重。春运期间客流、车流激增,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今冬明春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以客为主、客货兼顾”难度较大。

(二)健全完善春运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本次机构改革后春运工作牵头部门发生调整的地区,要及早完成工作交接,确保春运工作“不断档”。各地区春运工作牵头部门要抓好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统筹协调,优化运力组织衔接

(三)切实加强运力保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要千方百计挖潜扩能、增加运力,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增开铁路车次、道路客运班次、水运班线和民航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加强农村道路客运运力组织,加大城乡、镇村运力投入力度,积极开行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四)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强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铁路、民航部门的对接,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与铁路、水运、民航干线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汽车运力,及时疏运到站(港)旅客,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春运客流压力较大的重要综合交通枢纽要建立跨部门的指挥协调机制。

(五)统筹兼顾客货运输。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各地区要提前摸清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制定运输保障方案,统筹利用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安排重点物资运输。铁路部门要优化运输组织,充分利用春运前和春节客流低谷时段,采取突击抢运等措施,努力增加货物运量,确保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从严从细,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六)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七)从严排查整治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各项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隐患和缺陷开展检查,督促企业确保车站、隧道、桥梁、机场、码头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飞机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铁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对线路、设备特别是新投入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严格遵守各项作业标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航空公司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坚决杜绝超负荷生产,确保飞行安全。车站、机场、码头、重点通航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和乘降组织,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九)紧盯重点薄弱环节。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早谋划,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组织好应急队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设备。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机制,提高调配效率。要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十一)有效应对恶劣天气。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在恶劣天气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减少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提前采取治堵措施。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易堵路段和收费站,制定疏堵保畅方案,综合运用疏导分流、借道绕行、收费车道移动支付等措施,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要加强ETC政策宣传,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努力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加强长大桥隧、高边坡、路侧险要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加强养护,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强化提示提醒。

(十三)提升现场保通能力。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要做好交通流量、区间车速的分析,优化路网调度管理,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要广泛运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恶劣天气安全出行提示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线路。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机场、码头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

五、以人为本,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十四)推动售票检票更便捷。售票方面,铁路要优化售票组织,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提升旅客购票体验;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公平购票环境。道路客运要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提高可售率、网售率。检票方面,铁路要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实现“刷脸”进站;增设“绿色通道”,方便时间紧张的旅客快速进站。民航要在重点机场进一步推广电子登机牌,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

(十五)推动出行环境更舒心。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加强站场环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要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十六)推动主题活动更温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春运保障工作中,让旅客切实感受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十七)推动志愿服务更壮大。各地春运工作牵头部门要将志愿服务纳入春运工作总体安排,积极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餐饮、休息场所等方面给予有关政策保障,并将志愿活动纳入春运总结和表彰范围。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重点城市志愿服务力量,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车站、机场、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十八)推动重点群体更满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工会组织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并为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包车包机等服务。铁路部门要采用设定专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购票服务。

六、倡导文明,大力加强信用建设

(十九)发挥信用监督作用。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客运服务相关企业开展了公共信用评价,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加强信用监管的参考。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二十)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要依法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民航、铁路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分别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的惩戒措施。

(二十一)持续强化信用记录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铁路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查处的具有扰乱站车运输秩序、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伪造或过期无效车票乘车、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民航部门要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具有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或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各级团组织要对服务春运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进行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十二)做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以“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

七、用心用情,营造温暖和谐氛围

(二十三)提升宣传引导效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

(二十四)创新开展舆情监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依托各类网站和出行服务平台,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旅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春运工作。

(二十五)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春运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篇二

2019年春运自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我市春运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新风貌、新体验”为工作主题,提前研判群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创新春运工作举措,努力做到“三早”(早准备、早动员、早部署)“四抓”(抓认识、抓关键、抓责任、抓整改)“五确保”(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保运力、保重点物资),以优质的春运服务,展现新时代交通运输系统新风貌,让人民群众在春运旅途中充分体验交通运输改革开放40年丰硕成果。

