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学处》这本佛书你看了吗?对于信佛学佛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入门级别的书, 《沙弥学处》学习感悟心得一起看看!
黎明中的开元寺安静祥和,伴随着悠扬钟声的响起,我等新戒迎来了崭新的一天。今日有幸迎请到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佛教协会理事会副会长谷祥寺住持,上戒下如律师为我们讲解《沙弥学处》,律师的讲解明了易懂,从律师的言谈举止中我等新戒受益无穷。律师强调:“佛法的弘护、三宝的庄严、自他的解脱等等,全部都是维系在僧伽自身的作为与素质的优劣上。因此,要让三宝常住、兴隆、实证,其最重要的工作,当属僧伽的教育工作。”
我们身处沙弥的初级阶段,更应有其专属的学处,必须予以灌输和教导。今后要提振佛教,复兴佛法,最切要的工作,也是从完备的沙弥教育做起。从律师的讲解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佛教对沙弥教育的特殊内容和僧格培育的重要意义。
《沙弥学处》是初学入道的根本,因此我们不可不学,它是师长教诫弟子的准绳,也是出家人日常生活的规范,更是一切出家人皆应受持的宝典。沙弥的教育,最需要的正是身教的示范,僧团运作的陶冶、沙弥学行的实际运作、离欲生活的逐渐适应、大僧律仪的渐次学习及服务僧团的应对进退等。
诸经云:“沙弥虽小亦不可轻。王子虽小亦不可轻。龙子虽小亦不可轻。沙弥虽小能度人。王子虽小能杀人。龙子虽小能兴云致雨电雷霹雳。故其所小而不可轻也。”
僧之所以称宝者,不为世法之所染污故,不为世法之所侵凌故。《法苑珠林敬僧篇》云:“夫论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官爵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念,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称为僧宝。”
上戒下如律师精彩的开示,令我们新戒沉浸在佛法的海洋里,时间如白驹过隙,弹指间飞快流逝,今日的课程使我等新戒明白了在沙弥阶段受戒、学戒的重要性,以及培育一个出家人僧格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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