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由格雷厄姆·格林著作的小说《恋情的终结》,书里记录了爱情的开始以及爱情结束。小编网友对这本书的评价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在格雷厄姆?格林众多的个人名头中,“是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文学偶像”都算不上最牛的,除了曾21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但最终一次也没得上之外,还有一项“耐人寻味”的名头,就是被称做:不只是20世纪,而是人类整个文学历史上最会写“偷情”的小说家。在格林的小说中,几乎所有的爱情关系都是以“偷情”形式出现的,而且其中大部分情节都来自于格林本人在现实中的亲自“实践”。
格林小说中将偷情刻画得最为极致的一篇当首推《恋情的终结》,它也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本来格林打算写一部描写公务员生活的小说,因此去结识了家境富有且在政府内当议员的亨利,也认识了亨利的妻子凯瑟琳,从最初想从凯瑟琳那套取亨利生活细节,用以更细致地刻画公务员这个角色,到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凯瑟琳,一切好像都是顺理成章的事。爱上有夫之妇的癖好,在格林的一生中反复上演,也是他小说中的常规情节。
格林曾以他小说中的角色之口说出“我无法不喜欢任何一个爱过你的人的。”以他的逻辑角度,如果一个丈夫非常爱他的妻子,那么这个丈夫就应该喜欢一切爱上自己妻子的男人。这个看起来难以完成的“使命”,竟然就被格林小说中的那些绿帽丈夫们做到了。而且在现实中,格林也的确能跟他插足那些家庭的男主人保持十分友好的关系。亨利作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不但被他写进小说《恋情的终结》,连名字都原封不动,女主角的名字虽改成了萨拉,但在这部小说的开始页上都打上了献给C.大家都知道这个C就是凯瑟琳。
从心理解析角度看,格林笔下那些只喜欢与有夫之妇偷情的男性可能是源自于一种“破坏性”的心理疾病,他们认为“女性只有在扮演情妇那一刻才焕发光芒”,女性若不以背叛一个爱她的第三方为代价,她的爱本身就不具有价值,无以证明那是真爱。只有一个被丈夫万千宠爱同时也依赖丈夫这种宠爱的女子,愿意为他而背叛丈夫才能满足“偷情”男人的征服欲。格林没想到自己会在征服过程中先行沦陷,他发现自己嫉妒凯瑟琳的丈夫,而凯瑟琳却并不嫉妒他有妻子,也不对他们的未来寄予希望,甚至还抛下他先行离去。。。
有时,好像也有点能理解诺奖为什么单单不给格林,不只因为他的作品中有一部分题材偏重于通俗娱乐,还源于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带有很强的自传体性质。有些甚至是单为了写成小说专门去经历某些事,接触某些人,然后把过程写下来,尽管他会在作品中加上大量“格林式”丰富细腻的心理描写、灵魂的挣扎与救赎,用以提高故事的文学性,但可能还是多少有点违背某些评委笃信“文学是创作,小说是虚构”的评判宗旨。
格林的一生可谓传奇,童年因为在学校遭受霸凌得上抑郁症,青年时代又显现出狂躁的倾向,多次用俄罗斯轮盘赌的方式企图自杀,但竟然还是活了下来。他娶了有禁欲倾向的天主教徒薇薇安,也跟着信了天主教。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性格与婚姻家庭格格不入时,又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天主教是一种对人的精神与行为有很多禁忌规范的宗教,其中包括不可淫乱和不允许离婚。格林当初奋不顾身地投入进去,日后又终其一生地摆脱和背叛天主教对他的束缚。他的小说曾因冒犯天主教而被主教点名批判。
成年之后的格林一直在世界各地游历,其丰富的阅历被英国军情六处看中,发展他做了一名间谍,他曾在史上最著名的双面间谍金·菲尔比(参见前面写过的《不想当演员的编剧不是好间谍,英俄谍战传奇往事》)手下做事,据说他早就发现了金·菲尔比得行为有些异常,但基于跟金·菲尔比的私人感情,他在友情和事业之间选择了放弃事业,离开了军情六处。日后格林还对此做出过这样的剖析:我能理解一个人成为双面间谍,因为这个游戏越来越有趣。也许是因为我童年有过一边分裂一边忠诚的经历。这种经历帮我同情像菲尔比这样的人,菲尔比把他的分裂的忠诚进行到底。我自己没有这样的勇气,也没有这种信仰的力量。
格林说他自己做不了双面间谍,但他认为小说家和间谍之间有着共通,都要进行观察、倾听、寻找动机、分析性格。。。尽管在政治上格林没有选择当双面间谍,但在情感关系中,他一直通过偷情与背叛变相地演练着一种双面的危险刺激,并确信“不忠给小说家额外的理解维度”,
偷情或许真的为格林提供过新的理解维度,成就了他一代“偷情”小说大师的地位。但偷情必然不是可以用一生的维度。作为一个非常能活又高产的作家,他最终也没有等到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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