工作目标:以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为目标,争取在运输接驳衔接、细化一线服务举措、攻克春运安全顽疾等重点环节取得更大突破,通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两个展现、两个下降、五个不发生”,即: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文明建设成果和服务保障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和旅客投诉率;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积压现象,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无序竞争现象,不发生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二、春运形势和运力准备

(一)春运形势

1.节前客流高度集中。今年春运比去年提前11天,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等特点。

2.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入冬以来,我市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频发,春运期间大客流、大交通流造成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3.旅游流持续增加。我市旅游资源丰富,春节假期期间国家将继续实行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预计来我市自驾游、探亲游、周边游的旅客将持续增多,旅游景区及周边地区运输压力较大。

4.机构改革对春运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春运期间正值机构改革过渡期,容易出现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

(二)客流预测和运力准备

2019年春运期间,预计我市道路发送旅客190万人次,同比减少10%左右;水路发送旅客35万人次,同比基本持平。节前客流量自1月28日(腊月廿三)起将逐渐增大,到2月4日(除夕)达到高峰,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9日(正月初五)、10日(正月初六)左右。为保障旅客出行需求,道路方面,全市拟投入客运班车1081辆,市区投入公交车2100余辆、出租车5400余辆,抽调120辆大型客车作为机动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水路方面,全市拟投入客运船舶42艘,其中客滚装28艘、客箱船2艘、客船11艘、客货船1艘,共计27373客位、2210车位。其中,xx至大连航线共投入客滚船19艘,我市投入客滚船12艘,共16972客位、1902车位;蓬莱至长岛航线投入客运船舶25艘,其中客滚船16艘、客船9艘,共8939客位、304车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完善春运工作机制

1.强化春运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永杰局长任组长,局各相关业务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统筹组织协调春运各项工作。各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2)请于1月17日前报市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92501,邮箱:jtzhys@yt.shandong.cn)。

2.完善沟通联络及协同联动机制。为妥善应对因机构改革可能造成的人员变动,导致春运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市局建立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微信群(群二维码详见附件8),请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联系人及时入群。为加强春运期间的协同联动,省厅确定包含我市在内的6个地市作为全省春运重点联络城市,我市确定龙口市、莱阳市为全市春运重点联络县市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工会、共青团、文旅、气象、农业农村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部门间协同及信息共享,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二)提高运输组织和保障水平

1.做好道路、水路运输组织。要督促运输企业充分挖掘运力潜能,优化运输组织调度,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机场、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运力投放。要强化水路运输组织管理,做好xx至大连、蓬莱至长岛、蓬莱至旅顺等热点航线运力准备。要进一步发挥道路运输优势,强化中短途道路客运与铁路、水路、民航旅客运输的协同衔接,适时增开加班车船,科学调度发班频次,提高客流密集地点的集疏运能力。要充分展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果,在农村集市、探亲访友等客流高峰时段,适时增开农村客运、城乡公交、定制客运等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2.突出城市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与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企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统筹开通并优化连接客运枢纽的公交专线、夜间班次和定制客运服务。要加强在运营时间、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保障极端恶劣天气、大面积晚点等非正常情况下的旅客出行接续。

3.做好路网、航道保通工作。要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要及时发布实时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要加强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路网排查,强化运行监测,做好恶劣天气下的道路保通工作。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对确需开展施工作业的,要全力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和车辆疏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站管理,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切实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要加强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4.统筹兼顾客货运输。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充分利用春运前和客流波谷时段,努力增加货物运量,全力保障经济运行需求和群众节日生活需要。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外堵、内控、严查”为核心的交通运输联防联控工作。

(三)狠抓春运安全生产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春运工作实际,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大行动和风险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春运生产安全。

