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根据各级党组织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忻州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与3月12日开展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会,接着于每周二、周四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和观看教育影片,并认真做了学习笔记。在3月30日中心接到局领导转发的关于忻州市精华小区的业主投诉书,中心领导就对此事立即召开了会议,对来信做认真解读,就业主们在信中提到的问题,中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与4月1日带领业主指导科和企业监管科对忻州市精华小区进行了走访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通过本次调研,围绕群众对“四风”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的工作,分析如下:
(一)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在理论学习上,常常对自己要求不高、要求不严。对党的经典理论和行政管理的经典著作,一是读得不太多,二是读的过程中多数是浅尝辄止,没有深挖掘、细推敲。常常因为工作忙,时间紧,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水平提升,在处理具体事务的时候容易忽略理论指导,导致个别时候缺乏理论与实际的有机联系。
(二)存在联系群众和深入一线不够的问题。中心接管
全城区的物业企业管理与指导,责任大任务重,我分管的业主指导科和企业监管科主要负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所有业主的投诉案件,为业主与物业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由于工作比较琐碎有时深入群众调查不够,有时甚至没有深入到一线,没有充分了解群众最迫切的需要,自认为工作开展了,但是完成效果并不理想。
(三)存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完成工作任务时,有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将工作做得更加的优秀,而是如何应付完成工作,尤其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这种想法更甚,并没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创新意识不够,在完成工作中没有摸索具有创造性的完成方式,大多数工作也停留在上级指派的工作上,并没有突破创新,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
(四)存在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够的问题。我认为已处在现在的岗位,就尽自己的努力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自认为自己很知足,虽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乐得个安于现状。自己追求的力度还不够好,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明确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工作开展的巨大推力作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
划,沉淀积累学习心得,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认真学习本职工作业务,同时还要全面熟悉其他业务知识,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做到政策了如指掌,业务操作自如,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尤其是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下工夫。全面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拜群众为师,在群众中汲取组织工作的智慧和力量。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群众一起想问题、谋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要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在群众中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
(四)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后续整改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群众路线是实现党
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一致的观点,都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的。
第二篇: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对于美化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区都发挥这重要的作用。然而,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工资不断上涨,物管费不能像物价一样上涨,社保问题无力购买,有的职工故意找物业公司麻烦,由于工资低,形成严重老年化,成为一个高危行业。加上物业服务收费难的问题。一部分物管企业面临这生存和发展的威胁,制约这物管行业的规范运作。为了更深入的了解我县物业管理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现状
我县物业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业管理从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成了贴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的行业。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和法制等大环境的影响,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一直难以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率难以提高。
二、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原因
(一)业主缺乏自觉缴费意识,存在观望攀比心态。觉得自己
先交费“吃了亏”,在缴费的时候就会左顾右盼,甚至不自觉的加入拒缴行业。
(二)业主自主治理小区的意识和能力弱。业主大会、业主委
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
的产权,没有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也没有进行培训,不知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造成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活动。致使业主的合
法权益受到了一定影响。加上一些业主权利意识、法律观念淡薄,不理解业主委员会的辛苦,许多人不参加业主大会,小区大大小小
的事务该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维权处理,所以难以商定有关物业管理的一些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物业管理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目前,我县有经验、
有创新能力的高级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大多来自“转
制、转岗、转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降低,普遍缺乏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培训,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应急能力及相关法律知识等都难以适应物业管理专业岗位的要求。虽然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下大力气加强了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但是仍然跟不上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四)物业管理的法制体系还不完善,物业收费缺乏有效的制
约手段。对于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欠缴拒缴物管费的行为,目前的
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
管理条例》等都有相应的规范,但是对于业主实际的欠费和拒缴行
为以及企业的追偿手段缺乏具体明细的刚性规定和保护措施。同时,由于物业主管部门目前没有执法队伍和执法权,面对业主欠缴
拒缴物业费时只能采取说服教育、沟通协调的方式,对于蛮横无理
的业主难以体现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权威,再加上我国司法程序复杂的现状,和业主之间的连带效应,往往造成企业陷入有法难依的情
况。
(五))政府相关部门在小区管理中的职能界定不清,行使不
力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带来影响。
(六)高空抛物、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业主不交费的理由,最近
几年,一是随着农村转为城镇的业主越来越多,存在生活习惯与城
市的差异,把农村习惯带进小区,形成高空抛物,这样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二是认为小区公共财产是几百上千家人的,不是我一家
人的,损坏了也有物管公司来维修,这样造成物业公司成本增加,如及时不能修复就会复造成收费困难。
三、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建议
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县也不过十多年时间,必
