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 招商引资工作
(一)现状
201*年以来,全县“两会”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1个,总投资达9.92亿元,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45个,项目履约率达88.2%,引进资金4亿元,续建和其它招商引资项目实现引资2.68亿元,四年累计实现引资6.68亿元。其中,201*年“两会”签约项目17个,总投资2.37亿元,开工建设15个,完成引资5038万元,续建和其它招商项目引资2786万元,全年共完成引资7824万元;2004年“两会”签约项目11个,总投资2.54亿元,开工建设9个,完成引资5500万元,续建和其它招商项目引资9969万元,全年共完成引资1.55亿元;2005年“两会”签约项目13个,总投资2.65亿元,开工建设12个,完成引资1.38亿元,续建和其它招商项目完成引资6200万元,全年共完成引资2亿元;2006年“两会”签约项目10个,总投资2.36亿元,开工建设9个,完成引资1.55亿元,续建和其它招商项目引资7800万元元,全年共完成引资2.33亿元。
(二)优势
一是国家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的优势。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救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我们将有机会争取更多的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区位和交通优势提升带来的优势。新野,交通便利,能源充足。距南阳、襄阳机场各60公里。距焦——柳、宁——西铁路各30公里,二广高速公路、省道S103线、S244线、S335线在县境内交汇,是川、鄂的的重要交通枢纽。投资160亿元,装机40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也将落户新野,这些大项目不仅进一步拉动全县经济增长,而且也将进一步整合空间资源,为经济建设提供更为高效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实现石泉与外界的便捷对接,使我们能够融入周边大、中城市的半日经济圈,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
二、存在的问题
1、招商引资意识不浓,思想认识上还未完全到位。国家投资、外来投资、民间资金、银信资金是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四个主要资金来源,而目前我县银信贷款由于手续繁多且还本付息周期短、随着国家政策透明度提高和非国贫县限制而立项争资可能性变小的情况下,招商引资便成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筹资渠道,虽然民间资金激活空间小、难度大,也将成为一条补充渠道,二者将成为壮大县域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招商引资决定发展,招商引资决定未来”。我县上上下下虽然已经认识到招商引资上项目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全方位招商引资的氛围和共识并未真正形成。没能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招商引资的共识和氛围,仅靠几个部门单打独斗,招商引资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提出的蹲点招商、上门招商、网络招商等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宣传重视,更不会有较好的实践成效。
2、没有充分启用社会闲置资金,挖掘全民创业潜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没有很好的使存在银行闲置的潜在的资金流动起来,活跃起来,增值起来,掀起全县全民创业热潮。那么,如何启用好这些社会闲置资金,充分挖掘民间创业潜力,怎样搞好社会闲置资金流向,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使我县实现突破式、跨越式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4、没有很好的利用本地资源,实施“回流工程”。“回流工程”可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能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项目等的回流。还能有效地促进体制机制地创新、社会各项事业地协调发展。前几年,我县也有回流的人才,但已显的回流不足,怎样才能引导资金回流、人才回流,鼓励在外有志之士回乡投资兴业呢?还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5、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一是推介项目深度不够。目前招商推介项目,缺乏必要前期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潜力和优势挖掘不深,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基本不具备,向外推介发布缺乏可信度支持,从而导致与客商洽谈的项目多,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项目多,效果却不尽人意,加之有关报批手续繁琐,增加了项目履约的变数,招商引资的实效性较差。二是工作经费安排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经费,招商引资举步维艰,专项招商活动难以开展,招商成效难以提高。三是载体建设滞后。目前我县有池河乡镇企业园区、古堰工业园区,但规模相对较小、功能差、集聚力不强,不能发挥招商引资的过硬环境,“筑巢引凤”难以形成。四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尚须优化。 2002年制定的《石泉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很多方面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的需求,而且难以执行,引资奖励也难以兑现到位,招商引资缺乏诱惑力。制定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考核办法》迫在眉睫。
6、投资环境欠优。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办事效率还不够高。在外来投资者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中办事拖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不一致,一个项目要投入建设,涉及政府、土地、规划、环保、建设、工商、税务、金融等诸多部门,由于在政策口径、办事程序、工作效率上不相统一,常常出现卡壳、短路现象。水、电、路、气等硬件不够完善,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影响了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办法与措施
(一)加强重点行业的招商力度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新野的实际,招商引资的重点行业是:①建筑建材。以水泥厂技改、页岩砖、水泥制品等为主的建筑建材行业。②生物制品。以制药和药用包装为主的医药行业。3水电能源。加大白河及其它汉江小支流的包装和推介。4以棉纺深加工为主,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抓好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面向沿海发达地区及港、澳、台、日本、韩国、美国,承接产业转移,采取以商招商、驻地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及组织考察、联谊等方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努力促成一批对县域经济有重要影响力和拉动力的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建设。
(三)做实项目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从发展特色经济出发,做好招商项目的编制、整理、筛选工作,积极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有市场前景、效益好的项目。不断充实了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网络和电子平台,编印新野县招商指南和重点招商项目册,做好项目储备和招商。也要围绕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加强规划、论证和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明确责任,限期推进,力争招商签约项目早日见效。
