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地方公路路政情况调研的通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基本模式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所管辖公路包括省道、县道总里程288公里,其中省道19公里,县道269公里,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多年来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模式基本上秉承传统的管理模式,即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和发挥基层交管所与道班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公路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向站反映,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近年来,随着地方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做好了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如:建立与交警大队的合作机制,由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损坏路产路权的现象情况及时与我所联系,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联合交警落实处理情况,同时与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规划局、城建、各乡镇加强联系,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物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路政法规人人遵守,维护路产、路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公路沿线路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路产、路权的行列中来,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向我所反映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我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二、路政执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所在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路,严厉打击侵占、损毁、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自201*年地方公路路政所成立以来,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总共查处路政案件186宗,追回公路路产损失赔偿28.5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86天,查处路政案件12宗,追回损失5万多元,迁移违章线杆3处26支线杆,查处污损公路车辆3台,查处损毁公路路树案件1宗,协助清理公路两旁沙石、建筑材料等堆积物8处共506立方米。在执法工作中,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或破坏路产的行为,最低限度地减少了公路路产的损失,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路政执法人中员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共有路政执人员13人,设正、副所长各一名,基本情况如下:13名路政执法人员均为男性,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基本上以中青年为主,执法队伍文化水平近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大专文化的有3人,占23%,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10人,占77%,其中在读大专的有6人,占队伍人数的46%,绝大部分执法人员都经过岗位培训,按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开展交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逐步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新风,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依法行政
四、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公路路政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县的路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解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超限运输现象严重存在,导致危险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些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私自改装车辆、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栏板,超装超载,单车核载重量5吨的车辆,竟装上15吨,甚至25吨以上的货物,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巨大的损害,特别是我县的地方公路等级和设计负荷都比较低,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路面结构破坏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由于地方公路还没有批准设置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查点,造成超限运输车辆又得不到有效查处。公路部门在主干线公路收费站设置超限运输监控检查点,一些超限运输车辆为了逃避公路部门的监控,采取了“不走大路走小道”“不走省道走县道”的现象,造成地方公路管养的路段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绕道行驶,严重破坏路面结构层,极大的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
同时超限运输车辆影响正常的行车安全,如我所管辖的省道xxx线路段频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普遍关注。超限车辆在行驶中存在重心不稳,制动性能严重衰减等安全隐患,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们的统计记录表明,201*年省道xxx线路段货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中98%与超限超载有关,而小型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占2%
2、侵占污染公路、公路街道化的现象非常严重。
省道xxx线田东村路段个别群众违章在公路两边开设洗车场,路政人员查了一次又一次,取缔后又营业,严重损坏路面又影响路容路貌。在我所管辖的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随处可见,甚至个别地段已在街道化,凡有村庄的地段,公路用地内便可或多或少地看到一些堆积物(如建筑材料、杂物等),公路两旁成为垃圾厂,到了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占路晒谷现象更是突出
3、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13名路政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3人,占总数的23%,在读大专的只有6人,高中(中专)文化的人数仍有10人,占总人数的77%,离上级部门要求的执法人员要有大专文化水平的要求还很远,加强执法人员的文化学习任重而道远。/h 4t(ka5--此文章转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我县地方公路属山岭重丘区二级以下(含二级)技术等级公路,普遍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不够规范,行车诱导设施不全等缺陷,交通事故率发生较高。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车、路、环境、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公路设施条件只是影响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是,完善公路防护设施,尽一切可能为行车提供安全保障,是公路交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交通标志损毁后未及时修复,一些地点、路段的交通标线严重脱落等都影响了交通的顺畅。地方道路标线不全,设施不完善,缺少交通标志,无中心隔离线或护栏,致使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并线、超速、逆行等违章突出
5、路政经费不足
治理工作缺乏经费,拨付给的路政经费有限,在我县得不到落实,路政所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有待进一步改善,路政经费不足给路政治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6、路政管理存在重主线轻支线的现象
尽管在某一时段或某一个特殊日子里,路政管理应偏重于主干线,但从整个路政管理工作规划与全年的工作来说,应做到主支线兼顾,不偏不重,忽视任何一条线路的管理都是不应该的。作为国民经济、国防、人民生活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公路,作为能造福一方百姓的公路,没有什么重轻之分,主次之分,而路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既是这样,支线同样需要完好畅通。显而易见,轻支线,重主线的管理方式是不妥的。
五、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提点意见和建议:
⒈加大对地方公路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我县辖区内设点设站稽查,如争取上级部门批准在各公路收费站设置稽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查,坚决打击超限运输,确保公路的使用寿命和正常行驶
