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戈尔的一生》是一部由凯文·史派西和凯特·温丝莱特等主演的犯罪悬疑电影,影片首播于2003年,网友们对这部电影是如何评价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01
1.男主根本不用先假装强奸学生,再当强奸杀人犯。强奸杀人犯本身就是很高的罪了,很多表面光鲜一脸正义的人,做了杀人的事情还不是一样要被判刑。“强奸大学生”对于废除死刑这个计划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如果前面这个案件是个预谋的话,片子中也就没有必要表现大卫戈尔被指控强奸后的遭遇,妻子带着孩子离去,自己丢了工作处处受别人冷眼,在大街上喝酒发泄自己心里的憋屈和参加集体心里治疗。(我看到有人说这些都是误导的假象那我能说什么呢,片子里表现的明明白白的东西你们不信,非要相信自己臆想的东西) “女学生强奸案”既然不是预谋的一部分,那么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这个案件是个引子,大卫因为这个案件失去了太多,同时也让他明白仅仅是一个强奸犯的头衔对一个人有这样大的一个影响(片子里台词:一旦被指控强暴,几乎等于已经被判刑,好像沾到一坨粪)。大卫戈尔在这个案件中是受害者,世界上很多的死刑犯难道就一定是加害者吗。正是这个案件坚定了大卫为了理想牺牲自己的决心,这个案件也给了他后面计划的灵感。
2.关于最后明信片那个只是大卫想要像让儿子知道自己不是强奸犯。因为明信片是在大卫戈尔手里,不存在说女学生想要向男主前妻证明大卫戈尔的清白。钱也是大卫自己的,和女学生没有关系。还有明信片是大卫戈尔进入监狱的第一年收到的,女学生要是也是计划的参与者,为什么还要给大卫寄明信片。
3.为什么大卫要向女记者讲述“女学生强奸案”,他需要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强奸犯,自己的上一个案件就是被冤枉的。在第一次谈话的时候大卫戈尔提到的只是上个案件,而第二次才讲到“强奸杀人案”。他需要先证明自己在上一场强奸案中是被诬陷的,记者相不相信他说的话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把自己是被诬陷者这个形象传达给记者。然后当案件录像交到记者手里时,她也会去试着想象这场案件是否也是诬陷。
02
我以为大卫会更聪明,但他没有,我一直在等导演反转,我觉得这么个故事应该会有点新意,然而没有。看到最后女主接到录像,发现大卫知道一切的时候,我很震惊她居然会哭,我以为谁都知道大卫参与了这个计划,剧情看似震撼,但一点都没有触动我的心灵。
大卫跟着一个狂热的牛仔和一个白血病人搞了一场看似很有意义的行为艺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白血病人因为自己要面对死神,面对死亡她感到很害怕,觉得自己命不该绝,所以就决定让别人也拒绝受到惩罚。最令我意外的是大卫,一个大学教授,智商超群,居然会同意这个漏洞百出的自杀计划,每个人都前赴后继的送死,不计后果,不考虑死后的事情,天真地认为这样能救更多的人。这不是殉道,这就是一厢情愿。
说实话,我看到他们死刑犯在照片上打红叉时,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爽,这种不看罪行轻重就妄图一刀切废除死刑的做法,让我觉得很草率,很没有动机。说白了,死刑只是某些杀人犯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已,杀人犯将别人的家庭毁了,现在大卫告诉他们:“不要这样,这样只会恶性循环”或者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有光明的未来BALABALA” 然后搞了一场蔑视法律,自我高潮的一场儿戏罢了。
说实话,这个事很震撼,也很蠢。
03
