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是一部由英国作家狄更斯著作的小说,相信很多朋友都曾看过这本书,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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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阅毕,这是读完的狄更斯的第二本著作,在半个月之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精装本,只是排版让人觉得并不是那么舒服。狄更斯的小说读起来,起初并不会觉得太有趣,往往是要读至中途,人物关系铺排开来,兜兜转转的发现他们彼此间的联系,接近尾声时才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而最终的结束,差不多也是以还不赖收尾,这样主人公虽然历经磨难,说到底还是有所成长,书中描写的各类人物,也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就像序言中说狄更斯的作品有教化和导人向善的意味在,或许也确实如此。书中小男主所呆过的几个地方接触到的人物,孤儿院,棺材铺,小偷集团,好心的老爷爷和保姆一家,好心的姐姐和老奶奶一家,虽然牵带出不少配角,可是难得的是其中不少都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小偷集团的那几个犯罪分子,狡诈的犹太老头,还有凶残的男人,误入歧途的少女,而收留小孤儿的好心人,到最后都变成了和他有些关联的人物,父亲的老友以及自己的姨母,这样整体读来,故事情节有一种被构画出来的完整感,不过也更像故事而非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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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的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
最开始被吸引,是因为作者对济贫院的描写,其中教区干事,孤儿院女管事的深刻描写,还有一些极其辛辣的讽刺。后来,故事进入正轨,原来是一段不幸婚姻搞出来的事,大儿子没出息,只惦记着遗产,只想把小弟搞坏搞臭,所以“注视着人间所有事”的上帝存在,又或者死去的老爸真有在天之灵,小弟始终有颗无法被污染的灵魂,最终注定得救
感觉狄的小说里,总有干净无比的女子,也有出身不错,三观极正的人来给这样的女子幸福的保障。但现实,让我不太相信。即使这样的事真实存在,我也只认为是小概率事件。更多孤儿院的孩子,济贫院的人和家庭,被这个世界无情碾压。资产阶级大老爷需要他们的时候,从头发到精子/卵子,都在被利用。而不需要的时候,连朽木都不如,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作为所有负面词汇的现实承载,好像这些穷人不存在,上帝之国才能在地上实现。
想到鲁迅,还是更喜欢鲁迅一些,虽然没有什么好结局,但他确实是怀着一种极其清醒又关心世人的态度在斗争的,即使知道是人吃人的世界,仍然抱着一种自己都知道不太可能的奢望在斗争。相比之下,可能是鲁迅比狄更斯生得更晚,又在一个思潮激荡的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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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很早以前都听过这本书,始终不曾拾起仔细阅读。如今毕业几年后重拾此书,倒也不算太晚。
开篇就已足够地吸引人了,也给人揪心的痛,阅读的整个心情都随着一行行的文字上下起伏,悲涕不止。最初是在微信读书上看的这本书,很多阅读的人都对此作了很多批注,留下了彼此心灵相通的疼痛感。
我也不例外,奥利弗作为主线贯穿整本书的主题,文中运用了大量的讽刺写法,完全是一本嘲讽类的小说。无论是吃的、穿的还是住的,都给人鲜明的善恶对比。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很好,以悲剧色彩嘲讽当时黑暗的社会,以人性的正直讴歌善良和有爱的力量。小小的奥利弗年纪那么小都懂得善与恶,宁愿忍受一切强加于自己身上的苦痛也不愿屈服,这幼小的心灵、这纯洁的本性也是对许许多多黑暗虚伪的人以及社会的最大嘲讽。
看这本书的过程不仅仅有对奥利弗以及更多贫苦孤儿的同情,还有的是对当时黑暗虚伪社会的忿恨,这一个个虚伪又恶毒的人啊,这一出出滑稽悲剧的故事啊,都时刻燃烧着积蓄心底的怒气,渐渐地化作一丝力量,相信漫长黑夜后会拥有喜极而涕的幸福。
是黑暗太过于漫长?
是痛苦太习以为常?
是煎熬太无边无尽?
还是说黑暗已然是生活最常见的颜色,稍微看到点光亮,以为那就是天堂?