⒉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培训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一定要经过岗位培训,以前受过培训的要更新知识,定期接受培训。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路政法规和专业技能,我们除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还需要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学习路政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认识,规范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运用,使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风尚,塑造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⒊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路政执法力度,协助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坚决查处侵占、污染公路的行为。
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协助,加大对公路路产登记的力度,主动与电力、电信部门联系,向他们派发《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资料以及对架(埋)设线路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共同探讨有关路政法规,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既不利于公路的改建和拓宽,又不利于线路的安全,用事实证明路政工作不仅是管理和执法,而是要把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⒋进一步提高对标志标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路政部门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即将监管与生产实施职责分离,这种思路符合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离的行政管理原则。但在基层公路管理机构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路政与养护是两个内设的平行部门,实现设想的监管职能难度较大,造成路政监管职能的虚化。因此,必须进一步将路政和养护的职能界定清楚,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紧密结合,险要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健全,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完善,公路设施不完善相关的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公路交通环境更为安全、高效,更快地提高标志标线的管理水平。
⒌路政管理应该主支线兼顾
只有加强了全面管理,才能发挥整个公路网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路的整体效益;只有给予了主支线同样的管理,才不会出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现象,才不会给以后公路的改扩建工作带来麻烦,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路政管理要转变这种重主线轻支线的管理思想,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支持,让支线也有一个畅洁美的秀美英姿。
········· 201*年8月
第二篇:关于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各行业的首要任务,作为公路部门,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们首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此特结合我分局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以查找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环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路政管理基本概况
我分局路政管理工作是由分局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并成立两个路政中队,有路政人员10名,全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配备道班兼职路政员10名,负责管理我县境内三条省道,分别为省道307线、203线、305线和重要县道x034蒙阚路,计203.64公里的路产路权的维护。
二、路政管理取得成效及特点
目前,我县境内三条省道307线、305线、203线的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明显提高,公路好路率达95%以上,均显现出畅、洁、安、舒、美的崭新面貌,为蒙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路政宣传,提高社会影响。自1986年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路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并将路政管理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并于1997年5月全省第一个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始,至201*年已开展的全省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12次。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基本熟悉和了解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了沿路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能力,延长了公路的使用寿命,路容路貌大为改观。
(二)加强联合执法,打造和谐公路。为了更好地把路政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将行业管理和政府行为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沿路乡镇的积极性,通过分局和沿路乡镇多次沟通和磋商,把穿集镇路段治理和乡镇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文明乡镇为契机,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聘任各个乡镇路段长,并与各乡镇签定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会同乡镇政府基本制止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违法现象,乡镇政府负责日常卫生保洁、经营店铺管理,使穿集镇路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达到了“畅、洁、绿、美”。与公安、交警进行联合执法,通过联合执法,提升了公路通行能力与行业形象。
(三)加大超限治理。针对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的实际, 加大依法治路力度,加强预防和超前管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保证了公路优质安全、高效畅通,提供最优质的公路交通服务。
同时,对路政人员每年都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路政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得到加强,路政队伍的整体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三、路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足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也相应完善,使路政管理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但目前我县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与公路“畅、洁、绿、美、安”的要求相差甚远,与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相差甚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沿线建房规划乱。部分村民随意沿路建房,房屋普遍高于路面,使公路成为“自然排水沟”,地表水长期浸泡、冲刷路面,造成路面大面积破损。同时建房随意砍伐绿化带林木,影响公路整体形象。
(二)骑路逢集管理差。每到逢集日,个体商贩利用公路路肩占道经营,群众把公路堵得水泄不通,造成沿路集镇不同程度脏、乱、差,并形成“卡脖子”路段,影响公路畅通和行车
安全。s203线经过常兴、楚村、乐土、唐集,s307线经过双涧、岳坊、田桥,s305线经过赵集,沿路集市多达8处。
(三)乱开道口现象多。沿路部分商户经营砂石建材、收购木材、废品,擅自设置交叉道口。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房后,设置道口并高于公路路面,擅自堵塞公路边沟,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四)普遍超载查处难。如怀远籍运送钢铁车辆近期200台,核载55吨,实载130吨,从s203线范集驶入,经唐集淝河大桥、庄子大桥,途经s307线驶向怀远,车辆昼伏夜行,高峰时每天20辆;运送石子、水泥车辆载重30吨,实载80多吨,来往淮北、宿州、阜阳之间;拉煤车辆超载也较为严重,大多途经s305线、s203线,对我县的公路及桥梁造成巨大损害。
四、路政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及公路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关于制止公路沿线建房的文件,公路管理机构也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罚,但收效甚微。为更好地保护公路建设成果,解决路政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活动,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
