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我市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调研报告
刘 智吴定勇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笔者对我市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 键 词〕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调研报告
〔作者介绍〕 刘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定勇(市政府办)
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概况
目前工商、民政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全市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共有199家、经济类行业协会共164家,其中市级行业商会7家。近几年发展较快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目前登记注册的市级1家,各县(特区、区)156家,其中六枝44家,盘县52家,水城31家,钟山区29家。这些行业协会,大多数由同行业的业主自发组建,有的商会是在同乡会的基础上组建的,如福建商会和湖南商会等。也有一些半官方性质的行业协会,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组建,会长由部门或行业离退休领导担任,秘书长则由政府部门委派并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我市行业协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起步晚,多数是在201*年到201*年成立的;二是规模小;三是发展有快有慢,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较快,其他协会发展相对缓慢。
我市中介机构数量从无到有,但发展缓慢,服务范围上也由当初单一服务逐步深入到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计,目前在市级登记注册的各类中介机构共有63家,六枝有6家,盘县和钟山区各有4—5家,水城县没有登记。主要类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煤矿技术咨询公司、商务调查、广告代理、房产代理、工程咨询公司、工程监理公司、拍卖典当、公证、人力资源开发和婚介服务所等。中介机构涉及十几个服务门类,从业人员约201*余人。初步形成了具有多种机构类别、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服务方式的中介组织体系,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一)当前我市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情况
1、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出于民营经济自我保护和发展的需要而催生的行业协会,一个重要特征是以“行业代言人”身份,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协调行业内外的各种经济社会关系,其首要表现为行业自律行为。不少行业协会都订有行规行约,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在调查中发现,六枝特区外来投资企业商会、钟山汽车配件协会、钟山区水产行业商会等行业协会,主动协调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赞助公益事业,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钟山区水产行业商会还要求会员通过检疫、挂牌经营等方式规范从业行为。我市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工作,对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2、积极服务,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积极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许多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泛珠三角经济博览会、经贸洽谈会以及凉都消夏文化节等,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为打响凉都品牌和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农业发展开拓农村市场服务。近几年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迅速,201*年以来已经注册156家,有代表性的如盘江镇折耳根协会,纸厂乡前进村果蔬协会等,这些协会以自身利益为驱动力,认真对周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农产品市场需求,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并对会员进行各种知识、技术的培训,指导农业结构调整,组织会员实现科技种植,推进规模化生产、经营、销售,使农业增收、农民受益。三是代表行业、企业开展维权活动。市医疗行业商会同六枝特区卫生局协助六枝康杰医院成功调解了医疗纠纷,还通过政协提案等方式,向政府反映民营医院加入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得到答复。目前,钟山区、水城县与六盘水安居医院等民营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协议。四是公益协会加强文化交流,宣传了六盘水。如盘县徐霞客研究会,
利用学习、宣传、研究徐霞客的机会,向国内外展示和宣传了六盘水。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促进会、市彝学会、市苗学会、市布依学会等公益性学术团体在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挖掘、保护、宣传、弘扬方面也取得了较大成绩。
此外,许多行业协会还积极开展“双思”教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为政府分忧,回报社会。许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捐款修桥修路、扶贫助困。如六枝外来投资企业商会,201*年以来自发组织协调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赞助公益事业100多万元。“双思”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主的社会责任感。
3、健康发展,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许多行业都曾出现过竞相降价、恶性杀价竞争或者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的情况。在近几年的发展历程中,六盘水的行业协会出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企业要求,自主有效地开展了诸如企业维权、设定最低和最高限价、创立和维护地方品牌、参与政府价格听证,以及企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这对政府转变职能是个推动,无形中迫使一些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框架中找准自己位置、改变过去的管理经济的方式,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因此,行业协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我市中介机构作用发挥情况
我市中介机构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服务,如会计、法律、公证、广告代理服务等;二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如财税、审计、信息、工程咨询等;三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利益群体服务,如六枝安泰煤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六枝博安煤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安全鉴定、技术、管理咨询,人才、劳动就业有偿服务等。可以说,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中诞生出来的诸多中介机构,已成为宏观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一些中介职能从行政管理中脱离出来,或一些事业单位转制成社会中介机构,主要目的就是使政府部门能集中精力从事间接管理、宏观控制,真正实现政企分开,逐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介机构的发展,使得行政机关把一些如技术或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拍卖、职业介绍等社会职能交中介机构行使。由于中介机构都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中介效率往往比较高,也同步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2、服务社会,促进改革改制。
