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征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落实好4月14日市局夏局长到我局税收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分局安排,我们于4月22、23日对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总体基本概况: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上饶市首家无行政区(域)划的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年7月,曾用名上饶三电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海源实业有限公司,201*年1月更名为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海峰,注册资本1.65亿元,出资人为自然人,为本公司职员,业务范围涵盖能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旅游、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
(二)内部管理结构: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全按股份制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由董事会任免公司日常管理机构, 由公司管理机构在监事会的有效监视之下管理日常事务。公司根据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需要现设有总经理工作部、财务部、发展部、监管部、能源开发部、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
(三)外部投资情况: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有9个全资公司和3个参股公司。
1、全资公司分别为:
①江西海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泽裕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西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市富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海源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西海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饶市海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参股公司分别为:
①江西江湾实业有限公司、②江西三清山旅游实业有限公司、③上饶市海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关系示意图
二、税收征管现状:
(一)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征管情况:集团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由我局管理;企业所得税为地税管理。
(二)全资公司的税收征管情况:1、江西泽裕实业有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上饶县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2、上饶市富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我局管理);3、江西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我局管辖,企业所得税由地税管辖;4、江西海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江西海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新纯所得税企业,企业所得税由我局管理);5、江西海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海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上饶市海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纯所得税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管理)。
(三)参股公司的税收征管情况:1、江湾实业有限公司和上饶市海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新办纯所得税企业,企业所得税为我局管理);2、江西三清山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地税管理)。
(四)税收征收情况: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被投资公司201*年共计缴纳税款467.46万元,增值税入库269.68万元(其中我局和上饶县国税局分别征收20.65万元和249.03万元);企业所得税197.78万元〔其中国税征收37.52万元(我局和上饶县国税局分别征收12.47万元和25.05万元)、地税征收160.26万元)〕(详见《海源集团投资企业税收征收情况表》)
(五)纳税评估情况:为强化我局管辖的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公司的税源管理,201*年我局有针对性的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评估单位及其结果如下:
1、上饶市富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经对其201*年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核实该企业应补计收入106121.54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121.54元,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为62771.15元和31178.06元,共计补税93949.21元。
2、江西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对该企业201*年度增值税的纳税评估,核实该企业“增值税――应交税金”贷方余额2877.89元未申报,补缴增值税2877.89元。
3、江西海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对该企业20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核实该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3916.27元,因企业201*年度申报亏损244074.44元,企业201*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税额为19841.83元,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3571.53元。
4、江西海源旅行社有限公司:经对该企业20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19541.34元、核实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5541.34元,扣除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01*.74,补缴企业所得税7523.42元。
三、征管改进方向:
1、对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长期无业务的控股公司如上饶市海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清理,拟在企业提出注销申请后及时清算。
2、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投资公司,和被投资公司除业务往来较为密切外,资金关联度较大,且资金流动也有一定的复杂性,这对于如何掌握该企业的投资收益情况,实行有效监控造成了一定难度。201*年分局拟在通过对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江湾实业公司的纳税评估工作,加强对其关联企业资金脉络的进行摸查,对疑点问题进行适时核对,排除疑点,促进征管。
调研人员: 黄德华 朱晓玲
第二篇:关于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因其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人员构成复杂,历来是税收征管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不高,但却是衡量各地税收征管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现状,研究并解决个体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市财税办在四个城区抽取调查了154户个体工商户201*~201*年6月的税费上缴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上缴税费情况
从调查154户资料情况来看,201*年、201*年1-6月同时上缴国税和地税的16户,占调查户10.39%,只上缴国税的59户,占调查户的38.31%,只上缴地税28户,占8.44%,未交两税的52户,占33.77%;在调查154户中,实行定税制有68户,占44.16%,享受免税(下岗、退伍军人、残疾人等)17户,占11.04%,其它的9户,占5.84%,有6户按税款机开票缴税和代交税款,占3.9%。201*年上半年68户中,有13户1-6月未上缴税收,也不知道自己税收定额是多少。201*年上半年与201*年上交各项费用下降了75%, 1
主因是取消了工商费。这次调查的主要行业是批发零售、汽车配件、汽车修理、餐饮、其他服务业等几大行业。在缴税户中定税额大都集中在100-300元之间,定税在200元占60%以上。
二、当前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工作的现状
个体工商户具有分布零散且经营规模小等特点。近年来税务部门在税源监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征收效果仍不太理想。据第二次经济普查初步结果,全市有个体工商17多万个,而实际交税户只在20%左右,据调查测算达到起征点而应该在40%左右,因此税款流失比较严重。经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税管员严重不足,征管力度小。街、乡投入人员少,一个税管员要包几条街道或几个乡镇,又没有相应的控管措施,征收方式单一,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执法力度。
2、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致使对税源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难以掌握。个体工商户具有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等特点。而税务机关又缺乏与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间的情报交换,对许多非正常户和注销户都不能及时掌握,在征管工作中缺少必要的基础信息,从而大大削弱了征管力度。
