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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长篇影评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7:14:42 | 移动端: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长篇影评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由毛姆所著,在这本书里,作者塑造了一个人为了梦想放弃了现实生活,这正表达了作者对梦想的追求,只是现实是现实,不能说都就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长篇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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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梗概: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作为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40岁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级生活和幸福的家庭,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追寻心中的梦想即绘画、艺术,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他更是十足的魂淡,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

最后几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

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也就是文章的主题吧: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难道成为年收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书名是不是听着很神秘的样子根据译者介绍,其实这个书名来自《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由此可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笔象征着世俗的得失和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豪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如何取舍,对此,作者在书中写道,“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的确如此,每个人的自我定位不同,三观不同,定义的“成功”自然也是不同的。对于理想还是现实,这是一个很难平衡的问题。多少人穷尽一生追寻着自己的理想,有人为了理想吃尽苦头最终苦尽甘来,也有饱受生活的磨炼最终不得不选择面对现实,无论是哪种选择,尝试过的人才不会后悔。

王小波曾经说过,年轻的时候最痛苦的是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其实,就算是年轻时候没有想明白也没有关系,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太晚,只在于有没有这勇气去改变。

人到老年的陆游也曾发出这样的感慨,“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晚,犹不能止。”毕竟,“尽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来说,也许前四十年他都是以一种“未得其所”的身份在敷衍地生活着,待到他重新发现自我、认清自我后便决意勇敢抛弃一切,去追寻那片心之所属的灵魂栖身之所可以说,遍地都是六便士,而他看到了月亮。

对于绘画以及那种生活状态的执着与奋不顾身普通人着实难以理解与启及,他对磨难困苦毫无怨言,对众叛亲离毫不在乎;他冷酷无情,说话尖酸刻薄,却总有人为之倾倒;他淡泊名利,作品却被世人追捧;他的许多毫无怜悯之心的行径令人不齿,但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的坚持不懈与坚韧不拔又令人心生崇敬这些特质糅合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将他变成一个矛盾的存在,我对此难以苟同,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神秘又充满魅力的人物设定。

一切追求本都无所谓成败高低。这是他人生命的意义构建,他人受到的灵魂感召与真正追求,身为局外人,甚至自锢者的我们,不应也不能对他人的选择、成功与否妄加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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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此喜爱《月亮与六便士》,是因为这个故事看似疯狂,实际上却十分圆满。毛姆为所有人都找到了他恰当的位置——有的人应当拥有平淡的幸福,有的人应当离群索居,而有的人则应当潜心观察生命的种种微妙。最关键的是,没有人会阻止月光清冷赤裸,也没有人不认得六分硬币——它渺小,但却无比重要。

布丁认为,梦想和现实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兼得的。

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里描写道: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厄运。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

或许世上有千千万万选择月亮的人,他们被遗弃,被不在乎,我们还是那样低头寻找这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偶尔一个六便士上月亮的剪影,我们误以为看到了所谓的月亮,并狂喜不已。但不得不承认,虽然只是一个抬头与低头的差别,但这有可能就是一生的差距。也是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障碍。

布丁就非常不喜欢一眼望到尽头的平淡无趣的未来,最美的期待难道不是源于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嘛?也就是,既要认清自我接受现实,也要保护自己的小小梦想。

如果一点梦想都没有,那不就没有了灵魂,那和机器人又有何异?只是活着而不是生活的苟且用膝盖想都是索然无味,还不如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告别世界呢~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

40岁转行去画画,几乎得不到社会认可,而是仿佛叫魔鬼附了身一样,几乎毫无根据地在坚持——“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传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是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所以他一直走,像朝圣者一样走向自己的归宿。他找到了——塔希提。他在那里完全不受拘束,饿肚子和生病他从来不在乎。他像原始人生活在山林,他所得到的不再是巴黎人的嘲笑,而是土著人的同情。他本身就是一个和其他毫不相干的生命,一个只为自己而活的灵魂。他喜欢说“这他妈的和我有两便士的关系吗?”;“你之所以讨厌我,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说什么。”。这仿佛是一个狂人,正如作者所说,他的身体里还有洪荒时代的野蛮和混沌。他实在是受自己内在的一种强大力量的控制才不得不画画,他只有通过画画描绘自己看到的奇异景象。这也许就是天才的天赋,我们凡人自然无法理解,甚至觉得荒唐。

在这样的追求下,似乎再艰苦的生存空间也不足为意,反而被认为是一种超脱——正是因为具有天才,以及世人对天才自带的独特的、丰满的精神空间结构的默认,他们反社会的行为统统变成了可以理解的东西,正如书中所写“天才。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富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但倘若不是天才?同样的与社会脱轨的行为,世人则会用同类的圆圈局限住他,继而用同样的伦理标准要求他,而他的行为自然只会显得愚蠢而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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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毛姆的小说所要表达的还是一种对于人性和自我的探寻。我们是谁?我们受到何种力量的趋势变得平凡或者伟大。其实作者自己已经给出了答案:

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在你喜欢的环境里生活,自己宁静致远,就是把生活糟蹋了吗?做一个闻名遐迩的外科医生,一年一万磅收入,娶一个漂亮妻子,这就是成功吗?

