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一)
文/傅俊杰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这是他少年时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发现一个人死了,那个人身体上许多部位都被击伤,有些伤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着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气刺进去,却怎么也拔不出来,当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福尔摩斯却破了案,原来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死人的伤口不仅仅在流血还在流水!福尔摩斯通过实验,破了案:原来凶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没有见到冰刀,是因为热血的温度已融化了刺进去的冰刀。福尔摩斯在少年时期就有独特的逻辑思维,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蓝宝石之谜,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了。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是个虚拟的人,却被英国皇室立为委员,写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二)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咨询侦探,在同伴华生医生的帮助下,侦破了许多离奇迷案的过程。
这本书的一大特色就是扑朔迷离的案情与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没有一个人像犯人,只有一个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传说;而在《四签名》中,犯人似乎却有四个;《跳舞的小人》中,当我们还头疼于一串又一串的小人时,福尔摩斯却早已看破一切。福尔摩斯潜入他人家里获取证据时我会为他提心吊胆,心跳加速;与犯人殊死搏斗,我会为他捏一把汗;“山穷水尽疑无路”,当你面对案件的诡异情形毫无头绪时,福尔摩斯总能给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情节总是那么的曲折离奇,却又十分合乎常理。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bug,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情况时,视线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展现在你面前的是真相的光芒。
相比其他侦探小说更成功的一点,我觉得是柯南道尔塑造的了福尔摩斯这个经典形象。读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他的形象中几个出彩的地方。
一、才能出众
毫无疑问,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他智慧的大脑,出众的分析能力假设能力。他能从一个充满划痕,编码的贵重手表中判断其主人的嗜酒放荡,财务状况等,从一个人磨破的被子判断他工匠的身份。他总能观察到细节,并从中得出结论,让人在惊诧之后对他的演绎敬佩万分。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为了研究,他可以在实验室中几天不吃饭,他可以用自己的测试,可以忍受众人的非议。“人脑如同一间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货都塞进去。”他倾于实用,“严重偏科”,这份智慧不是警员和一般侦探所能比拟的。
二、嫉恶如仇
若福尔摩斯运用他的能力犯罪的话,也就是只能风行于黑社会。他的正义感为他赢得了尊敬他曾对犯罪头头莫里亚蒂教授说过:“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他的工作都为了正义,办案中绝对遵从法律。他以机智与亡命之徒对峙,身入险境而临危不惧,这份正义感使他的形象更加光辉。
三、喜欢支配
福尔摩斯探案中无处不在支配着:支配警员,支配华生,支配委托人,支配犯人,支配案情。他的能力使一切在他面前都必须顺从,在他计划完成前绝不透露一丝一毫,思考时绝不向他人解说。他凌驾于案子上,调动他人,让故事照他所想的发展。这种支配再加上他几乎完胜的成绩让人觉得合情合理,不但不厌恶,反而更增钦佩。
四、关心他人上面所述的福尔摩斯总不免让人感到冷酷不可亲近,其实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对委托人的关心自不必说,对华生的关心便让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在《最后一案》中他为了保护华生而放弃了在他家过夜,放弃了舒适的环境,为了不牵连他而不走前门而翻墙离开,有帮他安排了一切出发的准备。他也曾因华生的受伤而一反常态,重击了罪犯,咆哮起来。这些小小的细节无不让人感受到其对他人的关心,看出他的舍己为人,冷峻外表下的人性光辉。
五、“不合时宜”的玩笑
要说他一点都没有幽默感也有点诋毁他了。他总是喜欢在人意想不到中从一个老婆婆,一个乞丐的身体中“出现”。他的化妆,表演才能让人惊叹。时而的俏皮便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喜爱。在《王冠宝石案》中,他与罪犯正面相遇,用拉琴的借口离开,又用留声机的音乐使其相信他仍然在拉琴而放松警惕,有巧妙利用偏门与蜡像对换,“欣赏”了犯人的谈话,又抢走宝石。“魔鬼”一词真是适合他。而他一面假装失败,一面将宝石放入委托人口袋的行为又令人再次领略其俏皮,就这样。令人喜爱的难以自拔。
夏洛克·福尔摩斯,多么充满梦幻色彩的名字。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他笑了,就意味着有人要遭殃了。”
作为一名侦探的他头脑理性,思维敏锐,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极强,推理逻辑缜密,面对险情从容冷静。经过无数的研究实验,他能够分辨上百种的烟灰,并由此来推断这烟灰的主人的情况;他可以由地上的脚印判断此人的身高,甚至于他当时的状态;更令人称奇的是,他只要观察一段时间,或是握个手,就能推断对方的职业以及经历,这一点在他第一次与华生见面时就有所体现(关于这一点无数读者都为之叹服,甚至还有一个柯南道尔坐马车碰到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的人的的笑话)。除了上面这些福尔摩斯理性的一面,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平常一向冷酷孤僻的他在华生遭遇危险的时候也会愤怒地向犯人咆哮;在《恶魔之足》一案中得知事实后福尔摩斯宁愿放弃法律而放了伸张正义的犯人;他不在乎名利,办案后总是把功劳让给他人(不过经常发牢骚……);福尔摩斯还帮助国家抓住了德国间谍,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福尔摩斯是有血有肉的,每一个读者在看完这本书后都愿意相信福尔摩斯真的曾在这个世界上(egZC神犇曾问我是不是真的有福尔摩斯这个人--)。我们可以想象他坐在贝克街221号B的家中椅子上拉着小提琴,以及他那本记满有关各种案件信息和通缉犯信息的大书,还有装着烟丝的波斯拖鞋。现在介绍他,我有种好像他是我最熟悉的老朋友一般的感觉。
1894年底,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入溪流死去,让华生医生来结束《最后一案》这个故事。福尔摩斯之死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海滨杂志》。其影响力可见一斑。纵使过去百年,《福尔摩斯》的情节依然经典令人爱不释手,福尔摩斯这一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津津乐道。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福尔摩斯的作者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却永远活在读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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