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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6 06:17:53 | 移动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整体情况,根据市阳光办的要求,从今年3月上旬起,我县成立了由县阳光办牵头,组织、民政、财政、农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全县数个乡镇和村居就此项内容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人口63万,其中农业人口53万。全县下辖11个乡镇,228个村居,其中农业村212个,社区居委会16个。20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562元。“阳光村务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1*年5月以来,我县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各项工作。
(一)组织健全机构,全县上下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将“阳光村务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督导、广泛宣传教育、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等形式,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县、乡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人组长,纪检、组织、民政、财政、经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阳光村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我县“阳光村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培训到位。我县通过新闻信息、社会宣传等方式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关注度、支持度,工作开展以来,共制作“阳光村务”专题节目2期,印制宣传手册1000份。累计出动宣传车200多车次,发放明白纸4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0多条,制作宣传展板32块,广播宣传50多场次。同时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精神,部署工作;全县共举办了5期阳光村务培训班,面向镇村干部对上级文件和政策进行解读,民政部门分别召开了连城镇谷阳村、仲兴乡耿武村村级重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现场会,收到良好效果。
(三)制度逐步健全。我县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县“阳光村务工程”牵头单位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低保发放、计划生育等十六项便民服务办事流程图。县委办印发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配套制度相关问题解答》,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印制了***县阳光村务工程“村级重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资料汇编,村务公开流程图、村民民主议事流程图、民主评议村干部流程图、村集体资金管理流程图、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流程图等9项流程图。民政局还对全县212个村统一标准尺寸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职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规范图》匾牌。在实际操作中,我县探索建立了小组例会、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档案管理等16个方面的财务制度,统一制作规范匾牌上墙,并不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四)总体进展顺利,通过几个月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摸底、清理核实,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实现了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连城镇谷阳原集体资金由村里管理,情况不透明,群众时常查问,村干部疲于应付,工作上也产生了阻力。实行代理服务后,村里的资金和收入全部交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解除了群众对村干部的怀疑,消除了不满情绪。我县对村级集体所有各种资源进行实地确权,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清理出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公示上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此举摸清了村级“三资”家底,一些多年权属不明的资源得到了确权,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立体式“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对全县的集体“三资”时时进行监管。去年成功召开了省、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获得省市领导的肯定。全县212个村居现已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636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岗到位,行使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误工补贴已纳入县财政统一支付。工作中,我县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基层,严格规范公开内容,着眼于维护群众的决策权,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和党员的作用,切实做到以“阳光村务工程”助推“创先争优”。
二、强化“四项指导”,促进难点村工作
我县在推进“阳光村务”过程中,对资产额较大的村派驻指导组,对“难点村”从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派驻督查组,认真开展“四项指导”工作,确保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达到摸清真实家底、切实解决问题、规范管理的目的。
一是对重点村(居)清理情况进行指导。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工作进展情况缓慢、集体“三资”情况复杂等情况,对各乡镇分别派驻指导组进行重点指导,组织财务账面清查、资产资源实地核查,对存在的会计调帐手续不全、账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二是对清理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指导。针对“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牵涉单位多、头绪纷繁的特点,根据文件要求,适时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乡镇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指导全县清理各阶段工作。同时以《***县开展村 (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第二阶段工作重点》作为指导的依据,对自查自纠阶段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履行和包村干部进村入户、上报表格、信息报送、部门协调机制运行等情况进行指导,保证自查自纠按清理时限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
三是对群众参与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着重指导五个方面:一是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情况;二是包村干部深入农户,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情况;三是走访熟悉村居情况的老党员、基层老干部,主动接受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四是对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对清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在指导工作中,注重审查各村(居)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核查清理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并对经济合同关系依法理清权属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村(居)通过盘赢、盘亏对资产进行了账目清理,做到帐实相符;同时各村(居)建立闲置固定资产台帐,完善在建工程资料,加大在建工作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预决算和审计制度,对完工工程手续齐备后及时开展结转。目前多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协调、研究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去年以来,我县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状况不容乐观。
(一)在“三资”管理方面
一是“三资”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不明晰,没有建立正式的交易平台。只有委托代理中心的存在,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使受托的产权交易中心与政府采购部门有机联系是一个问题。
二是村级“三资”管理成本高,程序复杂。“三资”管理的程序之一是要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每次都召开村民会或者村民代表会、增加社会发布信息渠道、引进中介服务等都会导致村级行政成本增加,村级管理费用支出增大。
三是共用权属难以认定。村级所添置资产涉及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村级自有资金甚至还有农户自愿出资三部分,如何让这三部分资金捆绑使用,农民出资部分如何收取、使用和产权的认定以及后续支出比率难以确定。