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纷纷转制,资产的审计、评估、拍卖、转让等都离不开中介机构。由于社会中介机构更加遵循市场准则,与服务对象处于平等地位,只有靠优良的服务质量才能赢得信誉、提高效益。中介机构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经济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
3、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行政透明度。
中介机构是独立的法人,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公正、信誉是中介行业生存之本。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发展有助于提高中介公正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环境。
二、我市行业协会工作和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协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我市行业协会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我市部分行业协会处于发展初期,自身建设还不完善;二是我市在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上重视程度不够,有些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就挂靠在行政部门,而这些部门仍习惯于行政干预和指挥,实行严格的控制,没有放手让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
2、管理体制不顺。
有些部门,甚至行业协会自己都认为必须有主管部门,导致有些行业协会(商会)因处于多重管理之下,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应付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3、法律法规不完备。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6号)出台后,给我们规范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指导方针,但还没有结合我省和我市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4、分布不合理。
目前(请收藏本站www.bsmz.net)我市行业协会多数分布在工业领域,第三产业的协会数量偏少。在行业协会比较健全的煤炭、建材、冶金等工业协会,虽然各行业的龙头企业都普遍加入了本行业协会,而且入会企业在产值比例上占了全行业的三分之二以上,但入会企业数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比重仍然偏低。行业覆盖面较窄,势必影响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和社会性,使协会所能掌握的企业和行业的信息不充分、不全面,加之管理资源有限,往往很难发挥综合协调功能和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此外,由于对协会的设置与分布,我市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交叉重复组建行业协会,造成协会设置结构不合理、层次偏多。
5、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一些官办或半官办的行业协会,作为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仅开开年会。二是协会内部缺乏人才,工作人员的选配缺乏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年轻骨干。在调研中普遍感觉农业专业经济协会缺乏技术力量和专业知识。三是行业自律机制尚未普遍形成。有的行业协会虽然制订了行规行约,但不能有效约束会员企业的违规行为,更不能约束同行业非会员企业。
(二)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不少中介行业的运作不规范,少数中介更是唯利是图,一些委托“业主”与中介串通等等。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收费标准乱,执行不规范。
中介行业的收费大都行业中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中介行业往往可以视规模和难度协商向上浮动。有的收费虽在规定范围内,但明显偏高。如同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实际操作中,由于是垄断经营,信息不对称,设计单位收取了超过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可向业主收取的数额。当然,还有些中介机构在收费方面另立名目,与委托方串通或故意欺骗委托方,收取额外费用的现象。
2、市场不公开,竞争不公平。
目前,许多中介业务,市场不是放开的,没有形成正常的竞争机制,主要还是靠朋友、熟人拉关系,服务和信誉好不一定得到业务。
3、操作随意,结果欠公正。
一是中介机构有求于委托人或业主,接受业主提出的无理要求;二是中介从业人员,碍于一些情面或好处,使中介结果产生偏差。以上情况使中介机构丧失公正性、独立性,造成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助长和滋生腐败现象。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框架中,行业协会就是要在许多政府部门不应管又不便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上,发挥协调、监督与信息服务作用。因此,发展行业协会决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事关六盘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是我市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六盘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机关转变作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迫切要求。
(二)清理登记,整顿规范
市政府应抓紧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6号),部署在全市开展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工作,明确提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自查与自纠相结合、检查与督办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对清理登记后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分类提出整顿规范意见。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进行规范,执行公平统一的准入标准,凡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登记。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市、县(特区、区)各级政府要特别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连结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方面的作用,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要加强对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章程合法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备案审查,工商、民政等登记主管机关要对照其备案的章程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确保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依法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四)脱钩改制,鼓励发展
一是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把中介机构推向市场,使之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中介组织。对目前隶属或挂靠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中介机构,必须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脱钩。二是对清理登记后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分类提出整顿规范意见,对行业协会的脱钩分类进行。对单纯提供服务的社会团体及行业协会应立即脱钩;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对行业行使一定管理权限的行业协会应采取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脱钩改制。对于公益性的协会,政府应该扶持。 三是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各级政府要把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调整、规范、培育、提高”的要求,制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中介机构实行规模化经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第二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内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督查评估的