布丁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只有小学生们才做二选一的单项选择,而我们最好梦想和现实二者兼备。

当然啦,我们没有任何资格论断谁,只需要安安静静做好自己。毕竟,这个世界说到底与别人无关,总有一天我们会知道,无论怎么活无非是活给自己。那么,人生只有一次,不如活给自己,因为你的一切与别人根本没有两便士的关系呀。

就像《天官赐福》中谢怜的人生准则是:不要勉强人。无论是勉强别人做一件事,还是勉强别人不要做一件事,都是勉强。一件事到底好不好,只有做了才知道。若你勉强一个人做一件事,即便他做了,心中也不会认可;若你勉强一个人不做一件事,即便他没做,他也会一直千方万计惦记着,总有一天会做的。所以,万事,顺其自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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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语录:

为了让灵魂受益,一个人每天应该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看到了月亮。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倾听者在意你的不幸,也没有那么多正义者想要了解真相,更没有那么多志愿者帮你快意恩仇。大家都很忙很累,所以更需要一些能够放松的话题谈资,来表现自己富有同情心,并衬托自己过得还行。思特里克兰德夫人的家庭巨变,有无数打着同情安慰旗号来的好事者,满意地听完受害者的哭诉,又嫌不够再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生活被一件无情的偶然事件打得粉碎,我觉得这真是非常残忍的;但是最最残忍的还是,这件事对别人并没有什么影响。人们得继续生活下去,谁也没有因为这个悲剧而获得更糟。”人在这世上,不要对任何人太抱希望。不要把其他人想象得太过美好。若是一辈子不相交,远远望着,倒也罢了,但若是相识相知,到某一天,终归会发现这个人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到那时候,会很失望的。

而思特里克兰德夫人也学了乖。丈夫病逝荒岛之后,他的作品一下子受到狂热追捧。在面对登门造访的评论家时,她以知名画家唯一的遗孀自居,并表现出与丈夫的关系非常和睦。家里并没有丈夫的真迹,就拿赝品代替,哪怕是画卷中经常出现是另一个女子。而且在听“我”讲述完丈夫的遭遇后,她冷漠冷静,而冷静的另一个代名词其实就是无情。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让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所以渐渐地,“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情感外露,因为怕人嘲笑”。

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十岁之前的日子过得尤为漫长,而这之后的日子过得简直快到飞起。这是由于年轻时大量的外部新鲜事物对大脑产生了更多的刺激,而成年之后由于每天几乎都是机械的重复,我们的神经自动地把这些雷同的记忆压缩打包了。

读这本书时看到下面这段对话,心里一热:“我要画画。”

“可是你已经40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这世上能够有勇气追寻梦想的人是极少的,甚至连拥有梦想的人都是少数。绝大多数时间其实你并不知道以后想要的具体是什么,朦朦胧胧有个概念,也就磨磨蹭蹭达不到目标。

慢慢长大,我们对世界的好奇心也在渐渐衰减。如果生活中还能出现让你想跃跃欲试的事情,哪怕是三分钟热度,也请你坚定去做。在无法改变生命长度的前提下,唯一能提高生命质量的,就是增加生命的厚度。你的月亮也许是一些人眼中卑微的六便士,你的六便士也可能是另一些人渴望的月亮。你去做了,它就是月亮,没做,就还是六便士。

加缪说:“一个人如果是感官主义,那么一定是道德主义”。我们在很多事上都是主观判断(包括主角一开始对他的评价),而忽略了一些信息。也就是选择性偏听偏见偏信。

全书结尾处,毛姆写道,“有句《圣经》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其实就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又或者是《约翰福音》里的“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人与人的相互了解往往是肤浅、局限而片面的,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真的存在的话。

但是不要随便评判别人也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我们可以在内心里保留自己对他人的看法,认可但可以不苟同,批判但可以包容。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道德是什么?维持社会稳定的规则。人人平等遵守,社会才能平和发展。有人违背道德,有人遵守道德,那违背的人就侵犯遵从者的利益,变得不平等。我们遵循道德,这符合社会价值。我们崇尚自由,这符合个人价值。这就成了平等还是自由,个体还是社会的问题。当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不符,从社会长远角度,我们可以选择道德,但也不要批判每个人选择自由的权利。倘若今后听到这样的故事,我们不去批判别人为何不合群,为何不去融入社会,为何破坏社会道德标准?那毛姆这本书就有了意义。他给我们一个思考道德和自由的契机。