四是“三资”管理中的账务处理要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自实行“三资”清理后,原来没有入账的土地、林地、果园等资源性资产全部纳入账内,而且价格是由各村自己估价入账的,清理后大部分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有部分固定资产属性不属于公益性的也全部纳入管理。建议在“三资”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管理和核算内容的要以村集体组织会计制度为依据,准确核算。
五是“三资”管理人员缺乏、精力不够。很多乡镇的经管人员都包村包片,他们大部分的精力主要用在了繁杂的行政工作中,代理中心业务工作受到掣肘,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于完善“三资”管理方面几点建议:
1、明确农村“三资”监管权限和范围,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完善制度,用以指导、规范乡、村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资源效用。凡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出让,集体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和公益事业建设利用,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讨论,再报乡镇纪委审核批准后,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事前、事中、事后必须全程监督。
2、着力创新多元流转委托运营机制,在农村“三资”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把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资产多元流转增值、资源委托运营增效、资金集中代管增收的新路子。要开拓工作思路,群力群策,研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村级“三资”委托代理制有更广阔的使用空间,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使村级有财力发展公益事业。
3、贯彻执行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力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已有的农村“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等相关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发挥民主理财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财务公开职责的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村居予以相应处理;对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等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方面。
一是选合适的人的问题。从当前的实施过程来看,个别村在选举监委会成员的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村两委直接介入选举或者利用两委权力间接介入选举,导致“民选变官定”的事情发生。
二成员不敢监督的问题。部分监委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蹑手蹑脚,不敢监督,主要原因有:面对两家班子,力量抗衡不起,怕干部不理解得罪干部,怕惹恼群众乡亲埋怨,最后招来报复,得不偿失。
? 三是成员不会监督的问题。部分监委会成员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
关于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一些建议
1、选好班子。实践证明,人的因素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一要公开公平,选出民心所向的监委会班子。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二要严格把关,选出素质高主动性强的监委会班子。制定选举方案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三个关口上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以避免因监委会成员文化素质、认识水平偏低等原因而导致的监督工作困难。
2、加强培训。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财务、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
3、规范制度和程序。规范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对顺利开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确定各项监督工作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注重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通过工作流程图对监督操作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衡量标准,使每位成员知道如何去监督,促进村务监督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4、实行奖罚考核。应当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奖罚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年终进行考评,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四、创新型做法和典型经验
此次的“三资”清理工作中,我县除了完成规定的动作外,还创造性地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清理资源性资产的同时,把每个村的资源性资产和部分固定资产的坐落位置在地图上标注出来,并绘制成全镇村居资源性资产分布图,既让群众看了一目了然,又增加了透明度。二是为了增强各村居党支部和每一位村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责任,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安排了各村党支部向乡镇党委签订承诺书,每一位村干部向群众签订承诺书。三是向离任干部发放《致全乡(镇)离任村干部的一封公开信》,让他们参与三资清理工作。四是新马桥镇与移动公司合作,开通手机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向全镇农民公布他们各自村的“三资”清理结果,让村民随时随地了解和参与村里的“三资”清理工作。五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县三资管理系统和阳光村务信息平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录入与审核,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同时我县积极开展村级债务的化解工作,截止201*年底,全县共化解村级义务教育阶段债务1200余万元,缓解了基层工作压力,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有效运转。
五、县委、县纪委、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在“阳光村务工程”中如何发挥作用。
(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县委、乡镇党委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针对城乡基层党组织与自治组织之间及基层组织和群众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传递不畅问题,坚持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努力增加基层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基层民主建设空间、拓宽为民服务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工作活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阳光村务工程”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公开制度,监督决策事项的执行。有力的监督是保证决策事项得到顺利执行的保证。县委有关部门应尽快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村级公开制度,可以有力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村务流程化工作同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居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各项规章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另一方面,要提高村干部的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其不断成长进步。二是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及时适当地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建立健全医疗、养老保障,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四)加强管理,完善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控制滋生村干部腐败的源头,教育和引导村干部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民政部门要全方位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和村务流程化管理完善的指导和监督,从政策上引导其走向规范;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村级“三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村财审计,清理村民反映强烈的不良债权债务;财政和公、检、法等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职能监管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齐抓共管氛围,推进全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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