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很不容易,任凭我们如何挣扎也摆脱不了,或者是愤怒,也是我们一厢情愿罢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生活摸不着也甩不掉,到头来不过是一厢情愿供大家欣赏!
1
那绳子比她想象中扎得还紧,朗曼歪过头把牙齿凑上去。她的指甲已经不怎么好使了,所幸牙还没全部掉光。几分钟前,她就听到窗缝里漏进来的喧闹声,这是这片街区的通病,她向来都懒得搭理这片住户,可也不愿意接受更多的施舍搬到那些清闲、连花草都训练有素的富人区。
况且她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她感觉牙齿下的绳子“咯”的一声被咬断了,该扯开的结还是僵着,旋即窗户上一记清脆的响声,像是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她丢下手里的东西,不紧不慢地朝门口走去,转开门把。几个小孩脸上荡漾着笑,水球适时地砸在她脚前,地面迅速被水洇开,还溅到了她的鞋帮上。有一个年纪小一点的,瞪着一双牛一样无辜的双眼瞧着她。最前面的男孩把手搭在车把上,戴着一顶八角帽,手里还拿着饱满的水球。
朗曼小的时候也扎过这种东西,那时候她哥哥还没变成一个怪胎,教她打弹弓和扎水袋,有一回不小心把弹弓打在了父亲的额头上,结果一晚上她都被哥哥的哭声搞得没办法睡着。她看了身旁的窗玻璃一眼,有两朵向日葵被打阉了。那两株长得极高大,像是不甘生在这狭仄的花园里一般,带着硬生生的侵略性。她种了很多不同品种不一的植物,颜色也毫不讲究地堆杂在一起,但是她不介意,并对它们这种生猛疯长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她把被打阉了的花折下来,接着迅速掉头进了屋,端了接在坏了的水管下的面盆,利落地返回去,门一打开,迎上几张还有点错愕的面孔泼去:“小杂种。”
她把难听的词轮番骂了一遍,并威胁要让他们的父母在这一片再也抬不起头来。她竟然能有这么多话可以轮番地骂出口,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要不然呢,人老了总得有点优势吧,她一边骂一边冒出这样的念头。她也不怕他们真拿手里的东西攻击她,这些孩子不是全不认识她,罗弗街的老泼妇,她知道人们私底下怎么想她。于是两边人都这么来回骂着,再过了一会儿,从窗缝里漏进来的就只有灰沉沉的风声了。喧嚣一下子从这条街去上被抽去,她关门进屋,把面盆重新放到水管下,也懒得叫人来修,就这样凑合吧。
朗曼湿掉的手往臀部的布料上擦了擦,弯下腰来重新去拨弄那根绳子,这回儿它连着的一根主绳啪地松了,可能因为年代太长,这些麻绳已经有些发脆了。她把那一叠东西堆在茶几 上,戴上老花镜,看了看四周,没看到它的身影,靠近天花板的墙体有些剥落了,像是一块斑驳的皮肤,自己以后的皮肤大概也会变成这样吧,她把脸凑得离纸更近些,上面的日期有些糊,依稀能分辨一点,信的背面曾经都是用绛红色的火漆封上的,她哼了一声,小心地把纸从里面抽出来。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基督城了。车子的引擎还是有点小问题,但先不管这么多了。总之我出城了,真是令人兴奋。我把车子的顶棚给撤了下来,调到了703兆赫的电台,我最喜欢的电台。上两周他们做了一个榜单,按照字母顺序把这些摇滚歌手都排了个遍,不知道今天轮到谁了。没过一会儿天就开始飘雨,尽管只是细密的小雨,但我有些担忧,你知道……我的车技并不是很好。我尽量开得慢一些,大概开了两个多小时,我瞥到路边有人招手,那个人把衣服的帽子拉上了,看不太清楚样子,地上耷着一个包。我开近一点,是个胡子拉渣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湿漉漉的,于是就让他上车了。这时候雨开始有些大了,他帮我一起把折叠的顶蓬翻出来,但是那个该死的顶篷似乎卡住了,一动不动,最后总算是拖出来一点,但还是不能完全遮住,也只能这样了。