编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如果超群出众的人物在其生涯中遇到某些令人感到惊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们就会及其贪婪地抓住不放,将其演绎成一段传说,然后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人们对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议。传说里的轶事变成了英雄晋身不朽境界最可靠的通行证。

她并不排斥排斥这些作家游戏人生的态度,但根本没想过依照他们的标准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些人离奇的道德观念,连同他们怪异的装束和荒诞的谬论,都让她感到有趣,但对她为人处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的影响。就像我也喜欢认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人,不求变成他们,但能让自己也变得更有趣,和而不同地与之处之。

馈赠同情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本领,但经常遭到那些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他们要是发现朋友遇到倒霉的事,就会迫不及待地扑上去施展浑身解数,这种劲头实在是有点像食尸鬼。他们的同情宛如油井般喷涌而出,这种毫不吝啬的挥洒有时候会让被同情者感到很尴尬。如果别人的胸膛已经有太多的泪水,我就不忍心再洒上几滴。

所以布丁也是不太会安慰人的,相对于语言更赞同行动,不然可能只会听了你的悲惨遭遇后说“啊,没事吧,天呐”这种对于事情的解决完全没用的话了。同情往往是没有用的,还是直接帮助比较好呢吧,希望每个小伙伴都强大、幸运到不需要被同情叭~

他很重感情,但他的感情太轻易就会被打动,所以常常造成这种荒唐的情况:你接受了他好心的资助,却对他毫无感激之情。从他手里拿钱就像把小孩的东西抢走那么容易,就是因为他这么愚蠢,你反倒会瞧不起他。我想假如有个疏忽大意的贵妇把装满首饰的名牌包忘在马车里,身手敏捷的小偷肯定会觉得这是对他职业生涯的侮辱。造化让他成为笑料,却又拒绝给他迟钝的心灵。人们不停地拿他开玩笑,无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都让他烦恼不堪,然而他又总是提供让人取笑的机会,倒好像主动要这么做似的。他不断地被人伤害,但他善良的心产生不出怨恨,他可能会挨毒蛇咬,但从来不知吸取教训,伤口痊愈不久又会怜悯地把它揣进怀里。他的生活就是一出笑料百出的闹剧。因为我从来不曾嘲笑他,他很是领我的情,常常把他多不胜数的烦恼倾倒进我同情的耳朵里。这些烦恼的最可悲之处在于,它们总是荒唐可笑的,他说的越是凄恻,你就越是忍不住想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可善良不意味着毫无原则的退步与忍让。让我莫名想到了霉运缠身的谢怜,蛮可怜的,他本身善良正义一心想拯救天下苍生并没有错,取笑他的人吃瓜群众格局不够,素质不行。

像这种人,你跟他谈良知是没有用的。那就像没有镜子而想看到自己的容貌。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人太过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太过害怕遭受别人的责难,所以亲子把敌人迎进了家门。于是间谍持续地监视着他,警惕地捍卫着其主人的利息,无情地摧毁任何刚露出端倪的、不服管束的欲望。良知迫使人们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是强韧的纽带,联结着个体和整体。而人们在说服自己相信社会利益比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之后,就难免会沦为良知这个监督者的奴隶,并将其供奉起来。到最后,就像宫廷弄臣因为肩膀上扛着皇帝的权杖而感到光宗耀祖那样,人们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人们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与夏虫语冰的结果无非是对牛弹琴。

斯特罗夫:“世道艰难,人心险恶。我们不知道自己何以会来到人世,也不知道死后将会去往何方。我们必须保持非常卑微的姿态。我们必须懂得安详的美好。我们必须过着安分守己的日子,让我们学会沉默,偏安于仅可容身的小角落,变得驯服而温和,这才是生活的智慧。”对于这番意兴阑珊的话语也许确实是他的肺腑之言,我反对他这种消沉的态度,但我也并不想充当他的人生顾问。这种生活模式有一种简单之美。它让你想起平静的涓涓细流,蜿蜒流淌过翠绿的牧场和宜人的树荫,最终涌入浩瀚的海洋;但大海是如此平静,如此沉默,如此漠然,乃至你突然感到莫名的焦躁。或许是我的想法比较奇怪吧,反正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这种生活是不完美的。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尚为年轻有大把时间可以来挥霍试错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欢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为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岭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刺激和新鲜感。

