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是一部来自美国的传记类纪录片,该片由伊斯拉·埃德尔曼导演,首播于2016年,网友们对这部纪录片也是给出了一致的好评,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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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灾星之后感叹造化弄人,并又一次体会到欧美法律思维的独特,这个片更多地关于法律、财富以及权力。看完这片子大约半年后,美国制造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我当然按捺不住地一探究竟。看完整整大半年才来写这个影评,因为我总是会问自己“这得要从何说起?”,纽约灾星可以归纳是一个有权有钱的白人对美国制度地挑衅,那么美国制造呢?无论是剧中人,还是作为局外者的我,感受到的都是一股沉重的无力感。
小人物见证并能透露历史,大人物能改变历史。
那辛普森算是什么?有必要把他的人生分段来看吗?前半部分成为美国历史上的诸多第一,让白人刮目相看,又让黑人敬佩不已;后半部分难逃肤色的厄运?其实,他没有改变过什么,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开头肤色是他的绊脚石,他一直想让任何人忘记他的肤色,说要做自己,不是一个白人也不是一个黑人,要做辛普森;杀妻案,肤色是他的保护色,把自己往肤色受到歧视的方面来靠拢;案后,依靠肤色来维持黑人社区的社交。他想突破肤色的局限,表面上是突破过,但是实际上依然被现实推着走。
在b站上看到最多的弹幕是《桃花扇》中的“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这更多地势对辛普森的惋惜,可惜如果放在《美国制造》的这个题目上来说,导演布下的网似乎更大。辛普森只是这个片子叙事的一个主线,仅此而已,每一个看似配角的人想尽办法利用主线,看看是否能捞到一点什么。种族、法律、利益、名声还有人性织成一张巨大的网,辛普森和里面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是网中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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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从60年代辛普森在大学里的橄榄球生涯开始,到08年拉斯维加斯绑架案结束,完整地描绘出了辛普森的画像。不过我仍然有些疑虑,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最后被判无罪?按片中描述,至少7成源自黑人对于种族主义的报复心理,3成来自警方和控方的办案不力。真的是这样吗?
来看一下对受访者的选择问题,其中受害者家属及朋友、控方、警方这三方无疑是站在辛普森对立面,然而其他诸如辛普森的朋友以及经纪人、辩方律师、陪审团成员,居然无一例外都站在了辛普森的对立面。这真的合乎常理吗?
我们可以看一下片中出现的人物,追车时一直陪在辛普森身边的艾尔.考林斯,辛普森后来的继承者马库斯(名字不确定)等均未接受采访。
甚至于12个陪审团成员只采访了两个明显对种族主义有强烈不满的黑人女性。
这不得不令人生疑。是另外的多位关系人(如另外10位陪审团成员)不愿且未接受采访,还是采访结果不利于得出辛普森是一个伪君子、杀人犯、表演型人格且能逃脱杀人案的刑罚是源于当时的种族主义报复这结论。
这听起来有些阴谋论,但纪录片也是人拍的,也会有自己的情绪和好恶。看一组数据:“NBC于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尽管抽样的1,186人中,有77%的人认为辛普森有罪,但样本中只有27%的黑人这样认为,而持此观点的白人则达到87%。”
这部纪录片的导演以及工作人员是否属于那87%?
无意为辛普森开脱,然而对于全片都笼罩在种族歧视疑云中,得出陪审团判辛普森无罪是基于种族主义歧视的报复性行为,我想问,这是否又是一次种族歧视?