3、征收方式单一,征管存在漏洞。个体工商户税源散,税款少,同时又缺乏健全的财务核算机制,难以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时,存在定额征收方式不
规范、定额普遍偏低、不能按规定调整定额或者长期不调整定额的情况,造成税款流失。
三、当前工商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结果分析,当前我市在个体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视不够。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低,对完成税收任务贡献较小,个别个体经营业主的素质偏低、难管理,征管时,还要对这一类纳税人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和时间,从面造成了征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想管好又管不好的尴尬局面。现实中,征管人员配备结构上既不能不考虑又不能多考虑,难以取舍,这也使部分个体税收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对工作抱有一种轻视的心理,工作时不专心、不用心和不尽心。
2、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不高。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的追求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税款就是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目前,社会公民法治观念淡薄对税收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认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必然发生利益冲突,形成矛盾,从面上看有不少个体业主对缴纳税款抱有抵触情绪,能拖就拖、能少就少、互相观望、尽量不缴。
3、个体营业额核定偏低。 新《征管法》已明确对不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不同方法核定其营业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经营成本不能准确提供,税收核定工作依据不足,随意性很大,测算方法也
不是很严密,导致名义税率很高,而实际税率很低,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
4、个体税收征管缺乏必要的系统性和统一性。由于个体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不大,因此长期以来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只是由相关的处室分别就各自分管的业务明确管理内容和提出要求,造成了个体税收管理缺乏必要的系统性和统一性。
5、优惠政策实施不配套,极易造成避税空间。由于税务部门对适用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户监控手段有限,对其发票使用量控管有一定难度,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说容易产生避税空间。
四、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经济危机影响下的税收形势,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市政府提出的“一打击四强化”,要转变思想,建立“大个体”工作格局,将个体税收征管由以前各征收部门分别管理的“松散型”结构调整为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的“集约型”结构, 全面推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开展。
1、摸清底子、核准户数,加强对个体户的动态管理。下半年国税和地税要集中一段时间对个体工商税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个体户增减变化情况。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向街道、社区及时了解个体工商户新开业、歇业的情况;二是与工商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加强同工商部门的联系,定期与工商部门核对户数,以控制税源
流失;适时向工商部门通报个体工商户的变动情况,特别是对一些重点经营户的管理,必须经双方商定协调配合工作;三是透过经济管理部门的报表资料,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情况,从中分析个体工商户的变动情况,了解经济管理部门的发展规划及个体户分布情况,了解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计划,准确推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
2、完善个体定额核定方法,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积极、稳妥、创新地推进定额核定工作,确保税收定额核定公平、公正、公开。应综合考虑纳税人生产经营的行业、地段、主要设备、从业人数、经营面积、房租、人员工资等各方面因素,根据部分行业的特殊性,分别制定出适应不同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程序和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额或销售额测算核定方法,在定额核定方法上,克服要素系数法的片面性,参照成本费用法、核定法、以票核税法等多种核定方法,优化定额核定方法,提高核定水平。同时对不同的程序和办法,在具体的定税实践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用,尤其对证据不够充分、容易产生冲突的纳税人,应当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分析,确保核定结果的真实准确。
3、明确职责抓责任。一是抓岗前培训。针对人员调整,对现有税收管理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对一些日常管理方法进行统一和规范:具体包括个体户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税收政策宣传送达;应纳税
额核定前的调查;未按期申报缴税的催报催缴;发票领购数量、品种的调查和使用情况的管理;税源管理资料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生产经营情况的实地检查了解内容等。二是抓职责明确。要求税收管理员通过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巡视、检查,履行户籍管理、信息采集、催报催缴、日常检查、发票管理和咨询服务等职能的履行,加强对户籍的了解和管理。三是抓责任到人。为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个体税收实行分片、分类的管理办法,以街道和路段划片,每片明确一名税收管理员,将所有个体工商户全部划分到人,统一制定管户清册,对征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责任追究。
4、明确目标抓落实。一是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征管。召开由各街道领导、代征处主任和税收管理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各级政府年初下达对各街道的代征任务并纳入考核,对完不成代征任务的街道扣除一定分数,提高各街道对代征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抽调骨干人员进驻代征处工作,加强零散税收征管力度。二是加强代开发票管理。要求代征部门在代开国税发票时,必须附征地税收入,分局不定期对代开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清查工作。四是加强对个体减免税管理。加大对个体减免税到期个体业户的检查力度,对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免税到期的个体业户,按规定税,纳入正常管理。
第三篇: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兑现率低是当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极为不利。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就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宣传教育。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
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置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各乡镇还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和会议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知晓率。
二是规范征收程序。在具体征收中,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明确征收处理意见、事先告知、下达征收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程序操作,并统一票据,实行收缴分离,做到一人一卷,规范建档。由区计生委负责对各乡镇考评检查和定期督查,如果发现程序不合法,及时予以撤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是严格征收管理。区政府出台了《**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细则》,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预征)程序,严禁乱收费、滥罚款行为发生。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由区计生、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管理。从201*年起,全区征收到位社会扶养费全部列入区级财政统管。
四是适时强制执行。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钉子户”,联系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实行强制执行征收。201*年全区强制执行50.24万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违法生育户依法缴纳的意识不强。受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欠缺等影响,违法生育户自觉依法缴纳意识不强,有些有履行能力也不愿意自主缴纳,造成实际执结率低。
2、对涉及外出打工的违法生育户案件难执行。由于超生户外出后多是音讯全无,只留下老人独自在家带孩子种地,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下去,使征收难以到位。
3、综合征收机制不完善。现在基本上是计生部门唱“独角戏”,但由于计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处罚“钉子户”时力度不够,同时不少群众怕得罪人而不愿配合计生人员调查取证,造成征收工作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4、征收起点过低。由于各地在制定征收标准时没能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起点过低,造成实际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与政策要求的应征数额相差过大。