他坐在我后侧的位子,没有坐在我边上。天一点点暗了。刚刚拉顶篷的时候都是声音,现在车里一下子就安静了。开出了城区,电台的信号就越来越弱,夹着白噪音,我索性就关了,这样一来,车里几乎就只有我们两个的呼吸声。我到底还有些害怕,本来指望着他会说些什么……或者……我不知道,我只是希望他能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可我也不是那种能说些什么的人。后来我主动开口问他从哪里过来,他才简短地说从北部一路搭车过来,然后朝格雷茅斯的方向走。格雷茅斯,我在心里念,灰色大嘴。随后我们又陷入沉默。
那些搭车的家伙,他们通常都……你明白吗,那就好像是一种约定俗成,来引导一段对话,他们像是旅途里的调味剂,甚至在伸出拇指的时候就已经用渴求的目光追随着你,来增加自己上车的几率。他们总要贡献点什么,哪怕是一个乏味的故事,要不然哪有那么多好心人呢?不过在想着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时,我已经慢慢适应了车里的空气,从后视镜里我看到他半垂着眼睛望向窗外,窗外一片漆黑,只有零星的灯光。
天色暗透了,因为雨的关系,比平时暗得都要早,雨声和风声混杂在一起漏进来。我的头发已经完全湿透了。
大概到十点的时候,他轻轻叫了我一声,我应声看到几百米外有个农场,农场边是一个高高的谷仓,门敞开着。于是我把车停在外面,打算晚上就在这里避雨。我从后备箱拿了一件干衣服换上,尽管还是很冷。我躺到稻草堆边,那个男孩在离我一米多外的地方坐下来。我没躺下几秒就吓了一跳,原来这谷仓里面是有人的,有个老头裹着卡其色的夹克躺在草堆里,他很安静,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没睡着。管不了这么多了,我太过疲惫,很快就失去意识,等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发白了,我眯了一会儿眼睛才恢复视力,我没有看到昨夜搭车的人,倒是那个老头也醒了,睁着眼睛看着我。我动了动,发现身上盖着一件衣服,是那个人的碳黑色外衣。我蜷在那件衣服里,不知道要站起来还是再躺一会儿,接着那个老头叫了我一声,用手指了指天外,他的牙差不多都掉光了,咧开嘴,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到有片浅紫色的云,移动得很慢,过了一会儿,一个山尖浮现出来。然而当我走出去再看的时候,那个山尖便消失了。
A.S
11.30
门铃响了。朗曼把信叠在边上去开门。是牛奶到了。她签过名,把牛奶放在门口,那是以前老头喝的东西,每次都是两年起定。她心里没由来地升起一股怨气,他怎么就不能撑到喝完这些牛奶再死呢。她自己是不喝牛奶的,本想给猫喝,后来发现它也不能喝。一开始她拼命地做蛋糕,做各种可以放牛奶的东西,好像把牛奶消耗掉,很多东西也能一起处理掉一样。
但是她渐渐就觉得乏味了,好像是有一天穿过门廊突然想通的,她不再碰那些牛奶了。她回想起他走的时候,孩子们特地飞到这里来陪她,要知道,他们成年后几乎没有对她展现过多少善意。但是,那个时候,她要怎么告诉他们她其实并没有多么伤心。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要表现出哪一种伤心的程度才是恰当的。只是偶尔有时候半夜醒来,她还会咕哝一声他的名字,把被子掖过来,才会猛然惊觉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只有这个时候她反而才感受到一种寒意。她爱过他吗?她自己也回答不上来,这个年纪还谈什么爱啊,没有爱也变成爱了。
她把那封信折了折,收件人是谁她心里似乎也有了数。她展开再看了看那个名字,又合上,再展开看了看。他们说的没错,她确实是有些老糊涂了。
是谁的名字呢,斯奈德,斯芬克斯?不,那女人连车都不会开。她搜索着他们遇到过的那些人,似乎有很多都对上了,又无法确定是哪一个。是什么时候收到的这些信呢,他们刚刚新婚不久?还是刚刚有了那两个孩子的时候?
