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是一部由美国作家约翰·威廉斯著作的小说,讲述了一些生命中的重要部分。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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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了解《斯通纳》是几年前上大学时听许知远做单读的推荐,之后买来放在书架上一直没有触摸,翻开过几次,又匆匆合起了。一周前,觉得自己即将要认真而又艰苦的读完,可是这本书远比我想象的好读的多,这是一本温柔克制又残酷的书。斯通纳的一生,只用了区区三百页纸就写完了,他的每一次重大转变时期,就像普通的一天,普通的交谈,普通的读书,普通的思考,可是那些时候斯通纳对自己的一生根本不得而知。人生没有预设,每一天都是直播。
他可怜怯懦的农民父母,一生都认为斯通纳肮脏的抗拒着他的单薄的妻子,在童年可爱就死去的想逃脱家庭接受命运的女儿,唯二的两位朋友,毕生的灵魂伴侣......看着斯通纳平凡曲折偶尔闪耀着火光燃烧自己的一生,我想到了楚门的世界。
楚门曾问过好友马克:“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好像一生都身不由己。”
斯通纳的一生作者完全展示给我们看,他的软弱无助,对抗自己,放弃爱人,他的失败和枯燥的一生。到他的生命结束之时,所有他的学生,过往的普通朋友,还有几个记得他?这只不过是一场虚幻的旅程。那我们又是多少人心里的主角呢?我们是否也会被浓缩成一部两小时的电影?三百页的书?甚至别人口头十秒的一个评价?
突然想起了《理想国》里的洞穴比喻:所有人都被锁住四肢,坐在洞穴的墙壁前,盯着火光隐射在岩石上的影子,以为那便是全部的真实世界。
直到有人挣脱了镣铐,走出洞穴,看到了太阳。他被太阳晃得头晕目眩,摸索着回到洞穴中,结结巴巴地讲出了自己的所见,洞里的人都说他疯了。但他却逐渐适应了光明。此后他的任务就是爬回岩壁前的囚徒那里,率领他们见到光明。
这就是文学的意义吧,虽然我们无法预设自己的一生,虽然我们只是电影里匆匆路过的普通人,一个十秒钟的空镜头,但就像斯通纳大二那年在一堂课上,斯隆念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到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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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了 看书了也慢了不少 断断续续的 有些细节也记不清了。 这样也好,就如同真正的人生,活过离开。
生而为人 (“What did you expect?" Stoner 死前问自己) 我对自己的期待又如何?如果说让我现在去死,除了父母没人照顾,其他我是不担心的。这三十年,辗转数地,我曾离Stoner很近 近到都在MO; 在MO的一年让我很有带入感,感觉那个MU就在我的身边,感觉在Stoner, Finch 甚至Lomax上找到了自己那些年老师的身影。我却盗不走Stoner的婚姻,那种年代感的婚姻是一点没有带入的,真的有女儿出世,被如此老婆绑架我也会比老婆先逃离这个家吧。所以我会怎么样呢?我以后的人生会变得怎么样呢?现在看来,的确比Stoner的精彩多了。可是说到底,我们去expect又有何用呢?年轻的时候相信人定胜天,现在的自己更追求天人合一。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和其他人交织或又类似;每个人又或和平行宇宙的自己有一瞬的交织或者接触。就像是偷来的人生,又填充了自己的故事。生命,有些被世人记住,而大多是人就和我外公外婆一样就这样走了。我没有小孩还,我外公外婆的记忆就终结在我身上了。想到了Coco;Stoner,你想被大家记住么?题外话了。。。
对于我,书里有几个章节我看的格外仔细:新婚,学校的“斗智斗勇”,婚外情和死前那几章节我看的很仔细; 可能年纪不一样关注的细节也会不一样吧。再是爱或不爱,红玫瑰白玫瑰;再斗气或者再努力,相爱相杀;最后也躲过死。渺小的自己,现在也还没有想明白生而为人,为什么活着,感觉做了好多事但是又一事无成。羡慕Stoner对工作的坚持;又不甘于只是待在一个地方等死,特别是你见识过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大,自己是那么无知,人类是那么渺小。题外话:暖暖日记里面不会爬树的暖暖问过浣熊大叔,大叔说告诉暖暖去找到适合自己的事,自己擅长的事(暖暖不擅长爬树)。暖暖还问大叔如果一直找不到呢,大叔说一直在找的人生也是很有意思呢。可能这是我现阶段的慰藉答案吧。
