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看了好几遍,每一次看都是一种感动。战争带给人的伤害是巨大的,男主却是这个战场上的温柔,带给了大家希望。同样,也让我们知道,和平是多么地来之不易,没有人愿意战争着!以下是血战钢锯岭观后感,与大家分享。
面对铺叙完整的主人公的传奇一生,“信仰”二字仿佛一道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穿透冲绳岛的残肢血肉,太平洋的硝烟炮火,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混战与厮杀,就这样照进了人们的视线。
影片全程层次明显,可以清晰地分成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是讲述一战老兵之子德斯蒙德·多斯如何以一名“拒服兵役者”的身份参军入伍,在历经了来自战友和长官的“蔑视”、“侮辱”以及军事法庭的审判后成为一名医疗兵的过程。在这一部分中,我最想谈及的人物,却是主人公的父亲——“一战老兵”——“贝洛森林之战”的幸存者——托马斯·多斯。老兵多斯首次出现在荧幕上的画面,是他站在墓地中,一个苍凉消瘦的背影,随后镜头就移向了其中一个墓碑。
这是一个巧妙的设定,虽一闪而过,却可以轻易地捕捉到关键信息:死者生于美国,卒于法国,年仅18。这是老兵多斯的战友,当年在贝洛森林之战中扬威整个西线的美军陆战队成员。多斯沧桑的嗓音响起:“一切都变了,他们却不认识我,甚至以为我们从未存在过。”随即打碎了手中握着的酒瓶,被划伤的手流下了殷红的血液,滴在身边的墓碑上。老兵多斯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位典型的战后心理综合症患者,他酗酒、暴力、易怒,有明显的反战倾向。
此时,珍珠港遭袭,美国正式加入“二战”,群情激愤,青壮年纷纷参军入伍。这就是这位老兵上述台词的意义,第一次世界大战,送了的命,流了的血,暴露无遗的残忍与杀害,并没有告诉世人,如何去阻止战争,或者说,战争的结果并没有让人们去反思什么,不过是光芒四射的“爱国主义”和飞速发展的经济,那些体现战争残酷本质的残骸皆埋葬于此,凄清寂寥,就这样在新一次战争的角落里“covered by dirty grass , eaten by worms”,“好像从未存在过”。
当儿子穿着入伍的军装站在他面前时,他眼中含泪,嘴唇颤抖,用很粗暴的语气说:“还记得我曾经的一位战友,他穿起军装的样子和你一样像一位电影明星,所有的漂亮女孩都围着他转。但是在法国,子弹从他身后打穿他的身体,他的肠子从肚子里掉出来,溅得到处都是,军装也毁了。不过幸亏他死了,没有看到自己当时穿着那身军装的样子有多难看。”这是一段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描述,是怎样的经历锻造了这样一位战争中典型的受害者(与其说“幸存者”,我认为称他为“受害者”则更贴切一些,战争没有夺去他的生命,却在除生命活动以外的精神层面上摧毁了他的一生)。
从她妻子的言语中不难猜到,战争使他性情大变,对妻儿的殴打,直接导致了家庭关系的破裂。这就是那一代典型的可悲的人,他们亲眼见证了战争对人性与道德伦理的践踏,虽从血肉横飞,残尸遍野里爬了出来,却要在后半生看着下一代再次冲进浓浓的硝烟里。年轻时,他们埋葬战友,年老后,他们埋葬儿女。
然而,就是这位暴力粗鲁,严重“反战”的父亲,在军事法庭拯救了自己的儿子:徳斯蒙德·多斯。德斯蒙德由于坚决不持枪,以“违反上级命令”的罪名被告上军事法庭。这是一场必输无疑的审判,要么入狱,要么则贴着“懦夫”的标签度过余生。这时候,作为父亲,他做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老兵多斯重新穿上一战时的军装,去向老上司求情。
