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也是我们经常需要做好的工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们要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带领乡亲们过上富有的生活,你知道哪些先进事迹?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村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现年43岁,中共党员,1998年 9月参加工作。自2015年以来,连续4年参加了自治区农机局“访惠聚”驻巴楚县工作队工作,先后担任色力布亚镇阿克墩结米(13)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乡阿克托格拉克(16)村党支部书记。
聚焦深度贫困村 敢当排头兵
*****(16)村为自治区重点扶持的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灌溉条件简陋、电力设施不配套,种养业品种单一、管理粗放,品质差、产量低,贫困人口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农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不同程度都比较困难。*****孜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一方面,白天入户搜集村集体和村民的困难诉求,晚上组织召集会议研究,集思广益提出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方案;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落实琼库尔恰克乡党委安排的“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一批”“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自治区农机局党组的大力支持,先后组织制定了《阿克托格拉克村“一村一策”脱贫工作方案》、《阿克托格拉克村“一户一策”脱贫帮扶工作方案》、《2017年阿克托格拉克村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好事》等,适时与332户贫困户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和保证书。组织协调自治区农机局党组选派的8名经验丰富的“访惠聚”驻村工作助力队员,全面落实精准发力“促脱贫”一系列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农机行业优势,把基础工作做实、重点工作做细、长效性工作做好。细化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工作措施,重新核实全村贫困户人员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摸清家底,掌握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确保了县、乡、村三级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精准确定联户名单,按照局党组的部署,组织落实77名自治区农机局机关干部每人一户,与阿克托格拉克村77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彰显社会扶贫责任。想方设法为村民拓宽致富门路,开辟脱贫致富的新渠道,争取到了16村作为巴楚县艺美服装有限公司第二个卫星工厂的机会,现卫星工厂培养了38名熟练工,26名学徒工,月工资最高的1500元,员工人均工资800元左右,拥有64台缝纫机。
创建农业合作社 脱贫路上当先锋
2017年,组织16村的干部和种植能手28人,参观学习了昌吉、石河子、沙湾县等地农业合作社区域化种植的先进经验,村民们就有了“我们也想试一试”的想法,村党支部也多次组织会议研究。2018年,以“四议两公开”的方式,组织村里11户致富带头人和种植能手,由村党支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农业合作社取得了营业执照并正式挂牌。村党支部协调将村里相对集中的40户422.3亩土地集中流转给农业合作社,其中贫困户17户151.6亩,其它群众23户270.7亩,农民群众以资金、土地、农机等方式入股农业合作社,由农业合作社理事会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采收。由于农业合作社资金不足,村党支部协调将村域内边远散的小地块、土包沙包多、撂荒地多和承包土地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块作为试点,清理平整归并田间大埂、小路、土包沙包、杂树杂草等,增加了50亩耕地,再加上原来撂荒的90亩地,形成了560亩的种植区。聘请了汉族种棉大户作为技术顾问,种植机采棉,对合作社社员在种子、施肥、灌溉、机械化作业和病虫害防治等重要环节进行全方位培训和指导,实现节水40%左右,增产15%左右。想方设法筹集70余万元,为农业合作社购买了拖拉机、播种机、铺膜机、残膜回收机、打药机、无人植保机等现代装备,推行膜下滴灌技术,使贫困农民就地就业领到了工资,不仅流转土地取得了资产收益,而且仍然享受棉花产量补贴和增产收益。
2018年农业合作社集中种植的560亩棉花,单产达到400公斤以上,同比增产200多公斤,亩均收入达到2800元,同比增收入1400元,农业合作社股东每亩纯收入达到500元,11户股东纯收入达到28万元,目前已兑现土地流转费21.15万、棉花补贴25.28万元、拾棉花劳务费30万元,合作社偿还信用社贷款30万。乡亲们看到了依靠科技致富的生动示范,纷纷申请加入合作社并流转土地,村党支部科学引导、因人施策,重点集中棉花种植能手、西甜瓜种植能手、小麦种植能手、蔬菜种植能手、林果管护能手等,实行能人带动行动,分片包干、负责作业,将社员收益和产出效益相挂勾,不断激发社员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目前,全村村民自愿申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453户6212亩,其中贫困户177户2261.9亩,占全村贫困户53%。为科学应对农业灾害和市场风险,邀请保险公司实地了解农业合作社运转情况,对合作社种植农作物进行评估,确定农业合作社种植品种和农机设备参加保险,主动防范风险。村党支部在农业合作社成立党小组,强化党对农业合作社的领导,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进行监管,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理事会指定专人对农业合作社各类资金进行监管,大笔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执行,严密防范农业合作社风险,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孜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位共产党人的铮铮誓言,在“5+2”“白加黑”的脱贫攻坚实践中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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