年轻的时候她精力旺盛,是个性格激烈的姑娘。她全情投入地生活,生气也好,撒欢也罢,简直要把自己一股脑地投掷出去。他们是怎么相识的,怎么相爱的,或者到底有没有相爱,她实在是不记得了,但哪怕不记得,她也必定又是全情投入的,她只记得高兴的日子其实并没有多少,去希尔岛的那段时间是她人生中唯一快乐的一小段时光,他们在那座岛上尽情地玩,从这头跑到那头,从海水里站起来的时候,皮肤上都会粘着一些不愿掉下的水珠,在余晖下泛着光。每天早上她就躺在房门口把自己的皮肤晒成蜜糖般的金棕色,连头发也被晒浅了一个色号,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吉普赛人。以至于他那时候还破天荒地赞叹了一下她的美丽。他们很快就回来了,后来,孩子出生,先是男孩,再是一个女孩……好多的麻烦。并不只是孩子的麻烦,还有生活……到现在她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但是一切都跟她预想的道路分岔了,再也没有重叠上。
她往铅笔标注的12月后的日期又拆了一封。
展信愉快。我现在在43号公路的路边给你写信,在一个樱桃棚下面。这是一条被遗忘的公路,四周如同荒漠,我经过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卖樱桃的小屋,这太魔幻了。
我赶紧停了车,我实在是渴极了,在路边的水管边接了很多水喝,然后买了许多樱桃和桑果,你知道桑果吧,就是那种血红色的果子,可惜我没吃上几颗,刚刚进车拿东西的时候不小心被我压了一下,全烂了,现在我衣服上全是这种果子的味道,也许能吸引到什么鸟类也不一定。
嘿,又是我,你看出墨水颜色的不同了吗?因为现在我已经不在公路边了,我开了大概有八个小时,这里的山路扭曲地令人绝望,但是目前我已经到达格温了。刚到那会儿还是飘着雨,周围都是雾气。我住的地方是个沿湖的小屋,推窗出去便能看到整个格温,湖对岸有很多岛屿,这些岛屿跟你之前见过的任何热带岛屿都不一样,它们更像是一种画里面的,上面是茂密的森林,再远处就是那些画家笔下的山了。
我一直想着格温的样子,现在我不能说她比我想象中更美或者更不美,她只是在我面前,这让我一度觉得是一种幻觉。然而我心里并不是完全享受的,我心中有一些无法描述的阴霾,像是魔鬼一样缠绕着我,它们甚至不是偶尔出现的,我试图甩掉它们,总之我失败了。所以我感到一种剧烈的内疚,你明白吗,我如今终于是逃离了,这么多年我都想逃离那个地方,可现在我站在这里,整个人却被生生分割成两层,一层被给予着剧烈的快乐,一层受着炉火般剧烈的痛苦,这种割磨般冗长,黏腻的煎熬……我几乎要无法呼吸了,真想一头扎进这湖里去。
这几天我住在一个老人的房子里,是个英国人,不太多话,但幽默。有时候我们就一起坐在窗台上相安无事地吃面包。他晚上睡得很早,我就从房间里爬上去,一个人把炉火点燃,我躺在炉火边上,那火在眼前晃着晃着,我就很快睡着了。那天大概是五点多钟的时候,天蒙蒙亮,我推开窗子,外面很冷,湖对岸的山与山之间,隐隐露出一条公路。其实白日里的时候很容易就看到了,但那个时候我眼前都是近景,把这条隐匿的公路给遗忘了,那边开过很多卡车,不知道那条路通到什么地方去,我只知道山的另一侧是一座很高的山,当地人叫它魔山。有时候会看到野生的马站在一些生着荒草的沙路边,溪水都干涸了。那天早上我看到这条公路,感觉它跟格温毫无关系。你还记得有部电影叫《德州巴黎》吗?我觉得那条路就是通往德州巴黎的。
A.S
12.11
天凉了,我离开的时候这里又下起了雨,这几天我在山谷中穿梭,花正好开了,于是我常常忍不住停下来。我目前在奥马鲁,不管如何,我脑子里时刻想着我们的目的地,我也许能去到德州,巴黎也不那么难,可我真的找得到那个地方吗?会不会它根本就不存在?