1.强化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强春运前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排查和参运车船技术排查工作,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加强对运输车辆和船舶的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各项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查车辆超载、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措施。要督促客运场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把保障安全作为驾驶员第一责任,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要加强客滚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客(滚)船抗风等级制度,在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个航次时间内航区风力达7级及以上时,港口经营人不得允许旅客、车辆上船;强化车辆装载绑扎、巡舱工作;严格雾航管理,加强值班和了望,严防碰撞事故;切实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等工作。要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品安全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按规定保留相关信息;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违禁品托运举报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对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春运开始前,各级各单位要广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及第三方调查评估检查机制,组织春运督导和专项检查。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针对长途班线、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深入细致地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春运前的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要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码头的电梯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春运前及春运期间,省厅和市局将采取以暗访为主的督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3.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积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春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运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宰客”“甩客”“倒客”“喊客”“倒票”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及危害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今年春运期间将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情满旅途”活动“九化”服务要求,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坚守“待旅客如亲人”的服务理念,从细微着眼、从点滴做起,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让旅客出行感受更加温暖舒心。

1.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进一步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便捷售票渠道,加强与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售票融合,探索开展联程运输服务。要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鼓励主要客运枢纽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要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高速公路服务区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确保餐饮卫生安全、车辆维修便捷、加油安全放心。要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作用,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船。要加强和改进务工人员、学生、大型企业放假等大客流的针对性服务,保障军人、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和儿童依法享受的合法权益。

2.加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氛围。各级交通运输系统要大力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计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旅客选择诚信、文明的客运企业和车辆出行,对违法违规营运和不文明行为实名举报。要联合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春运中的诚信文明现象,曝光有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推动形成文明守信的春运环境。

3.组织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2019年春运期间,国家相关部委将继续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xx)。各单位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评估活动,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

(五)提升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1.强化运输应急保障。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市局制定了《xx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春运应急预案》(详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强化跨运输方式的协同联动与应急响应,切实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要畅通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渠道,完善恶劣天气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28电话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组织运输企业制定应急运力储备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密切监测路网实时运行动态,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遇到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车辆运行造成旅客大量滞留时,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机制,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依照有关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春运期间,各收费站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当收费站出现长距离、大面积拥堵情况时,要按规定实行间歇性免费放行。各单位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请于1月17日前报市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邮箱:xx)。

2.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春运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加强春运宣传,做好信息报送

1.强化舆论引导,做好信息报送。一是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发布春运新闻和有关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二是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春运服务的典型经验做法,深入挖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讲好改革开放40年春运故事。市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稿件进行筛选,选取优秀稿件推送到省厅(春运信息报送邮箱:

2.加强运输统计数据报送。要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道路、港航业务单位和科室分别负责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统计上报工作(附件3、4、5、6);高速公路部门要密切关注高速公路车流量,做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附件7)。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3月2日前报市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篇三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运服务和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春节期间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平稳,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出行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二、主要任务

据预测,2019年春运全市客运量预计将达到1119.8万人次(不含公交、轮渡和旅游客运),同比增长3.2%。春运期间,我区要加强五通客运码头、东渡邮轮码头、枋湖客运中心和高崎汽车站等重点港站的服务保障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照职责和任务,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群众满意、安全出行。航空春运的重点是做好机场T3、T4航站楼等枢纽站场的衔接及其周边交通组织管理;做好异常天气滞留旅客的疏导和服务,加强对航线区域(特别是高殿社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无人飞行器的监管,避免对航班飞行造成影响;加强对气球和风筝放飞场所管理,确保飞行区净空安全。全市各运输方式旅客运量预测和运力安排如下:

(一)铁路运输:旅客到发运量690万人次,同比增长4.05%;其中发送345万人次,同比增长4.05%。春运期间,厦门站、厦门北站计划开行旅客列车125对,其中:厦门站图定65.5对(普速列车15对、动车组列车50.5对);厦门北站图定始发动车组列车59.5对,经停动车81趟。

(二)道路运输:长途客运发送24.8万人次,同比下降19.29%;总发班次1.75万班,同比下降19.12%。公交线路371条,其中BRT线路7条,预计完成客运量6700万人次,同比下降6.7%。公交集团准备35台公交车、40台旅游客车作为铁路两站和长途运输应急疏运运力。