然要经历一个逐步适应、完善、习惯、发展的过程。如何应对和解决我县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推动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顺
畅化、健康化发展,建议:
(一)、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星级标准。由小区业主大会
根据需要讨论决定选择具体服务标准,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搞服务不足,也不搞服务过剩。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每
月如实公布公摊费用计算方式,让业主明白消费,避免双方因费用问题产生怀疑。
(二)、加快业主大会制度规范化进程。一是按照《物业管理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成立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使业主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正当权益得到保护,经选举产生的业
主委员会要有公平正义和热心公益事业,对这项工作有足够的热情,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及时将
业主意愿反应给物业管理企业,在遇有业主因开发商遗留问题不交物业费时及时向业主解释,消除二者间误会分歧,使小区物业管理
在和谐的氛围中正常运行。二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多把业委会召集开会,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引道指点,使其向正规化、合法化迈进。三是要加入一部分在职干部,他们懂法在有些方面少出现一些误会。
(三)、制定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
道德素质,在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方面应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制定计划,由房管局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多渠道吸纳有经念的专业人才,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优势互补,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提高员工道德素质方面,要着力
从培养其服务意识入手,说话、办事时刻从服务者的角度出发。因为在物业小区里,住户人数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作为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对业主要求太高,应该多从自身找差距,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把好验收关。事实证明,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日后小区物业管理的最大难题,所以在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必须保质保量。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也要详细检查物业情况,包括小区业主档案资料、电梯、消防等,在保修期内要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完善,不能因盲目扩大管理规模而为日后经营管理埋下隐患。
(五)、规范收费管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创造物业管理和谐的供给需求环境。深入细致宣传《物业管理条例》,让广大业主不但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业主的物业价值,物业公司也能在适当时候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通过宣传,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和谐相处,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房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使物业小区形成业主要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互补状态,促进我县住宅小区环境优化,推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篇:某城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区政协的安排,我们开展了xx城区物业管理的调研。
一、xx城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xx城区物业企业现状
我区物业管理从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的发展。据调查,截至201*年底,在我区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197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3家,二级资质企业15家,三级资质企业179家,从业人员1201*余人,管理人员1897人。外区物业企业在本区开展服务的约50家,从业人员约2850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9个,管理房屋3575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区新建住宅小区共有389个,房屋建筑面积为307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4万余套,住宅成套率为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有龙湖花园等6家单位6个住宅小区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天骄俊园等11个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富悦新城等32个小区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有单位自管房、社会集资房、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四类。
(1)单位自管房:包括机关自管房、群团自管房、事业单位自管房以及企业单位自管房,房屋物业管理面积共计32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0871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7%。这类房屋的物业管理除了少数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外,其绝大部分仍由单位自行管理。由单位聘请人员进行小区的简单的物业管理。产权属职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内水、电、气的维修均由职工自己负责;产权仍属单位的房屋维护则仍由单位负责,整幢房屋较大设备、安全、水电方面的维修或公用部位的维修一般由单位负责。
(2)社会集资房:从1992年开始,我区开始推行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建筑档次低,单体楼占了绝大多数比例。据统计,现在全区社会集资建房共89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74550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9%。这部分集资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达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会公共团体所有的房屋。这类房屋在我区共有约14万平方米。“农转非”安置房是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农转非”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将征地费按政策规定付给拆迁户自建,产权属自有;二是由政府统一建房安置拆迁户租住,住户按规定缴纳租金,产权属国家所有。从1987年开始,根据原江北县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凡以征地经费修建的拆迁户住房,系国家投资修建的公房,属公产性质,全部移交给房管局,纳入国家公房管理。”因此,区房管局对全区的“农转非”安置统建房进行全面接管。截至201*年底,区房管局共管理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共计77幢,7.55万平方米。这部分房屋几乎都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日常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费的收取都由业主自行负责,室内的维修由业主负责,公用部位的维修则由区房管局负责。
3、房屋公共维修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1999年开始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专项资金8.23亿元,使用300余万元。
