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庙前乡栎树村情况调查报告
鄱阳县第三中学驻村工作队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以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为着力点,加快促进产业精准扶贫步伐,实现贫困村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过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调查,形成如下情况报告及工作规划。
一、基本情况
栎树村位于县城东10公里处,直通S307公路,南边饶丰镇,北至雷村。村域内土质疏松,经常受雨水冲刷。耕地平缓,多为70-80年代修建的水平梯田,灌溉渠道700米,年久失修,无水可通,农路基础条件较差。
栎树村由5个自然村组成,各自然村零星分布,共611户,3347人。劳动力1200人,耕地面积3682亩,常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201*年粮食总产量达1000吨,人均产粮350公斤。全村以农作物为主,有水稻、油菜等。
外出务工人员13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97元。全村有五保户13人,优抚人员4人,贫困户112户,283人、特困户62户,92人。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实施“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发展、富民、保平安”的工作目标,以栎树村和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增加经济收入、实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责任制,加快贫困户脱贫解困步伐,不断改善和提高栎树村和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发展环境、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全面推进“和谐栎树”建设,争当扶贫开发工作的排头兵。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国家现有扶持政策,实行“一户一法”的扶贫方式,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措施,改善栎树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三、帮扶目标
从201*年开始,用4年时间,通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措施,使被帮扶的贫困户达到,八个确保”: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够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有劳动力的每户至少输出1个劳动力;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1至2门种养技术或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
四、帮扶措施
(一)建立帮扶动态档案。对贫困户重新核对,并协同当地村委会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栎树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建立起动态档案,做到户有卡(帮扶记录卡)、村有表(花名册)。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帮扶手册》,还将帮扶干部、帮扶措施、扶持内容、帮扶成效、规划到户、贫困原因等相关信息建立帮扶台帐。
(二)因人制宜,分类帮扶。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想方设法帮助和指导贫困户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和条件,选准发展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早日脱贫。(1)、有条件实施劳务输出的贫困户,对年龄在45岁以下的劳动力,通过免费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对有劳动力输出的贫困户要负责联系介绍转移1名以上劳动力。(2)对适宜发展种养业的农户,组织其参加种养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都能掌握1—2门种养实用技术,指导每户发展1—2个种养项目,增加收入,同时对有发展项目而缺乏生产启动资金的贫困户,积极协助其解决资金问题。(3)对劳动力相对缺乏的农户,实施智力扶贫,主要推荐其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熟练掌握1—2门中级以上职业技能,为今后脱贫打好基础。(4)对无劳动能力、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实行社会救助原则,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老、弱、病、残,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5)对未列入帮扶对象的贫困户,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早日实现致富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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