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大家并不陌生,台湾女作家,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喜欢以看三毛的书来伪装文艺青年,何必你额,三毛的洒脱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不能模仿的,因为她是在做自己。
在所有人都在假装读书其实没什么人读书的当代社会,三毛已不是热门作者了。
上一次三毛成为全民热议时,
是一个奇女子睡了当代导演张扬,
她自称「三毛转世」。
三毛上辈子没造过什么孽,
未料去世二十余年后,
风评被一朵奇葩给坏了。
二三十年前「三毛热」时,谁会知道:
三毛如今成为会沦为无数伪文青的装逼利器,
她的几本名作,是伪文青的最佳拍照摆件,
拍完,也就摆在那了。
问其「喜欢三毛吗」?
换来的答案自然是喜欢。
他们兴高采烈,
列举网络上看见的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故事,
翻来覆去,也就那几个经典段落。
三毛很有趣,很会玩,
若只谈她的爱情世界,
未免太狭隘。
三毛是个很「会玩」的女人。
这里的「会玩」,
跟当代语境的「会玩」不太一样。
当代语境下,若说一个女生会玩,
怕不是什么好评价。
通常,这意味着,
等同于说这个女生私生活混乱。
还有一种语境是: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字里行间,都能嗅到鄙视链的味道。
三毛年幼时,痛恨校园,
是典型老师不喜欢的坏学生。
唯独,在写作课上,
天赋出众的三毛,能被老师称赞。
我们所有人都写过「我的理想」这种作文,
三毛拿到题目时,
写理想是当个「捡破烂大王」。
老师大怒,拿着黑板擦砸向三毛,
未料,砸到三毛后面的同学。
吓得后排同学瑟瑟发抖。
老师大骂三毛是个没出息的,
要求三毛重写,
迫于压力,
三毛只好写「想当科学家、老师」之类的,
老师看完,很感动,
当众表扬了三毛。
多年以后,
三毛去了撒哈拉沙漠捡垃圾。
还遇到一个同样爱捡垃圾的老头,
他们分享着宝贝,
仿佛这是世上最快乐的事。
三毛实在是太不讨老师喜欢了,
老师曾吼过三毛:
「滚出学校,别读书了!」
三毛多年后说:
「学校是可以滚出去的,但书一定要读。」
三毛爱读书爱到什么地步呢?
她写过一篇文章叫《逃学为读书》,
她背着大袋小袋她爱读的书,
跑到墓地里,一读,就是一整天。
现代人其实也爱读书,
他们爱读「得到」、「新世相」里拆解好的书,
还是音频版,这样听上去有效率,
书的类别多为工具书,因为有用。
现代人眼里,文学类书籍是无用的,
纯文学书籍,仅能用来装点门面。
若是排不上名著的文艺类书籍,
则是连装点门面的必要都没了。
现代人热衷于上知乎吵架,
关乎「成功学」和「失败学」撕逼
他们更期待表现自己是个聪明人,
去证明其他人都是傻子。
现代人更热衷于追求「快速见效」的东西,
如果一件事,
不能短时间内有钱、变美、被人爱,
他们绝不会去做,
还不如去刷 15 秒的抖音。
怕是现代人太追求「有用」
所以……未免显得有些无趣
我们追求做一个「有用」的人
有时,不就是为了「无用」的快乐吗?
三毛,是那个践行「无用即美」的女子。
三毛在国外读书时,显得更「会玩」,
她写过一篇文章,叫《西风不识相》,
刚去国外时,她践行父辈观念,
「当一个吃亏是福的中国女子」。
刚住宿舍时,三毛当起了老好人,
所有衣服借别人穿,所有忙都答应帮,
自然,时日一久,成了背锅侠。
一次,宿舍女子开 Party,
闹得学校管理人员都来了,
这锅,又莫名其妙甩给了三毛。
这次三毛不乐意了,
事态从争吵上升到了对打,
三毛狠狠教训了那群 bitch.
第二天,她在宿舍放了一天京剧,
然后……
不尊重她的室友开始主动给她帮忙,
要不回来的衣服也通通还了回来。
三毛还喜欢画石头,
她曾跑到大海边,去捡一块又一块石头,
带回家开始创作,变成艺术品。
有次,捡石头时,
有个男人在远处冲她大喊,
三毛不理他,继续捡石头。
男人冲过来,抱着三毛就跑。
三毛吓坏了,以为被绑架了。
直到到了很远地方,
才发现巨浪淹没了刚刚三毛捡石头的地方。
其实,写这篇文章时,
我并不打算写荷西,大抵是写得人太多了,
不过,有件事让我觉得动容——
在荷西跟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结婚时,
荷西送了三毛一个礼物,
他在沙漠里捡的骆驼骷髅头,模样可怕。
三毛收到礼物,开心叫了起来,
说这是她最想要的那类结婚礼物。
像三毛这样的女子,
最难取悦也最易取悦。
因为三毛不需要被取悦,
她更在意自己内心的丰盈和愉悦。
如今男人追求女孩,「取悦」和「吸引」成为了关键词,后者,「吸引」则是诸多情感文的关键词。
无可厚非,荷西跟三毛互相吸引。
可惜,现代人所谓的「吸引」……真的很无聊。
这个「吸引」,精致得像是现代工业流水化产品:
大谈特谈男人的魅力有哪些,无外乎是内在的情商、修养和思想,以及外在的才华、财富、品味和谈吐忙,比好莱坞大片还模版化。
怕是现代人太相信「法则」,哪怕是恋爱和结婚,都有着社会既定好的评判标准,连吸引力这样的东西,都有了教程。
现代人是很会玩,只是,玩得太无趣。现代人的「会玩」,太千篇一律。
我喜欢三毛这样「会玩」的女生,不过,没多少男人能驾驭得了。
男人大抵是世上最奇特的生物。
他们在单身时,期望风流,跟女孩一夜欢愉,翌日便无纠葛。
此情此景下,他们欢喜遇上「会玩」的女孩,懂男女间的套路更懂不打扰的规则。
若是风一般的女子成为男人的女友,他们禁止她喝酒抽烟,不允许她烫头蹦迪,她的每一个可爱的「会玩」都变成了「太浪」。
不管怎样,「会玩」的女孩终归是魅力四射的,风情万种又不失纯真。
她们会带上头盔骑着摩托车,
哗啦啦啦在无人公路上飞驰,
会喝烈酒后在人群中放肆舞蹈,
会捧着八十年代的诗集在海边低吟。
……
她是一阵风,在你身边缭绕,你想抓住她时,她又飞走了。
那就让像三毛这样的女孩们飞走,看着她在高空中飞扬玩耍,也是种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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