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一部由大卫·李·史密斯和托尼·托德等主演的科幻电影,影片首播于2007年,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部电影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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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过的科幻电影中的最佳,完美的诠释了科幻的真意从来不在视觉效果,而是探索、思考和提供另一种可能;也完美地解释了如果一部电影没有什么大牌明星,没有什么高潮炫技的话,能够流传下来的就只有一个原因:内容真的是电影的王道!
光看这部电影的名字的时候就一直猜想,这肯定是个地球末日了呀,然后一个男的到了外星的故事,所以成为《这个男人来自地球》。
然后我被打脸了,我没想到故事从头到尾就发生在一个屋子里面,也没想到电影涉及到的内容天南地北、五花八门(用的什么鬼成语?)。作为一个喜欢科幻爱好哲学兴趣宗教的人来说,这部电影真的准准的戳中了我的点。感谢我开头没事儿干,肯看下去前面的内容,不然我就错过了一部超喜欢的电影了(开头一点的确有些无聊)
最感叹小说作者的脑洞(这个电影根据小说改编),哇,基督教取义于佛祖、耶稣是个普通的人、上帝不存在这种颠覆整个西方文化的东西也真的是用生命在填脑洞、在生命的边缘反复试探哈。我一个不信教的东方人都看得目瞪口呆,感叹居然还有这种操作,难以想象一群信教的歪果仁看到是怎样的心情。这脑洞,是最夸张的小言or玄幻作者都扯不出来的话居然还让我咂摸出点道理,并且试图去相信过这个说法,真是厉害了。
当把神具化成人之后,神就没有了神性。
这可能就是所有人不接受约翰是耶稣的原因吧?耶稣怎么会是一个人呢?上帝之子的神圣和特殊把这个教派惯的不行。宗教的跌落神坛、信仰的虚无存疑、生死的边缘行走,让这部电影增添了无数神秘色彩的同时,还充满了人文思考和哲学意味。
一个人,14000的年龄,山顶洞人(穴居人),与佛祖、哥伦布、梵高为友,知识渊博但从不会比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人更聪明,在时代和时间中游走,却又从不曾老去。这个设定可能是最能接受的人物设定了,没有硬伤又充满了想象。
最后不得不说一句,剧组虽然经费少的可怜,但是电影不论是内容还是演员,都与这部电影契合极了。
生活了14000年的主人公约翰在亲历儿子死亡后,在倾诉的怅惘和死亡的茫然中开走了车,女助手于夜色中目送车缓缓开走,眼中是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不舍和期待。然后车停下来,约翰看了女助手一眼,而她释然着笑开,抱紧自己慢慢朝停下来的车走去。这一幕,浪漫又温情,人终究会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孤独和宽慰,愿与你共勉。
02
这部电影注定不会大火,因为很少有人静静地看一部“有些单调”的电影。现在,精彩的定义不外乎:养眼的美女、肌肉男、破坏力、天崩地裂、性等等。这部电影里面这些元素一个都没有。
但是这是一部有想法的电影。
John,一位大学教授,突然宣布辞职离开。同事们来送他,难免问及你为什么突然要走。他说出一个原因:因为我不会变老,每十年就要搬家一次。我已经自远古时代活到至今,大约有14000年。
大家当然当这是一个冷笑话,但是随着大家发问(注意,这些人都是大学教授,包括考古、人类学、历史、哲学方面,还有一位精神病医生),John似乎都能够从容作答。于是,大家变得迷惑而将信将疑。
John提到:他经历过冰川时期,然后到处迁移,见证过山脉崛起(也就是沧海桑田);他在印度遇见过佛陀释迦摩尼,拜他为师。后来他到西方将佛祖的善念传播,结果被人膜拜为神,名为耶稣。
这一切听来令人震惊而引人入胜,以至于令人发狂。之后局面一度失控,John随即承认自己编造的这一切,于是大家愤然离开。
最后一个小片段,精神病医生发现John Oldman居然曾经当过他的大学老师(John35岁,而他有60多岁了),也就印证了John确实不会老的事实,影片结束。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超越了时间呢?
03
今天说说毛怪姑娘心目中的顶级牛逼之作——《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观影全程毛怪张开的嘴巴就没有合上过。也不知道该哀叹是什么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场景也很“简陋”,几个人的对话就是主要情节,一间木屋的内外便是全部场景。全剧就见到几个大学教授坐在屋里各种神侃。
哈佛大学历史系教授John在执教十年后突然辞职。同事们纷纷赶来为他送行,各种奇怪的小细节,比如说仿真度极高的梵高画像,各种古器,丰富深厚的史前知识。犹豫再三后,John道出了他难以启齿的辞职原因:他是史前洞穴人,已经活了14000年,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他永远停留在了35岁,永不死去。每过10年,为了防止身边人发现他不老的秘密,他就开始新一轮迁徙,改换身份,重新生活。重要的是,他曾追随佛祖修行,被原始部落奉为神灵,曾和哥伦布相识,和梵高交好,更可怕的是,他甚至就是耶稣!