二是保障项目工作经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外出招商、资料宣传、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等都需要经费,而我县没有固定的招商经费,使得招商工作缺乏可支配力,项目前期准备深度不够,有的项目不尽成熟,项目更新进展缓慢,且项目内容涉及的产业结构较单一,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撑力度明显不够。招商是有成本的,为了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实现招商引资的快速发展,建议县财政预算每年列入2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提升产业的集聚水平。古堰工业园区和池河乡企园区作为我县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已成为全县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招商引资的窗口,工业园区建设要在加快量的扩张的同时,注重质的进一步提高,加大园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实施园区建设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园区管理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园区的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一批新的企业签约入园,一批新的项目竣工生产。
四是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尽快完善和制定切实可行和操作性强的《石泉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石泉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政策一经出台就严格执行到底。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硬环境,增强外资吸引力
树立构筑“三位一体”投资环境建设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政策服务环境、经济生态环境和地域人文环境,做到只要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全部放开,只要外地实行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都可参照执行,只要符合当地实际,即使没有先例的做法,都可大胆探索,特事特办,增强我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综合竞争力。
(五)尽快理顺招商机构的管理体制
我县应尽快理顺上下对接的管理体制,为县招商局配备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的专业招商队伍,集中精力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第二部分 人才资金回流工作
一、现状
(一)人才流动情况
据调查统计,近几年来,新野县被录取到本科院校的学生逐年递增,而毕业回本县工作的仅占一少部分,人才流失率严重。全县入人才库的大中专毕业生很多,除一少部分人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外,其大部分都在外地就业。全县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68人,流出约100人,近年以招商引资等方式流入企业经营人才约40人,人才流出是流入的2.5倍。全县有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2897人,2105人因从事农业生产、个体经营、交通运输、乡镇企业等效益较好的行业没有外出,还外流792人,外流率27.3 %。全县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外出务工能人共有357人,近年回乡投资创业或从事其他工作的42人,回流率占11.7%。
(二)资金流动情况
存款增幅明显高于贷款,存贷差不断扩大,存贷比例明显下降。 资金流失比较严重。而流入资金有限,进一步加剧了县域信贷资金供求矛盾。在县域信贷资金流出的同时,外出务工人员通过邮政储蓄、电子汇兑、网上通存通兑等形式每年汇入资金约2亿元;另有部分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政策性银行信贷投入、系统内借款、拆入资金、在中央银行借款、重点项目建设等渠道流入县域,但流入资金规模有限,远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
县域资金大量外流,客观上加剧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制约了县域金融机构放贷能力,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不利于县域资金与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变化,县域经济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增大,而县域资金外流,加剧了县域信贷资金的供求矛盾,影响了县域经济金融的自我发展能力,也影响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二、人才资金外流的原因分析
我县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一是人才观念落后。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官本位”现象普遍存在,大量优秀人才集聚在机关,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稀缺;另一方面,缺乏人力资本意识,重物不重人,没有把人才当作一种关键资本去开发管理。县内往往比较重视党政人才的选拔任用,而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吸纳机制不健全,办法还不多。二是人才价值无法体现。我县人才的低收入、低创业机会、低耦合的人际关系,必然造成人才的低度利用率,中高级人才的外流。如一个本科毕业生,在我县党政机关工作后,其工资仅1000多元,年轻人工作后要偿还上学期间的债务、租房、支付生活费、交朋结友,月月都得透支,更不用说购房、成家、生子等大额支出。作为一名人才,如不能实现自身价值,保证养家糊口、体面生活,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怎能留得住?目前,我县中高级人才流出多、流入少,低层次人才也流出多、流入少,这种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这种人才逆流现象,对未来的人才争夺战而言,是一种致命的“硬伤”。三是人才结构不合理。我县人才工作面临的最大难点是,如何在稳定现有人才队伍的基础上,扩大人才引进,加快调整人才结构。这种人才结构调整主要受到两大因素的影响:一个因素是本县的“人才引力”。这种“引力”主要来自我县同发达地区已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和人才创业机遇上的差距,即发达地区引力大,本县的引力小,自然形成人才外流。同时,由于目前发达地区吸纳欠发达地区优质要素如人才、资金等的能力处于上升阶段,因此,这种“引力”将长期存在。另一个因素是对大开发在即的我县而言,发达地区的“人才引力”极大地增加了我县稳定现有人才队伍的成本和引进人才的难度。