(三)水路运输:客运量90万人次(不含厦鼓轮渡),同比下降7.22%;投放船舶147艘22734客位,厦金航线投放船舶10艘3402客位,轮渡投放船舶27艘10772客位。

(四)民航运输:进出港旅客315万人次,同比增长4.3%;起降22480架次,同比增长2%。

三、工作分工

(一)区经信局:负责拟订全区春运工作方案,做好春运运行情况协调对接;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春运安全管理。

(二)xx公安分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好机场、车站、码头及售票点等场所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加强对车船巡查,防止在交通运输工具上发生抢劫等刑事案件,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xx交警大队:负责制定车站、码头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并抓好落实;协同市运管处严格审查参加春运的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管理;配合道路产权部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开展车站、码头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行为。

(四)xx消防大队:负责区属市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机场、港口、码头、公共场站等场所的春运消防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等;排查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隐患自查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消防实战演练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泡沫消防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恶劣天气旅客滞留应急临时安置场所——xx实验小学的场所预备,并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春运所需专项经费保障工作。

(七)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春运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区市政园林局:根据需要,负责有关场所移动厕所的临时设置;负责机场、码头、车站及移动厕所周边的保洁管理及垃圾清运工作。

(九)区卫计、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东渡邮轮码头、五通客运码头、枋湖客运中心及周边摆摊占道经营的整治,确保周边交通和人行通道安全畅通。

(十)团区委:负责组织落实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所需志愿者,会同使用单位做好志愿者的岗前培训,加强志愿者服务管理。

(十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春运工作,开展辖区卫生整治,营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春运环境;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涉及春运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并与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做好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春运安全。殿前街道办事处还要牵头组织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高殿社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无人飞行器的监管,避免对航班飞行造成影响;加强对气球和风筝放飞场所管理,确保飞行区净空安全。

(十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的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和机场、港口、码头、公交场站等设施进行技术和安全检查、维护,确保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春运办),挂靠在区经信局。各街道办及重点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分管领导牵头、专人具体负责的春运工作机制,加强春运工作的协调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要加强对码头、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加强车站、码头现场秩序管理,确保车辆进出有序,周边交通安全畅通。要加强旅客集散地环境保洁工作,为广大旅客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各部门要按照物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继续推动落实零担运输和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寄运物品“两个100%”和“三个100%”制度,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落实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运输、安全和稳定应急预案要求,结合2019年春运特点,进一步完善预案。遇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妥善应对处置,及时按照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和区春运办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现场信息管理,一旦发生飞机、车船班次延误或取消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旅客做出权威、准确的解释,并采取适当的善后措施,坚决杜绝发生因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导致旅客过激行为。

(四)创新提升宣传效果。各单位要针对2019年春运客流和运输组织新特点,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运输动态、运输政策、运输安全等信息,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传播社会正能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春运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区春运办(联系人:

篇四

’2019年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我县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为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狠抓安全监管,把春运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使春运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落到实处,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及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实现全县春运“安全有序、平稳舒适、便捷通畅”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对2019年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汉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佳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文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月19日前报县春运办公室(电话:23232316传真:23279708)。

(二)落实安全生产,强化行业监管

1.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客运企业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建立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按公安部规定各地举报电话统一为110)。1月21日之前,要做好春运车辆审核关,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达报废年限的延缓报废客运车辆和2019年度将报废的客运车辆,禁止其从事跨地市长途客运。要加强春运驾驶员资质审查工作,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禁止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对春运期间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除依法处罚驾驶人外,要及时通报车辆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07〕35号)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春运措施落实到位,要通报或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客运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停运整改。对客运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单位、业主,要坚决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业。

(三)设立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加强服务管理

针对我县道路客货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县要在省道307线彭亭治超检测站、省道206线澳江设立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县际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并于1月21日正式启动。上述两个安全监督服务岗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制度规范、保障有力。在对7座以上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过往车辆提供便民服务。同时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对超载车辆要进行卸客分载,严禁只罚款不卸客分载;发现有疲劳驾驶的,应责令驾驶人就地休息,切实把好“县门”关。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前后和周边路段适时安排警力便衣巡逻,严格查纠超员客车卸客接驳、绕行躲避检查等行为。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提高工作成效

