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是一部由严歌苓著作的小说,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大家看完都有怎样的感受呢?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些网友们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01
刚看完《芳华》,特别想写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写什么,总不能词不成句,语不达义吧。特别感慨,又不知道在感慨什么,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作者写的再形象再贴切,真真正正的感情还是体会不到的,(不是说作者写的不好,是如果没有经历过真的不能切实体会)。但是感情总是想通的,我总能在书中人物身上,找到自己感情的投影,比如好人刘峰,生活中如果有这样的人应该会很温暖吧,如果说每个人都是一个行走的仙人掌,总会有时候扎到别人,刘峰就是一块海绵,不仅不会扎人还会把你的刺自己消化了,说实话我更愿意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做同事,甚至愿意他是我的一个亲人,但是要是这样的一个人是我的爱人的话,我是不愿意的,我希望我的爱人不是一个“圣人”而是一个“凡人”会有缺点会有点小脾气,我想我有点理解林丁丁的惊呼了,但是又鄙夷书中人物对于刘峰的苛责,人家也是肉体凡胎,还不允许人家有七情六欲了吗?把人家的无私帮助当做理所应该了吗?但是我又以什么立场去这样鄙夷别人呢?作为一个新世纪优越物质条件和社会风气下出生的产儿,我是体会不到那个把背叛当勇敢,把虚伪当常态,群情激奋可以杀人的可怖和自我怀疑。
从小曼身上我是发现自己影子的,所以我想亲切的叫她小曼,我从她小心翼翼的自卑和自我成全,自我保护中窥见了自己,小曼明明有亲人和最起码算是同事的身边人,但是我感觉小曼活的像是一座孤岛,一座在茫茫大海上飘啊飘的孤岛。她的爱是勇敢的,没有自我否定和掩盖,爱就爱了,我喜欢她的清楚,喜欢她的明明白白,也喜欢她的洒脱。
整本书看完了除了这俩个人,给我留下印象的竟然是最后那个利用完小曼又把小曼下放的首长,他在书中的篇幅不多,但是可能是我看过电影的原因吗?对于电影和书中的这俩个首长都不喜欢,他做出了政治正确的选择,但是就是不喜欢他,也许我还不了解真正的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但是奇妙啊,就是不喜欢他。
02
看完冯导的电影《芳华》,总觉得意犹未尽,电影是浓缩版的小说,终究抵不过原著带来的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依然习惯了纸质版的质感,从未看过电子书,总感觉透过指尖滑动、隔着电子屏幕传导的文字始终没有通过翻动一页页薄纸那样有质感、有生命力。这种有质感的生命力由作者透过文字传递。
《芳华》的作者叫严歌苓,女作家,曾是某文工团的战士,她曾说,她的作品里的故事她都经历过一遍,《芳华》是“虚构”的,但更多人认为是真实的,得益于似真似假,她在里面讲了很多真话。
看完原著,感触很多,里面的刘峰,比电影更具感染力,还有何小曼、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
关于刘峰,总想对他表达些什么,但又总觉得无从下手,因为从哪里开始似乎都不足以诠释他带来的冲击,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最好的时光生活在了那个把善良当成背叛、把背叛当成正义的时代,那个有英雄却不懂得珍惜英雄的时代,那个是非颠倒、人人自危的时代。善良是他唯一的优点,既成全了他也“毁灭”了他;让他站上过道德的至高点,也让他跌入了道德的最深渊,成败于此,不甚唏嘘。干尽好事,却落得“背叛”了集体;倾尽一生,却爱错了人。他活过两次也死过两次,第一次活在文工团,那里代表了青春、热血、激情、希望,也代表了惊悚、幻灭、恶心、寒心。这是他活的最精彩的时候,也是他死的最难看的时候,也许是在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也许是在他汗泪俱下地说自己是“资产阶级的茅坑,臭的招苍蝇,脏得生蛆”的时候,总之,他死了,他的心死了,那个被称为雷又锋的刘峰死了。后来的生活,除了战争那一段,其余几十年大可忽略不计,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养了一个同样“不识英雄”的女儿,“改良”了一个发廊妹,一生辗转南北,漂泊半生,一如既往的落寞。晚年孤独,患了癌症,最后三年由何小曼照顾,至死。死后本有五人参加的一个小时长追悼会,最后只到了三人,时间压缩成不到五分钟。这是第二次死,不像第一次死,也不像在战场上“想死”的他那般英雄,这一次只是他的躯体死了。
关于何小曼,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一个始终不被爱的人,最能发现也最能珍惜善良和爱。和刘峰一样,生错了时代,生在了那个文人活不下的时代,那个妻子转身就可以“背叛”丈夫的时代,那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疯狂的时代,让她失去了最爱她的爸爸,也是一生的爱。从此她成了“拖油瓶”,在黑暗中挣扎徘徊也无力反抗着。她以为去了那个神圣的集体就不会再被欺负了,她就可以重生了,不曾想,就那样一个神圣的地方也暗藏着令人恶心的丑陋,而她成为了这种丑陋中的最大主角,成为了笑话。或许只有她一个人认识到了刘峰的善良,刘峰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她也寒了心。也许是在当她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小曼”的时候,她长大了,也许更早,也许是在她最后对她妈妈说了句“再见”就挂断电话的那一刻,也许是她送走刘峰的那一刻,也许是在刘峰把双手搭在她的腰际将她举上肩膀时,或许早到她刻意避开那个叫她“小妹妹”的人的时候,她长大了,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她和刘峰一样,走上了那个战场,成为了英雄,也成为了疯子,在成为疯子的第五天,她又失去了她的丈夫。随后的生活,唯一可以让人震惊的是,离开文工团四十年后,她成为刘峰的“女朋友”。这个懂得发现和珍惜善良的人,最终选择了那个被时代抛弃了的始终善良的刘峰。
