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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8:06:00 | 移动端: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红与黑》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司汤达著作的小说,剧情精彩,扣人心弦,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本书的作者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叫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在巴黎逝世,享年59岁。虽然他著作时间比较短,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他的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其中《红与黑》这部小说,是根据当时一个死刑案件而改写的。

书中男主于连是锯木厂老索尔的儿子,因为身体不够强壮,又一门心思看书,在锯木厂不好好工作,经常偷懒看书,被父亲逮到就是一顿打骂。于连还有两个哥哥,对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因为拉丁语说得好,并且可以熟练背诵《圣经》,被市长看中,请到家里当家庭教师,从此脱离了父亲,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他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却与市长夫人,一个“古怪”的美人,日久生情,背着市长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告发到市长那里,并且大家开始风言风语,两人经过商量,于连到神学院去躲躲。在神学院于连表现的很优异,却不讨好,大家都不愿跟他做伴,还好被神学院院长皮拉尔神父看中,皮拉尔神父像父亲一样,既喜欢他得聪明,又对他很严肃,关心教育指导于连,还把他举荐到巴黎。给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工作的期间,于连表现的相当出色,不但受到侯爵的重用,还得到侯爵女儿的爱慕,就他在飞黄腾达,步入上流社会,处于野心蓬勃的时候。市长夫人被诱骗写了一封,揭发他的信,这封信让侯爵拒绝把女儿嫁给他,并且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于连看着曾经心爱人的笔迹,非常生气,当下买了手枪,在教会给了市长夫人两枪。虽然只是胳膊受伤,生命没有危险,再加上于连一心求死,很快判决书就下达了。

不过最后于连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在最后的光景,他几乎每天都和市长夫人一起度过。不论曾经于连是没有半点地位的平民百姓,还是后来发达以后的伪贵族,到被判死刑,市长夫人对于连的爱是不变的,于连也是一样,他们的爱超乎了金钱,地位,甚至道德。虽然他们的爱不应被歌颂,毕竟婚外恋不在伦理道德,但他们偏偏就看对眼了,也注定了悲剧。

这本书看着是写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作者写得是当时的政治,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02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是因为难再现,因为他不可能再现。它是一种楷模,一种能都体现人类精神的东西。司汤达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想要阐述的主题和意义。每个时代的英雄故事在谈论他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总也会有一段爱情故事,或者佳话或者备受诟病,世界的复杂性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于此。

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处死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的王后玛丽,波旁王朝覆灭。一个王朝覆灭,贵族阶级的权利、地位、财富便变得岌岌可危,随之,各个阶级为了生存,为了利益,纷争不断。此后属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掌权、创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影响整个欧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代具有荒谬性,同时也包含着伟大的自然法则。拿破仑的野心造就了他,同时也迫使他最终被囚禁在圣赫勒拿孤岛,死去。波旁王朝复辟。重新掌权的贵族阶级厌恶、排斥、惧怕着下层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置千百生灵于一处,把坏东西剔除,笼子里就不那么扑腾了。”

书上说,司汤达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黑”则意指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在我看来,放在一个小个体身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则是其伪善愤恨的一部分。于连的形象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矛盾性,他仇视着上层阶级,却也渴望成为那个阶层的人,于是他不得不遵循着物欲横流社会之下的种种虚伪而唯心生活着,这是一种时代的惯性。“他极端鄙视周围的人,同时也为周围的人所憎恶。”他心里总不服:“一帮怪物!”或“一群蠢货!”有趣的是,尽管他自视甚高,但对他们所讲的事,却常常茫然不解。

书中于连人生的三个阶段,两段爱情故事。我更喜欢于连与市长夫人瑞那之间的爱情的你来我往,他像是一个孩童般眷恋着母亲温存一样天真而纯洁。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感情正如弗洛依德所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那样,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在那个强烈腐蚀他的年代,瑞那夫人是他心里的真,便也只想得到她的理解尊重,受不了她任何的诅骂。

瑞那夫人毫无人生经验,爱的幸福,微妙难传,对她就是新奇的。没什么愁郁的事来扫她的兴,更不要说未来的威胁了。至于道德观念,誓忠丈夫等,当她真正沉浸在爱情里想起也是枉然。在瑞那夫人想象中,所有的男人,都跟他丈夫一个样,对一切麻木不仁;凡与自己相左的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仇视。男人的天性,在瑞那夫人看来就是如此。就像穿长靴带毡帽一样天经地义。而于连的出现,让她像是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感受一新,殊觉甜蜜。于连的稚拙无知被看做可爱之处;举止粗野,就更有劳她去纠正。她发觉,于连的谈天尽管讲的都是寻常事儿但都值得一听,瑞那夫人在美好的心灵中激起的全部同情,甚至钦佩,她全倾注给了于连一人。

于连对瑞娜夫人的感情,最初就像一场战争,带着拿破仑式的野心。是一种占有的快乐: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是的,我打了一场胜仗,但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地道的拿破仑作风。”但是生性多疑,又自负不浅的于连,在面对伟大且分明,没有半点儿虚伪和矫饰,时刻做出牺牲的爱时,他连带着又产生的知名怀疑坠入了爱的疯狂。于连对瑞那夫人的感情在其小儿子斯丹尼生病的那场严重的精神危机里变了质。“不再是仅仅对美貌的倾倒,不再是对拥有娇姿艳质的的得意”娱情悦意,充满疯狂,带有犯罪的色彩。

至于为什么瑞那夫人会写信去揭发于连,于连又为何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爱,使你眼明心亮,同时又盲动胡来。”