(二)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批,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 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乡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查超载行为。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由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力度,以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成本,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完善公路绿化。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公路用地交由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总之,通过此次对我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清醒看到我县公路管理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公路部门负责人,我将带领全分局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履行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洁、绿、美的神圣职责,树立公路人的良好形象,为蒙城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全县三万活动的具体要求,根据公路局党委的分工安排,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局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通过几天的农村公路路况踏查和对相关企业及群众的走访,我们对全县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并对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进行了研究和探
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竹山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自201*年开始,我县为了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热潮,截止201*年年底,已完成农村水泥路共计2100公里(不包括村内巷道),其中乡道水泥路870公里,村道水泥路1100公里,专用道水泥路130公里。现在全县所有乡(镇)254个行政村全部通了水泥路。
我县农村公路建成后,还处在“重建设轻管养”状态。县乡级政府重视不足,很多地方配套养护资金得不到落实,养护管理体制没有建立,专业养护队伍也没有形成,导致了砂石路建成不久,就病害重重;水泥路也存在严重的断裂及破损等现象;而且还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几乎处于无人管养的状态。目前农村公路普遍存在裂缝渗水、坑洞增大、路肩冲刷变形等病害,路基也开始变形,桥涵、防护工程破损严重,有的路段已面目全非,公路使用寿命大大降低。
我们近十年的投资建设,使全县农民受益匪浅,广大农民告别了昔日的泥泞路,走上了小康之路。然而,不及时灌缝、补修坑洞、培路肩、维修构造物,长期下去路面病害加剧,排水不畅,必将直接影响路基稳定,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造成国
家投资的严重浪费。如何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如何使农村公路保持长期良好的行车条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长期而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现状,我们认为我县农村公路面临着以下几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果断地采取有利措施。
(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
目前制约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就是体制问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导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十堰市农村公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乡(镇)级人民政府是主体,目前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负责人,管养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按照有关规定,我县交通主管部门已经起草了《竹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到县人民政府。同时年初已做好今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计划,已基本安排落实到位。当前我们可以抓住十堰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已经高度重视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扶持,以副乡镇长为兼职领导,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十堰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确定管养主体,成立管养机构,组建管养队伍,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向正常化。乡(镇)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首先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将建设与管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另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行业主管职能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一些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乡村公路管养工作落实到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不足问题
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难到位,除了养护机制没能建立外,其主要就是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主要以200万元左右的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其中包括路基养护、路面灌缝、补坑洞、培路肩、增设标志牌、警示桩等,这些养护经费远远满足不了我县2100多公里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正常化、正规化。
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足问题,是养好、管好农村公路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类经费是由乡(镇)级财政负担。而实际上我县乡(镇)级人民政府没有把乡(镇)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可采取多渠道的方法,除上级补助经费外,乡(镇)级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解决一部分,还可以采取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组织公路沿线受益村、组集资一部分。另外,专用道路未划归乡村道路的应由其所属企业负责养护。
如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得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保养)就能得到保障。具体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承包养护、选取具有专业资质或公路养护经验的队伍进行养护生产。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路面小修、灌缝等专业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修建计划,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有资质的养护企业进行施工。目前,在建和已建成的农村公路都是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主,路基最低宽度达5.5米,路面宽度达4.5米。因此,必须要有一支懂得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有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才能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应充分发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力。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目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几乎是个空白,农村公路环境非常恶劣,村屯路段乱堆乱放,随意占用路面现象随处可见,老百