好啦 希望自己好好的活着,开心的活着,偷别人的人生也无所谓,死前问问自己 What did you expect?不知道我会给出如何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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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完kindle版立刻去书店淘到了纸质书。毫无疑问已经预定我的2018最佳了。这本书讲述的东西很多。对我而言,最打动我的是主人公从头至尾的一种自我认知感,他是以一种自省的态度去拥抱生命的厚重与悲壮。不管人生如何丧,他始终是沉静的,毫不逃避的,在那种吞噬一切的虚无感中找寻支点去定义自己的存在。三个好友关于大学的讨论很是耐人寻味,Dave Masters说大学是几类人的避难所,包括太过聪明的Dave自己和资质一般容易被世界打败的Gordon Finch,当然还有理想主义者Stoner。即使在大学这样一个避难所里,Stoner也还是受其性格所迫处处碰壁,向外还是向内似乎从来不是一个选择,他在走向自己的旅途上越行越远,也正因如此,他那股自我认知感才显得那么深刻和那么动人。
我反复翻着小说最后一章对他濒死状态的描述,在生命消逝前,他首先想到的是过往的失败,各种各样的“假如当初怎么怎么样”,然后,这些突然又毫不重要了,他开始越来越清晰的看到了自己。是什么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他最后把手停留在自己的书上,那不是全部的他,却也是一部分的他,在对那本书所连结的,当时专注的自己的回想中悄然逝去。这段赴死的思维过程是那么真切,书卷外的读者仿佛是要跟着Stoner死过一遍一样。
小说的表现力实在惊人,平凡无奇的情节竟能写的波澜壮阔,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竟可以做到让人不忍卒读。Edith这个人物从一开始就令我背脊发凉,且表现一路高能直到结尾,Charles Walker那一段也相当精彩,每一章我都在想“还可以更丧吗”,到某个我觉得“撑不下去了,行将崩溃,必须来一束光”的时刻Katherine这一段就这么恰到好处的上线了,而这束光的退去也是那么的自然又绝望,是最后一根稻草了。这便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小说了吧,没有一个多余的情节,没有一段让人走神的描写,直击心灵,又准又狠。
04
这本书有点曲折,被称为迟到五十年后畅销。
小说讲的是一个大学老师斯通纳一生的故事。看着这本书,不自觉的想起来余华的《活着》。生活总是在你觉得要好一点时,就泼来冷水。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生活是经历一山后,再经历更高的一山。苦尽甘来看着更像童话。
顺其自然的前提是努力挣扎过。
在家干农活会因为心疼父母而更勤劳,学习更刻苦。在外农场也是争取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为了自己的学习,并不对弗特夫妇唯命是从,而后付出被赶走代价。遇到文学,他义无反顾争取,逐渐与父亲疏离。
面对妻子的自私冷漠,他出轨了,找到一个能在情欲和学问上满足自己的人。但是却因为现实,被迫分离。教育女儿上也与妻子对抗过,但还是失败,女儿活成了妻子的模样。工作上与劳曼克斯抵抗,坚守自己的原则,虽然最后失败。
最后一次,不想退休,与对头反抗,明明要成功了,却因为病痛而被打败。
面对困难,他挣扎过,几乎没有成功,但是他还是挣扎反抗过,对于那些不敢挣扎的,他值得学习。
要懂得收藏美好的人,懂得生活的知足。
小时家里的温暖,父亲对其学习以及转学文学的支持。与妻子见面时的美好,和女儿开始的慰藉与温存;和情人在学问共鸣,灵魂上是伴侣,短暂而欢愉。还有两个好的朋友,一个工作的死对头却有很多相似之处。
他一点点收藏着自己的美好,兢兢业业,坚持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温柔的对抗困苦,虽然屡屡失败。他是固执地坚守自己的原则,也会在妻子和对头,更会在现实中妥协。
不断去学会生活,学会坦然。
小时农场生活有些平庸,忙于功课与学习,没有涟漪。朋友的逝去,妻子的自私与拒之千里,女儿的疏远,工作上劳曼克斯的为难,情人的离去以及病痛的折磨。
生活的一个又一个打击,斯通纳慢慢坦然,又好似机械的承受。最后,生命的尽头,我们还要期待什么呢?
但是,他还是坚守自己的本分,做好自己。做好工作,并且尽可能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除了和情人那一段,保有着自己的私心。其他地方,都尽可能做好。最后一刻还是安排好一切,才离开工作。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他在不断成长,也不断在自我满足,不断追求内心的期待。
斯通纳是镜子,他照亮了人生,照出了我们普通人生活的常态,照的真实,并以此教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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