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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8:09:30 | 移动端: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

《尘埃落定》是一部由阿来著作的书籍,用故事向我们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01

一个古老土司王国轰然崩解,以一个傻子(“圣婴”)的视角来讲述在最后崩解前,土司与土司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一方面土司之间互相通婚,基本上都是亲戚;另一方面为了占领土地与扩大统辖的平民数量,彪悍不屈,互相火拼,像极了维多利亚子孙们在欧洲各国的争霸。

小说的另一条主线是傻子与哥哥为争夺土司展开的明争暗斗,傻子在边境上建立的贸易市场从内部打破了土司制度的狭隘与封闭,商业文明的起兴对土司制度的稳定性无疑是一记重锤。但导致土司最终瓦解的是时代的必然、历史的宿命。历史进程浩浩汤汤、任谁也不能阻挡。

小说作者可能受到福克纳《喧哗与骚动》等小说影响,比如主人公是傻子(如喧哗与骚动的主角),主题关于一种制度、生活方式的崩解(如福克纳的美国南方庄园式回忆)。

虽然小说从一开始就预示了土司制度终将分崩离析,但在大厦轰然倒塌的一瞬间,似乎小说并没有展示出一种深沉的挽歌般的艺术力量。由于土司的典章制度、民俗风情、历史传说等描述在书中较为欠缺,致使整部小说离史诗性小说尚有不小差距——但瑕不掩瑜,这仍然是一部脍炙人口、阅读体验畅快的好小说。

02

说来惭愧,这本书看得不算晚,却迟迟没有写一篇完整的长评。细察之,大抵是因为围绕其气势恢宏的文本,自己始终未能寻到一处足以让感受落地成型的切入点。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时隔一年,再度翻阅本书时,总算模模糊糊地找到了一个。

长久以来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我们能够写的故事模式基本上已经被穷尽了,再怎么绞尽脑汁也很难玩出什么新花样,最终所有文学家、小说家、作家,乃至二流耍笔杆子的在落笔时,比拼的东西都无非是叙事的方式,以及所表现的内容的新颖程度。

而《尘埃落定》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刚好让我坚定了自己的这种看法。

它的故事很精彩,却并不复杂:一个看似痴呆的土司家二儿子实际上极善观察,在一场始于国军的拜访的鸦片战争中,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的家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并为这片土地带来了一项从罕见的新事物——自由贸易。虽说如此,看清命运的主人公却并未能够逃离自己的宿命,最终死于历史的车轮下,一切尘埃落定,正如标题所言。

论情节,傻子翻身的路数,大可从《一千零一夜》、《威廉·豪夫童话》、《安徒生童话》中找到类似的模式。但是一方面,《尘埃落定》中所描绘的异域风光无疑让沉溺于都市生活的读者耳目一新;而另一方面,故事的叙述方式也让它迸发出奠基于史诗,却比史诗更加史诗的力量。

传统的英雄史诗往往以第三人称视角,描绘英雄的所作所为,但是阿来却选择了痴傻的“我”的第一人称视角讲述整个故事。这制造出了两层反差:其一是别人眼中的“我”的痴呆和身为观察者的“我”的事无巨细的讲述过程所凸显出的惊人记忆力的反差;其二是众人(包括“我”自己)对痴傻的认同以及基于此行事时,“我”所表现出的睿智和其他人的愚蠢间的对照。

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身为上帝的我们,都足以这种反差制造出的张力中,获得无与伦比的乐趣。这种带有些许报复心理的快感,正是傻子翻身式情节的核心乐趣所在。

然而,这种第一人称的叙事,却能够比第三人称的口吻带来对人物的心理、性格的更加深刻的认知,因为身为叙事者的“我”的心理,是完完全全袒露在读者的面前的。

与此同时,结合“我”痴呆的性格与身边众人对这样的“我”的轻视,这种第一人称的视角刚好把“我”彻底隔离在小说中的世界的法则之外,成为一个近乎遗世独立的观察者。世间一切纷扰动荡,都尽收眼底。不如说,恰恰是这种轻视,才带来了一种别样的真诚——人们不在乎“我”如何看待他们,因此在“我”的面前,他们的行事更加自然,毫无顾虑。