其实许多人的面目都是这么模糊的,他们就像古旧挂毯里的人像,和背景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你站在远处,恐怕连轮廓都看不清,只能看到一团漂亮的颜色,他们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之内,又跳不出体制的窠臼,慢慢地也就泯然众人矣。他们很像身体里的细胞,重要是很重要,但只要是健康正常的细胞,就会被巨大的总体吞没而显露不出来。所以说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嘛,一样的道理。

那时候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的悖谬,我还不知道真挚诚恳底下也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可能隐藏着卑鄙无耻,也不知道无赖恶棍心里或许存留着良善之意。别把人想的太好,也别把人想的太坏。佛教说,我们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到事物的一部分就当作全部,把事物的部分“显性”当作事物的“本性”,其实全是偏见。这样的“表演”,相信很多人都曾经一再演出,其实是非常可笑的。小时候我看到人可恶的本性会嗤之以鼻觉得难以忍受,那时总是盲目乐观,眼里容不得沙子,年纪大一点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常态,都是人性使然。

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罢,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所以自助者天助之,期待别人不如依靠自己。

看人要看他的作品。在社交场合中,他只会让你看到他的表面,那是他愿意给世人看到的。你若是想真正地了解他,便只能借鉴那些他无意间做出的细微动作,以及他不自觉地流露出的转瞬即逝的表情。有时候人们戴的面具太过完美,日久天长之后,他们也就真的变成了他们假扮的那个人。(布丁觉得这完全可以理解啊。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就算是装优秀,久而久之养成优秀的习惯了,就会变成想成为的那个优秀的人的,这种积极的心态有何不可嘛,即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又成为了更好的自己,这不是什么虚伪善变、内心阴险,而且随遇而安适应力强好吗,你总不能撞见鬼还说人话吧。以适当的缄默遮掩自己的怪异行为,我们并不觉得这是虚伪。但也并非任何事情都一概需要直言不讳。不像有些人连掩饰都不屑于掩饰一下,冷言伤人美名其曰性格直率,你那不叫率真而是太刺儿一根筋,救不了救不了,那我就只能哦呵呵。。。为你感到悲哀了)但在他的著作或者绘画里,我们却可以看清他的真面目。虚张声势者将会暴露出他的空虚浅薄,刷了油漆冒充铁板的木块看上去依然是木块。伪装的名师风流掩饰不住性格的庸俗寻常。对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最随意的挥洒,也隐藏着灵魂最深处的秘密。

嘻嘻(˙︶˙)我也喜欢通过察言观色来推测别人的心理。这样很有趣,比如在街上,通过行人的穿搭,神态,动作来推测他们的年龄,以及猜测他们马上要去做什么,是什么职业,家庭情况如何。。。仿佛自己成了神探夏洛克,帅帅的自己哈哈哈~~~

每个人在世上都是孤独的。他被囚禁在铁塔里,只能通过各种符号和同类交流,可是这些符号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它们的意义是模糊而不确定的。我们可怜地向他者传送宝贵的内心感受,但他们没有能力去接受,于是我们变得很孤独,齐肩并进又形同陌路,无法认识我们的同类,也无法被他们认识。我们就像身在异国的游子,他们对该国的语言所知甚少,尽管心中有许多美丽而奥妙的意思要表达,却只能借助会话手册上那些陈腔滥调。他们的大脑充满了想法,却只能告诉你最零散的表达。

这就像此刻写读后感的我的内心。脑袋里有很多感想,但表达能力有限,难以全部写出来,有些想法闪过几秒钟就忘了,剩下的一大堆就堵在脑袋里,真正落笔时却又像考场上面对试卷那样不知从何写起。要是换成当面说的话,怕是能表达出来的更是只有寥寥数语了。。。。。。。

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径,或者曾在其中玩耍过的热闹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的很深的寻根意识,督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凐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周边的环境他从未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谋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找到了安定。

我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其实做出决定的不是我,而是我内心某种更为强大的力量。

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一种本能,但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跟你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看法呢对,我们不要总是在意他人的看法,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追寻内心的想法,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就OK~

他的奇形怪癖在塔希堤得到了包涵。对那里的人来说,他确实是个怪物,但他们见惯了各种各样的怪人,对他就不以为奇。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古怪的人,他们做着古怪的事情,也许他们知道,人并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也如《天官赐福》中所说的,世上人脾性和奇遇千千万,古怪并不等同于危险。Improprietyisthesoulofwit.

不当是风趣的精髓。

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那些叫嚣着要走的人,通常依然会留下来,而往往是那些一声不吭的人,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一天悄无声息地离开。思特里克兰德和他的妻子分别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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