调研报告
按照县编委要求,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于8月10日至8月16日对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此次督查共涉及24个工作部门8个中心共48个单位。督查组深入各有关单位,采取听取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实地查看、拍照存档等形式,逐条督查评估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点及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行动。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县领导、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副县长张志红、县长助理刘忠民亲自召集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城市客运职责调整和手续交接工作。县发改委、县工信局领导积极沟通,将发改委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的5人”划转到工信局,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农牧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已启用了新章、挂了新牌子、变更了新账户。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粮油贸易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刻制新公章、制作新牌子(其中县粮油贸易中心已挂新牌子)。县计生委、县粮油贸易中心等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制作悬挂内设股室牌子。
2、转变职能,促进工作。各单位以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出各种新办法、新举措,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打造干部队伍,
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县审计局强化工作薄弱环节,加大了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县财政局简化工作程序,制作工作流程示意图,提高办事效率。县公安局加强城区防控力量,有力地打击了不法活动,极大地改善了治安状况。县城管局购置新车辆,每天在城区主要路段洒水降尘,在炎炎夏日为群众带来了可贵的清凉。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实行了挂牌上岗,加强了新闻舆论监督,开展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工作,重新开播了内黄县广播电台,增设了以文娱、娱乐为主的有线综艺频道和以农业、法制宣传为主的第三频道,实现了工作、效益、社会多赢的良好局面。县安监局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以整改为目的,以惩罚为手段,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电视技术讲座并安排专人定期下乡为农户搞好技术服务。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职责调整还未到位。如县发改委的“工业经济运行”职责还未调整到县工信局;原农开办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未调整到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未调整到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应调出的职责也未调出;原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的行政职责和县文管所未调整到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也未合并;原畜牧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农牧局;原粮食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发改委;原县政府教育督查室行政职责已划入县教体局,但人员还需进一步理顺;原新农办需进一步理顺关系。
2、个别单位牌子未挂、公章未刻、账户未变。如县蔬菜服务中心、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县棉花粮油生产服务中心、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未挂牌子、未刻公章、未变更账户。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等单位未挂内设股室牌子。
3、大部分单位存在乱挂牌、股室牌子名称不规范、股级干部超配、行政单位事业身份人员任股级干部现象。此次已将相关单位的所有挂牌拍照存档。
4、存在部门干预挂牌子现象。大多数单位都挂有:计生办、综治办、群众工作室、工会等牌子。县公安局挂有原系统内未改革到位的牌子。个别单位有临时性工作办公室牌子。如:“三项重点”工作办公室。
三、意见建议
1、涉及职责调整的单位由有关县领导、部门领导召开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安排落实职责划转事项,办理交接事项。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导。
3、在以后改革制定“三定”方案时,是否考虑对于一些职责较多、人员较多的单位,适当增加一些内设机构。
4、对于“一票否决”的部门干预要求各单位挂的牌子,看看县编办拿出什么意见。
内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年8月18日
第三篇: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有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先后颁布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法规措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正在向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进。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各级机关部门普遍感到工作任务重、机构编制紧、正常运行难,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呼声十分强烈。为了使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由南通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议并牵头,成立专门课题组,就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座谈和书面问卷相结合的办法,就市级机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县(市)区相关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结构状况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及分析。
一、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
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它要与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十五”以来,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在机构编制管理、统筹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机构编制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协调,基本形成了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
(一)从机构编制数量上看,南通市现辖六市三区,201*年以来,经过两次机构改革,市级党政部门由原来的64个调整为50个,减幅达22%;县(市)党政机构由平均40个调整为31个,减幅达23%;市、县(市)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19125名精简为15300名,减幅达20%。机构改革后,除全市党政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幅明显、财政负担压力有所减轻外,政府职能转变也迈出扎实步伐,有效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