于是在作者真诚且富有诗意的笔触下,以“我”为核心,命运的巨大齿轮在川藏地带的罂粟田间爆发出无声但又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桑吉卓玛、“我”的父母与大哥、童年玩伴、身份神秘的僧侣与神父、其他家族的土司、国军的特派员、解放军的代表,都如行星一般围绕着真正的“太阳”——“我”——运转(这一点与前一阵看过的钦吉斯·艾特玛托夫的《一日长于百年》十分类似)。伴随着“我”的发光发热,他们的形象也愈发丰满,愈发璀璨夺目。

但是与《一日长于百年》不同的是:在《尘埃落定》中,当我们用上述比喻阐述整个故事时,最终却会发现,太阳另在他处,即便如此睿智、如此厚黑的“我”,在面对终于露出真身的历史车轮时,终究也不过是星海深处一颗不起眼的星星,在星系的碰撞中,仍旧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童。此时,故事中所有粉墨登场的角色都降格了,让位给这个世界的真正主宰——命运。整个故事也因此变得更加宏大。

颇具现代性的农贸大战与土司家族的民族传统的新旧对比固然新意十足,但相比之下,真正打动我的还是作者讲述这个故事的手段,以及在这种叙事风格下所诞生的灿烂的人物形象。桑吉卓玛与塔娜两位“我”深爱着的女人的塑造堪称本书最精华的部分,她们与“我”的关系让我体会到了某些凌驾于爱情之上的超然情感。

身为一名创作者,每当读到这样的东西,总会自惭形秽,感慨本来便遥不可及的天极,又变得更加高远。但是幸运的是:我们终究还是看到了更加深邃的彼方。

真正可怕的不是穷尽终生也无法触摸理想,而是被阅历限制了眼界,以为世界只有我们已知的那么大。

03

读完《尘埃落定》,感觉就是浪漫。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藏族土司的二儿子,是个大家眼中的傻子。他也是整本书里最浪漫的人物。他喜欢呆呆地看着天空,别人都笑他,但他只是想看看天上的白云,还想成为第一个看到秋天到来的人。他听不到别人说话时,他说是一阵风把那人的话吹走了。

傻子和他的贴身侍女卓玛的最单纯最无忧的时光都给了彼此,虽然后来卓玛嫁给了银匠,傻子娶了一位被他称为自己的命运的美丽女人,我觉得卓玛才是傻子生命中的女主角。从书本开头到结尾,时光流逝,人事变迁,卓玛一直在傻子的旁边。傻子一开始并不想当土司,我记得他第一次有这个想法也是因为他突然意识到当上土司可以给卓玛自由人的身份。

还有一个细节很有趣,傻子被人打了不会觉得疼,但被自己的母亲或者卓玛在手上掐一把就会很痛,他发现只有喜欢的人才能让他疼。

傻子两个小厮的倔强的忠诚读起来也很感动。

书记官的角色也很巧妙,一个想要建立新教派的喇嘛被割了舌头,成为了麦其土司家的书记官,书写记录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书记官虽然不能说话,却能和傻子二少爷流畅的沟通。

会流逝消失不见的事物人们才会急于记录下来,书记官的存在就预示了麦其土司家族最终消失在尘埃中的命运。

整本书情节起起伏伏,不落俗套,在开头就出现的发誓长大后要杀死麦其土司以给父亲报仇的两兄弟的故事又给全书增加了一些悬念。还有傻子强势的父亲,来自汉族的母亲,自负的哥哥,嫁到英国的姐姐,父亲的抢来的三太太,种罂粟,偶然建立的边界小镇,土司之间的种种争斗,到处有戏剧冲突,再加上异域民风和淳朴的空气,《尘埃落定》就是一个神秘又浪漫的难以厌倦故事。

04

书评标题套用了暑期档票房赢家《我不是药神》,取这样的标题确实有吸引眼球的意图,这一点上我很诚实。不过在书里,萦绕在读者心中一直没有解开的疑团就是男主人公到底是不是傻子,答案仁者见仁,我们暂且先放着不讨论。书评嘛,也不要忽略了这本书的“硬件”。书是从旧书网上买的,有人会对旧书心有“膈应”,我倒还好。书挺新,没有腰封上的名人推荐语,取而代之的是红色的封面上赫然写着暗红色的几个大字“茅盾文学奖”。出版社这等卖力且稍显笨拙的推荐,让人忍俊不禁,我就喜欢你的直白。

