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信访、反邪教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机关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本单位内部治安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平时综治情况收集和整理,确保了机关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根据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持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科室签订了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超过控制指标的科室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并第一时间组织各级各部门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先后召开盟委(扩大)会、盟委委员会、行署常务会、盟长办公会、盟安委会会议等23次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阿拉善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阿拉善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先后组织各旗区、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11次,人数达2900余人次。盟委、行署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安全生产,盟四大班子领导到基层调研必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全年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生产调研、检查、督查30余次,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重要节点安全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紧盯“两节”、“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和突发事件,突出道路运输、消防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管网、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紧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部署开展全盟范围安全生产检查4次,专项整治37次,督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454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12301条,整改完成11624条,整改率94.5%。严肃查处立信化工“2·21”爆炸事故和新井煤矿瞒报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给予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行政处罚1071万元。深刻汲取教训,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责令停产整改4家,限期整改3家,共排查隐患44项,已整改41项,整改率93.2%。
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全力做好越野e族英雄会等重大文旅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亲自安排部署,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的“201*年越野e组英雄会等系列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各旗区、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向自治区和兄弟盟市协调人力物力援助,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全程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在重点活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英雄会系列活动期间,我盟划拨安保经费300万元,投入警力、安全监管人员2400余人,安检车辆30余万辆次、人员120余万人次,排查消除各类隐患430处,确保“社会维稳绝对放心、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绝对零发生、进入阿拉善的游客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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