奥马鲁具备一种另类的气质,带着一种古旧落魄的美感,每天晚上我都会跟这里的农民坐在田地里喝酒,他们可能是我见过最富创造性的农民了。他们告诉我,起先是这里来了一个异乡人,头脑发热开始宣扬老蒸汽朋克,其他人都不当回事,接着他们发现他自顾自把自己家的铁皮给搭了一个铁人出来,接着又把家里的拖拉机给改了。他们觉得看起来倒还不错,于是就动手开始改自己家里不用的铁皮,接下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越看越顺眼了,最后整个镇子都开始这场复兴运动,最后把自己的拖拉机全改成了蒸汽机械的大块头,这里面大概只经历了几年的时间。
我现在正坐在他们田地里最高的那个拖拉机上给你写信,你以后一定要来看一看。每年六月他们都要选出镇子里改装得最漂亮的拖拉机。
镇里有个男孩说,只要我愿意嫁给他,就把他的拖拉机送给我。我感到非常可惜,因为我确实被他改装的拖拉机给迷住了。
A.S
1.23
朗曼走到他们的书房,把他们以往的相册拿出来。一开始她只是一本本地拿下来,后来她干脆一股脑地让他们落到地上。她捡起来翻了一些,大都是一些无聊的人。她想着,合照的时候她也觉得他们无聊,可是怎么办呢,她这一辈子还不是和这些或者那些无聊的人过活过来了。她想从这些相册里寻找一些蛛丝马迹,他活着的时候自己很少去看那些相册,没想到现在要去做这些事。她曾经装聋作哑,如今一直脚已经踏进棺材了,反而是想争回点什么,倒是能争回点什么呢?
他是什么人朗曼心里再清楚不过了,只是她过去妥协了,于是未来就无法不说服自己再度妥协。他们在这张床上相处了太多的时间,皮肤贴着皮肤,骨骼摩擦着骨骼。因此那围裹着的手臂,那索求的热度,都会在攀上高峰时达到一种接近本质的真实。很早以前她就看穿了那种真实。而之所以能看穿他,是因为在他之前,她先看穿了自己。
由此,她用异常的冷漠和厌恶的姿态,去解决这桩如同只是汽车抛锚般的小事。而对那些孩子她却是几近刻薄的,他们半夜的啼哭,孩提时各种的刁难都令她越来越烦躁。有时候她恨不得再把他们重新塞回去,那些楚楚可怜的眼神搅得她心烦。她还做得不够吗?起先是为他们差点丢了命,后来又为他们丢弃了所有自己的时间,以至于她甚至根本都没有时间注意到自己的刻薄,还有那些做不完的农活与杂事,好似她生命里只配有这些杂事一样。等到她隐隐有些感觉的时候,他们都长得比她还要高,不久就从家里搬出去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想她,她已经无从得知了,然而隐隐地又明白一些。
如今,她为什么就不能用和当初一样的姿态让这些陈年往事过去呢?她想。当孩子们从旧屋里把她所有的东西搬来的时候,她发现了这些早年的信。铺满了灰尘的信,如今她感觉这些灰尘并不是陈年的灰尘,而是那个女人从风尘仆仆的路上带回来的灰尘。隔了这么多年,就这样炫耀般地铺陈在她眼前。她竟是嫉恨起了她啊,她突然感受到这一点,几乎要颓倒在座位上。
2
这些信并没有多少,日期曳止在三月份,她肯定后续还有一些。这些灰尘带来的时候,她正八月怀胎,一手还要干着家务,还要保持着力气对这些没良心的家人破口大骂。如果当时她看到这些东西,情况会变成什么样呢?