显然是忠实信徒的艺术系教授Edith听闻这个消息后,情绪崩溃,怒目而视并且泪流满面。当被寄托了人类全部希望的基督以一个普通人的模样站在你面前时,其背后本应存在的天堂地狱也一并消失,那曾经不可及却可望的永存原来只属于他一个人,这直接摧毁了人类信仰的根基。永存的只是眼前这个幸运者,我们所恐惧的死亡终结没有改变,灵魂不会永生,John的存在本身证实了基督的存在,却又导致信教者的信仰崩塌,这本身已经是对宗教最巧妙的嘲讽了。而John之所以能够成为基督,仅仅是因为他曾去印度听闻佛陀讲道。耶稣所倡导的教义,是带着希伯来口音的佛学——善,忍,爱,义。(看到这里毛怪惊呆了,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可也的确如此。)原来耶稣是佛陀的弟子!而作为一名已经可以永生的人类,他对于宗教信仰已经摆脱了死亡的恐惧,他的修行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动机,而与佛陀之间的关系亦师亦友。John轻描淡写的说;"《旧约》贩卖恐惧和罪行,《新约》贩卖与人为善的道德准则。"这和勒庞的《乌合之众》不谋而合:”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够站住脚,皆因为他们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人们或是为自己所畏惧的自然添上一个人造的面具,或是将对于自身的一切美好期待加诸一人身上。在这一点上,佛陀说的空性超越了普通宗教意义,对芸芸众生讲了大实话。
再不可免俗的谈谈爱情。对于一个生活了一万多年的人来说,他得经历多少个爱人,曾经有过多少孩子。爱情在他眼里是什么样子?一百年一个也得有140多个了。相识相知相爱又分开,这个过程对他来说早就和常人不同。他对于“天长地久终有时”这句话的理解早已经深入骨髓。但只有在爱情面前,颇具神性的John也从高高的神位上回到了人间,不论经历了多少次爱情,他也终究是一介凡人,最好的归宿仍然是与爱人上路同行,只是这一次,这个爱人不再对他一无所知。那种心灵相通,彼此了解的情感,就连历经万年的洞穴人都依然愿意投身其中,哪怕知道结局必然是分离。影片的结局是John在车前等着爱他的SANDY,剧中并没有清晰的表明SANDY是不是追随他而去,但我认为已经毋庸置疑,从这次谈话过程中,SANDY望向JOHN的坚定眼神中,我们就知道了答案。没有海誓山盟,只有坦诚相对,不存在海枯石烂,只与你同行于万年生命中的驻足的一小段旅程,你是洞穴人,你见过佛陀,你甚至是耶稣本人,你会永远这么年轻,你一定会离开我,这些都没有关系,爱情让我只活在当下。
因为谈话对象都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所谈内容知识密度极高,专业术语颇多,毛怪哀叹储备不够,关键情节需要反复过好几遍依然茫然无措。片中的知识呈碎片化,信息量又过于庞杂在没有对部分知识系统性了解的前提下去理解片中的某个细节全然是一种盲人摸象。比如DAN提到的更新世,出现在旧石器时代,应该切合与JOHN出生的的14000多年。而对于JOHN长生不老的科学解释更是让我等芸芸众生瞠目结舌——胰脏细胞24小时代谢一次,胃壁细胞要三天,整个人体需要七天,但这个进程并不稳定,废物积累终将导致器官衰败,如果那个人的免疫系统很特殊,从而能够完美的解毒,完美的再生,那么是的,他是能躲过衰老。而JOHN的论调更牛逼:你知道伏尔泰第一个提出宇宙产生于大爆炸的理论吗?相信保罗会同意这点,而歌德第一个认为螺旋状的星云是旋绕着群星的物质,当今我们称之为银河,真是有趣,新的科学概念往往最先通过艺术形式假设出来。当站在历史宏观的高度去看待科学和生物,一切是那么的饶有兴味。在宇宙长河中,短短百年的人类生命,真犹如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于一粟。
一旦发现了自我的渺小,不禁要对既有的世界观产生怀疑。作者一定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人,没有长时间的经历和对生命终极思考,很难想到这个命题。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不是我们所认为的样子。(当然不是,世界何等浩渺)你坚定的认为熟悉的事物是不是真的如此?(比如宗教)你所认识的自己究竟有多客观?(心理学教授都无法透视自我)与其说是颠覆,不如说重建。在编剧眼中,没有权威,真理永远都是相对真理。
如果说整部影片都在七个教授与男主对话质疑的过程中进行,对抗在男主承认一切都是恶作剧而告终,观众也始终在男主究竟是不是获得了永生的洞穴人之间摇摆,那么在最后的最后,WILL通过自己家小狗的名字而实锤了JOHN就是他爸爸而心脏病突发离世。我们确认了JOHN之前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永生这个人类追求的遥不可及的梦想实现了,而作为拥有了永恒生命的极端幸运者,他所珍视的依然与你我凡人没有不同——来自他人的理解认可和爱。也许有限的和无限的生命中,唯有情感的温度才能安慰我们孤独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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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独自一人长生不老是幸远还是不幸?我不知道。
我曾听过一个被作为怪谈流传的故事。故事提到个叫作夜叉的神,他会起人不备在你的双肩窃取你的时间,以此获得长生不老的机会。百闻不如一见,我在这部影片尘“见”到了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此刻的他正筹备一场迁徙, 要离开这个即将暴露自己身份的地方,皮天的车斗中党高的画被随手放下,来自历史长河的责迹也不被重视一像復 多玛丽苏小说里写的一一样,这
突然就变成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了。要如何与正常人交流,要如何用百岁下一万岁的年纪, 去体验在人间35岁所应该经历的人生,一遍又一遍, 一年又一年?
他很疑感,这样的生活,不知道何时停止,不知道怎样停止。为此,我几乎对这个男人的生活感到绝望。
我宁愿看这个来自地球的男人,因为对这些东西太司空见惯故而对什么镜中的自己眼角盾相失去少午色彩, 看着父母华发遗生,看着屋宇终于摇密欲坠。 我愿意者着这一切和我一起,游七在宁宙中,面对时间的洪航无能为力,都不甚在意。他汤意地把物品赠送友人,搬一次家所带的行若 写的信什一 泛黄,看就是这一刻,他容光焕发的形象在我心里消失了一他力地一 起老夫也不愿在真空之中度过余生。
亲人朋友却不能
人与永恒终是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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