至于刘峰和沈小曼,这个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她叫沈小曼,毕竟“何”字意味着她是拖油瓶,“沈”字赋予了她的新生。至于他们的让人感到遗憾的结果,没有能最终成为爱人的结果,我想这就是最美好的结局。小曼爱着始终善良的刘峰,但她爱的那个刘峰已经在文工团就已经“死了”;刘峰不能爱她,因为那个懂得爱的刘峰、那个懂得用一生去爱的刘峰,在文工团的时候,已经“死了”。他是善良的,不选择和她在一起,就是他的善良。至于爱,这种让人无法诠释的行为,造就了多少遗憾,留下了多少空白,泛黄了多少青春,谁也说不清。就让它随风而去,在年老的时候,像刘峰那般,淡然一笑,就好。
至于萧穗子,这本书的第一陈述人,她成为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至于郝淑雯,这个被刘峰发现偷腥的人,这个被刘峰沉默了几十年秘密的人,在刘峰被调查的时候,也主动站出来说了刘峰的坏话……似乎那个年代不说别人坏话就背叛了集体背叛了正义,人性背后,还能说什么呢?最后她成了佛教信徒;那个叫林丁丁的女歌手,先是嫁入豪门,而后嫁给华人移民海外,那个让雷又峰死了的林丁丁,那个曾经漂亮的女歌手,四十年后也早已芳华不再。这三个人有共同的经历,就是都离了婚,年老时都只剩下自己,而不一样的是,林丁丁离过两次婚。
03
同名电影《芳华》上映是在去年的十二月,挺着大肚子上的电影院,文工团的气氛:军绿色的舞鞋,一个个俊秀的脸蛋和身材,活泼热闹的场景,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那个年代的氛围。但是,刘峰的“触摸”事件,还有何小曼被欺负的种种小事,让我看到了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尤其是刘峰被批斗的场景,刘峰默默垂下的头,让我看到“善良”二字也逐渐暗淡下去。我的心也一点点对文工团的同仁们失望。
看过电影,于是去书店买了严歌苓的原著《芳华》来看,很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芳华的华底下是一个女子跳舞的姿势,四肢伸展,军绿色的字体,军绿色的鞋子和芭蕾舞鞋交叉站立,优雅又带着明显的时代特征。
刘峰,是一个如雷锋一般的人物,“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几乎每一个人都受到过他的帮助,炊事班马班长要结婚了,刘峰却忙活开了,为了帮马班长赶制一对沙发,日夜不休;给林丁丁她们做糕点吃;当有人嫌弃何小曼臭不愿托举她的时候,刘峰站了出来。
他是名副其实的“雷锋”,比雷锋还雷锋,这么好的一个人,却让我们这些人心里生出阴暗的期盼,“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每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他犯错的一天,他对于别人嘲讽的笑容从来不当真,也从未介意。
他一如既往地做着所有的好事,只是有一点,“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刘峰也有爱,他一直隐忍地等待地爱着林丁丁,可是林丁丁的爱可以给任何人,可以同时和两个男人交往,却就是不给刘峰爱他的机会。
林丁丁说: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郝淑雯为刘峰鸣不平,“干事和参谋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质问。刘峰帮过你林丁丁那么多回,你受了他那么多的恩惠,为什么刘峰就没有爱的权利呢?
当林丁丁反问郝淑雯,为什么她不嫁给刘峰的时候,“小郝的脸上也出现了一种被恶心了的神情,并且为这恶心吃了一惊。雷锋千好万好,跟他接吻恐怕接不了的,会恶心了雷锋,也恶心了自己。”原来,雷锋在我们心里可以是一个好人,可以是英雄,但就是做不了爱人。
我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个误会,我高中同学有一次进我QQ空间,无意间加了我们班上的一个男生,和他聊起我来,高中同学有次跟我说起班上的那个男生,说他很关心我,人很好,误以为我俩可能在谈恋爱,我内心十分的抗拒,还未等她明明白白问出口的时候,我就立即澄清:“他是我们班上的一个老好人。”
于是,我高中同学不再追问,也不再联想了,对,他的确是个老好人,帮任何一个人的忙,自己吃亏也没关系,但他身边的女生一个个都恋爱了,口口声声喊着他“姐夫”,却没有一个人选择跟他恋爱。我曾经也在想自己为什么那么排斥高中同学把我跟他联系在一起,我也不愿意跟他谈恋爱。
好人,我们愿意给他更多的称赞,更多的荣誉,更多冠冕堂皇的称谓,但我们就是不愿意给他们爱情,甚至不愿意被他单方面地爱着。仿佛,被他爱着,就是中耻辱。
我鄙夷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自私,很扭曲。
离开文工团后的刘峰,加入了战斗的队伍,他血性的一面,却更加吸引着我。
我不喜欢它的结局,不喜欢改革后刘峰的落魄,为什么好人就不能拥有爱情?为什么好人到最后却没有一个好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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