对于放弃生命这个意义真正了解的人只有四个人,记者,牛仔,两名死者。这是拯救记者的自由之匙,这句话是那封信里说的,意义在于不要让记者对自己没有拯救成功的愧疚减弱,正等同于当初那位学生不知道会对老师造成如此大的伤害的愧疚一样,针对记者的是减弱愧疚。关于你说的用死亡来证明生命的可贵这个问题,不是影片的bug,而是牛仔所说的,舍弃小我,拯救大我的精神。你说这是一个悖论,他不符合逻辑,可是你在看电影的时候有没有站在大卫戈尔的角度考虑?他的名声已经没有了,孩子没有了,房子没有了,他没有选择了,他唯一所拥有的是他的工作,他的工作不会抛弃他,不会因为他的“强暴罪”而对他排斥,正如另一位女死者,她的时间不多了,她只能选择她的工作,你也许会说,得了吧,没有人会选择为工作而死,但是你忽略了一件事。电影本身。电影所赋予的一切是与你毫不相干的另一种人生,你要学会接受他,理解他,而不是仅凭一遍就可以说服他,误会他。去理解电影,这就是我想和你说的。
04
最后的录影带内容里出现了大卫戈尔,有的人说是他们两个都作为殉道者。我不同意因为我觉得是康斯坦丁先设计了说发生性关系的局。第二天早上他都没有那么的“不正常”啊。情绪并没有太大波动。她知道这件事情他只要扮演好就行了,可以稍微轻松一点并不想是要殉道的感觉。
也许是在发生性关系之后,康斯坦丁才告诉了他她的计划……
最后他出现在镜头里误导大家说是大卫告诉记者是自己也参与了……
我觉得最后的录影带他的表情也许是在对朋友的难过、伤感……
我觉得康斯坦丁才是策划者,只不过最后,大卫才知道牛仔哥哥是一个狂热分子。也许不会按计划,“拯救他”。所以他需要女记者来帮他,但是他不是一个机会主义者,所以也不是他呢急切的想要找到证据也许也可能他自己想自己已经失去太多了连最后康斯坦丁这个朋友都湿去了……他要“帮助”,助力她的信仰和牺牲……
牛仔躲在家门外,没去打扰女记者偷影碟。也说明了计划是在最后一刻公布……牛仔哥哥也许也并不那么坏。只不过车真的坏了。大卫以为的最后的救赎结果真的让导演狠狠地来了一击,你们要说是殉道,我偏要比殉道更惨,你们的体系真的就像赌博一样。任何情况都会有。
最后牛仔哥哥为什么要哭?也许是因为计划出现了变化,让大卫也殉道了……
我也有点觉得导演有些剧情铺的有点来,所以逻辑上有点让人难以理解。
其实还需要再看第二遍才能更清楚一点,以上纯属瞎编。有待更正……
05
看到电影里讲述废除死刑这回事,本来很想听听看会有什么好的理论,结果整部电影里透露出来的理由无外乎三点:一是死刑无法减少犯罪,二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三是死刑犯也有人权,废除死刑是文明的进步。
很遗憾这几点并没有说服我,第一点,尽管死刑无法减少犯罪,但也并没有证据表明废除死刑可以减少犯罪。
第二点,康斯坦斯似乎很担心杀人犯的死会让他的家庭失去幸福,同时他身边的人也会因为仇恨而为害社会,那么反过来考虑,如果受害者的家人希望杀人犯获取死刑却不得,会不会也发生类似的悲剧呢?
第三点是需要重点讨论的,有关人权这个问题,他们主张杀人犯也有生存的权利。这很符合西方人所遵从的文明观,任何事情都讲求一个权利。按照人权论,当一个人剥夺了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同时也要剥夺这个人的生存权利。听上去是很有道理的,死者已死,无从挽回,那么我们应该高尚一点,原谅他们,这也很符合《圣经》里“别人打我脸我连另一边脸也给他打”的这种想法。
但是,文明真的只包含人权吗?真正的文明应该也包括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和认可的人文精神和公序良俗。甚至连文明也不能包含我们追求的方向,讨论是否废除死刑这个问题,应该讲一点真理,只有真理是永远不会被抛弃的,是永恒的。
那么我的真理是什么呢?那就是等价交换,公平正义。世界是平衡的,能量是守恒的,市场交易是等价的,公平是人类渴求的。我们常说的“以命偿命”是不是一种等价交换和公平正义呢?大概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人命为大”,受害者的生命对受害者来说是最宝贵的,杀人者的生命对杀人者来说也是最宝贵的,那么,当杀人者剥夺了受害者最宝贵的东西的时候,执法者就应该剥夺掉杀人者的最宝贵的东西,这样非常公平。支持“以命偿命”的人并不是支持这四个字,而是支持这里面包含的等价交换、公平正义原则。想到这儿,电影中唐斯坦斯对着墙上死囚犯的照片伤心痛哭、痛恨自己没有挽救他们的生命这一幕就有点别扭了,因为很显然唐斯坦斯也是抱着“人命为大”的原则,但是她却一味地考虑罪犯一方的生命价值,践踏了死者的生命价值。