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寒假和开学前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市场管理、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进行集中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等。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运输、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事故隐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加开车辆,增加班次、增辟线路,满足旅客需要。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作好对超载客车卸客转运的准备工作,发现客车超载要坚持卸客转运;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组织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保障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文体旅、公安交警部门以及景区管理部门要对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再次排查,完善景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公安、市场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黑票点,维护合法运输权益。交通运输、市场管理部门要监督各客运站、运输企业在售票场所、网点实行明码标价,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及价格欺诈等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做好价格上浮和回位工作。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开展取缔店外店、占道为市专项行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要联合组织开展公交车交通安全专项整顿,有效减少不按站点停车和违规占道抢道、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卫健、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保险机构,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完善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和急救生命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残及死亡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乘车常识。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举行春运启动仪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温馨提示活动,普及节日安全出行知识。

2.公安交警部门以及乡镇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工地、居住点和社区以及农村集市、中小学校和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场所,向司乘人员和广大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春运安全宣传材料、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展示宣传挂图。

3.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开办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开展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原则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春运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同时,要派新闻记者深入春运一线,开展深度宣传报道。

4.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在春运前要组织对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所有参加春运的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要达到100%,提高参加春运的驾乘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规范的自觉性。要督促各客运企业在春运期间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客运驾驶员与客运企业签订不超载、不超速、不强行超车、不开疲劳车的责任状。

5.公安交警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被通报的多次发生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及驾驶人,组织集中安全教育学习;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要下发通知书,敦促客运企业、驾驶人自觉接受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形成严管态势。

6.各乡镇要在主要路口、主要街道、集市贸易场所等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春运的浓厚氛围。

7.司法部门要结合普法教育,大力开展春运宣传活动。

8.公安、教育、司法、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教育部门要在放假前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六)加强路面监控,维护良好秩序

春节前、春节黄金周和元宵节前后是人流往返的交通高峰期,公安交警部门要保证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巡查,确保重点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要科学部署警力,努力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严禁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班车;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易结冰路段、学校以及名山寺庙、旅游景点等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重点整治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车超载、超速、争道抢行、不按道行驶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前要特别强化对摩托车超载、超速、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要进一步完善客运超员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全面打击客运超员违法行为,同时要采取民警便衣跟车、手机有奖举报等有效措施等多种办法,及时发现超载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各类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车。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春运交通安全的管理,履行协管交通安全的职责,加强农村地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管控工作;加强公路沿线集市贸易、聚会活动的巡逻检查,对客运车辆严重超载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人等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月21日前,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道路及交通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向县道安整治办提出整改建议,以便综合论证后向县政府报告,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的事故多发点段以及危险路段但尚未整改完成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力争春运前增设一批警示标志和减速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及时掌握施工路段情况,对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的,应及时采取调整工期、提前公告、安排绕行路线或分时单向通行等措施,保证通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多发、易堵路段要加强巡逻,对容易发生坍塌、结冰的路段,要提前做好管理预案,并加强巡逻和监控。对一时难以整治的事故隐患路段,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配置警力,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同时督促有关部门设置警示标志或增设减速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对三级以下(含)公路夜间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进行排查治理,完善禁行标志。

(八)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的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各类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努力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加强对运输沿线和汽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运输市场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

(九)搞好优质服务,打造和谐春运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大,运输设施满负荷运转,客运企业要全面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营造优质、文明、和谐的春运氛围,为旅客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设进出通道、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提高查验效率等措施,改善旅客候车环境;增加便民项目、增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孕旅客给予特殊关照。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对恶劣气候、重大交通阻塞和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和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县春运办报告。

