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犯 -THE PAIN》是一部由东山纪之、户田惠梨香和桐谷健太等主演的剧情电视,该剧首播于2015年,网友们对这部剧也是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一起去看看吧!
01
除了第一集,其他被告都是18年前冤案参与者的亲属,所以东山叔问你们收点小利息也理所当然,要怪,就怪你们那些当年身处高位却滥用职权或在高位者威逼利诱下没能坚持良心的亲人,正所谓出来混都要还!
至于网民,千万别就此妄自菲薄,毕竟法律人有时简直黑到不能指望,东山叔不也是依靠网络媒体最终才让当年冤案真相大白么?他如果走正常程序不可能这么顺利,想想之前写匿名信举报高院秘书的青年检控官是神马下场?民意或许可以被操控,但有时缺了民意某些人更要无法无天!
同时网民也别妄自尊大,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手中信息量有限,所以请务必先衡量下你做出的判定会带来神马后果,而你自己又是否能承担起判定失误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比如最近很热门的云南旅游女性被当地人毁容事件,有少部分人指责键盘侠不应该在验伤结果出来之前就控诉警察不作为。但我不认为这样做会带来神马恶劣影响。
首先,你治下发生这种十几名男士围殴一名外省女性并致使其毁容的暴力事件,本来在政绩上你就应该负责。如果你觉得网民说的不是实情,你们警方有做积极应对,那完全可以为自己辩解,比如出示证据,因为受害人说报案三个月都没收到警方回执。甚至你想说受害人没毁容,照片是PS,放心吧,如果最后真是这样网民会给你申冤。
至于被告,如果你觉得网民在法律审判结果没出来之前就批判你,对你不公平,那我想说,就算受害人辱骂了你,甚至扇了你,但你作为男人也不至于毁她容那么凶残,你越界了!如果最后验伤证明你没毁人家容,网友也自然不会攻击你。
还有某些号称自己是法律人的,说网民干涉是在无视法律精神、给当事人开特权通行证,以后所有受害人都觉得政府办事不力,想利用民意开快车怎么办?在说这些话之前,我希望你能先回忆一下被害人的脸,她毁容了,三个月了案件却没神马进展,利用民意督促一下政府机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如果毁容、残废、遭受虐待甚至死亡的是你或你的亲朋好友,我作为网民也不介意让你利用。即使最后事实证明受害人作假,并没毁容,而是滥用了政府资源,法律不能问罪,网民依然会从道德上谴责她。
所以单此事而言,做键盘侠不会带来神马恶果,反而起到监督起作用。这就是法律和民意互相制约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02
真的是意外,半年前看电影版看到结尾哭成傻逼。没想到剧版,我又落得一样的结局。
wowow的剧一向是立意深刻,剧本布局精巧,不同于其他讲犯罪审判的调调,这个剧的布局讲真,够精巧,至少我是看完第二集也完全没想到这个大局里头装的是谁。
从第一集的审判对象,到第二集第三集……编剧的立意尚且隐藏颇深。我看到弹幕里都在说民意啊民意,嗯,是的,民意的力量是可怕的,报纸男通过民意绑架的方式,审判了他想要审判的目的——所以,这个民意,将会是他后面会批判的对象了吧?
直到第第四集反转,我发现我还是低估编剧的野心。所有被审判者,身上都有被捏造的证据。
说到这里,然而民意?那些觉得自己被欺骗的人呢?嗯……忍不住说一句,人人云亦云从来没有怀疑精神动不动就转发微博朋友圈那些不实消息的年轻人呐,你们都是有知识有途径,至少都会上网看视频发消息了对么。那么,在面对每项信息,那些你传播出去会造成影响的信息,是不是应该多花点时间去查证!
跑偏了,我是真的被这个剧触动颇深。
以至于最后一集几乎都没办法一口气看完。
直到最后东山举起枪塞进喉咙,开始哭。首先举枪自杀分好几种,对准太阳穴,正对脑门,如果旁边有个神枪手,把他胳膊打断还是有机会救的。
可是他将枪塞进喉咙啊,这是怎样不存侥幸说要死就真的要死的举动啊。
万幸,他放弃了。——可是这种放弃容易么?他依然背负罪孽感,依然要继续战斗。
好棒的一部日剧。
03
法律最初源于习惯法,是部族全体性的共同行为准则,后来有个国家概念,有个强制机构,家天下的私法也被灌于习惯法中,后来的民主运动,投票权来通过法律,最大限度的代表多数人的国家意志。
本片有极强的理想个人主义的武士道自我毁灭精神,也有着日本特有的下克上情怀,对日本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抨击和必要的探讨工作。前3.5集看似不入主题,实则回想层层铺垫,刀刀见血,表面似简单的复仇,实表普天之下简单加工加以引导安有完卵?人性本恶,只是没成为刽子手这职业属性,谁又不是那杀人的刀呢?