(二)从机构编制管理上看,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统领,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强化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1*年以来,全市机构编制总量始终保持“零增长”。
(三)从机构编制工作对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保障上看,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和不少区域的管理内容、管理范围、管理要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机构编制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多措并举,使机构编制规模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南通市机构编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持续保持了“零增长”的态势,总体规模基本适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通过调查也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尚未完全理顺。可以概括为,职能既有“错位”,也有“缺位”,还有“越位”。先说职能“错位”。一些政府部门的职能,责任主体偏移,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如海洋环境监测职能,现有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环保局同时都在管理。根据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其职能应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行使。但长期以来,这一职能都由市环保局承担,并已经建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市环保局依据政府“三定”规定行使职能,由此引发的职能交叉矛盾比较明显。与此相似的情况在其它部门同样存在,如在企业上市管理、流通领域管理、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等方面,有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严重,重复设岗,造成人员、经费的浪费。再说职能“缺位”。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有些部门没有能够履行到位,以致社会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不到位。如市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职能,明确由市、区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行使。面对几百家歌厅、舞厅、网吧等市区娱乐场所,市、区两级文化部门主要力量放在发证、审批、年检上,而对日常监管很难履行到位,以致于出现了问题又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再看职能“越位”。一些部门超越自身职能范围,行使下级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致使部门与下属单位之间职能交叉,政事不分。如在行政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的关系处理上,上级机关习 1
惯于从人员调整、收入分配到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包式管理。而作为具体法人主体的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权责关系不够明晰。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权利在上、责任在下”。比如,近年来市级机关、市属企业在计生工作、安全工作、创建工作、综合治理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因而相应责任主体转由变为区或街道,而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实际管理权限却在市里。二是“利益在上、服务在下”。比如在农机系统中关于对“拖拉机及变形运输车”的管理方面,区里负责申请、受理、审核、检验的前期服务工作,而年检和发证及最后收费由市监理所负责。三是“权责不一、管理脱节”。比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都上划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原有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已经上调。而市里又把社会保险的扩面任务下达给区里完成,区因缺乏相应的权力保障机制而难以完成下达的任务。
(三)机构编制调整难以同步。首先是市、区之间调整难同步。201*年以来,我市大的职能调整已有三次,调整使市级机关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了不同程度的弱化、下放和转移,但机构编制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多少,个别部门甚至还要求增加编制。而三个区职能增加了,机构编制总量仍然维持在201*年的水平上。区里的机关部门,行政编制一般5-6人,少的只有2-3人,而且基本被部门领导所用,具体工作人员的编制只能采取以事代政的方式解决,政事混编,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再就是部门内部调整难同步。这几年部门内部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有增加,也有减少或转移。比如市房管局,过去主要以管理公房为主,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公房数量日益减少,目前管理的公房面积已经非常少,职能有些弱化。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拆迁任务加大,拆迁职能明显加强。又比如市发改委、经贸委等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经济管理方式正不断由微观转向宏观、直接转向间接,职能弱化趋势明显。相反,也有些政府部门的职能较之过去有所增加,比如环保、审计、土地管理等部门,执法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职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强,而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明显滞后于变化了的新情况,存在着“以不变应多变”的状况。
(四)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先看年龄结构,以南通市级政府机关为例,现有1854工作人员中,35岁以下318名,占17%;36-45岁723名,占39%;45-55岁604名,占33%;56岁以上209名,占11%。不难看出,机关干部的平均年龄偏大,缺乏合理梯度。再看“官、兵”结构。市级政府机关现有人员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92名,占人员总数的27%;正科级干部631名,占人员总数的34%,副科级干部563名,占人员总数的30%,科员以下168名,占人总数的9%。可见,目前市级政府机关中,部门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偏多,机关办事人员偏少。再来看专业结构。市级政府机关现有工作人员中,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的295人,占16%;通过过渡或调任进入的1084人,占59%;军转安置的350人,占19%;以其它方式进入的125人,占7%。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机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其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体制原因,既有利益因素的影响,又有不适当的干预所形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体制存在缺陷。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密切相关,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成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改革的重要体制性保障。从历次机构改革的过程看,改革的目标并没有完全实施到位,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少应该交付市场或社会力量的职能没有交付,政事、政企的关系处理也不完全规范。由于职能上的“错位”、“越位”等问题,不少部门管了一些不应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因而感到编制偏紧,人员不足,不断要求增编,以致出现“精简-膨胀一再精简-再膨胀”的现象,加大了政府管理成本,降低了行政运行效率。