之前看过一些关于辛普森案的纪录片,都会把重点放在警方办案时犯的多个错误以及多处疑点上。此片却只讨论了几个细节,一是一个月后凭空出现的血滴,一是警方没有戴手套的证据采集。为什么没有更详尽地描述错漏百出的办案过程以及李昌钰博士提出的多处疑点?如警方采集的辛普森血液是8毫升,但后来物证中只剩6.5毫升,以及辛普森左手受伤,但手套没有损坏,手套内也没有血迹,还有不正常的对称的血袜,辛普森没有搏斗痕迹的身体,均匀滴落的血迹等等,在片中完全没有提及。
纪录片请到了当时因种族主义问题遭受巨大压力的警员,他在片中做了大量陈述。那么到今天为止,血手套到底是不是他带过去,有结论有证据了吗?他洗脱栽赃的嫌疑了吗?没有,都没有。
这个辛普森案中明显的失意者(需要留意的是,他的形象很好,这也会对观众的观感和判断起到一定影响)出现在本片中大谈特谈。当然有当事人现身说法是很棒的,但这种明显有利益关系牵扯的言谈听听就好,如果当做事实全盘接受未免幼稚了些。
纪录片的目的是还原事件真相,尽可能客观中立、多角度、全方位地表现事件涉及的所有问题。《辛普森:美国制造》并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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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O·J辛普森,脑子里蹦出的关键词是体育明星、杀妻案、梦之队律师团、种族票、无罪,连在一起能进行的所谓的“深度”思考也止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别和凶手未能得到制裁的愤慨。O·J Simpson: Made in America真的让我大开眼界,深受触动。首先,这部纪录片的题目已经极其精准的点题:辛普森即是一件美国制造的商品,无论是其大卖、滞销、焚毁都根植于美国的生产线,成也美国,败也美国。辛普森早已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一如他所愿,他最终成了一个形象,一个符号。
纪录片的前两集花了大量的时间去讲述洛杉矶美国黑人的生存状态。洛杉矶警局(LAPD)对美国黑人长期非人的对待,殴打、辱骂、打砸房屋、甚至枪杀。1865年洛杉矶黑人骚乱,拳王阿里等体育界明星与金博士一起为黑人权利呼号。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美国男子田径200米冠军汤米·史密斯和季军约翰·卡洛斯在领奖台高举戴着黑手套的拳头抗议美国的种族歧视。同年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1991年罗德尼·金事件发酵,视频拍下四名白人警官轮番棒打“驾车超速”的黑人,即使铁证如山,四名警官全部无罪释放。罗德尼·金事件不久,韩国售货员以偷东西为名枪杀15岁黑人少女,而判刑也仅仅只有罚款与社区服务。当纪录片中接受采访的黑人回顾这些历史节点的时候,先是被愤怒点燃,继而被悲伤淹没,不禁老泪纵横。看到这一帧帧令人惊恐、压抑、悲愤的画面,想到《为奴十二年》里所罗门的遭遇,想到19世纪40年代美国文学中的奴隶叙事,想到沃克的紫、莫里森的蓝,可以发现,黑皮肤的底色不是黑,而是血的鲜红,一如黝黑的脊背上绽开的血肉模糊的鞭痕。
与此同时,宛如两个世界的是辛普森的如日中天。不必否认辛普森的天赋与勤奋,他精明、变通、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是球场的超人,是学校、俱乐部的英雄,是广告商的摇钱树,没有人能够抗拒他的魅力。也就是在这样的万众瞩目中,辛普森变得无色。他未曾参加任何黑人平权的政治集会,未曾对此表态发言,永远只是含混其词,“I’m not white or black, I’m O·J”面对黑人同胞的遭遇,辛普森永远摆出事不关己的态度,圆滑讨好地说自己不关心政治,只要通过自己积极正面的形象带动更多人就完成自己的使命了。虽未构造铜墙铁壁,但辛普森总是无懈可击。