CASE1# 电车男非礼事件告诉你现有法律在一些事情上有证言证词后,你没有绝对性证据就是百口难辩,在知道那女孩几乎前两天同样方法勒索到一笔钱财差不多惯犯的时候,你要懂得在成本的世界里大多数人的规则是破产免灾而不是心理失衡的愤怒。当这个时候有个像救世主一样的人出来说能帮你泄愤时,你又会何去何从呢?而且用简单的流程在网络上直播,还你公众的清白时,你又有何感想呢?不言而喻。证明法律是可能出错的,疑罪从无的精神在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上你无法去证明疑罪的构成,当然那个录像带分赃的问题,到第四集有交代。
法律上的惩罚实际也是一种原始的方式,惩罚的最大化最严厉也就是驱离个体离种群的远近程度,受众面越大被扩大辐射的面积越大受到的惩罚也就最重,当然这是建立在统一的规则习惯法之前提下的,理论上来讲,被流放,监禁就是强制的把个体跟族群隔离,跟狮子王里的刀疤并无二致,随着科技的发展,今天网络的人肉功能有多么强大呢?搜索出来后的眼光惩戒分明就是族群的隔离政策,看看那个电车女最后崩溃迷离的状态,无数的手机对准她的聚光,如果进一步发酵,谁能知道后果呢?还有那个电车男,内心更在意的是身边的人怎么看他,说白了人是群体性动物,没有强大到食物链顶端独立生存的状态,人言可畏。
CASE2# 商业团体应不应该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呢?还是商者为奸,唯利是图只承担着利益的最大化呢?这集开始有个案子,妻子被强奸,丈夫拿刀防卫过当定了罪,丈夫激动的表情与报纸男铁面的表情形成对比,还有一个电车男说的那个便利店事情,对于个体的人和个体存在的家庭来说,建立起一个人的体系和家庭体系需要很多的努力,不光是钱的成本和时间成本一笔简单的数学题,法官也好,商家也好,仅仅是简单达成一个判决一个商业决意,把人把家庭推给社会去论证吗?这边歌照唱马照跑,那边该病还病该啃老还啃老,变成个体问题,社会问题,不再是法律问题,企业问题。企业收着客户的馈赠拿着社会的补助,只问利那真实的良知呢?报纸男通过网络宣判这种不公的罪行,把财富均分给真正的公益。
这集里值得玩味的是电话连接的那个啃老族,前一天还控诉老板的种种苛薄,后一天就改口供来了个企业宣传广告,一切的成因只是老板的一个工作承诺,人在利在需面前能做出多大的曲直度谁都没有科学的界定,上无上限,下无底线。在商品社会的利面前尚且如此,谁能保证在法律面前的证言证词就绝对的可信呢?人一向都有起码的道德标准,那员工愤然的从老板面前离去,我宁愿相信那仅仅是短时间内道德的膨胀爆发的同情心作祟,分明前一分钟他是帮凶,后一分钟妄图变正义超人,一样可悲可笑的摇摆人。
CASE3# 日本文化受大陆文化影响深远,因果原因深入人心,一个小小的偷书贼开始是很容易被谅解的,何况是那么年轻漂亮的美女所为几百日元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可随着报纸男一步步的推理,把问题引到用美貌勾引上级领导把公司文件出卖,而且是制造出迷幻药时,网络的投票发生了完全的变化,人们不再关心书的问题,即使在报纸男一遍遍的强调今天审判的只是偷书问题时,没人能就事论事,仿佛那外表美丽的人一下子被看透出了恶魔一样,大众的思维被牵走了,律师这种习惯的逻辑推导方式把对问题的考良引导对人品的评判,最终使审判结果逆转。这种情况相当于人的信誉制度,好就永好,坏就永坏,绝对化的区分几乎就是好人不可能有污点,坏人不可能有高光。剧中后来有对这一点的论证,大法官对报纸男说,你这是站在犯人无罪的角度开始思考,报纸男说你从一开始就认为犯人有罪。
同样有一个有趣的事情,那就是人在什么条件下会崩溃,会选择逃避,人固有的世界观架构不是一朝一夕能建立的,但崩溃的速度可能就是一件事一句话。这集的女主逃避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因为她导致了那么严重的后果,戴着耳机蜷缩在床上,窗外的世界她需要隔离。原来她以为的坦白认罪博取同情无辜失败了,世界没有给她机会申辩,看着昔日里的朋友跟当她面说的话语完全不同,她感觉世界背离了她,朋友远离了她,她的美貌不再有号召力了。其实,那种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太普遍存在了,连她的朋友都诧异,那不是应该娱乐节目说的话怎么到了审判节目中就变了样呢?我们是否已经学会了在领导面前一个样,在下属面前一个样?在这个人面前一张脸,在那个人面前一张脸呢?用化妆品勾勒出一个美,再拿化妆品画出另一张面具?最后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哪个是自己才是真相。