(二)上级部门对机构编制不适当干预,管理受到影响。机构编制设置在明确总量的基础上,应由地方实行严格统一的管理,但事实上,却经常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受利益驱动,有时会有政策部门化的现象,在制定规章、下发文件时,夹带机构编制的要求,或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通过划拨经费、项目审批和评比达标等条件,要求下面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而下级部门又以此为依据,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使机构编制部门难以应对。
(三)机构编制调整滞后,需求难以满足。从目前看,虽然我市机构编制运转是正常的,但政府的职能、机构、编制大多还是在201*年党政机构改革时确定的,而且“三定”规定一经确定,通常几年不变。由于机
构编制管理的相对固化性,尽管市、区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职能在不断调整变化,但机构编制增减变化却很小,致使职能增加的部门机构编制得不到合理增加,职能弱化的部门又不能及时减下来,形成了职、权、责相互脱节的现象。
(四)存在利益部门化现象,权责没有理顺。目前,政府部门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人权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层级之间事权不清、财权不明、人权也不规范。少数部门考虑自身利益较多,一旦遇到具体问题,有利的就争权,无利的就推诿,把公共权力演化成部门利益,并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制度化、合法化,使正常的公共服务变成有偿服务。而下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没有多少独立的决策权,只有无限的做事权,由此带来很多的矛盾,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
(五)人员进出不畅,难以良性循环。从调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是缺人员,而是编制使用不合理。有很多地方是占编的不做具体工作,做具体工作的入不了编,采取了财政购买、以事代政等变通做法。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要么是历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不到位,新成份难以补充;要么是机关补员渠道单一,特别是专业人才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再就是公务员进出渠道不畅通、考核机制不健全、用人机制不尽合理,使结构性问题基本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此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非领导职数设置过多、二线人员提前离岗而仍占编制等,也是造成结构性问题的重要因素。
三、对策措施
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造成了层级之间的矛盾,限制了行政效能的发挥,而且影响了机关部门形象,应当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予以解决。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按照“严格控制总量、盘活现有存量、调优人员结构、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机构编制零增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改革的方向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二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实际财力相适应,量力而行;三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上级的政策规定相适应,从实际出发,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相适应,调整支出结构。 按照以上要求和原则,围绕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还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要搞清楚政府应该做什么。按照中央、国务院要求,现阶段各级政府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强化经济调控职能,尽快取消对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二是建立和维护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护公平竞争,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对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社会事业的综合管理;四是提供基础设施、科教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使居民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五是保护辖区内所有投资者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搞清楚已经做了什么。关键要做到“五个弄清”。即:弄清各部门各单位应履行的管理职能是什么;弄清实际运行中已履行的职能是什么;弄清管理职能中哪些职能是交叉的或未理顺的,在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阻碍是什么;弄清因机构或岗位设置等条件的制约应履行而未能履行的职能是什么;弄清随着形势的发展,可能增加或需要进一步强化的管理职能有哪些。
最后,要搞清楚下一步主要做什么。主要做到“三位”,即:该“退位”的坚决退位,对于那些可由市场、企业和社会办的事情,各级政府要尽快退出来;该“补位”的尽快“补位”,集中精力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该“正位”的马上“正位”,做政府应该做的事,充分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具体工作中,应从实际出发,科学调整职能,理顺职能关系,规范执政行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一)要理顺关系
第一,理顺市、县(市、区)之间关系。要坚持责权一致。各县(市)区在决策、规划方面应实行必要的统一管理,在执行、监管方面实行分层次管理,特别在具体执行方面可以实行授权或委托管理,像城市管理方面,管理重心应下移,尽量保证各县(市)区有完整的管理职能和相应的管理体系,以增强县(市)区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坚持合理处理利益关系。按照“小局服从大局,大局照顾小局”要求,充分考虑县(市)区实际情况,既要放事权,也要给予相应的财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坚持实事求是、照顾现状。按
照有关规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一定的特殊性,要严格已经下放的权限应继续支持用足用好;应该下放还没有下放的权力,应积极下放,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使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职权真正到位。
第二,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市级机关各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合理划分和界定事权和职责分工。对交叉重叠、分工不清的相关职能,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责任,分清主次,协调矛盾,将职能落实到位,减少扯皮和推诿。对近年来新增的职能,由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明确的明确,使新增职能法定化。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撤消以及在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明确撤消、转移的职能,一律不再纳入市级机关部门职能范围中。
第三,理顺部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关系。部门和下属单位要将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真正落到实处。不管是那一种类型的下属单位,凡代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都要理顺关系,权责明确。应该由行政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能,要尽快回归行政部门。对有法律法规明确委托或授权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在具体分工上要与主管部门明晰关系,避免交叉重叠。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下属单位,不得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对一些技术性、事务性的职能应全部下放给事业单位承担。
