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传奇》是一部由威尔·史密斯和艾莉丝·布拉加等主演的科幻恐怖电影,很多小伙伴都已经看过了,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01
这部电影躺在我硬盘里大概十年了。
后来我下载了高清修复版,没错,结局就是网友们说的“第二种结局”。很突兀,前面男主不相信有聚居地,后面劫后余生三个人开着车很快乐地就去找聚居地了。
三年多,一个人在毁灭掉的世界里孤独地生活。他见过生死,比生死更可怕的是,他见过比死亡更可怕的生存。僵尸的出现,颠覆了人类的已有认知,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就此崩塌,而最可怕的是,没有人与他交流他受到的震惊。
说男主还处于三年前正常人的理智中,那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为什么,三年多,第一次见到活人,他表现的却不是激动,而是戒备。与人交流时,还没怎么样就开始肾上腺飙升,摔盘子摔碗嗷嗷叫,没错,这三年多,他见的最多的就是这样的交流方式。他目睹人类世界的崩塌,相信有聚居地存在才是有鬼。
他不相信上帝,但是也没把这个世界变成这样归咎于上帝。
SARS也不是上帝之作,埃博拉也不是。
是人类的自以为是,沾沾自喜。因为恐慌死亡所做出的的对策,的确缓解了死亡,但是还有不知道死亡为何物的生存。
那些夜魔,他们曾经也是人类,但是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前世,只记得今生。他们的今生,是从变为夜魔开始,然后从夜魔开始进步,从夜魔初期发展夜魔的智慧。后来他们安于做夜魔,因为他们也并不知道自己还曾经以其他形体存在过,所以,罗是他们的天敌。
罗想要救他们,但是他们认为罗在杀他们。
罗想要救夜魔, 起初是因为军人的天职——他守这一区,后来这一区沦陷了,整个世界都沦陷了;在之后他是为了人类的文明,为了证明自己作为人类的理智和正常;后来干脆就是自己没有意识到的孤独在作祟,救一个,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只要不在是一个人,就有勇气活下去。
哪怕有一只正常的狗,都是足够的勇气了。
Sam死了,尼尔疯了,他想和他的敌人同归于尽,他已经绝望了,他不再想要救他们了。
可惜,他还是没有死成。
夜魔如果真的有智商,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他。如果夜魔已经有了组织秩序有了分工有了情感,那他们和人类有什么区别?区别只是人类认为他们变成了野兽,同样的,他们认为人类是恶魔。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尼尔在威胁他们的族群,他们怎么可能放过他?不但他,连安娜和孩子,都不可能活下来。
当然这结局难免让人绝望,但是,就是这样,这就是末世。
哪有那么多的奇迹啊,英雄啊,超人啊。城市中破败的超人图标已经说明了一切,什么都没有,世界重新翻盘,世界没有输,依然有生命在存在。那些更坚韧的更能适应环境的生命,只不过人类认为自己是主宰才会觉得文明消亡了,其实,在没有人类的地球上,早晚还是会发展出另一种文明的。
那个时候,一切不正常变成正常了,而人类,也变成了文物待发现。
他们的文明曾经很发达,到底出现了什么?也许未来的夜魔后代会思考这个问题,他们一定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祖先干掉了他们,更没想到创造自己祖先的,正是他们。
没准,我们人类就是夜魔呢。
02
I am Legend 2继续遥遥无期,无奈之下,又翻看了I am Legend,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看了,不为别的,只为重新体味一下那份终极孤独。电影不必再说,毕竟是十年前的老片,百度一下终究是有的。与其说这是一部末世科幻片,不如说这是一部如何对抗孤独的科教片,海报上的那句“The Last Man On Earth is Not Alone. ”已经说明了一切。只是在习惯了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的泱泱国度,我们内心的孤独也许比只有一个人的世界更加可怕。
很多时候,孤独并不可耻,孤独的另一面是一种无奈的坚持。
很小的时候,不知道哪本童话书里看到这样的故事。
有一只小狗熊,发现前面有一大片玉米田,于是它很开心的跑到田里,去掰那些饱满的玉米,可是它掰了这个,又觉得那个更大,于是它不停的掰,又不停的丢,等它走出这片田地的时候,发现手上什么都没有,一个玉米都没。
故事的结尾有这样一段所谓的总结,人不能太贪心,不然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经历了很多年的漂泊以后,偶尔又想起这个故事,却领悟了另一个答案,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那只小狗熊,人生就是那片玉米田,很多时候,我们得到一些东西,就必然会失去一些,得到了成熟,就会失去童真,得到了工作,就会失去自由,得到了地位,往往会失去真正的朋友,人生就是不停的得到,失去,再得到,再失去。当我们走完人生,其实我们什么都不能带走,爱情,金钱,名誉,一切的一切。正如Alexander the Great临死之前要求死后把自己的双手伸出棺材之外一样。“我征服了大半个世界,但我却依然两手空空,什么都不曾带走”