5、部分干部工作不力。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有的干部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过不了人情关,优亲厚友,征收标准随意改动,造成许多违法生育户等待观望,甚至采取拖欠、讲条件、托人情疏通关系的办法,以减少或逃避社会抚养费缴纳。
在抽查的三个乡镇中,下达征收总额是1333.9万元,实际征收到位360多万元,平均征收到位率只有27.0%。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造成超生带来的社会负担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也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不利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如:有一个乡镇某年超生111人,立案111例,下达应征收数为143.3万,实际征收到位34.3万元,征收到位率仅为24.0%,而从1999年到201*年违法生育人数由18人增加到54人,共上升3倍。
三、几点建议
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支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使广大育龄夫妇自觉实行计生育,懂得违法生育子女增加了国家负担,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公共事业投入的补偿,是自身的法定义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要依照标准合理征收。要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并规定应征最低数额,确保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要出台明确的分期缴款办法。对“一次性缴款有困难”的对象,由本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和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经征收单位审批同意后分期缴纳。
四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对故意威胁计生干部执法的严重事件,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讼案件,法院要积极执行到位;对影响社会抚养费征收造成严重后果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检察机关要积极依法起诉,使违法者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法院设立负责抓计划生育案件的部门,简化对计划生育案件的执行程序,提高对计划生育案件的执行能力。
五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严格依法,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会有好的效果,但在具体征收工作中,也要分清对象、分清情况,注意采取多变的工作方法
,达到全额征收的目的。同时,对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现象的处罚难问题,要尽快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
六要积极探索更加完善的养老保障机制。调查发现,多数农民群众想要两孩、男孩,除了受“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外,主要原因还是“养儿防老”。90%以上的农村群众认为,只要真正解决了养老问题,也就不想多生甚至超生了。因此,各级要
加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建好能真正成为“老年人之家”的养老院,以解除农民的养老之忧。
七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村组应将外出打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查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及时准确掌握外出人员信息,促进计划生育案件快立、快查、快办。
八要严格责任考评。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纳入计划生育考评,实行责任捆绑。
九要成立计划生育执法大队。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违法生育户从严、从快惩罚,切实维护计生法律法规的尊严。
第四篇: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调研报告为了摸清我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情况,认真总结我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推动作用,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调研。在今年7月份对坪上、
xxxxx等乡镇调研的基础上,12月份由县计生局作了相关调研数据补充。调研形式上主要采取一听(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综合汇报)二看(实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乡镇或村组了解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三查(查阅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痕迹管理和台帐建立情况)四、访(走访部分被核定征收对象情况,听取和了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法,并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基本情况(按1988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31日;1991年4月1日至xxxx年8月31日;xxxx年9月1日至今三个时间段)、社会抚养费征收台帐建立情况、社会抚养费依法核定和征收情况、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情况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对全县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促进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方法和经验、对外地流入我县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凸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七个方面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情况
(一)征收对象的基本情况
我县xxxx年末全县总户数为283990户,总人口为1299181人,被核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总户数为91282户,被核定征收户数总人口为300321人,分别占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2.14%和23.11%;核定征收比例最大的乡镇xxxx年末总户数为7654户,被核定征收对象有5357户,占本辖区总户数的69.98%;核定征收比例最大的村(居)委会中,xxxx年末总户数为725户,总人口为3418人,被核定征收对象有540户,人口为2896人,分别占本辖区总户数和总人口的74.48%和84.73%;调研抽查的五个乡镇中,核定征收比例最大的村民小组中,xxxx年末总户数为106户,总人口为462人,被核定征收对象有64户,人口为328人,分别占本辖区总户数和总人口的60.4%和71%。
从时间跨度上,xxxx年末全县总户数为283990户,总人口为1299181人,被核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户数为91282户,人口300321人,其中:1988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31日时间段的有37182户137553人,1991年4月1日至xxxx年8月31日时间段的有55777户182508人,xxxx年9月1日计划生育法出台以来的有10680户36382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核定情况
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政策依据,全县共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91282户,300321人,时间跨度从1988年至今,理论核定社会抚养费金额是18361.52万元,从xxxx年起,市下达我县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指标为500万元,县实际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的指标为800万元。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法
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大,且我县农村经济十分困难,所以社会抚养费的核定征收主要取征收幅度的下线进行核定。在征收方法上,主要采取一次核定,分期征收的方法。对外来人口主要采取以集镇或(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bsmz.net)社区为主的征收管理模式。针对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很多的实际,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抚养费主要采取“三谁三负责”(谁带孩子谁负责、谁种土地谁负责、谁住房子谁负责)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二、对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总体估价
(一)、成绩及特点