(二)要归并职能
根据调查反映的情况,目前需要归并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归并市、区职能。主要包括:城管、建设、规划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统计方面的在地统计职能;水利方面的主城区水体置换职能;农机监理的综合管理职能;市区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职能和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能;农业推广和动物疫情防治的职能;农业、环境等方面的执法监测职能等等。
二是归并部门之间的职能。要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对部门之间相近或相同的职能实行适度归并,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比如将分散在农口系统的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六个部门的行政法执法职能以及市属区承担的农业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予以归并,撤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木材检查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渔政监督支队和崇川区水政水资源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农机管理所以及港闸区农机管理站、河道管理所、渔政站等机构,组建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三是归并部门内部职能。目前部门内机构众多,职能履行分散,人浮于事,效率不高。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部门的内设机构职能进行梳理,能归并的职能尽量归并,能合并的机构尽量合并,以减少机构个数,避免职能交叉,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三)要动态管理
一是依据现有职能,制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要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实际履行职能情况,对现有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帐资料。在此基础上,从实际工作要求和履行职能的需要出发,制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在适当的时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该减的减下来,该增的适当增加,以保持各级机关部门机构编制配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是依据职能变化情况,适时同步调整机构编制。今后,对机构编制的调整要根据职能调整的情况,尽量做到同步进行。职能弱化、取消、转移了,机构编制就要相应减少;职能增加或强化了,机构编制就要及时增上去,特别是有些职能在部门间进行了转移,其人员编制也要相应划转,人员编制随职能走,有增有减,保持总量平衡,实行机构编制的动态化管理。
三是实行内部调剂。对市级机关部门中新增职能,一般要在现有机构编制的规模内消化解决,特别是有些部门本身职能有增有减,应该通过内部调剂解决,不新增机构,不增加编制。对确有需要的,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紧控制。要采取适当奖励的形式,鼓励节编,从而达到控制机构编制增长,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
(四)要优化结构
一是要做到“能进能出”。要强化在职人员的能力、政绩考核,健全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通过优胜劣汰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落实富余人员分流政策,在提前退休、离岗退养条件方面适当放宽,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进一步放宽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条件,在经济补偿、养老保险、配偶子女待遇、创业优惠政策等方面想足想透,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军转干部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减轻行政机关的压力。
二是要做到“能上能下”。对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非领导职务人员,明确达到一定年龄(如58周岁)后,不再占用机关编制,其它待遇不变,腾出的编制用于招录新人。对由中层干部提任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不管是否担任处室行政职务,必须仍在处室工作,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可以通过合并处室减少正职、适当核减副职和控制机关中层非领导职务核定比例等办法,减少现有机关中层干部的总量,增加一线工作人员,使机关的领导干部整体结构得到改善,提高工作的实际效能。
三是要做到“能文能武”。在安置军转干部时,尽可能知人善任,发挥特长。同时,要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使他们的岗位能力不断提高。要鼓励引导军转干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对一些在专业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在不增加部门编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先进后退、临时超编、自然过渡的办法,解决人员结构问题。
(五)要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公开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职能调整与机构编制状况,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责任,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渎职失职受追究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机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实行动态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继续做好日常管理与审批的同时,更加注重宏观管理,更加重视调查研究,更加重视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管政策、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要在总结《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机构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以名实对应为主要内容、以核准使用为主要手段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在编人员、在职人员、预算人员、实际在岗人员“四统一”。
四是建立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机构编制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将“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的要求落到实处,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几点建议
1、明确机构编制核定的具体标准。目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还没有走出过去那种“下报上批”、“一事一议”的传统管理模式,任何部门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只能通过上查下问、左右平衡的方式进行研究,特别在编制的核定上,除少数几个行业(如教育、卫生)外,大多没有统一的核编标准。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责任大小,研究制定一套相对统一的机构编制核定标准,一方面可以扩大机构编制核定的公开透明度,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机构编制核定过程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2、疏通公务员的进出渠道。当前机关部门中公务员进、出口不畅,已成为影响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国家已出台了《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出渠道等问题,在法律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各级机关人员老龄化,年轻的专业人才短缺已成通病,并有继续加剧的趋势。老的人员占有编制无法退出,新的人员没有编制难以招录,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机关正常的工作和运行。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允许当地政府出台地方性政策,通过允许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临时超编等办法,腾出年纪已大但尚未退休人员所占的编制,以面向社会招录急需人才,给各级机关注入生机和活力。
