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书》这部电影由彼得·法雷里执导,讲述了一位黑人和一位白人之间的友谊,在那个种族歧视的年代,白人对黑人都是看不起,甚至是鄙视的,但是主人公没有这种心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绿皮书观后感精选1300字范文。
直入正题,含剧透。
这部片子给我带来了很矛盾的观感。
一方面,它符合一部好片子该有的形象:合理的起承转合、情感的铺垫与爆发、恰到好处的搞笑点,以及正确无可指摘的主题。
电影中处处有前后的呼应与铺垫,包括男主家人对黑人的态度,贯穿全文的炸鸡,以及种族歧视这一冲突点。音乐家对炸鸡「真香」的时候,把始终端着的架子放下的时候,以及搞基被抓等男主尴尬地来提人等等内容,都是那种观众们非常认可、非常喜欢的路子。
另一方面,我又始终感到一种难以真正深入电影的疏离。如果把这部电影类比成香水,那么可以说这种观感作为后调始终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其一,是两人的情感融合,并没有让我感同身受。其二,是电影过于套路化,匠气太重。其三,是用大量的刻板印象去反对少量的刻板印象。反感在黑人音乐家拉开车门行走在大雨中那一刻达到极致。其实这幕戏本可以让他打开车门,站在雨中,红了眼睛,缓缓说出台词。这要比爆发式的表演要更克制,也更令人心折。然而电影就是选择了一种小媳妇式的处理方式。
简单地评价,它确实是一部好片子。它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角色塑造与时代刻画漂亮极了,又反映出深刻的主题,但是把它放在奥斯卡奖最佳影片的地位去考量,我认为还不够格。它像是在故事的框架里安放一个主题,而非靠着感觉和灵魂的燃烧去配合框架制造故事。
接下来谈谈主题。
「种族歧视」确实是一个政治正确的话题,但本片能够得奖,显然靠的并不是将它强加于电影之中(说实话「性取向」的点反倒有些强加)。
印象最深的点是种植园中的黑人与雪利博士的对视。雪利博士想要扭转黑人对白人的偏见,踏上了南方巡演之旅。他既要承受白人的歧视,又与黑人兄弟产生了矛盾。他是力图在夹缝之中扭转一切的孤胆英雄式人物。在对视的那一刻,不知道他会想些什么,会怜悯,会感到悲哀,会感同身受,还是会感到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些?那些黑人劳工又会想些什么,不解、羡慕、讥讽?
同类与同类之间的交流,比敌对者之间的刻板印象更为复杂,也更能看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这一概念更加彻底地表现在本片的白人大混子男主身上。比起他自身从唾弃黑人到把领班摁在墙上的转变,他的家庭中对老黑态度不一以及他对白人警官的重重一拳反而更体现了他对黑人相关问题的敏感。
面对时代,他们都是无力的。他们是族群中少有的异类,他们的个人努力在人们根深蒂固的偏见面前不值一提。雪利在贵族们眼中的最大价值实际上是被消费,而南方酒店的领班也在尊敬「音乐家」这一身份的同时,毫不客气地厌恶「黑人」。这种孤独和无力感,反而最打动影院里坐着的我、凝视的我。
提到观看者,我想继续探讨它为什么能得奖。我想,大概主要原因并非是它完整地刻画了那个1962,而是它所反映的问题在如今仍然存在。当那群美帝国群众们坐在电影院的那一刻,关注更多的并非电影中的人物,而是电影所起到的功能,人们通过电影情节中的表征,潜移默化地受到其中渗透着的整体态度的影响。黑人、亚裔仍然在生活中被歧视,好在人们可以从荧幕中互相理解的两位男主身上寻求一种认同,或者说一种理想化的美国梦,进而在电影末尾的大团圆结局中逃避现实。
实质上,《绿皮书》的作用和末尾升华的春晚小品没有区别。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它是在揭露现状的基础上反对现状,并非拒绝提及,而是巧妙地选取片段,详略得当地去生产意义,是一种更高级的粉饰太平。黑人与白人观众们在电影中寻找到自己对应的角色和身份,产生认同、消弭敌意。天下大同。
从那个叫爱德华·朗恩的种植园主为了黑奴贸易开始宣传黑人劣等论起,美国的赎罪之路至今仍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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