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带走的,我想,那就是记忆,也只能是记忆。 无论是美好的,苦涩的,开心的,难过的记忆,都将是我们人生最为宝贵的财富,都将是对抗孤独最有力的武器。只有它能像影子那样,一直陪伴着你,直到生命的终结,直到另一个可能的世界。生命很短暂,所以要让我们的记忆足够漫长。
每个孤独的人,都是一个传奇,每颗孤独的心,都知道如何坚守。
突然想起那首叫传奇的老歌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03
空旷的Manhattan downtown,满是杂草的5th Ave.与Washington Square Park…,后灾难时代的灾难片总是很容易给人以这种难以名状的魅力。飙车猎鹿、布鲁克林大桥下办公、航母甲板打高尔夫…这些看似潇洒的行为背后,是Neville自己给自己“加戏”一般地与人台小姐姐搭讪、孤独的无线电广播和每一个呼嚎下的难以入眠的夜晚。
整部电影前半段,可以算得上灾难片里标志性的佳作,直到Sam与夜魔犬的对峙后,Neville不得不亲手杀死Sam达到高潮。而之后的剧情,仿佛Neville失去了唯一的朋友陷入迷茫一般也陷入了迷茫,不可避免地在生硬的转折下落入了好莱坞电影的俗套。
撇开以上的结论,其实影片并非完全没有表现的心。全片从开头伊始的“God still love us”到最后夜魔首领冲击实验室,出现了5次的butterfly,在西方基督教文化里意味着重生。美剧「Nikita」中的一句经典台词便能很好的解释这个意思—— “Butterflies are god’s proof that we can have a second life.” 。可惜全片对于这一点的表现并不如其初衷那么强烈而深远,未免会让观者的评价更多地向爆米花片靠拢。不过Will Smith和小黑背的演技,还是能为整部电影的观感挽回不少的。听说原著小说评价很不错,已经加入书单_(:3 」∠)_。
04
该片是1971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的翻拍。老版更让人绝望,变异人类仍旧有思想,群体化,崇尚火,抵制现代文明科技和工具,所以视主角为异类,一直想弄死他。
威版受当今丧尸潮影响,把变异人类演绎成了狂暴的类丧尸。没有思想,群体化,不会使用工具,类兽。 导演剪辑版结局中,主角自己觉悟自己才是异类。这点与老版有所区别。
威版结局有二。善终和成仁。 三人被困实验室,兽人头目撞破玻璃,主角抽出女兽人血液样本,藏起其余二人,持手雷与其他同归于尽,黎明后余者离开,前往人类栖息地。 另一个是导演剪辑版结局,三人被困,兽人头目即将撞破玻璃,但在玻璃上绘出蝴蝶图案,主角发觉女兽人身上蝴蝶纹身,恍然大悟,开门交出了女兽人,兽人头领眼神停留在实验室墙上实验对象失败的资料照片,主角发现在兽人眼里,他才是恶魔。兽人放过他,离开,主角三人黎明后离开。
这两个结局满足了多数看客老爷,只是这部剧背景过于宏大,时间仓促导致多处衔接过于苍白。 例如母女二人的突然出现,兽人攻破男主精心布置的堡垒等。 都过于仓促和笼统。 威的演技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只在二人短暂的邂逅中从其半分裂半崩溃的状态中演绎的非常精彩。
05
影片讲述了罗伯特(史密斯饰演)与小狗狗山姆在空无一人的纽约街头生活1001天,男主真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丧尸害怕光(他们可能是吸血鬼),在讲述史密斯接连几天的生活中倒叙了丧尸的出现是因为麻疹病毒在人体身上显现出狂犬病初期症状,男主妻子与女儿在撤离过程中飞机坠毁,在这次病毒扩散中地球上60亿人90%就是54亿人死亡,只有1%的人免疫-留下1千200万人免疫,剩下的5亿8千800万人是追暗者,既以人类为食物的丧尸。果然还是数字比较直观。
男主看到在唱片商店门口放的模特出现在陌生的地方,男主慌了,在开枪扫射后,查看模特的时候被陷阱吊了起来(我也是一脸懵逼,在怀疑是不是有人类存活,用来吊食物的)男主在接近天黑时苏醒,并努力在天黑前回到车中,这时出现了丧尸头领,并放出了三条狼狗(厉害了),山姆为救男主而被咬伤,回家后男主将研制的6号血清注射给山姆,然而山姆还是慢慢变异,男主决定亲手将山姆杀死。为了自杀的男主,在天黑时开车到码头,在差点被大boss杀死时默默被救了起来(好巧合) 男主看到女主和小男孩儿伊森发现自己都不会交流了,好可怜的说。
男主的家在女主救他的过程中被丧尸找到住址,然后被围攻,然后丧尸大boss在男主交出丧尸女朋友后走了(就这么走了),而男主也在次日与女主去找幸存者。
开头拍摄的话很精彩,在山姆进到丧尸窝窝的那段简直紧张到爆炸,生怕被咬到。男主二次抓丧尸实验对象时,一个丧尸明显有智力水平了,而男主麻痹自己丧尸是不可能有感情、有智力的。
狗狗山姆进到丧尸窝窝紧张、害怕,在男主危险时挺身而出,演技赞赞赞
男主被吊起来的陷阱应该是丧尸头木安排的,这说明丧尸已经呈现出组织化、有智力,因为女朋友被抓走,像男主这个纽约街头唯一的一个人类进行报复,说明丧尸出现了感情,还有报复心理。
男主一直在研制解药,给蝴蝶??女丧尸降温显现出效果,但将注射器拔掉女丧尸还是恢复了原样,看来是没有解药,或者男主的方法还是不奏效。男女丧尸用丧尸的语言你侬我侬,看了之后还是人类长得好看 丧尸已经有了自己沟通的方式,与幸存的人类变成了两个共存的“部落”。
男主女儿最开始一直在给男主说蝴蝶,到男主摘玉米棒子的时候出现的蝴蝶,再到男主发现女丧尸身上有蝴蝶纹身,最后到男丧尸画出蝴蝶,难道这是铺垫?没必要这么铺垫吧?感觉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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