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不必将一件事情道破,小编整理了一篇不道破,也有不道破的道理供大家欣赏!
关于牡丹燕菜,有一个与武则天有关的历史传说。
据说,武则天建立武周政权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社会,发展生产。但改唐为周,女子为帝,社会思潮未必能一下子适应。据记载,这时民间陆续出现了不少“祥瑞之兆”,如什么麦生三头、谷长三穗之类,武则天对此满心欢喜,很感兴趣。
有一年秋冬之季,武则天到洛阳巡视,地方官报告洛阳东关长出了一个奇大无比的萝卜,重三十多斤,长三尺有余,上青下白,鲜嫩异常。这个萝卜被作为“祥瑞之兆”,献给女皇。武则天很是欢喜,遂命御厨拿去做菜。
萝卜能做出什么稀罕菜呢?御厨们经过反复琢磨,最后对萝卜进行了切丝蒸晒,多道加工,考究炮制,然后掺入山珍海味,施以高汤,烹制成了萝卜丝羹,奉与皇上。武则天品尝之后,感觉鲜美爽口,回味悠长,颇似燕窝汤的味道,就赐名为“赛燕窝”,这便是洛阳燕菜的由来。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宫廷和官场的喜好,使得这道“洛阳燕菜”很快走向民间,演化为洛阳水席的第一道大菜。
从此传说中,可以看出武则天的睿智吗?
从生物学角度来考量,当年洛阳东关的菜园子里能不能长出一个三尺多长、三十多斤重的大萝卜呢?生物都是具有遗传性的,在一定的地理、水文、气候条件下,一个品种的植物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特殊变异的。比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甘蔗,南方的有小胳膊粗,而移栽到北方,只有大拇指粗细了。这是水土气候不同,其物产各有不同。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才有了“土特产”的概念。
那么,有没有什么地方能长出三十多斤重的大萝卜呢?有!就在东都洛阳南边不足一百公里远的鲁山县,有一个叫犨(chōu)河的地方,以出产大萝卜而闻名于世。
据《鲁山县志》记载,犨河萝卜,始于唐宋,盛于明清。在鲁山县张官营镇上自柴庄、下至梁官营15里长的犨河西岸,大约有2500亩肥沃土地,最适宜种植萝卜。犨河萝卜体形硕大,一般重三十斤左右,完全具备传说中献给武则天的大萝卜的特征。当年的这个大萝卜,是不是鲁山出产的呢?
我想,这个可能性很大,但地方官不会如实向武则天禀报。因为,如果把它说成是鲁山特产,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而出自洛阳东关,便是“祥瑞之兆”。地方官是为了迎合皇上“太平盛世出祥瑞”的心理,来了个移花接木。
如果真是这样,武则天不是被下属给糊弄了吗?以武则天的智商,认真查一下,就会真相大白。但是武则天需要这个真相吗?
一切有利于证明太平盛世的“祥瑞之兆”,才是她所需要的,也是当时社会所需要的。有了这些“铁证”,才能证明女皇执政符合上天的意志。
所以,武则天很可能心知肚明,却不道破,而是顺水推舟,做欢喜状。这样,才有了这道流传千古的水席名菜,也有利于当时武周王朝的稳定和发展。看来,不道破,也真有不道破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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