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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弹之城影评观后感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9:37:51 | 移动端:炸弹之城影评观后感

《炸弹之城》是又一部来自美国的犯罪电影,影片画面精致,剧情丰富曲折,引人入胜,网友们对这部影片的评价却是褒贬不一,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到底是怎么说的吧!

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

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

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

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中世纪的人烧死女巫,现代法庭审判朋克,都是主流对异端的暴政。

《炸弹之城》里的小镇,朋克青年留鸡冠头,玩吉他,挂鼻环,喝大酒,说脏话,看似不可一世,其实是弱势,不为主流所容。

朋克反主流,但不诉诸暴力。朋克群体,多以青少年为主,他们不是黑帮,只是一群借音乐发泄不满的年轻人。

朋克的反抗,本质上是一种撒娇。

朋克乐队鼻祖性手枪,干的最出格的事情,也不过是在电视节目上对主持人飙脏话。

对于主流社会,维稳是第一要务,闷声发大财可以,蝇营狗苟可以,颠倒黑白可以,阶层固化可以,但指出皇帝的新装,不行。

朋克音乐,口无遮拦,靠三个和弦,骂尽强权。

这种短平快的形式,威力巨大,好比《九品芝麻官》里,包龙星威胁协礼大臣,你要不遂我意,我就找两个天桥下说书的,把大人逛青楼的事迹,编成评书,分成九集,每天轮流讲。

朋克音乐之犀利,犹胜天桥快板,从歌词中可见一斑。

性手枪在《上帝拯救女王》中,直接问候英女王老母;冲撞乐队在《白色骚乱》里大声疾呼,所有权力都在法西斯政府手中,你要掌控自己,还是听命于人?帕蒂·史密斯《马》的第一句歌词,有人害死耶稣,这不是我的错。

主流社会,卧榻之侧,岂容朋克?

对朋克的绞杀,是上下一致的。性手枪在电视节目上爆粗口后,立即遭到舆论谴责,政治人物打压。此后,歌曲被电台禁播,演唱会被政府取缔,只能以各种化名演出。

这时的性手枪,为主流所不容,成为卫道士眼中的恶魔,很多极右人士,甚至冲到演唱现场,拔刀相向。

朋克反主流,不过用音乐,主流反朋克,则多管齐下,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狠的一招,就是将朋克污名化。

《炸弹之城》里,秃顶律师攻击朋克,从字典里挖出“朋克”诸多含义,如小流氓,废物,娈童,妓女,暴力,低劣等,用污名化的方式,往朋克青年身上泼脏水,让陪审团有了先入为主的偏见。

其实,朋克这个词的原意,是指成人世界的边缘人或受害者。但刀把子攥在主流手里,词典定义亦由主流而定,朋克的喧嚣,只能是另一种暴裂无声。

电影中,朋克青年的另一大罪证,是他们的口号——Destry everything(毁灭一切)。这句话,被秃顶律师多次引用,当作朋克青年反社会的铁证。

留意电影细节的朋友都知道,这句话不过是Filthy乐队的一句歌词。毁灭一切的含义,是从思想上斩断腐朽价值观,而不是摧毁财物设施,更不是毁灭生命。

其实,反对强权和暴力恰恰是朋克精神的组成部分。

电影里一个朋克青年的夹克上,用中文字样写着反战两个字。电影里有个场景,两个朋克见面,一个留着鸡冠头,一个留着光头,鸡冠头朋克对光头朋克说,你知道吗,纳粹分子才喜欢留光头。光头朋克立即反击,历史没学好吧,光头党的建立要早于纳粹。

真正滥用暴力的是警察。

警察以莫须有罪名,强闯民宅,对几个朋克一通乱揍,还猥亵了一个朋克女孩。警察借搜身,对女孩上下其手,用手枪顶入女孩口中,数秒后取出,大义凛然地说了句,你跟着这帮烂崽混,你爸爸会以你为傲吧。