不过,“以命偿命”的公平是有缺陷性和局限性的。教科书上说刑法的社会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和保护社会关系。而一个案件连接的主要关系就包括施害者、受害者以及双方的家人朋友等社会关系。受害者死亡以后他的生命价值会产生转移和转化,变成多种形式。比如,化成亲人对他的思念、继续生存的动力、再生一个孩子的行动等等。所以,死者死后,罪犯们应该偿还的对象应该转变为整段关系中受害者一方的社会关系,偿还的东西应该和“存者精神损失+存者帮死者讨回的尊严+实际的生存费用等”相等价,而这个等价物就不一定是罪犯的性命了。
打个比方,你如果逮到一个正在偷你东西的小偷,你会怎么做呢?你有可能会暴打他一顿,因为你觉得这样可以解气;你有可能不动手,因为你看他有心改过,你相信经过你的口头教育,他会痛改前非,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只不过,抓到现行的小偷不仅可以给他们口头上或者身体上的惩罚,还可以要回被偷的东西,死去的人的价值的转化率却不可能达到100%,受害者一方总会承担一部分看不到的损失,因此他们想要的赔偿物总是看上去偏高。
不管怎么样,罪犯犯了错,首先打破了一段和谐关系的平衡,造成了损失,他就要承担被要求高赔偿的风险,但是至少他有权利提出用性命以外的等价物来进行赔偿,总算是多了一份选择。受害者一方不管是选择接受现金赔偿还是选择“以命偿命”都会有他的道理。一个选择接受罪犯现金赔偿的家庭有可能家里比较穷,另一个选择处死罪犯的受害者家庭有可能也很穷,但是死者的生命于他们家的情感意义要比搭伙过日子的意义要大得多。如果是强奸案,死者的尊严有可能还会居于生命之上。
当然这样做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有点像《十二怒汉》。对于这一点我想说,我们追求的公正是绝对的公正,但是因为现实的因素,绝对的公正只能变成相对的公正。
其实最合适的方法还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电影里的人为什么那么死脑筋呢,非要完全废除死刑或者统一执行死刑,说到底戈尔他们想要拯救的只是那些特殊的值得同情的个案,而不是那些恶意犯罪的人(如果唐斯坦斯想要拯救的罪犯是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恐怕会引起公愤吧),他们费尽心思制造冤案,最终也只能说明死刑有可能会误杀无辜的人,让警察和律师检讨下自己的工作失误这回事罢了。
抛开废除死刑这个点,整部电影剩下需要讨论的就是有关为理想殉道这回事了。
最近才看的日剧《女神探夏洛克》里面,一个被诱导犯罪的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理,从楼顶一跃而下,自杀身亡,就为了陷害主角夏洛克。
英勇的殉道让人感叹,傻乎乎的殉道只会让人唏嘘。为什么呢?因为英勇的殉道付出的是死者认为珍贵的生命。珍视生命的人,就会尽量留着这条命,寻找更好的办法来追求真理。除非遇到紧急而无法逃离的关头,才会选择牺牲。董存瑞是,狼牙山五壮士是,他们的牺牲让人感叹和肃然起敬。
傻乎乎的殉道者要么是没有能力找到更好的追求真理的道路,要么是缺乏对生命的珍重,草率牺牲,因此显得很没有诚意。电影里对大卫和康斯坦斯的境况的设定干扰了我对他们殉道意志的判断,因为他们追求的真理和死刑有关,面对强大的势力和不治之症的困扰,有可能没办法好好活着追求他们的真理。
所以,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大卫·戈尔的一生》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可悲的荒诞的故事,而且导演还偏偏用了一个郑重其事的纪录片式的片名来加深这种悲剧感和荒诞感。他讲述的不是死刑本身,也不是追求理想这回事(这里的理想是观赏者拔高出来的),其实他们追求的是所谓的不断进步的社会文明给主角们制造出来的一种看似真理的假象。社会和人!在和这个社会不断打交道的道路上,戈尔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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