近年来,尤其是《计划生育法》出台以来,我县县、乡、村各级积极而为,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促进作用,有力地使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从低位徘徊向持续健康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县、乡、村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层层签定目标责任,将社会抚养费征收贯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社会抚养费总体核定征收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年度核定征收指标与农村经济年度增长情况相结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计划生育总体工作的推进相结合。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社会抚养费征收对稳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台帐进一步建立。县、乡、村各级基本都建立了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台帐,以往社会抚养费征收(或计划生育罚款)过程中的包包帐、白条帐、口头账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三是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五篇: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的征收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调研工作安排,今年5月,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针对我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深入到南岗区、尚志市、巴彦县三个地税分局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电力、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餐饮等不同行业,包括国有、股份制、集体等不同经济形式的代表参加的纳税人座谈会,听取了市地税局的综合情况汇报,着重对地税系统近年来在依法治税、征收管理、税收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市地税系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地方税收、调节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2个税种、5项规费以及政府委托代征的“两税两金”,管理着18.3万余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地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20xx年95亿元,20xx年110.2亿元,收入规模跨越百亿大关,20xx年131.6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各年组织的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市地税系统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严肃性。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每年举办《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税收专业知识的考核竞赛等办法,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建立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政策资料等,不断扩展税收宣传形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诚信纳税的遵从度。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属地管理、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及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符合新的征管体制的岗位职责、征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规程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20xx、20xx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成立执法监督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政府法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聘请特邀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建立哈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评议专栏,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秩序,保证了地方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20xx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20xx年以来,市地税系统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体制,合理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税源监控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调整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管理人员达到征管一线人员的71%,有效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及征收越位、管理缺位、稽查不到位的问题,努力实现征管体制“三个最大限度”的目标。实行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建设。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与工商、国税、发改委、建委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和传递通道,最大限度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健全完善纳税人档案管理;大力推行先申报后缴税的申报征收方式,广泛实行机打税票;加强发票管理,切实发挥以票控税作用等等,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数据市局集中处理为主线,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数据整合和深度利用,推进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强化对房地产、建筑、饮食、洗浴、娱乐、车辆运输等行业,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监控和管理,针对各行业、各税种的情况特点采取不同的办法,挖掘税源潜力,堵塞税源漏洞,实现各税种全面增收,拉动税收大幅度增长。四是加强对偷逃骗税的打击。通过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评估、欠税核查及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等手段,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压缩陈欠,杜绝新欠,确保地方税收征管到位,应收尽收。
(三)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市地税系统坚持执法为民,树立以纳税人为本、与纳税人为善的服务与治税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密切征纳关系,营造优良的地方税收服务环境,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一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的规范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温馨的办税环境;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及出台“局长服务日”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政策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妥善解决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地方财政能够承受的企业急需解决的涉税问题,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三是为纳税人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通过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税收咨询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了征纳双方的沟通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开展纳税评估,送服务上门,送政策到户,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四是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实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减少办税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措施,推广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等多种方式,简化了办税程序,方便了纳税人。五是为纳税人及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查询发票真伪的鉴别服务。及时开发了发票查询软件,在xx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及内部网站同时开通了地税普通发票查询窗口,可以及时发现串用发票及使用假发票的不法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地税系统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经济税收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地方经济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加强税源管理与落实政策、组织收入与税收减免之间的关系,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用活用足各项政策,不仅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地培植了税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xx年以来,市地税系统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国有企业改制、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关心关注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截至20xx年1季度,减免再就业环节各项税收6373万元,政策惠及14730名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清醒地认识阻碍我市地方税收增长的矛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地方税收工作中,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地税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是:
(一)与工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尚未有效运行。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新增企业、个体办证户数逐年增加,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脱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所依据的政策不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使双方的统计数字客观上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一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衔接与交换,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在登记环节形成脱节,造成税务管理中出现漏征漏管户。针对这种情况,20xx年,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开发了各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但由于各部门输入信息时未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加之输入中错别字等失误因素,致使该系统建设后至今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县(市)在车辆营运税征收中,由于缺乏与交通等部门的衔接,对客运及货运车辆信息监控难,导致征收困难。因此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的当务之急。
(二)税收宣传的整体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益的工作,但比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的效果。一是税收宣传缺乏长期的目标规划和严谨的制度保障,往往是围绕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开展活动,持续时间短,宣传效果不佳。二是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过份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保障宣传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三是宣传的对象上比较狭隘,往往只注重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三)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地税局在1994年10月建局初期,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301人,共管理纳税户46100户,截至目前,全系统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管理的纳税户发展到182788户,在纳税户增长近3倍的情况下,人员比建局初期增加1593人。全系统专职的税收管理员1200人,平均每人负责管理152.3户纳税户,任务重、责任大,难以适应新的税收征管体制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区、县(市)地税分局,人手不足、人员年龄老化的情况更加突出,加之税源分散、税收零星,全面管理、应收尽收的目标较难实现。另一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由于年龄、基础等方面原因,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有的干部对税收政策学习理解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随意性大,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税收计划分配方式有待进一步科学合理。这是我国当前税收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每年税收任务按照“以收定支”“基数递增”的方式,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核定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同时地方政府往往要根据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在税务系统内部的年度收入计划基础上,再追加一块任务指标。这种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各级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的收入计划管理已明显与依法治税产生了矛盾。各级税务机关为了完成计划任务疲于应付,常常根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多征或少征,人为调节收入进度,不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经济发展可提供税收的情况,从长远来看只能使税收任务计划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三、加强改进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税护税网络,不断增强税源监控能力。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管理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地税系统涉税信息“孤岛”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我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全面有效地汇集地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具体可依托政府政务网络,建立我市税源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规范信息标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应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信息交换联系会议,总结信息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工作的质量。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当务之急要尽快健全改善与工商部门的联网,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经营业户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提高工商部门积极性。政府要加强共享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或追究责任,保证整个信息系统顺畅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税收宣传效果。要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阶段宣传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以每年4月的集中宣传为契机,将宣传活动延续到日常工作中,要与纳税人建立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构建税收宣传服务体系。在宣传的内容上,除了强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外,还应突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广泛宣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荣辱观,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易用的形式,选择不同的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对象上除纳税人外,还应调动党政部门广泛参与,使他们充分了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与当地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理解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积极主动为税收工作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提高认识,合力加强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的税法宣传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过问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宣传格局,保证税收宣传的立体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税务力量,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针对地税系统存在的人员不足、年龄老化的情况,应尽快充实人员特别要补充基层税务力量,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录取一批年龄适宜、熟悉税收专业又懂得微机操作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复合型人才,改善人员机构,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要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地税干部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和改进干部的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同时加强涉税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教育,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使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下岗培训,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全面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
(四)更新税收观念,坚持依法治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靠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更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税思想,树立以收定支的观念,保持税收与经济的适度稳定增长。税务系统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避免人为调节税收,要加强税收的预测分析,建立科学的税收指标考核体系,促进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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