CASE4# 偷窥狂,恋物癖这的确是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一个敏感话题,尾随者被抓,报纸男预告是否判处死刑,决定权在你,这个噱头够大,当依旧一项项证据罗列被网络中的你投票定罪时,原来这是个前一天就录制好的录像时,你发现被骗了,你口口声声键盘打出愤怒时,你是否感到无力?我们这些被称为势强的键盘侠,又何尝不是一个个偷窥狂?大量的信息爆炸引爆一起起自己认为的正义?报纸男只是用了类似于当下娱乐节目流行的投票方式来代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判决,可实际上谁质疑过那些证据的真伪?用简单的科技手段,就可以造成以上四起案件完全不同的判断,是你被骗了吗?还是你原本就没有知道真相的权利?当报纸男扯去报纸,身份被验明,把矛头直指司法系统时,网络前的你,一定又一次相信真实性了吧?之前一瞬的欺骗也不再是罪不可恕了吧?这种猎奇的心理跟偷窥狂的心态又有什么区别?
剧集到了审判一个人的生死时变得不再像之前审判那么理所应当,这在电车男的心态转折就可以看出来,在成为那些关己的及不关人命痛痒的事情上可以成为帮凶甚至有些许个人崇拜,拍卖到那个法槌,而一旦上升到生死攸关可能追责的大事件上,首先要清算的个人得失就显得重要了,这完全可以看成人是利己的,人是要衡量利弊的,从这点也可以看出,执法的人一旦自己涉及其中很难不徇私舞弊。真正可以说成伟大,报纸男这样以身试法,《独立宣言》那样把自己的已获权力割舍掉,是需要奉献精神的,普通人跟圣贤的区别也在这里吧?
CASE5# 最终一战,人之恶到底有多恶?18年前的沉案,警察,检察官,鉴定员,证人,法官,这也就是上面四起案件的直系家人,为了达到各自目的,互相勾结,是完全可以做掉一个无辜的人的,而其中的警察和法官的勾结更让人发指,录像带上的手印颇有投名状的味道,我有你的把柄,你知道我的罪状,那么大家就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以后互相关照,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这就是关系嘛。
更有玩味的是大法官说的话,公众要求真相和正义的统一,可国家意志要的只是正义。这话不无道理啊,正义是可以塑造的,甚至很简单,如之前案例中报纸男所为就是塑造,让大众相信这是正义就好,让舆论明白正义是什么就好,只要有利于国家意志导向就好,这点咱说个题外话,真相不重要,日本编著的侵华战争教科书就是这方面体现,只要国家觉得对,能对民众意识加以引导到国家认为正确的方向,那就是正义的,据说我们今天的教科书也把鲁迅的文章删除了,这都大同小异,异曲同工。
国外虽然有判处死刑的刑罚,不过近些年来,已经很少真正执行了,也就是罪可以定,罚不执行,并不是怕出现冤假错案,而是国外法律认为剥夺人的生命权触犯人权,以命抵命是原始野蛮粗暴的做法。
其实本片所刻画的人事追求的只是一种反思精神,根本改变不了司法体系,也不可能把日本司法推上法庭来审理,如果最后本片的镜头不是把报纸男推上特写,而是依旧泛滥的网络势强存在,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人类历史也好,族群历史也好,只要存在着芸芸众生,问题就永远存在。报纸男追求的也许只是一个公众权,透明权和司法机构各自真正的独立权吧?理性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报纸男手下的新一辈法官又在梦想与现实中迷茫困惑时,最后都看不见他们的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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