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大酒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一、 概述
201*年8月3日7点25分,我中心接到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电话报告称:XX大酒店发生了一起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腹泻疫情。对此,县卫计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了应急工作,指示我中心予以核实,同时于201*年8月3日8时20分组织应急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医生诊断结论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县专家组诊断认为这起事件为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因沙门氏菌污染食物而发生感染所致。
二、流行病学调查
1、背景资料
XX酒店是一家集住宿、餐饮、会议于一体的大型酒店,酒店餐厅有工作人员66人,可接待大型宴会。8月2日中午张某、李某、刘某分别在此举行升学宴宴请客人,同时张某、李某有部分客人在此晚餐,张、李、刘三家客人共计800多人。
2、发病情况:
此次疫情经调查核实病例29人,其中住院病例24人,门诊病例5人,男性8人,女性21人,年龄最大66岁,最小8岁,病例主要集中在40-55岁年龄组,以女性居多。
发病时间最早为8月2日22时,最晚为8月3日19时,无后续病例发生,发病高峰为8月3日2时至8时,计有25人发病。潜伏期最短为9小时,最长为30小时,平均潜伏期为16小时。
首发病例丁某,女,42岁,于8月2日中午在XX酒店参加刘某某的升学宴,至当日晚22时发病,症状为上吐下泻,同时伴上腹部绞痛及头晕,排泄物为黄色稀水便,8月3日16时入人民医院内一科住院治疗。
最后一例病例白某,女,51岁,于8月2日中晚餐均在XX酒店参加张某某的升学宴,至8月3日19时发病,症状为上吐下泻,同时伴脐周部绞痛及发热(38.9℃),排泄物为黄色稀水便,8月3日20时入人民医院内三科住院治疗。
3、病例暴露史:
所有病例8月2日均有XX酒店进餐史,其中中餐18人,晚餐2人,中晚餐均在XX酒店进餐的9人。发病前3天无其他共同聚餐史,无其他外出史。
4、病例临床表现:
病例主要症状为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头痛、头晕及全身无力。其中发热8例(37.8℃-38.9℃),除1例为37.8℃外,其余均在38℃以上;呕吐20例;腹痛26例,疼痛部位主要为上腹部19例,脐周7例,疼痛性质为绞痛14例,阵痛9例,隐痛3例;腹泻28例,大部排泄物为黄色稀水便,有1例为黄绿色稀水便;同时伴头痛5例,头晕9例,全身无力4例。
所有病例在补液、对症支持治疗及使用依替米星氯化钠和阿莫西林维酸钾等药物抗菌治疗后症状均明显改善,住院病例治疗1-3天后痊愈。
5、共同进餐者调查:与29名病例共同进餐者总计800余名,分别为参加李某、张某、刘某三人在XX酒店升学宴的客人。经调查询问得知,除另有少部分进餐者有轻微腹泻自行服药或门诊治疗后即好转外,其余进餐者目前身体状况均良好,未出现类似症状。
三、实验室检测结果
疾控中心检验室8月3日采集XX酒店留样食品基围虾、鱼元、肉皮冻、海带丝、凉拌三丝、葱煎包、醉汉香干等七个样品及病患呕吐物2份进行检测,8月12日检测结果显示基围虾、肉皮冻被沙门氏菌污染,其余样品未检出致病菌。
四、病因假设与验证
综合以上情况所述,我们判断此次腹泻疫情为:沙门氏菌感染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原因为食用被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导致感染。其理由如下:
1、符合食物中毒的发病特征:经搜索传染病疫报网和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监测数据,近一个月来未发现腹泻病例聚集性疫情;本起疫情所有患者发病前3天均无其他共同进餐史、外出史,但在发病前1 天内均在同一酒店集体进餐,共同暴露史明确;同时发病曲线显示为一过式集中发病,对该酒店采取封存食品和停业整顿等应急措施后,仅有一例患者于3日19时发病,没有后续病例发生。
2、有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表现:患者进餐到发病在9-30小时左右,与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发病的潜伏期(4-48小时)相符合;患者临床以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为主,排泄物大多为黄色稀水便,有1例为黄绿色稀水便,与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相符。
3、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后,疗效显著:所有病例在抗菌治疗1-3天后已痊愈。
4、检测出能引起与本起疫情临床表现一致的致病原:经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在餐厅留样食品基围虾、肉皮冻中检出沙门氏菌。
五、工作措施
疫情发生后,我们迅速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迅速开展现场调查。8月3日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流调;同时建议食品药品监督局尽快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中毒食品,防止中毒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2、及时救治患者。县医院对患者进行了补液、对症支持治疗及抗生素抗菌治疗,部分症状较重患者收治入院治疗。
3、加强肠道门诊的监测与管理。8月3日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抓好“五专”措施,作好腹泻病人的登记、检索,如发现新的疫情及时报告。
4、广泛开展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工作建议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发生,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涉及的可疑食品进行封存,对变质及污染食品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2、建议对涉事单位进行停业整顿,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及储存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切实改进风险隐患。同时加大对餐饮单位的卫生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建议对餐饮单位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餐饮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卫生观念和责任感;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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