我县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原因:一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改变。近些年来,金融机构逐步实施中心城市战略和扁平化信贷管理模式,基层银行的贷款权限普遍向上级行集中,进一步严格控制授信额度,较少发放贷款,大部分银行主要是吸纳存款上存资金。同时,面向广大农村和城镇、企业的信贷机构主要是信用合作联社、农行。二是县域金融机构经营情况不佳,不良资产占比高,残蚀了部分县域资金。虽经过抓“降点”工作,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明显下降,但占比仍然偏高,使得县域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减少,影响了新增贷款的投入。三是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制约了县域信贷资金有效供给。第一是没有担保评估等县域中介机构,难以减少金融机构信贷交易活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提高了贷款条件,客观上减少了贷款需求与供给。第二是县域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自由资本少、管理水平低、信誉状况差、缺少有效抵押担保,不具备借款条件,在找不到合适信贷投入企业、项目的情况下,银行只得将“相对过剩”的资金上存。第三是信用制度缺失。县域中小企业大都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司法制度缺乏足够的效率也影响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的积极性,致使金融机构被动地以减少贷款投放来防范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县域的信贷投入。四是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了弥补了县域金融体系的断层,增强了县域金融活力。但民间借贷由于操作行为不规范,易引发经济纠纷,加剧县域信用环境的恶化,对资金流入产生负面影响。
三、实施人才资金回流工程的对策和建议
(一)解决好人才存量问题
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县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人力资本存量过低。要营造有效的“后发优势”,必须从人力资本投资多样化入手,把盘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增量,增加人才总量,调整人才结构,作为今后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眼光向内”,用好现有人才。与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我县人才相对不足,但并非没有人才。我县既有人才不足、人才流失的问题,也有人才浪费问题、人才闲置的问题。我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应着眼于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努力发掘其潜能,想方设法把现有人才存量盘活,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其次,“眼光向外”,引进人才。要把人才作为第一要素和第一资源,创造良好环境,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县外人才。要像抓经济工作其他要素那样抓人才工作,像抓招商引资工作那样抓招才引智、育才用才工作,像党管干部那样管好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县人才工作。正确处理好智力引进与人才引进的关系,处理好长期引进与短期服务的关系,处理好培养本地人才与引进外地人才的关系。
其三,顺时应势,促进人才回流。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才的流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也是有规律的。纵观世界范围人才流动的实践,随着人才流出地区经济、科技的发展,人才回流是必然的。我县要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优势,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千方百计促成人才回流趋势的形成。同时,畅通人才回流渠道,打造人才创业平台,人才回流才会如有源之水,源源不断。
(二)解决好人才价值实现问题
我县人才竞争的劣势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要在人才争夺战中取得先机,关键是要找准自身优势,以优补劣,以特引人,构筑人才发展平台,营造适宜的人才环境。
一要在留住人才上下功夫。要留人,先留心。欠发达地区要留住人才,必须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让人才有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宿感。要积极构建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载体,以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主导产业等为创业平台,让人才充分施展才华,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对区域内各类人才包括乡土人才、离退休人才进行梳理、分类,通过组建各种人才专业协会,为区域内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同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规划,采用委托培养、就地育才、换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批急需的专门人才和专业人才。
二要在引进人才上下功夫。从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看,单靠自我挖掘和自我培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大力引进外地人才或智力,扩大人才增量,通过“借脑生财”、“借鸡生蛋”来壮大人才队伍的实力,发展地方经济。我县要积极与发达地区合作,主动接受发达地区辐射,加强经济、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协作交流,构筑人才交流通道,重点引进适用人才、急需人才以及高层次人才。
三要在营造人才环境上下功夫。党委政府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担负着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等重要职责,应利用政策优势、环境优势营造出具有“磁场效应”的社会大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上进行创新,形成有本地区特色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奖励、流动、保障等整体配套的人才队伍建设新体制,使各类人才的潜能在公平竞争中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要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工作,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创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县域资金回流机制
1、构建多层次、综合性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一是调整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分布。对业务量较小的分支机构特别是存款达不到经营临界点的机构,坚决撤掉,让出存款市场。给相对较大的金融机构要适度“放权”,给予基层行一定的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在实行信贷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信贷人员积极营销贷款。二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把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国际金融机构农贷转贷业务划转到农业发展银行管理。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拓宽金融业务领域,逐步将支持的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围绕农业产业化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并逐步向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延伸。三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加快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加强经营管理和业务创新。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扩大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再贴现、消费信贷等新的业务。