她犹豫了一周,给第二个儿子打了个电话,搬东西的时候是他叫的转运公司。是一个年轻的声音接的电话,是她的小孙子,她听出来了,不过她没见过他几面。猜猜我是谁,她柔声问道,不过电话马上被另一个声音打断,没有给她说下去的机会。她婉转地问儿子关于那些信的事,但是他一无所知,再说了一会儿,她便感觉到他的不耐烦,反问她要这些东西做什么,是不是又糊涂了。
过去他最黏她,不管她走到哪里都要跟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关系开始置换的,她不再敢对这些孩子大喊大叫了,说着说着便会没由来地低下去,尽管她自己也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一点。
她最后几乎恳求地与儿子说了两句,挂了电话又给另外两个孩子也捎了个口信,虽然她知道很有可能就被消除键直接按掉了。
生活照例还是跟从前一样,牛奶在地上堆着,猫偶尔会过来闻闻气味,用舌头蹭蹭,然后又跑开打起盹来。她现在只有对那些丑陋又生命力旺盛的花还有一点精神,依然为它们保持着三十多年前的战斗力。
大概过了一个月,她收到了一个包裹,她开始还没想到,以为是自己寄的什么东西被退回来了,等撕开,手刚刚触碰到那些破落的纸页,她便打了一个激灵。
他们还是找到了。只是这次的信封沾了水,纸张也有很多都碎了,当初的字迹是看不太清多少了。她戴着老花镜,看得更累。
这些信贯穿了那一整年,有时候字越来越潦草,朗曼忍不住想要咒骂起来。她一边还想着自己丈夫看这些信的表情,在某些时刻还产生了“他看得懂她在写些什么吗”这样的想法。她真的是老糊涂了,在不知不觉中,她感觉自己甚至已经原谅了这些不见天光的情愫,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置于局外人的境地了。
十二月末,街上贴满了关于圣诞节的标语和饰品,路灯都被装饰上了五颜六色的圣诞袜。朗曼从超市回来,简直想把那可笑的袜子给扯下来。她买了一堆黄油和面包,准备可以在圣诞夜打发掉。最后她总算可以烧起壁炉,躺在椅子上,她想起还有几封十月的信没有看,不知不觉她也贯穿了她的冬季了。
你那里天气怎么样?最近来了台风,之前修好了顶篷,但是如今似乎又不管用了,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个月我找到了一个农场的工作,这片农场在城郊之间,养了许多的羊驼,你知道吧,它们是从南美洲引进的,早年常被印第安人所用。它长得有些奇怪,像是羊和骆驼的合体,差不多是那样,不过倒是自有一番可爱……
……
嗨,最近如何?我要收回我之前的话。我恨极了这些畜生,它们一不顺心就往我身上吐口水,现在我每天身上总是又臭又黏。除此之外,还常常会感到腰酸背痛,因为太过疲累,晚上只要一沾床板就能立刻睡着。
我是往北面开的路上碰到它的,一开始我只是想讨个水喝,巴特从里面跑出来迎接我。巴特是这里的德牧,它从老远跑过来,在我身上又蹭又舔,于是农场主便跑出来拴住它跟我打招呼。女主人把我带到他们的仓库内,巴特走在前面。
我一走近仓库就注意到他了……那头羊驼被用力按在操作台上,它的四个蹄子都被机器牢牢绑住,但还是需要人按着它。它发出嘶鸣,身后还有一群同伴看着它。那个人大概与我差不多大,他按着羊,另一个年长的男人手脚利落地在拿着剃刀。一刀下去,羊毛如同硕大的棉絮一般掉在地上。他看了我一眼,低头把羊抓得更紧一些。
我在边上一边喝水,偶尔回头看看他们,女主人很热情,我参观了一那片农场,就决定想留在这儿了。回来的时候他们刚刚结束,男孩站着休息,他看了看我,随即递给我一块羊毛,我摸了一下,柔软中带一点粗糙的质感。
他们有很多片区域,那些动物常常好奇地看着我,会走近我,定定地看我。若是亲昵些,还会把脸凑近亲吻你的脸颊,只要不怕你的脸上沾上口水的话。但并不只是看着它们这么简单,每天我们都需要抓一批送到仓库里剃毛,虽然它们看起来很温柔,实际上非常犟,着实很难对付。我需要和人一起把它们摔在地上,制伏它们才能拖到仓库去。一开始我总是狠狠地被它们摔在地上……
我后来知道他叫罗德,也是在这里打工的,他从哪里来,从前是干什么的,我一无所知。白日里他会帮我一起和羊摔跤,他教我一些用力的技巧,到了晚上我们会一起吃晚饭。我在仓库里看书,巴特坐在我腿边,罗德就一个人坐在外面的稻草堆里。