一个人痛苦煎熬得久了,会格外珍惜幸福,也最能识别善良。就像《芳华》里的“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奥利弗就是如此的一个人,他时刻把感恩放在心底,感恩所有帮助过他的人。他也像一个不屈服的贵族王子,像极了与黑暗虚伪社会对立的一抹光亮。
故事的情节太多。南希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这样的女子善恶都在心底,这个为爱情甘愿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倔强而又坚强的女子,终究是为了守护自己坚守又矛盾的信念悲惨离世。
其实,南希应该是幸福的。如果出生于贵族,出生于一个有爱的家庭,她定是当时社会的一代佳人。
露梓和哈里的爱情,这真的是堪称最伟大的爱情。一心一意地为对方着想,这样的爱情超脱了如今现实中的爱情。尽管这样伟大的爱情在面对所有世俗眼光下存活着如此艰难,但露梓以远离和逃避的心理终究是煎熬着,所幸两人有了好的结局。
看完书后,我认真地看了《雾都孤儿》这部电影。反而在想,如果没有看了这本书,恐怕我看不懂电影的精髓所在吧,电影对书作了很大的改动,剧中终究是没有出现露梓和哈里这些人物。尽管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拍完了全书,也算是精湛绝妙了。
狄更斯关于这本书的大致描述,我忽然觉得这样的叙述方式也挺恰到好处的。尽管看完全书后觉得其实没有那么长的故事,绕来绕去过程很曲折。但这样,才能加深读者对此书的感触吧。
这是本非常棒的书,读后最大的感触就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喜极而涕的幸福漂洋过海走过漫长的黑夜姗姗来迟。
04
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名著,给最近几年看惯了畅销书的自己重重一击。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是文采斐然,也不是剧情离奇,是因为人性刻画之深刻。
狄更斯文风冷淡,安静细腻的描写每一个人物。主角Oliver童年境遇悲惨,数次陷入绝境,饥肠辘辘和被虐待的生活日复一日,甚至逃离狼窝,又入魔窟,被逼着做贼。一路上遇见的人有好有坏,狄更斯对两种人性极端的描写入木三分。但全文读完,最佩服作者的是对Nancy这个窃贼少女的定位。充分展现狄更斯的功力。
Nancy出身底层,加入窃贼团伙,以骗人和盗窃为生,并且爱着窃贼团伙的头目。可是她本性善良,又不愿意做太过于伤害他人的事情。别人虐待Oliver的时候,她会阻止,但是当Oliver逃跑以后,她又去把他抓回来。当听说盗贼们要置Oliver于死地时,她冒着生命危险通风报信,但是要救Oliver的好心人们想要报警时,她又维护她深爱的那个男人。
我想Nancy是注定不幸的,她本是善良的女孩,但不可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想她自己也是明白这一点的。她一生都在自我定位的模糊中纠结。狄更斯对那个时代的批判从Nancy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Nancy第一次见到Rose的时惊恐的避开Rose,生怕高贵的她被自己弄脏的时候,着实让人心生怜悯。Nancy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难以定位好坏的人物。狄更斯想表达的大概就是人性的复杂吧。有时候真的不能以好或坏来简单评判一个人。被自己深爱的男人杀死之前,她挣扎着爬起来,跪倒在地上,向上帝作了最后一次祈求怜悯的祷告。我想此时,她会觉得终于都要过去了,这虚假无望的人生,可以结束了。
曾经看到有一句话,说主角是用来讲故事的,而配角是用来喜欢的。文中对Nancy大量篇幅的描写明显可以看出狄更斯对Nancy这个配角的喜欢程度,也是文中唯一一个让人觉得命运无奈的角色。善良的Oliver终于获得了幸福,而同样善良的Nancy却被自己深爱的人残忍杀害。
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朵善之花和一朵恶之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我不想上升到道德高度,也对人性剖析不到狄更斯那么刻骨。只是在他的笔下,丰富自己对人性的认识,不做一个一元论的傻子,学会多元的角度去判断和思考。
仅以此向大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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