2、加快制度建设,促进资金回流。合理确定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返还县域的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改善县域金融环境,建立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一是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商业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服务。二是加大金融案件执法力度,建立县域中小企业、农户、农民的信用系统,进一步加大信用村(镇)建设,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净化县域金融环境,规范金融秩序。三是借鉴车贷和房贷中强制保险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农业贷款与农业保险强制结合的制度,为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分散风险的服务,以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和农业的资金投入。四是允许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内开展金融活动,依法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
(四)实施回归工程
1、靠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外出乡贤,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生于斯、长于斯,对家乡有着浓厚的乡土感情。许多贤能之士发家致富成为企业家后,已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丰富的经营理念,也有建设家乡,反哺父老乡亲的强烈愿望。我们以此为切入点,组织外出招商队伍,以本地籍在外企业家为招商引资对象,带感情、带项目、带优惠政策,登门开展连心联谊活动,动员和吸引他们回乡兴业。
2、靠体制创新壮大一批。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和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条重要出路,也是实施人才回流、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3、积极引导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遍布全国各地,掌握着一定的资本、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蕴藏着巨大的创业潜力,劳务大军已成为我县最大的潜在地人才库、资金库、信息库和项目库。为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兴业,建议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重奖外出创业有成者和回乡兴业有功者。并提供各种技能培训,为返乡民工就业搭建平台。同时应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调动了外出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第三部分 发展老百姓经济工作
发展老百姓经济问题的实质就是要发展民营经济。
一、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民营经济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截止2006年底,我县已拥有各类民营中小企业9069户(其中工业企业1852户);资产总额达5.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8亿元);实现总产值10.06亿元(其中工业产值达6.1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24.3%;全县共有2.66万人在民营中小企业实现就业,其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万人,接纳安置城镇下岗职工1105人,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6年,民营中小企业上缴国家税收2401万元。现有规模企业16户,产业化龙头企业4户,带动了我县蚕桑、茶叶、建材、矿产、建筑以及食品加工等产业蓬勃发展,不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止2006年底,我县农民人均年收入1861元,其中50%的收益来自于二、三产业。
(二)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经过几年来全县上下奋力实施“两区两带”发展战略,以210、316国道为轴心,以县城为龙头,以池河省级乡企园区和城关古堰工业园区为两翼的民营经济发展带已初具雏形。这一带现有各类民营中小企业6965户,16户规模企业也全部落户在这一带。止2006年实现总产值8.0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2亿元。以上各项指标均占到了全县民营经济总量的80%以上。随着近年来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两个园区的功能也日臻完善,水、电、路、讯设施已十分便捷。为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和建设石泉特色的产业集群提供了“洼地”,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示范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出来。
(三)龙头企业与主导产业相互支撑,共同发展
立足我县资源现状已形成了蚕桑丝蛹、医药化工、水利水电、矿产加工、建筑建材、农产品加工、商贸运输等民营经济主导产业。与这几大主导产业发展互相支撑带动的龙头企业有:天成和永宏丝业公司、江兴和东力化工公司、银屏水泥和城关镇矿产商贸运输公司、万坤房地产和大健公司、池河农科园和熨斗茶厂以及家友、民威等商场超市。随着近几年我县不断加大支农投入,扶持农村发展主导产业,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原料保障和基地支撑。同时,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带动主导产业发展中也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绝大部分龙头企业都是按照“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经营,为稳步壮大我县主导产业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企融资困难
由于我县民营中小企业起步晚,底子薄,资金需求量较大。一是目前金融部门的贷款条件要求多,程序相对繁杂,很多的民营中小企业虽然效益和前景都很好,但是目前还是难以达到金融部门的放贷条件要求。二是少数民营企业缺乏融资诚信。金融部门害怕放贷。虽然,近几年政府不断地在推动银企合作,每年都要召开银企合作推介会,但是,收效甚微,致使银企合作流于形式,大部分民企仍然很难及时获得贷款支持,严重制约了我县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优惠政策制定落实不力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三十六条”的颁布,省、市相继制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文件,我们县上也早在2003年制定过《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是都比较宏观,不具体,不利于操作落实。县政府早在2002年出台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其优惠政策不多,吸引力也不强,加上执行落实的不太好,其结果是鼓而不励、奖不到位。尤其是对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带”和“两个园区”建设上至今未制定出具体优惠政策,具体在放宽准入条件、降低融资“门槛”、扶持龙头企业、优惠新建企业等方面均未订立具体操作性优惠奖励政策文件。使得在招商引资洽谈过程中,我们在很多方面不敢对外商表态,即使表了态的事,也无法落实。由于缺乏政策的吸引力,使得招商引资工作尚未形成气候,催生小企业进展缓慢。
(三)部门职能不顺、权责不清,导致服务不力
