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这种获得感,有来自物质的,也有来自精神的。在“获得感”中,我们要怎样正确的面对它呢,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吧。
对普通百姓而言获得感主要表现为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舒适的居住条件,自己心情舒畅,家庭幸福和睦等;对党员干部来说获得感则体现在时刻保持进取心态,尽职尽责做事,不断开拓人生与事业的新境界,在每一个岗位上都能创造出骄人业绩。
不过,也有一些价值观扭曲的人,对“获得感”的理解陷入了误区。当前,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不应有的好处没有了。于是,一些信念不坚定的党员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偏差,内心深处失落感增强,觉得“获得感”不足了。他们所谓的“获得感”,是利用手中权力寻求的回报、交换的好处。显然,这是对“获得感”的歪曲理解,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思考。
为什么一些党员干部栽了跟头后,反思时往往会说到与那些商人的家财万贯比,自己心理产生了失衡,继而出现失落感,迈出了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第一步?就是因为不能正确地看待付出和获得,于是就把“帮人办事,收取回报”视为正常,而把党性原则、党纪国法丢在了一边;于是就产生了“当官清苦,捞钱实惠”的补偿心理,而不惜以身试法,刀悬头而手不停……
实践证明,城池的失守,往往不是因为敌军太强,而是从内部被攻破;精神的沦陷,并非外界的诱惑太大,而是因为内心的动摇。如果党员干部不能端正认识,对自己严加约束,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总想突破底线,为自己谋利益,怎么能取信于民、立起形象?有好处了想当官,没好处就求安逸,这样的人,哪配做党的干部,哪配称“人民公仆”?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裕给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冲击。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官发财本应两道,走上了领导岗位,意味着负有更多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事实也是如此,战争年代,曾有多少党员干部冒着枪林弹雨冲锋陷阵,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拯救国家和民族于危亡,他们的“获得感”是主义的实现,是人民的幸福,是革命事业的成功。和平建设时期,也有许多党员干部为谋群众福祉,吃苦在前,实干在前,春蚕到死丝方尽;科研工作者为攻克科技难关,废寝忘食,满头青丝变白发,仍无怨无悔;农业专家为保粮食增产丰收,深入田间地头,脚踩泥浆埋头工作,不计名利,不讲条件;还有许多教书育人的灵魂工程师,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三尺讲台……他们的“获得感”来自对社会的服务和奉献,来自被人民需要和热爱。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党员干部的“获得感”,理应从对理想信念的追求中获得,从党的事业发展中获得,从为群众谋求幸福生活中获得。这种“获得感”,源于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而付出的坚定信念,更多地体现在树立正确的比较观。要多与工作上勤奋、事业上用心、作风上过硬、生活上节俭、思想上进步、信仰上坚定的同志比。只有认认真真履职、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从内心深处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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