姓爱路护路意识极其淡薄,几乎处于无政府状态。而且还缺少各种标志、标牌和安全警示桩,不仅给农村公路沿线的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不安全因素,还给公路沿线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农村公路路面本来比较窄,如果路面堆一些草垛、木材等障碍物,农民出行将受到阻碍,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目前,全县新改建的乡村公路大多为四级公路,如果再和以往一样,路政管理长期处于没人管、没人问的状况,新建的农村公路还是不能发挥它的效能,恶劣的农村公路环境也不符合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因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首先,要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农村形成浓厚的爱路、护路舆论氛围。以乡(镇)级人民政府为主,县级路政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及《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路政管理方面的条款,利用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乡(镇)、村级人民政府要把整治农村公路环境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县路政部门积极配合,彻底整治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共同维护农村公路的畅、洁、美。
其次,完善乡村公路各类标志,确保安全畅通。以前,农村公路大多数为砂石路,路面等级低,没有设置各种标志,经常造成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百姓生命、财产蒙受损失。另外,由于无指路牌、地名牌,来往的行人经常走错路,许多外地人包括很多本地人都不知道所到哪里,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各种标志已势在必行。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完善乡村公路各类附属设施的重要性,特别是岔道口、弯道、陡坡等特殊地段安全标志极为重要,应在每条线路的起点埋设路线名称,在线路经过的镇、村设置地名标志,还要对行车时速进行限制。以前路况不好,农用车、摩托车还不得不“减速”,现在路平坦了,车速快了就要进行限速,尤其在沿线学校、工厂等人口聚集较多
的地方要有明显标志,这样,可以提示行车人在经过这些地方时能注意安全。这类工作应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协助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指导、督促、完善,确保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总之,新时期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要像国省干线公路那样重视起来,对乡(镇)级政府来说,是一门新课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县、乡(镇)政府紧密配合,真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能。
第三,大力整治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运输行为,保证建成后的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超限运输历来是国省干线公路的主要杀手,由于以前农村公路路面等级低,大多数是等外路,超限运输车辆在乡村公路上无法通行。现在和以前已大不一样,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不少超限运输车辆绕道行驶新建农村公路,把新建农村公路当成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的避风港。如果长期让这些车辆在乡村公路上反复荷载,必将会大大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单靠乡(镇)公路管理人员和县级交通部门路政管理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政府牵头、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格局,才能使农村公路的超限运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要大力发动群众,可以采取举报有奖,举报有功的方法,调动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对在农村公路上超限运输行驶的车辆积极进行举报,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在人民群众中对超限车辆要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让超限车辆无隙可乘。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保证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把广大群众变成农村公路管理的主力军。
公路是“三分建设,七分管养”。我们要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管轻养”的思想,做好边建边养边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使其保持长期良好的技术状态,让农村公路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四篇:关于公路法制和路政管理的情况汇报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市交通法制和执法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一年来,我局以建设“畅通**”、“平安**”和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能力水平,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根据委《关于建立交通行政法制和执法交叉评议机制暨开展201*年交叉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面,我将我局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1.修订《市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201*年曾经过一次修订,对我市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对公路产权的确定、治理超限超载、农村公路主要是村道的路政管理等问题没有明确,也与我市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不符。今年“两会”期间,梁平、江津的人大代表团就提出了修订《条例》的建议,因此我局启动了《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的意见。但今年7月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交通运输部领导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公路保护条例》)即将出台。为使《条例》能更准确符合《公路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局放缓了《条例》的修订步伐,拟待《公路保护条例》出台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
2.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为适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形势,我局清理废止了原**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下发的16个文件(渝路局发〔201*〕268号)。
3.建设行业管理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5个规范、《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交体法发〔201*〕57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38号)的规定,下发了如《**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渝治超办〔201*〕19号)、《**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六不准”规定》(渝路局发〔201*〕304号)等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还编印了201*—201*年治超文件汇编。
4.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了《市公路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渝路局发〔201*〕209号),并在局信息网上对路政管理类别、法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监督电话进行了公示。我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服务大厅,专门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实行集中审批,统一办理,并公示了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我们还在大厅及时为超限运输企业和承运人提供限制通行的路况信息,较好地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5.狠抓执法队伍考评。每年公路工作目标考核时,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都是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在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的专项考核中,分别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法规宣传、内业管理、队伍建设、检测站建设管理、治超投诉情况、治超信息报送、超限超载率等8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如对201*年的工作考核时,我们还将考评成绩在局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极大地激发了区县(自治县)抓好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路政管理
1.执法主体规范——按照《公路法》、《市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路政管理人员均参加岗前培训,能持证上岗,并对区县(自治县)上岗的774名专项治超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2.执法程序规范——我局依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先后制定了《**市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指南》、《治超执法工作流程》等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的各个步骤,并用图表分解治超的步骤、程序,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3.执法文书规范——经市交委批准,我局下发文件从今年7月1起正式启用了新版路政许可法律文书(渝路局发〔201*〕141号)。**市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已安装21个区县,占52.5%,年底将完成剩余19个区县的安装使用,201*年上半年将实现路政许可、报表、信息等网上办理。