当他拿着华盛顿特区某将军的亲笔信赶到听证会现场时,由于不被承认是现代军队的一员而被阻拦在门外,当时他有一段令人动容的台词,他说:“难道这就是你们现在的军队吗?你为国家而战斗,失去了很多权利,而国家就这么对你?制服不被承认了,也不再有发言权了”,“我当然知道法律,他是建立在我们当年所为之奋斗的法律之上的,我和我的儿子都相信宪法,相信它会保护我们的权利,我们正是为了每个人的权利而去战斗,否则我不知道我当年在战场上为什么拼命。”
这句话打动了法官,信被拆开了,上面写道:宪法中的“权利维护法”表示,国会保护其权利,其权利不可被强制剥夺,其中包括对携带武器的违抗权利。
于是,德斯蒙德被判无罪,在不持枪的情况下,以医务兵的身份参加战争。这位老父亲重新穿上军装,重新拾起那段昏暗无光的惨痛的记忆,只为让儿子能骄傲地走上战场,实现他本人并不肯定的价值。
这样的抉择,源于他内心深处熊熊翻滚的热血和对法律精神的坚信,这是最感动我的一点。
信仰的法理基础,是信仰发挥作用赖以生存的土壤,当战争越来越残酷,即将或已经变为一场赤裸裸的杀戮时,会放纵人性的荒谬和残暴,会淡化原则,会突破底线,但是,当任何组织或个人无视个体权利和信仰的时候,法律就要发挥作用,法律就要去保护个体,维护个人的价值与尊严,这才是人类制定“法”的意义,才是人类文明中掩不住的理性的光辉。
在前一部分中,其次我要谈及的人物才是主人公德斯蒙德·多斯。影片的情节只需寥寥几笔,就把德斯蒙德的形象刻画得十分饱满。他说:
“没有信仰,我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下去。
“当别人在牺牲生命的时候,我在拯救生命,这就是我参军的意义。”
“当这个世界残破不堪的时候,我只想一点一点把它拼凑起来,难道这也是坏事吗?”
这就是德斯蒙德,一位同时坚持着个人信仰与爱国精神的人。起初,在他拒绝持起M1式加兰徳步枪的时候,他被战友和长官认为是一个炫耀道德勋章,骄傲、矫情的人。
军营里的大兵们曾无数次抢过德斯蒙德手中的《圣经》,并以此取笑他:“当敌人杀过来的时候你打算怎么办?用《圣经》砸他们吗?”不过后来的故事确实证明,德斯蒙德虽没有用《圣经》把敌人砸死,却用圣经中的信念保卫了他的战友,他的祖国。在战友的敌视、排斥甚至毒打下,德斯蒙德展现了令人钦佩的宽容,他用隐忍和宽恕的态度,默默地坚持着他的信仰:“不杀戮”与“保卫祖国”是没有冲突的。
战争有杀戮,就有拯救,有人杀人,就要有人救人。于是,这种坚决不退伍却又不肯持枪的“钉子户”终于引起了军队长官的强烈不满,德斯蒙德被告上了军事法庭。那些身经百战的军官们,他们深信着战争的本质就是杀戮,战争需要的是能够杀人的人,德斯蒙德的信仰显然是不属于战争的,这会让一个人变得软弱,无法在血肉横飞的战场里生存,但是影片的后半部分,推翻了他们所有可笑的认知,这份信仰非但没有使他软弱,反令他无比强大。
第二部分,是1945年太平洋战场上“钢锯岭之战”的描绘。在这一个小时里,导演用大量的笔墨来还原战场,其中“火烧日本兵”,“残肢横飞”,“脑浆四溅”的画面一个接着一个。同样是战争片,不过我们的剧里,战争残酷的一面往往被“大无畏精神”、“领导理念”和“自我牺牲”的强大光环所掩盖。以至于长期以来,我们的民族并不擅长全面而深入的反思战争,而是在片面的爱国主义头衔下以为打败东洋鬼子,以泻仇怨才是战争的最高正义。
而在《血战钢锯岭》当中,电影主旨表达的侧重点显然是不同的。汤姆森冲锋枪一扫过去,对方的身上就是一个血窟窿,连打几枪人都快变成肉酱;炮弹声一响,就有血肉残渣飞溅而来,被轰炸的士兵双腿炸断,残肢血肉模糊不可辨;头部中枪会使脑浆飞溅,溅到旁边人的脸上……
第一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让温和的抗日剧惯坏了的眼睛曾几次忍受不住闭上了,没有勇气去直面战争的血腥,当第一天的进攻结束后,我仿佛也跟着冲锋陷阵的将士们一起松了一口气,再也,再也不想重新经历一次这样的画面了。但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二刷甚至三刷这部影片,陪我来看电影的同学在影片结束散场的时候对我说:“你是怎么鼓起勇气再来看一遍的?!”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在冷静了之后,去重新挖掘一次,如果最后信仰可以带来重生可能,那所经历的残暴与血腥又算得了什么呢?是德斯蒙德使我有了第二次直面鲜血的勇气。就是在如上所述的战场上,第二天的清晨美军遭到了日军的突袭,全连伤亡惨重,紧急撤退,而最后从钢锯岭下来的只有30几人,其余的人都受了伤,还留在岭上,没来得及撤退。
