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县安监局执法大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雅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1*年度工作要点》、《芦山县安监局执法大队201*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为工作主线,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1、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具体业务的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局行政监察执法工作领导。目前,县编办给予执法大队编制7名,全局持执法证人员共14名,实现了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2、认真推行行政监察执法相关制度。在监察执法中,我局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等工作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加强执法工作机制、行为规范等制度的完善,固化监察执法工作流程,强化程序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监察执法工作局面。
3、进一步实施“双随机”监察执法工作。半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处罚制度及程序,所有行政执法按执法人员和企业名录库随机抽取,监察执法实行了双随机进行操作;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调查、立案、案审会讨论、领导签批关等四道关口,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暗箱操作和“一言堂”。
二、认真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一)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目标责任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年初结合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了《县201*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不同行业、不同阶段,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隐患整治为重点监察执法工作重点,明确全年监察执法目标,确保监察执法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半年来,按照执法计划我局执法人员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了监察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整改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发展。
1、对煤矿行业监管执法。通过近几年的煤炭去产能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县双石镇保留煤矿企业1家(晋华煤业有限公司)且处于停工状态,矿山仅保持正常通风、排水和瓦检工作。上半年计划执法1次,执法大队实际开展煤矿例行现场巡查1次,当日带班人员、值班人员均在场,无非法违法行为。
2、对非煤矿山行业监管执法。我县非煤矿山共8家且长期停工,截止目前均未递交复工申请,仅个别矿山留有值班值守人员。上半年计划执法1次,执法大队实际开展非煤矿山例行现场巡查1次,无非法违法行为。
3、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执法。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其中加油站10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正红液化气石油有限公司),上半年计划执法2次,实际对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执法检查3次,查出隐患12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已整改完成8条。
4、对烟花爆竹领域监管执法。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华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点63家。上半年计划执法1次,实际对烟花爆竹零售点执法检查1次,无非法违法行为。
5、对劳动密集行业计划执法4次,实际执法检查5次,查出隐患26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现已整改完成18条。
6、对其它行业综合监管执法。
上半年对直管行业以外行业计划执法3次,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执法检查3次,其中应急专项检查1次,查出隐患2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已按期整改完成。
对冶金行业检查1次,查出隐患4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已按期整改完成。
对运输行业检查1次,查出隐患2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已按期整改完成。
(三)针对重点时段,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在开展日常监察执法的同时,针对重点时段,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在节日、汛期、两会等重点时段会同公安、交通、旅游、消防、建设等部门对全县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来开展了职业卫生、应急等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两个责任”,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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