4.执法行为规范——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执法用语文明,严禁在执法中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在制定《**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时,还将“文明用语”独立成章,用于规范执法工作中文明用语,促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5.严格收缴分离——201*年9月以来,我局按照《**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对超限运输路政许可中需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的,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由运输企业自行到银行缴纳,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10月底,局服务大厅发放超限运输许可证17500多张,行政许可正确率100%,无1例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执法监督
201*年1-10月,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35件/次,其中群众来访来电15批/次,群众来信6件,市交委转办公开信箱案件44件,96096受理工单70例。治超及路政管理的咨询投诉12件/次,占总数的8%,己全部办理回复,处理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今年我局还积极做好2起涉及公路管理的应诉工作。一起是九龙坡区含谷镇一村民诉我局和下属**市公路养护管理段未履行公路巡查职责,导致路面违法堆放材料发生车祸事故的案件;另一起是渝北区一村民诉我局和渝北区交委未及时清扫路面导致车祸事故的案件。我局接法院传票后,认真研究案情,及时收集证据,积极与法院及原告、原告代理人沟通,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并在作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做好案件的庭审准备。以上2起应诉案件,我局及同案基层单位均获得100%胜诉。
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执法方面,今年我局共承办市委三届二次会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2件(含闭会3件),人大建议44件(主办37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14件,协办4件)。不论是主办件还是协办件,我局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达到办结率100%。7月底,全部收到回执,回执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三、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在抓好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我局还积极指导未实施改革的区县(自治县)路政管理机构和已实施改革区县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行为。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查处损坏公路及设施802处;查处违章建房案855件;审批临时占(利)用公路及留地5410处;审批各类标牌681块;共收取路产赔、补偿费2160万元;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分别为97%、98%,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规定的目标要求。
在开展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中,我局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生活等方面入手,不但下发了活动实施意见,还编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学习资料》教材,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技能训练等措施,对路政队伍实行严格教育和管理。截止10月底,共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12期967人次和复训4期36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任务,也进一步加强了全市路政队伍的能力建设。
四、规范治超工作情况
1.不断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目前,13个地方公路部级站完成92.3%(6个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个已建成待资料完善后竣工验收、2个将在年底前建成并竣工验收;1个因公路改造延后),201*年干线公路检查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按照市政府和市交委的要求,针对我市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取消收费、超限超载现象反弹的状况,我局与渝勘院共同编制的《201*—201*年**市治超检测站布局规划》,现已形成初稿,待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我们今年还建立了44个治超检测站电子档案,完成了12个部级治超检测站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并从201*年起逐步覆盖市级治超站,推进部、市治超站信息联网共享。
2.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结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货运车辆进入地方公路运行现象,我市积极开展打击恶意超限超载的专项行动,要求区县(自治县)路政管理机构坚持以固定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拳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全市交通部门共设置固定治超检查站55个,流动站点96个;累计上路执法人员77622人次,检查车辆397372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1668台次,卸载19919台次,卸载货物重量69718吨。目前我市路面超限率基本控制在5.3%左右。
3.努力加强治超行为监管。近年,我国部分省市先后被曝光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问题,为此,市治超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治超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路政治超队伍的廉政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路政队伍、路政治超人员的廉政建设,定期进行思想、作风、纪律的整顿,不定期地到治超一线督查指导,坚决纠正以罚代卸、以收代卸、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我局与市治超办共同接访投诉26件次,暗访区县12次,检查暗访治超检测站点28个,纠正治超工作不规范行为16件。目前,我市未发生1起治超违规违法事件。
五、路政法律法规宣教情况
我局一直重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积极推动全市路政法规宣传,我局将每年的5月定为“**路政宣传月”。今年5月是第三个“**路政宣传月”,我局专门下发了文件(渝路局发〔201*〕100号),结合全国开展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五周年,以“打击超限超载,保护路产路权”为主题开展了路政宣传。为扩大宣传影响力度,我们还总结了五年来治超工作的情况,将我市五年来治超工作的成绩、做法在《中国交通报》、《**日报》、《**交通》进行了专版宣传。
各区县(自治县)也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采取现场宣传咨询、散发图片、张贴标语、送法下乡、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路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市的治超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1556辆次;出动宣传人员13200人次;张挂各类条(横)幅1563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5场次;签订“爱路护路协议书”685份。通过宣传教育、重点整治等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让人民群众明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知晓法律政策的规定,增强爱路护路的意识,营造了社会各界关注公路、爱护公路、支持管理的良好环境。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才能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此,我局采取了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将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年度学法用法制度纳入其中,将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坚持以普法促执法,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我局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从而实现了我局近年来无1例执法过错、错案和群众投诉。
六、开展执法交流情况