目前,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出现多头管理,有利时都是企业的主管部门,企业有了困难、问题却找不到自己的“娘家人”,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而真正的企业主管部门乡企局职责虽多但权限太少,导致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难,企业有困难只有县上领导出面解决才行,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服务职能弱化。加之,维权纠风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致使民营经济投资发展环境不能得到彻底优化。少数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凭借行业管理职权,明里暗里仍然在给民营企业设置障碍,各种“门槛”依然客观存在,执法“弹性”仍然很大,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难以落实。
(四)企业综合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低
由于我县大部分民营企业业主的经济文化素养不高,依赖家族式管理,难以引进科技人才,导致经营管理粗放,对生产经营缺乏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企业文化缺失,没有形成战略品牌,产品和技术革新能力低下,处于被动应付市场的经营状态。使得我县民营经济尚未完全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未能形成集团式、集约式规模生产,产业集群发展较慢,在专业市场占据的份额太少。
三、解决的办法与措施
(一)明确部门权责,理顺体制
去年以来,省上已经理顺了民营中小企业管理职能,基本明确了对全省民营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指导、规划、扶持、协调的各项职能权限。县委、县政府应尽快成立中小企业促进局、理顺民营经济管理职能、实行民营企业归口、规范管理、统一统计口径。使企业主管局的职能与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的职能对应,在业务工作上实现对接,便于今后很好地的发挥部门职能,争取省上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各种扶持。同时,县委、县政府应加强乡镇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队伍建设,县上应明确乡镇班子中要有一名领导专抓民营经济工作,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一名发展民营经济的专职干事,要有一名专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人员。这样,才能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有利于县上的重大决策,有利于全县的经济发展。
(二)建立维权纠风机制,营造发展环境
面对当前各行业管理权限的逐步上划和管理不断严格规范的形势,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将我县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及扩大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有必要建立民营企业维权纠风长效机制。要给予企业主管局一定的权限和资金预算,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执法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努力在我县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三)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省中小企业局领导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已经向省、市主管局上报了“石泉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后一步将尽力争取获得省、市的批复和资金扶持,在我县率先建立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我县要科学整合政府部门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以“平台”为依托,统一组织,统一协调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水平更高的政策、信息、融资、技术、培训、人才、宣传和项目策划、推介、申报、审批等全方位服务,全面简化和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让企业能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从而加快发展。
(四)制定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快催生小企业和扩大招商引资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应由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计划、财政、统计、乡企、经贸、土管、人劳、税务、公安、文教、安监、环保、城建、林特等相关部门,加上城关、池河两个园区大镇共同研究,尽快制订鼓励和支持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优惠奖励政策。特别是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带”和“两个园区”以及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配套优惠奖励政策应该尽快出台。在制订优惠政策时,各职能部门要解放思想、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都要把自己部门的最大优惠奖励展现出来,对投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制定优惠奖励政策要尽量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利于落实到位,发挥实效。
(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要善于抢抓机遇,积极向省、市申报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民营经济项目,争取得到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特别是要大力帮助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省、市申报科技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同时要积极建议,努力争取尽快理顺龙头企业的申报、申批管理体制,把省、市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通过这些途径,为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有效地缓解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
(六)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要加强民营企业的诚信教育;二要规范民营企业的财物统计;三要建立民间融资担保机构、走出去取经、规范运作,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最大作用。
(七)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
一是政府每年要预算专项资金,由企业主管局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二是要走出去取经,每年由主管局组织、企业出经费到外地参观学习取经,提高自身管理素质。三是要加强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对有发展前景、效益好、自身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主管局重点积极支持协助,使其走向成熟、向规模企业发展。
第四部分 聚集民间资本工作
一、民间资本现状
我县民间资本的使用范围较为狭窄。我县民间资本的投向特点是:投资债券、保险、存储银行或信用社的多,投向生产性项目的少。若不能以项目带动来激活民间资本,会导致民间资本外流。如果能激活储蓄总量的1%,那产生的收益将是巨大的。