(十一)规范春运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交通运力协调工作制度。春运期间,要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二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负责春运的组织协调和投诉处理,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三是信息上报制度。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春运统计数据和资料,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篇五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xx市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梧政办发〔2019〕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的《2019年xx市党委志愿者春运服务返乡农民工和开展“暖流活动方案”的通知》(梧组通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春运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xx市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梧政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2019年春运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局监管一科、监管二科、危化科、烟爆科等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监管局春运安全工作协调领导组。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全监管局职责范围内的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春运安全生产工作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6021932。

三、工作方式

(一)联合检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消防、食药监等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

(二)市局监管一科、监管二科、危化科、烟爆科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做好春运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按照职责对所在辖区的春运服务站点(东出口服务站、xx火车站春运服务站、藤县春运服务站、蒙山县春运服务站、龙圩区春运服务站)进行督促指导及安全维稳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服从大局、服从安排。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按照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工作要保质保量。

(二)主动参与,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各科室要积极主动,勇于担当,特别是涉及多部门联合行动等情况时,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拖拖拉拉、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导致恶劣后果的,要坚决问责,绝不姑息。

篇六

2019年1月17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县xx年春运工作方案》(开府办发〔xx〕1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xx〕192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特制定我县春运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xx年春运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春运机制,强化春运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在县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详见附件2)。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及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络人,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县春运办(县交通局),扎实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

(二)从严从细,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1.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项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2.从严排查整治隐患。即日起至春运结束,公安、交通、安监、铁路、道路、水路、道路运输企业等部门要组织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的技术状况,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对及车站、快铁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场所、设备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与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行为。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将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报县春运办汇总。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县春运办将提前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快铁运输企业要抓好开通线路和投入机车车辆的养护管理,加强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巡查力度,强化春运人员岗前培训,狠抓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以及“84220”停车休息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禁止违规派发班出站等。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运输船舶载客。

4.紧盯重点薄弱环节。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运力组织,打造高效“春运”

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公安、铁路等部门,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旅客出行规律,把握旅客出行需求的新特点,努力创新春运组织,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情况,制定春运客流运输和疏导方案;

1.强化运力组织,做好运输衔接。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在重点区域、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联合县直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打造道路、快铁、水路和城市公交共同组织的立体运输网络;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高铁开通后客流情况分布,以客为主,科学安排运力,估算旅客流量流向特点,合理组织运力结构;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力安排运力资源,运行时间和发车频次,做好快铁站、客运车站的公交运力组织;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检查,特别是通行客运车辆道路检查,利用一站一点一队对过往客车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注意事项告知和劝返,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期间安全出行。

2.强化信息沟通,做好出行引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信息引导,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运输部门,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以便安排运力,保障运输需求。

3.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物资运输。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提前掌握春运期间煤炭、成品油、粮食、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充分利用好春运客流低谷时段,采取突击抢运等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与居民生活需要,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要依法严惩“车闹”、“高铁霸座”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铁路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分别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火车的惩戒措施。

(四)强化应急处置,提升服务质量

1.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完成,全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要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

2.强化信息公开,做好冬防储备。结合气象部门对冬季气候情况预测,且我县冬季常出行凝冻现象,气象、道路、交警等部门要及时共享天气信息、道路管制和开放信息、班次增减、道路拥堵等各类实用信息,以便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应急运输服务;县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储备足量的工业盐、沙石等应急物资和除冰雪设备,各运输企业要提前准备冬季行车安全设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力保道路畅通。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引导车辆绕行,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

3.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交通综合秩序整治工作,在快铁站、客运站和乡(镇)换乘点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法营运、“喊客拉客”、“组客”、“甩客”、“黑票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运输企业要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时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对延误的车次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并做好旅客的公共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预防流感疾病传播等相关服务工作;要在服务区域设立醒目的导示牌、服务台,随时解答旅客提出的问题,尽力解决遇到的困难。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1.春运期间,各舆论宣传媒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工作,并及时正面报道春运工作动态、气候变化情况和旅游出行消息,为促进旅客有序流动,缩短客流高峰时段,减轻交通运输压力提供方便;要大力宣传报导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及引导作用;要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2.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春运期间,实行工作信息日报制度,县直各部门和企业,每日下午16时前将当日工作信息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设在县交通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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