今年,我局借助市公路学会路政专委会的平台,以路政片区会为载体,围绕路政管理体制、法律法规缺失、管理科技创新、执法热点难点等开展路政执法交流活动。结合《条例》的修订、农村公路的保护等中心任务,组织到有先进经验的山西、吉林等省市考察学习,围绕治超等工作在南川、铜梁、开县召开路政片区会,共同探讨路政治超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在市交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属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的配合下,过去一年我局的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分析,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进度不一,给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减小了对区县行业指导的力度,也不便下发文件;路政管理和治超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对路产的保护不力;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和运行、路政管理装备和队伍建设经费严重不足;大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协调存在困难、工作评议考核还不深入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分发挥行业局的管理职能,理顺机构协调运作的关系,探究路政执法管理上的新思路,不断提高路政队伍和人员的素质,提升公路行政管理水平,为全市公路交通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兴平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调研报告
截止201*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103.873公里,其中县道7条,109.917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专用公路3条,5.929公里;村道578条,903.866公里;二级公路7.694公里,三级公路78.884公里,四级公路1017.29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93.504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682.588公里,沥青碎石路面7.922公里,碎石路面192.927公里,土路121.261公里,其他材料铺筑路面5.671公里。
一、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们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变当地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201*年开始至今已建成苟段公路一期、余平公路、界汤公路、界阜公路、咸兴北路及天王路等县级公路85公里。今年将开工建设西宝中线(兴平段)、兴小路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相继建成将更大的提升我市交通通行能力。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为:县道7条109.917公里,平均好路率为77.3%,好路里程85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3%,好路里程70公里;专用公路3条
5.929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4%,好路里程为5公里。村道
903.866公里,平均好路率83.4%,好路里程754公里。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设置情况
1、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兴平(本文来源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市农村公路公路管理站,人员编制20名,事业编制,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试验资料室、公路养护股、路政股。人员工资为县财政全额支付。设站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站长2名。其职责是: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县乡公路养护工程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2、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共有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由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兼任,副所长1名、公路专干1名。其职责是:接受农村公路管理站的行业指导,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村级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对村级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指导村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3、村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村级设有农村公路养护员,第一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按照该村村道里程每2公里不少于1人确定养管员,全市共聘用养管员511名养管人员。其职责是:在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公路管理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作业;提高养护质量,确保路面路肩平整坚实,路基边沟无积水、无杂物、无损坏,行道树无缺损;配合支持县乡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维护村级公路路产路权,发现重大破坏公路产权的人和事,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五年建设了近1000多公里的农村道路,但农村公路的网络化程度和技术标准还不够高,自然村通村率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
(一)大项目建设损毁公路严重。201*年以来,由于西宝高速改扩建、西宝客专、西宝北线改扩建相继施工,运送沙石车辆对我市农村公路损毁严重,沿渭的6个乡镇尤为严重。
(二)建设、养护资金不足。关于建设资金问题,我局领导已多次在省市交通会议上提出加大补助标准,目前的补助标准只占到公路总预算的40%(按目前公路造价三级公路每公里改建造价约120万元,国家补助45万元),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过去,村级公路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农村
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超限运输问题严重,公路养护成本大为增加,但养护资金投入甚少。
(三)养护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正在建立,市、镇、村三级养管体系有待完善。
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及其养护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并提高农村公路路况,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通村公路建设先易后难,只有坚持规划优先,才能确保有序发展。现在,我们重点要以“通畅”为目标,以“通客车”为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要利用好现有路基实施改造,用好资源,节约资金;
又要注意路网辐射面,让更多数群众受益,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路网规划还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将农村公路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与新农村规划的衔接。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是保障,是重点,也是难点。必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有序地推进。要采取“五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即向上级争取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群众自愿筹集一点、就地取材节省一点,广泛筹集资金。建议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凡是可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涉农资金都可以争取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通过动员和鼓励原籍在外成功人士、企业业主为家乡捐资修路。三是认真抓好“一事一议”。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依据国家政策,运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是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和推进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实行招标
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市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养护施工单位;日常小修保养由行政村落实农民养护工具体负责养护。成立农村公路养护道班,负责该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比较偏的农村公路养护,可承包给个人或家庭养护,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实行弹性养护制。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镇处,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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