3、创新军转干部的安置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军转安置任务越来越重,地方压力越来越大,基本上都是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采取超编进人的办法予以安置。建议上级部门根据目前的状况,制定相应政策,拓宽安置渠道,以减少地方政府这方面的压力。比如下达一定安置比例进入事业单位、增加补偿幅度鼓励自主择业等。
第四篇: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中共乌敦套海镇委员会
一、基本概况
乌敦套海镇位于翁牛特旗东南部,305国道穿越境内,东连玉田皋乡,隔老哈河与敖汉旗古鲁板蒿乡相望,南接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西与东庄头营乡相邻,北与那什罕苏木接壤。南北长28公里,东西宽24公里,呈不规则不长方形,行政区域总面积56.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2万亩(水浇地面积4.5万亩),林地18万亩,人工及飞播牧草保存面积13.3万亩,草地8万亩,森林覆盖率32%。
乌敦套海镇辖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39个自然村,全镇总户数6191户,总人口23162人,其中少数民族1229人,非农业人口近4000人。201*年粮豆产量3000万公斤,牧业年度家畜存栏5.6万头只;201*年镇级财政收入4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全镇干部、教师、离退休人员、遗属、民政供养人员共780人,每30人供养1人,财政供养率极高。
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公务员共39人(含财政所人员9人),其中男27人,女12人,平均工龄21年,公务员平均年龄40.8岁,其中50岁以上1人,文化结构为大学本科13人,大专12人,中专10人,高中4人,行政机构编制为29个,超编10个;党政配置领导职数8个,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
事业单位设立12个职能相对独立的站办所,共有96人(含自聘人员9人)。其中男64人,女32人,平均工龄18年,平均年龄38岁,50岁以上4人。文化结构为本科8人,大专27人,中专40人,高中21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62个,超编34个。事业单位人员中,有干部52人,合同制工人29人,全民工人6人,大集体工人2人,计生招聘3人,畜牧大集体2人,文化招聘2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员,由于镇政府背着1176万元的债务包袱,财政乏力,均未上交统筹保险,存在着严重的后顾之忧。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1*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1*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税费征缴;(2)公路会战;(3)生态建设会战;(4)专项推进种养业;(5)迎检达标软件(计生、党建、综治等)。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应强化的职能是:(1)提高群众的全面素质,强化对农牧民实用科技、政策、法制的培训。(2)实施农田水利生态等基础建设项目。(3)农村教育、卫生、扶贫、广电、通讯等公益事业。(4)协调处理土地、林木、草场等群体性纠纷。(5)加强劳动保障,积极招商引资,实施项目拉动,发展镇村民营工业,培植财源。(6)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县为主完成,乡镇配合,哪些工作是由乡镇为主完成;县乡事权如何划分?哪些工作本不应由乡镇承担而实际承担着,哪些工作本应由乡镇来做而未摆上工作日程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在综合治理、文化、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乡镇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七、农牧民需要到乡镇办的事情主要有哪些,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满足农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九、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局之间管理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交叉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又没有公务员资格,但业务局却委托执法。行政权力向旗县集中,收费权力向旗县集中,影响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发挥。
第五篇:乡镇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铁铺乡位于罗山县西南部,面积127平方公里,现辖9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 人口1.56万人。下设24个基层党支部,党员518名。目前,该乡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员20人;事业单位编制38人,实有人员35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臵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如我乡国土所归县国土资源局直管,人权、财权在县国土资源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 1
编制,我乡行政编制30人,退居二线的就有2人,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的现象。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臵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臵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乡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乡镇政府是基层政府的最下一层,作为联系“三农”最为密切的基层政府,其职能转变,不仅仅是经济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实施的要求。我们认为在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上,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
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便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臵。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随着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农合组织成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避免“一朝进机关,永远铁饭碗”。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县拿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真正把权利交给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
6、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7、政府应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并不断创新扶持方式,从财政拨款转为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以钱养人” 转变为“以钱养事”。为保证扶持资金的有效、公开、透明使用,应将其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支出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中共铁铺乡委员会
20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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