03

音乐剧《红与黑》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唱的是于连和玛蒂尔德。

凭借高人一等出身和外貌,玛蒂尔德几乎从没正眼看过哪个人,但她碰上了于连这个才华与抱负远超过许多贵族,还几乎明目张胆地蔑视他们的下层阶级。两个无比高傲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得不通过互相伤害来证明对方对彼此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想看看究竟谁能成为征服者,谁又能从这征服中获得比对方更多的快感。

这是爱情对人的自尊心发起的一场屠杀,而于连和玛蒂尔德无一幸免。没有什么比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让人又激动又心碎的了。在轮番的试探,妥协与崩溃之后,在互相抛洒血和眼泪之后,他们终于拥抱起来。

在这种互相伤害中,我好像瞥见了爱情一个伟大的侧面。

对于年轻人来说,好像没有放下的自尊心更能证明爱情的存在的东西了。

玛蒂尔德像雷纳尔夫人一样都被于连这与众不同的过分的自尊心吸引,也都为此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于连的自尊心是一只充满攻击性的野兽,雷纳尔夫人为了爱情,要通过时间和耐心来驯服它;而玛蒂尔德猛然抓过这野兽来,将其一顿痛打。

她不止一次的成功地摧毁了于连。她不断地把他打碎又重塑,直到于连在她热情与冷漠的交织往复中终于找到了规律:在他显得不那么爱她时,玛蒂尔德才能爱上他。那时候他诅咒玛蒂尔德的性格,又珍爱她像珍爱一位王后。

毕竟玛蒂尔德看起来的确像是最能与于连相配的那一个。这样惊心动魄的势均力敌、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不免令雷纳尔夫人对于连一味的奉献和包容显得有些索然无味。或者是在看倦了于连一味的自私行为和被害妄想之后,我想看到他彻底败在某个人脚下。

于连很高傲。他的高傲源自他以往的经历,是一种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出身而格外容易受辱的自尊心而自我产生的武装。

玛蒂尔德也很高傲,因为她一出生就得到了一切。这也让她最大的特点不再是高傲,而是厌倦。高傲这种对于连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她的一顶皇冠而已。没有高傲,玛蒂尔德不会死,她至多会在她的那个圈子里变得不那么特别。

所以第一次被伤害的感觉让玛蒂尔德感觉新奇,而被一个平民伤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在于连极力融入进贵族的社会时,玛蒂尔德正想方设法地在这个圈子里显得不同。她看见了于连,她宽阔而沉默的生命上面唯一一个可疑而危险的礁石,于是连忙抓住了他。她从和于连的爱情上看到了一点希望。

玛蒂尔德打算让于连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英雄,和她一起为她的家族再添上一段历史。她生怕于连配不上她那因为姓氏而注定要变得伟大的爱情和牺牲,所以不得不时刻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动心。带着这份自视的骨子里的高人一等,她被自己最终做出的牺牲深深感动了,这种牺牲感动她自己的程度远远大于感动于连的。

而于连真正需要的,是在自小就受尽的伤害之后雷纳尔夫人式的牺牲,而那是玛蒂尔德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事情。玛蒂尔德无法忍受悄无声息。

于连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在狱中。“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我看见生活的尽头离着我这么近的时候,我才学会了怎样享受生活。” 他和玛蒂尔德不是同类。他们只是自己那批人中最大的异类,一个向上,一个往下,把偶然的相遇当成是和对方那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的命中注定的原因。

大概在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玛蒂尔德,非要用波澜壮阔来证明爱情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在于连和这两个女人所有的不对等里,雷纳尔夫人看到了年龄,年龄的差异让她把自己看得很低;玛蒂尔德看到了社会地位,这让她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冒险。

雷纳尔夫人最终随于连而去,因为于连的存在本来就是她对这世界最大的依恋;玛蒂尔德也曾有类似的想法,那一刻心里想的还是这死亡一定能永远成为巴黎社交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玛蒂尔德更像是于连对其所向往生活的一个缩影。于连在来到巴黎并遇见她之后,一边像以前一样诅咒着自己所鄙视的人,一边向他们靠近,朝着他的理想人生大步迈去,期待着自己从狼的影子变为一只真正的狼。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像发现自己原来根本不向往那种生活一样,明白了自己不爱玛蒂尔德。比起一个可以陪他一起轰动巴黎的女人,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没能有个温柔无私的母亲。他不想再和这只不能让他坦然相爱的猛兽共同生活,假装惺惺相惜,手里却不得不时刻握着一把上膛的手枪。

于连的心重又回到了雷纳尔夫人身边,像个渴望冒险出走的孩子,在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之后发现还是更喜欢家中那盏暖色的灯。

玛蒂尔德不像于连,她几乎生在了于连此生可以达到的终点,所以她的野心和于连不同。她也要求一种英雄主义,但比于连希望的那种要更高更远。她也没有像于连一样体会到被死神拿着镰刀和沙漏在窗外凝视的那种感觉。

她站在她的起点等于连赶上来,还想要快马加鞭,但此时于连已经累了,因为他比她跑了太久太远的路。

最终,玛蒂尔德如愿以偿地像她所崇拜的祖先一样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一切符合她关于浪漫的设想,除了在最后一刻发现这情人并不爱她以外。

于连预言几年后她对自己的爱情就会随着她性格中对浪漫的过度渴望一同消失殆尽,不过她会在继续寻求浩大生命的路上走多远,本书不再探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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