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简单到纯粹的生活,如果你看到,一定会喜欢这里。晚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银河,猎户座和天狼星在上方。我跟罗德的交流不多,他的话很少,五官凌厉,远远看去有些阴沉,眉骨下有一付颜色极淡的棕绿色眼珠。偶尔那双眼睛也会变得很温柔,鉴于我对男性并没有什么可靠的经验,也许也是我的臆想。
然而,正是罗德让我忘掉了心中的魔鬼。
我有许多话想与他说,然而常常什么都说不了。我们的接触一定是借由别的,不管是羊驼还是巴特。十月末的天变凉了,女主人会烧一些酒给我们喝,巴特闻到酒香,在仓库里兴奋地跑来跑去,我用勺子沾了酒,敲敲桌子,它就扑过来在脚边转来转去。罗德靠在仓库边上,叼着一根草絮,嘴角笑笑地看着我们,但我看不出他的眼睛是笑还是不笑。
我披了一件外套往田野外走,巴特一晃一晃跟在我后面。我看到罗德的影子在我后面拉长,我们一路走到田野中央,我找了一个巨大的稻草堆靠在上面,有些能理解为什么他每天晚上都要到这里来。他每天坐在这里想点什么呢,也许什么都没有想。可若是这样的话,他也从未在仓库或者宿舍门口停留那么几秒,只要几秒我就可以说服自己,然而连几秒都没有。可他时常又回定定地望着我,昨天摔跤的时候还替我捋了捋头发,我几乎是在希望与无望中来回摇摆着,他却如此轻松,什么烦恼都没有。想到这里我就有些生气,他这时候闭着眼睛躺在我边上,我就索性也从草堆上滑下去把头搁在他边上。我问他为什么来这里,他说他只是想找一个离家远一点的地方,他原本在读大学,然而也不知道能读到点什么,有一天就坐了车走了,再也没回去。他说每个人要的事物不同,他没有办法强求自己。我问他你想要什么,他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我想要尽可能地远离人群。”
“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
“……所有人?”
“所有人。”
于是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我的手臂几乎已经要碰到他的胳膊,甚至能感觉到他手臂上的绒毛,他也能感觉到吧,然而他一动不动,不靠近,也不抽走,好像从始至终决定权都在我的手里一样,可我能决定什么呢,倘若我能做什么决定,我便是会做的了,不管对或者不对。于是我到底还是站了起来,接着我听到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很轻,也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但是我装不了,我是什么都做不了的了,于是我回过头。
两个礼拜以后,罗德离开了,我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他没有告诉别人,也没有告诉我,只是在我门口留了一张纸条,告知我他一早已经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后,我也离开了农场。那一月,田野里再也没有星光。
A.S
10.30
她突然有些想念那些跑来破去的野孩子,想念那些讨人厌的邻居,甚至有点想念隔壁的那个异乡人,尽管他总是烧那些味道浓重的菜让她呛得威胁要报警。她忽然很想房间里能充斥一点声音、味道,什么都好。这样她就想不起来那条走不到头的路,想不到那荒唐又可笑的一切。
然而这块壁炉到底是叫她想起来了。
德州巴黎。
她走的时候这么跟农场主说,我要去德州巴黎。
把信寄回去的话,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看到呢,那时候我在干什么呢?年轻的她自作聪明地想。