(三)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1*年底,全区共成立有小区业主委员会181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23.7%的小区在全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65.4%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8.3%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xx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体制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区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镇)、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280号)和《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548号)文件中有关职能的划分,城区物业管理涉及到经委、建委、市政、环保、安监、物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区内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1999年以来,我区针对物业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发[1999]129号)等5个文件,为理顺城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xx城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区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现平均每个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仅20万平方米,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如:金港国际小区业主投诉门市油烟污染过重,物业公司缺少环保措施。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如:乡间城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引发纠纷。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区247家物业企业、1625个项目的结果表明:有213家企业亏损。很多企业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低于社会平均工资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国家规定的26%,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物业收费规定不合理。不同价格的物业费具体的服务项目不明确,存在同质不同价或者同价不同质的现象。三是农转非人员增多,住户无力缴费。如空港园区农转非安置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四是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或综合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一些并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本文来源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一)业主较易对自主物业管理机构产生不满
由于自主物管提供的是软性服务,可用来参照的硬性标准很少,而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水平又有着很高的期望值。在管理过程中业主很容易对物业产生不满,认为收费高,治安和卫生状况管理不到位,而自主物管的人员又认为自己是吃力不讨好。
(二)自主物业管理对所聘用员工的工资待遇较低,造成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熟练工比较少,服务质量不稳定
自主物业管理的收费较低,相对而言给所聘人员的工资就较低,有的甚至是兼职,因此造成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更换频繁,从而使服务质量降低,造成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
(三)自主物业管理处于探索期,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
自主物业管理还处在探索阶段,政府没有具体的规章可以遵循,在处理自主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务中没有根据,社区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尺度难以把握,不利于规范的管理。
(四)自主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混为一谈,职能没有明确合理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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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年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近期,我区物价部门组织人员对城区物业服务进行调研,在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合理收费,如何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管理等方面出不懈的努力。
一、基本情况
我区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正是朝阳产业,通过近十年的发展,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进度缓慢,还存在市场化运行机制未健全、开发商影响、专业性的人才匮乏等问题。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据统计,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家,物业管理企业30个,管理房屋230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本区注册一级资质物业服务公司尚无,注册二级资质较多。所有小区均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水平很难得到一个质的提升。目前我区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3—0.5元,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0.7—0.9元。尽管如此,我市物业行业收费平均收费水平仍低于80%。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收缴率低,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成为制约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服务公司规模较小。我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文秘杂烩网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如果形成规模效应,则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健全。物业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准入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我区为中心城区,由于邻近县居民到我区投资购房置业者较多,有的购买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导致空房率高,小区入住率不高,由于规定未装修入住按50%交纳物业服务费,不交纳电梯运行费,而这部分人员未入住,并未减少物管企业的服务成本,再加上已入住业主交费意识薄弱,应交的物业费也收不上来,据统计,收取物业管理费达到90%以上,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状态了。导致许多小区由于收费率低处于微利状态,甚至产生亏损,造成物业管理企业难以为继。二是由于我区物业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业主对物业收费都表示不理解,业主缴费意识薄弱,造成物业服务收费率低,有的企业因难以全额收取物业管理费,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
3、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住户无力缴费。如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三是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四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五是由于业主物业缴费意识薄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隐性服务被忽视。不少业主认为,交了那么多的物业管理费,不就是有几个保安和几个清洁工吗?这钱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务,但由于服务本身是隐性的,业主没有因此得到很直观的利益,所以业主很难感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六是有的业主仅比较其物业收费标准,而未比较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对收取物业服务费表示抗拒。特别是对停车收费及车库及储藏间、杂物间交物业费表示不理解。二次供水、电梯使用费分摊收取矛盾大。由于各种因素有些业主觉得分摊不合理而拒缴水、电费。七是不少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不透明、不合理,乱收费、高收费,因而拒绝交费,此类问题很有普遍性。八是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在实际物业管理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情况。这样,造成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管理企业产生意见,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九是当物价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水平和业主服务水平提高等情况,对物业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后,部分业主不愿按提高后的标准交费。由于物业费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业公司收支难以平衡,入不敷出,从而降低服务标准,对小区设备维护、清洁、绿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恶性循环,引起住户不满,陷入了物业公司抱怨收不足费而无法服务,业主抱怨服务低劣而不愿交费的怪圈。据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受理投诉统计,近三年来,业主投诉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违反规定乱收费,一直位居各类价格举报问题的前三位。