与卡波特在《冷血》里挖掘两名罪犯的家庭影响与内心挣扎不同的是,纪录片几乎没有花过多功夫讨论辛普森的杀妻动机,而是着眼于更大的历史背景:为什么辛普森的律师团队要打种族牌,为什么美国黑人真的买账,以至于辛普森可以逃脱刑事法律的制裁。一切都如一位受访者所说,“这不是辛普森和妮可、荣家的案件,而是美国黑人和洛杉矶警局的斗争。”尽管辛普森在法庭上依旧扮演了一个精明老道的形象,但是他在其中不过是枚棋子。我依旧相信当时一定有黑人发自内心的相信自己的偶像并没有沾染鲜血,但也一定有人并不在乎案件本身,而是要证明,美国黑人可以在法庭上实现自己的权利,甚至是享有特权。而当这黑与白、生与死的大权当真给予到黑人占主导的陪审团手中时,她们选择了“黑”,选择了“生”。采访中的一位黑人老太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开始有些愠怒于她对辛普森毫无原则的支持,后来对她的坦诚感到震惊:“90%的黑人都将这次审判视为替罗德尼·金的报仇”,最后怜悯于她的挣扎,“看到他这么不争气确实有设想过当年不同的结局,但是我依旧相信在当时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对于作为他者的我们而言,即使理性能够理解,但在道义上也难以接受如此的抉择。妮可和荣两个鲜活的生命被残忍杀害,家人们承受巨大的悲痛,也是不争的事实啊!那么美国黑人们也要问,我们流过的血和泪谁又来偿还呢?当时在,美国黑人们看到的已经不是这件案子本身,而是洛杉矶警局、甚至是整个美国给他们带来的屈辱与不公,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绝佳的值得倾注一切的反击机会。所以从一开始,纪录片就告诉我们,辛普森/O·J是一个 image,无论是他的个人追求还是经过白人的塑造,他早已不是一个真实的人了。或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次审判,美国黑人不是救了他,而是利用了他。而和处在白人堆儿时的他一样,辛普森乐在其中。讽刺的是,辛普森坦言,之前他从不会顾及身边有几个黑人,而现在他开始数法庭上的黑人数量了。
辛普森案也折射了人性的方方面面,从警车护卫般的“押解”辛普森回家,新闻媒体出动的直升机,两位黑人律师的对垒,警官证人极端的种族主义言论,辛普森团队极尽辩护之能事,到辛普森“无罪”释放后,“朋友”、合作者们的分道扬镳,都令人惊讶与唏嘘。而正如受访者道出的真相,“所有的一切不是建立在辛普森是黑人的基础上,而是他是有钱的黑人。”如此一来,可悲的是,在辛普森身上寄托了改变种族命运的广大贫穷黑人依旧是美国生产线最底层的俘虏。
纪录片的第五集集中讲述的是辛普森在逃脱刑事制裁之后的经历,或许因为前四集更多的着眼于历史大背景,已经对事件有一定的了解,震惊与悲愤淹没了恐怖。而辛普森审判后的做为真的让我感到了彻头彻尾的凉意,此时这个不带一丝惭愧,笑嘻嘻讲着俏皮话,依旧渴望被人拥戴的男人身上投射出了恶魔的影子。无赖、堕落、毁灭,英雄、偶像、顶峰,哪一个才是他真实的样子?同样,讲述与记录历史/故事的人也有着不同的立场与选择,在我看来,这部纪录片提供了一个公平坦白的视角,从罗德尼·金事件黑人们的痛苦落泪,到辛普森案白人们的失声痛哭,这部片自做到了一种平衡,由小及大,由远及近,让我们看到了海面之下的巨大冰山。
在世纪审判的14年后,辛普森因持枪抢劫罪入狱,被判33年监禁。据律师讲,这是一个明显的过度判刑,其中缘由不言自明。可惜此时已经无力感叹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太多人因为这个案件受伤,太多人因为历史受伤,太多人因为社会受伤。对比世纪审判的脱罪缘由,我们可以发现这是怎样的怀恨---报复式的世仇与恶性循环啊。记得很多人回忆说,见证O·J赢得比赛,打破2000公里的记录,令他们觉得自己参与了历史,同样,为平权呼号奔走的人们,收看世纪审判的人们,无疑也在见证着历史。虽然如苏童借《河岸》不断感慨“历史是个迷啊!”但是,即使历史再扑朔迷离,有些记忆是我们不能忘的。不忘,并不代表着冤冤相报,而是反思以期不再犯相同的错误,尝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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