想起了她是怎么哭着咒骂那个男孩,最终是怎样绝望,怎样遇到了自己的丈夫,匆匆地就嫁给他,全因为他在第一眼就几乎爱上了她。她就这样变成了朗曼太太,所有人都这么叫她,没有人记得她本来的名字,奥莉斯通,连她自己都忘了。她做了太久的朗曼,以至于在看到那个缩写的时候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那时候她为什么没有收到这些信呢?或许是丈夫收到了没有告诉她,或许他问过她,但她直接把这些东西扔在一边,没有去搭理,转头忙着给孩子换尿布,缴纳那些五颜六色的税单,忙于家庭,婚姻以及各类微小又不可避免的杂事,甚至有可能还在心里鄙夷地嘲笑了她一番那个莽撞愚蠢的年轻人。
3
原来,生活本身就只能是这个样子了,那想象中的模样,摸不着,也甩不掉。任凭挣扎,或是愤怒,都是自我的一厢情愿,它自始至终并不会发生过多的变化。过去她不懂得这个道理,不过是因为年轻总是带着希望。
那一天她把那辆报废的车留在路当中,她的眼泪快把汽油罐子填满,搞得它大概也不愿跟她同行了。于是拖着大背包跑到马路边上拦车。然而连拦一辆车都如此艰难,她在那里等了几乎快四个小时,一直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衣服上袖口上站满了尘土。到最后,她连举起手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时候有一辆略破的小车在她面前停下,她疲惫地上了车。那也是辆看起来用了很久的车, 车子一路往前开,司机才告诉她刚刚她站错了路,那块是不好停车的。
过了一会儿,她还是开了口,询问他的近况。然而那个人也没有回答他,余光扫过去,是个普通的中年人。过了挺久她都快忘了自己问的话了,有些昏昏欲睡。他换了档,在这个当口忽然开了口:“其实我这周是刚从监狱里出来。”
她愣了一下,睡意依旧没有完全散去。
司机打了个转向灯,放开离合,去踩刹车,他放慢了一点速度。她看到车子前方朝公路边斜出去一些,又转回来。
“我杀了一个人。”他说。她不能转头看他的表情,只能盯着他的手指,它们在方向盘上迅速地敲击着,高频率地调整着方向盘,有一根皮脂下的脉络从红色皮肤里显眼地凸起。
“关了二十多年……”他的声音有点沙沙的,像是早已等待在喉咙口,又像是等待着被吞回去,最后尾音还是勉强撑住了整句话,“上个礼拜天刚刚出来。”
她奇怪自己没有感觉到寒意,然而它只是盘旋在脚心,随后才争相地涌上来,一点点填满了血管。这更像是一种几乎麻木的恐惧。他后面又说了点什么,但是她几乎都没听进去。这时候车子正好在路边停下了,她感到有什么东西紧紧撰住了她的喉咙口,他从车上跳了下去,不知道去做什么。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是从后面拿起背包走吗?这样走是不是太不礼貌了?
可这时她全身发僵,几乎是动不了了。过了一会儿,她看不见那个人的背影了,才动了动僵了的手臂,拽着包袋子,打开车门跳下来,一到地上才发现脚是软的。她定了定神,背起包准备往相反的方向走,转头看了一眼,好像看到那个人坐在杂货店门口的路边。他想要点燃香烟,然而怎么搓,火都没法起来。她站在车后面看了一会儿,慢慢朝他走过去,走近了才发现原来他根本没用上力气,他的手微微颤抖,她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只看到他的身体也在微微颤动。
“我已经完了。”
她的手愣在半空,犹豫了一下去接他的烟。
“……不是的,还有机会。”她用另一只手去擦打火机,才发现自己的手也在抖,“还有很多可能的。”她像是打起了精神似的说,“还有机会的。”
她用力想从椅子上站起来,然而坐得太久,腿已经麻了,她步子踏得太大,以至于整个人斜斜地往前一冲,先是膝盖,再是胸口,接着是脸,颧骨紧贴在地上。顺着这个贴地的目光她能看到那些过期的牛奶,瓶口光滑饱满,泛着光泽。那猫从窗棂边走过来,身子后倾,慢慢地走过她旁边,舔了一下她斑驳的指骨。朗曼的目光注视着前方,如同某个久远的过去,她注视着路面,发动引擎,调整电台的按钮,然后踩下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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