二、激活民间资本的制约因素
(一)机制不够健全
如何利用民间资本发展经济建设,对党委政府来说仍是一个新的领域和课题,以前有的工作做过一些,但作为课题调研还是陌生。在如何运用民间资本问题上,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进行系统研究的不是很多,相关政策尚未明确,机制尚未建立,大量的民间资本自发投向有利可图的行业。
(二)思想不够解放
受心理、能力因素制约,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较浓的求稳怕险意识,一些人对公务员如何服务于经济、干部分流经商办企业存在诸多顾虑。一怕“犯规”,闯“红灯”,顾虑违反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到时候说不清、洗不白;二怕“错位”,认为一旦“下海”、“涉水”,机构改革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被分流对象;三怕“吃亏”,多数同志对办实体搞实业没经验、没信心,怕经营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市场存在风险
在目前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由于缺乏有效的产业发展引导,造成民间投资领域比较狭窄,较多集中于商贸、饮食、娱乐、客货运输等服务业,电站、立体养殖等资源开发类项目,以及一般内向型、资源初加工型的工业品生产和民办教育、房地产开发等社会事业上。比较理想的投资项目不多,“两头在外”的工业项目较少,民间投资空间有限,客观上存在“有钱难找好项目、小钱难办大项目”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销售不畅,不少民间投资者出现了亏损,有的甚至破产,严重挫伤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欲望,民间资本所有者只得把钱存在银行或参与“地下金融”活动。
三、激活民间资本的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引导民间投资行为
各部门要把激活民间资本作为筹措资金、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常抓常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认识上形成共识,在行动上促成共为,采取有力措施激活民间资本。大力引导民间投资者克服“自满自足”、“小富即安”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富而思进”的创业精神。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张旗鼓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和其他有功人员,进一步激发投资热情,营造投资致富、创业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和民间投资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成立较多股东参加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效集聚包括公务员在内的社会闲散资金,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公务员以各种形式入股参股办实业。
(二)建立机制,实行政策扶持,拓宽准入领域
建议制定《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规定》,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放投资领域、创新投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公平税费政策、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提出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都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有收费机制、回报比较稳定的交通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和经营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引导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通过股份制、合资合作等形式,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资源开发领域,投资于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参与农产品精深加工、良种繁育和推广。放开一批领域的经营权。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采取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办法,采取政企分开、取消特殊优惠等措施推向市场,民营企业通过公平竞争,获得经营权。如北辰森林公园管理经营权。
(三)探索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设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将分散的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办大事。对预期有收益的、比较稳定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探索以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收费权和收益权为质押权益,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推动信用担保发展,不断壮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为民营企业增加贷款提供条件。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积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信用担保、技术创新、专业化协作与发展以及服务体系建设等。允许建立由加入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的民间投资企业出资的行业内融资担保机构,专门解决会员的融资担保问题。实施(建设—经营—移交)融资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同时,在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广(转让—经营—移交)融资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回收资金用于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向上申请开办委托贷款业务,为激活我市民间资本创造条件。加强银企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由政府牵头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信誉好的民间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可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额度内简化贷款和担保手续,发放信用贷款。
(四)优化投资环境,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一是对各种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负担合理、竞争公平。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职能部门应坚持以服务为重,先发展后规范,多扶持少索取,多备案登记少前置审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检查申报制度,强化投诉中心建设,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对阻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是进一步改进招商引资考评方法,建立引进外资与激活地方民间资本并重的考评考核体系,对在激活民间资本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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