警察对朋克的镇压,良有以也。在冲撞乐队经典专辑《The Clash》的封面上,五个乐队成员,身着朋克服装,屹立在镜头前,背景是警察在镇压一场骚乱。

电影里的朋克,作为弱势,常被主流青年欺负。有一次,几个朋克被欺负惨了,面对数倍于他们的人群,奋起反击,在冲撞中,一个朋克被车轧死。

轧死朋克的人,明显是故意,电影慢镜重放时,可以看到凶手嘴角露出的笑意。

法庭之上,尽管证据确凿,秃头律师偏能颠倒黑白,把杀人凶手描述成反抗暴力的英雄,为其开罪,并一再攻击朋克青年为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死不足惜。

电影中有个意味深长的设置。为朋克辩护的律师,虽站在公义这边,却显得结结巴巴,毫无底气;为杀人犯辩护的秃头律师,则义正言辞,有恃无恐。

被轧死的朋克,外表张扬,内心温柔。他在广告牌上写下狄兰·托马斯的诗句: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他跟女友在宠物店,挑选宠物时,眼神善良而有爱;他跟父亲聊天,手握橄榄球,佯做前冲,球落在地上,父子俩会心一笑。

这样一个小伙子,却被杀死了两次。一次是在马路上被轧死,一次是死后在法庭上被攻击生活方式。

风声鹤唳的主流社会,将朋克视作洪水猛兽加以扼杀,显然找错了对象。

鲁迅说,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更加血污,血腥。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朋克不死!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

据说,在音乐圈有这样一个鄙视链:

玩古典的看不起玩爵士的,玩爵士的看不起玩摇滚的,玩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玩流行的看不起玩嘻哈的。

其实在这个鄙视链里边,最尴尬的不是最底端玩嘻哈的,而是玩摇滚的。

摇滚既不如古典乐和爵士乐那样是公认的阳春白雪,也没有流行乐和嘻哈乐那样强大的群众基础。

因此,小众的摇滚乐现在也成了广大文艺小青年的装逼招牌。

不同的人对摇滚有不同的看法,《摇滚巨星》里摇滚是励志的,《最后的日子》里摇滚是孤独的,《席德与南茜》里摇滚是堕落的。

今天的这部电影《炸弹之城》,更像是一部拍给朋克摇滚青年的墓志铭!

影片发生于德州的一个小镇,在朋克小团体与橄榄球队的冲突中,朋克小子Brian被橄榄球小子Cody驾车撞死。

可悲的是仅仅因为Brian的衣服上写着“Distroy everything”,陪审团最终判定Cody无罪释放。

更可悲的是,本片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青年

敌视现实,虚构远方。东张西望,一无所长。      —— 《十万嬉皮》

朋克小子组乐队搞艺术敬老爱幼不惹是非,但生活拮据,衣食无着,典型的穷逼Rocker。

橄榄球小子又高又帅又富,喝酒泡妞,打架斗殴,样样拿手,标准的校园小霸王。

但本质上来说,Brian和Cody都是一样的青年,他们血气方刚,荷尔蒙旺盛。

不同的是Brian喜欢摇滚,选择用自由的POGO来释放爆棚的激情。Cody热爱运动,选择用规则内的冲撞来消解过剩的荷尔蒙。

警察

姑娘姑娘,漂亮漂亮。警察警察,拿着手枪。  ——《姑娘漂亮》

片中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象征一种出现过三次。

一次是追拿外出涂鸦的朋克小子。破门而入,见人就抓,恐吓威胁,简单粗暴。

另一次是驱赶野外篝火晚会的橄榄球小子。有礼有节,绅士贴心。

这两次出现,毫发毕现的展现了国家机器对于两个群体的鲜明态度。

第三次是去Cody家搜查证物。

注意这里的please。可以想象如果凶手是朋克Brian,被害人是Cody的话,警察蜀黍可能就不会这么彬彬有礼了吧。

“该死的”朋克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在这个地下埋着核弹的小镇里,每个青年心里都揣着用以自保的炸弹,他们被圈在“黑暗森林”里,彼此厮杀。

橄榄球小子拿出心里的炸弹,轰向不明身份的的入侵者,仅仅因为他想当一把忍者,朋克小子就失去了生命。

被社会主流排斥甚至家人也不认可的“摇滚暴徒”终于死了。车轮碾的他血肉模糊。

因为他的奇装异服和离经叛道,判决凶手无罪的陪审团又在他已经死透的尸体上开了一枪。

可以,这很朋克,他的墓碑上或许应该写着:

炸弹不息,摇滚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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