在这场突袭中,德斯蒙德最好的战友牺牲了,那位战友身上多处中枪,奄奄一息之际对德斯蒙德说:“Desmond , I’m scared.”,他那双充满对死亡恐惧的眼睛使我难以忘怀。
德斯蒙德失去了挚友,他背对着硝烟,前方就是下岭的绳索,然后他绝望而无助的发问:“Lord , what do you want me ? I can’t hear you……”
而此时身后黑烟滚滚的战场传出了撕心裂肺的呼喊:“Medic ! help ! Medic !”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声音吧,德斯蒙德立刻转身走进了硝烟里,展开了漫长的黑夜里只身无援、毫不间断的救援。他在日军的扫荡下一个接一个地救下他的战友,用绳索把他们送下钢锯岭,后来,他筋疲力竭,双手被绳索磨破,血肉模糊,瘫软在地,却在一句又一句的“Lord , please , let me help one more.”中重新爬起来奔向战场。
就这样一夜未停,营救战友75名,还不乏几位日本伤员,这也许是所谓的“爱无国界”吧。这一夜,德斯蒙德的信仰征服了所有人,就像他的队长所说的那样:“他们并不知道你信仰的是什么,却知道你对信仰有多坚定。你是他们的传奇,他们都想和你一样。”于是,二登钢锯岭,出现了极为壮观、感人却又略带讽刺的一幕:钢锯岭下,全连士兵整装待发,指挥官在通讯器中喊道:
“你们在搞什么鬼,你们20分钟以前就应该上去了!”
“长官,我们在等待。”
“等什么?”
“等待二等兵多斯为我们完成祷告。”
的确,二等兵多斯的祷告让士兵们有勇气再一次登上钢锯岭与日军厮杀,这和我有勇气再一次走进电影院有点类似。结果是,美军一路披荆斩棘,日军投降,切腹自尽,以效天皇。影片最后日本兵自杀式的“诈降”手段和将军切腹的画面总是让我联想到了一些东西。
有美国大兵说过:“日本人是野兽,他们不怕死,他们想死。”或许这就是日本最终战败的原因之一吧。日军对天皇的效忠其实也是一种集体信仰,只不过相比起以德斯蒙德为代表的“救人”的信仰来说,他们更崇尚为某种高于自身的权威进行杀戮与牺牲,而不是珍惜个体宝贵的生命和“活着”的价值。
写至此处,心情有点沉重。我想说,我并不是认为我们应该去忘记那段日本侵华的惨痛历史,相反地,我想我们恰恰要铭记那段历史,并且理性地去反思历史。一个优秀的民族,不可能依靠仇恨另一个民族而活着,我们记住那段长达八年的战争,不是为了仇恨谁,也不是为了在和平年代迫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是要去认识战争的后果,认识和平的可贵和生命的意义,从而走得更远、也更精彩,这样,我们祖辈流过的血、做过的牺牲才有意义。
我所希望的战争片,不是一味地彰显大无畏的牺牲与常人无法触及的高尚,更不是让人观看以后拍手叫好的杂技表演,而是能真正引起人们反思的荧幕佳作。
它可以有一个反对儿子参军的普通父亲,它可以表现那些畏惧死亡的常人情感,只有这些“人之常情”的展现,才能引起观众深深的共鸣,因为观众,也不过都是普通人。
记得李工真教授在一次讲座中谈到,西方与我们不同,在他们眼里,战争没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只要是将人民推向死亡与残杀的行为,都是和人权的对抗。
或许,我们也应该用更全面的认知去重新认识和理解那段充满“绥靖政策”和“不抵抗政策”的历史,重新反思“反战”与“厌战”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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