4、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
在一起。从全区看,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
5、物业管理缺乏监管。我区所
有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业主往往不清楚自己可享受那些服务内容、有哪些服务标准,应交多少费用,如何监管物业管理企业等,这些问题使得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少服务、服务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体现不出“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收费原则,对此业主意见,对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产生疑问,影响小区的正常管理运作。
6、业主的消费观念有待改变。部分业主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一是买房人对物业管理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二是我们国家诚信价值体系尚在初级阶段。遇到问题,业主不是积极通过司法、行政手段解决,而是选择随意拖欠或者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进行,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合同的严肃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费的诚信危机。三是一部分人存在从众和侥幸心里,看到小区内有业主不交物业费,认为自己交了反而吃亏,所以也效仿着拒绝或者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不到位,最终利益受到损害的还是业主本身。物业费主要用于居住小区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等服务性开支。部分业主不缴费,等于免费享受公共服务,这对缴费的业主是不公平的。长此发展,不缴费的业主可能会越来越多,最终导致物业管理无法正常进行,房屋及设施将会失修失养,小区的保安、保洁、绿化将无人问津。
三、对加强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走强强联合之路。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完善物业管理的市场准入机制。努力引入物业管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明确规定物业公司的资质。加强物业管理市场整顿,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坚决吊销执照,注销上岗资格证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深入社区,加强日常巡查,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继续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检查考核、资质审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措施,促进我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提高我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3、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提前介入机制。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报审机制,应在售房前,向物价部门申报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后方可售房,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在物业管理企业在引导业主理性维权的同时,紧密联系房地产开发商,不断完善物业功能,确保物业建设质量和配套设施设备的齐全及有效维修养护。
4、完善细化收费标准。建议尽快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细化《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各收费档次对应物业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标准,明确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的电梯运行费是否包含电梯维修、年检费,电梯费用各楼层间的分摊比例问题,明确私家车库、储藏间是否要交物业服务费等问题,建议二次供水由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由供水公司向业主收取二次供水费。要建立市场化的收费机制,使物业管理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目前售后房物业收费矛盾凸现,商品房矛盾相对平稳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办法,做到公开合理、质价相符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
5、应制定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按有关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房屋需维修,当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问题。目前,我区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从未提取过。
6、简化催缴物业费法律程序。当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时,现行办法是由物业企业起诉业主,这样将耗费物业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物业费都不足以支付诉讼等相关费用。建议明确物业企业催缴物业费更为简单措施或程序。
7、妥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环卫部门向业主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3元/户、月,由物业企业代收。该部门所做的工作仅是从转运站将生活垃圾运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现物业小区内道路卫生、垃圾外运至垃圾转运站都由物业企业承担,市环卫处每月向物业企业收取3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由于市环卫处并未提供相应服务,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故物业企业物业企业不应承担3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
8、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物业管理公司本身要注意加强物业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正面宣传和引导,让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有效避免收费难的问题。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的内容,提高物业管理的商品意识。让业主感受实质上是一种服务型的商品交换。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引导业主的思想观念要由物业管理的无偿提供向有偿型的商品提供方面转化。
9、加大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推进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净化地域性物业行业竞争环境。健全本市物业政策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系统体系。
10、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11、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12、恢复物业小区服务收费年审制度。取消江西省发改委赣计商价字(201*)975号《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第三条:“今后凡是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再办理收费许可证和不再实行收费年审制度,与之相关的罚则自行取消”。恢复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换发和收费年审制度,以便价格部门履行监管,加大失信惩诫力度。
13、尽快修改、细化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江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吉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物业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修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成为迫切需求,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新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应能充分考虑其可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指导性,兼顾市场双方的利益,并在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定价方式、收费方式等方面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成本构成和服务内容,定价方式上吸收其他城市的经验,实行菜单式计费方式,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物业企业清清楚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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