我最想谈一谈的是阿来的文字,没有读者会拒绝这样的语言吧!我读着,感受着,有时就像傻子见到让他初尝人事的卓玛那样,就是那个词“心旌摇荡”!我去过藏区,准确地说是去过阿坝州,刚巧那里是阿来的故乡,可我却在作者的引领下仿佛来到一个更为陌生、神秘的国度。他写罂粟花开满高原的场景,繁盛到了极点,像情欲一样波涛汹涌。傻子少爷对美丽的少女塔娜表达爱意时竟是一句“我连骨头里面都冒着泡泡”,真像傻瓜说的话,但你不能否认这真是一句动人的情话啊。阿来笔下的麦琪官寨,野蛮里夹着浪漫,想象中又不乏诗意,创造出一片原始的,瑰奇的天地,这在我从前的阅读经验中是从来没有过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中国版《百年孤独》”,确有相似之处,但我不想随意地给某本书贴上标签,同也是不同的,因为生长的土壤不一样。一边是长尾巴的孩子,另一边是藏人和汉人结合后生出的傻子,这本身就饶有兴味。雷梅黛丝与床单一起冉冉上升;而这边旋风也是席地而起,姑娘们冲了出来,对旋风撩起了裙子,现出了梅毒的花朵,旋风便不见了。书里的“侠客”精神,那种快意恩仇是老马写不出来的。傻子与仇人二兄弟亦友亦敌的关系,在小小的酒店里的几次交手对峙,忠义、信念、墨守规矩,有时进退两难,有时狠厉果决,读起来非常过瘾!魔幻的是匪夷所思的情节架构和细节的捕获,独特的藏区题材给这份魔幻,披上了真实的外衣。

各部落觊觎麦琪土司因为栽种罂粟而繁荣起来,汪波土司派人前去窃取,被敌人发现,盗贼唯一要求就是将人头送回故乡,谁知罂粟种子藏在耳朵里生根发芽,到此罂粟再也不是麦琪家一家独有了。仇敌始终没有勇气杀死土司一家,碰巧披上了傻子从天上扔下的死人的衣服,于是带着怨念杀死了傻子的哥哥。这些想象在书中比比皆是,近看天马行空,远看却合情合理。读者一定试着想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这也是解开“傻子是不是傻子”的必由之路。简介中说,这本书讲了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的经过,这是对的,但没有细化,由盛而衰?是由哪些因素造成的?如何一步步衰败的?书里处处有隐喻。鸦片、梅毒、有颜色的人这些都是外来“物种”,鸦片带来了精神上的异常亢奋,梅毒让人最快乐的地方开出花来,就像一场欢盛到了极点的焰火晚会,终究免不了“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的结局。那些所谓的“有颜色的人”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傻子少爷在边界设立了市镇,生意越做越大,与外界有了更多的交流,土司间的界限不再是铜墙铁壁了,土司部落的力量无形中被肢解了,加上现代文明和利炮夹击,衰败已成定局。可以看出阿来在书写了多种角度的思考,你会发现它与我们的近代史出奇的相似。某种文明的陨落是否都与这些有关?再往下想就是一个大问题了。至于傻子少爷究竟是不是傻子,我个人而言,他根本就不是个人,而是制度下符号,具象的标记。有一种说法说傻子是“殉道者”,我觉得是有些道理的,他一手将部落弄得从未有过的繁荣,也一手摧毁了它。他更像制度的陪伴者,先导者。“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你看,到了书末阿来留给了读者比较明显的线索。这让我想起王安忆的《小鲍庄》,很有点符号性人物的意味。

除了陈述这一历史事实,阿来还企图寻找方法,有一个传道者叫翁波意西,这是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一些并不被土司官寨的人接受的言论,不仅传道失败,还被割去了舌头。是否能依傍着教义得以幸存,没有答案……何况翁波意西再一次能开口说话之时,舌头被连根拔起。作者无法回答,所以这一情节设置让它成为了无解之问。何况阿来自己也矛盾连连“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所有一切最终都会像尘埃一样飞旋上天,最终在大地上沉寂下来,不要说这是虚无主义,我猜想这大概是阿来对人类的关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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